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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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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我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占据着主导性的地位。但作为一种法律规范,更为重要的是,作为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它在司法适用上还有许多的问题及限制。如何让宪法走入司法领域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问题,一个基本的思路应该是紧紧围绕宪法保障公民权利这个中心,在逐步提高对宪法认识的基础上,赋予人民法院宪法解释权或者建立专门的宪法法院,以促进我国宪法的司法适用进程。  相似文献   

2.
汪习根  陈旗 《法律科学》2008,26(4):3-10
作为高级司法的宪法司法是文本司法和超文本司法的统一。对宪法流动性的分析,旨在改变对美国宪法恒定性大加崇拜的传统观点,尤其是为把握司法的高级法背景、理解司法发展的规律提供知识养分。流动性是宪法司法的基本特征,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力在互动中变化是宪法成长的关键。动态宪法的深刻启示在于:和谐的司法理念寻求规则框架上的动与静的完美结合,而这一结合的联结点正是最为规范的高级法和作为价值的高级法的和谐共生。  相似文献   

3.
试论宪法诉讼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总被引:16,自引:0,他引:16  
本文从概念比较的角度对宪法诉讼与司法审查、违宪审查作了比较,并由此界定了宪法诉讼的概念,即“宪法诉讼是指解决宪法争议的一种诉讼形态,即依据宪法的最高价值,由特定机关审查法律的违宪与否,使违宪的法律或行为失去效力的一种制度。”在此基础上,对与其相关的几个范畴作了区分。此外,本文着重论述了宪法诉讼的四个特征,即,⑴宪法诉讼判断的依据是宪法的最高价值;⑵宪法诉讼中行使违宪审查权的是特定的机关;⑶宪法诉讼的对象是特定法律的违宪与否;⑷宪法诉讼的结果是:违宪法律无效  相似文献   

4.
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现行宪法第135条的规定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之间的权限界定问题,其实际运作状况对三机关的职权和职能产生了重要影响。在1979年刑事诉讼法和1982年宪法颁布以前,三机关事实上形成了以公安机关为优先的分工、配合与制约关系,并共同接受政法主管部门的领导。在理解宪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时应当强调,该原则是一个完整的逻辑和规范体系。“分工负责”体现的是它们的宪法地位,“互相配合”体现的是工作程序上的衔接关系,“互相制约”是三机关相互关系的核心价值要求。这一原则体现了两种服从关系:在价值理念上,效率服从于公平、配合服从于制约;在工作程序上,侦查服从于起诉、起诉服从于审判。现实中的三机关关系,应当根据宪法和立宪主义的价值理念合理调整。  相似文献   

5.
可诉性是法的基本特征之一,作为根本法的宪法理应具有可诉性。从宪法具有可诉性出发,通过区分违宪审查和宪法的司法适用这两种宪法司法化的表现形式,本文提出了由专门的宪法委员会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由现有的普通法院负责宪法的司法适用这一新型的宪法实施保障体制。  相似文献   

6.
法治政府建设是我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法治政府的终极归宿在于维护民权,保障民生,顺乎民意,法治政府所体现的“民本”思想与完政理念完全契合,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支配和指导作用,构建法治政府必须遵循宪法精神,反映完政诉求,在完政的框架之内运行。  相似文献   

7.
宪法的司法化,是指宪法规范在司法领域获得普遍尊重,并经由法院加以适用的过程。照常理,作为法律的宪法由司法机关适用,是宪法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8.
影响宪法权威的因素有宪法规范上的原因、司法援引上的原因以及对宪法规范的实施所秉持的态度等,其中宪法规范的稳定性对于宪法权威的影响需要我们掌握正确的宪法稳定的认定标准,这对于维护宪法权威是至关重要的。另外,宪法的权威真正体现在社会生活之中,如何使宪法成为一个活的宪法,使宪法进入司法领域成为裁判的依据,发挥宪法作为法所具有的惩戒性、强制性的功能需要我们既要对现有的制度进行适当的完善,又要切实地落实现有的宪法规范所具有的制度意义。  相似文献   

9.
宪法诉讼一般指称宪法权利救济和公权力行使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从语义上讲,宪法诉讼是“宪法司法适用”的同义反复,而且违反了约定俗成的语词构造习惯和形式逻辑的原则。从使用情况看,是近几年的事情,由国内学者用来分析西方的合宪性审查制度,但与西方学者和译著以及有代表性的专著和教材的用法颇为不同。从价值导向来看,宪法诉讼是一用来解释合宪性审查的理论,追求法治的价值,试图实现或维持宪法的最高权威,但对司法机关的厚望容易导致司法的政治化、司法机关对立法的强势干涉和司法性立法,也表现出对法官的盲信。因此,今后在论述合宪性审查制度时不宜再使用这一术语。  相似文献   

10.
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将其运用到司法程序中,作为审理具体案件的直接依据是法治发展的必然。但我国法律对宪法司法化问题尚无明确的规范。宪法司法化存在着一些障碍,这不利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因此,实现宪法司法化,维护宪法权威,更大限度地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已成为当前法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  相似文献   

11.
论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宪法司法化是宪法法律性的内在要求,也是宪法发展趋势之一,但我国并没有真正地实现宪法司法化。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司法判例引发了人们对宪法司法化的思考。我国必须要走宪法司法化路线来更好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而宪法是可以而且应当具有司法适用性的。我国宪法应当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具有直接依据宪法裁判具体违宪案件的权力,从而为各级人民法院行使宪法司法化的权力提供最终和最高的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12.
一部内容充实,立法技术完善的宪法如果没有相应的保障机制,那么这部宪法也就成了设计精美的空中楼阁。宪法所规定的权利、自由、民主也只能就是公民可望不可及的奢想。中国宪法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在宪法监督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但仍需我们进一步完善宪法监督机制,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潮流。  相似文献   

13.
曾莹 《法制与社会》2014,(15):166-167
依法治国是国家构建社会文明的重要措施。宪法在国家法律中是作为核心基础的,这就明确了依法治国的根源在于以宪治国。但在我国,虽然宪法的地位是在其他法律之上,可是对宪法的权威意识不够注重。因此,对于宪法的权威保护在于设定宪法监督,这是体现国家依法治国的重要依据,如果没有此种制度的设定或制度不完善,则国家无法顺利完成法治建设。但我国宪法监督的设立不具备司法和专业化,因此,在实际情况下存在大量的运作问题,不能有效并且合理保护宪法的实施。这就需要我国参照别国设立宪法监督制度的经验,重新构造具有合理化和司法性强的宪法监督体制。根据我国国情,宪法监督司法化应采用普通法院模式较为理想化。此模式具有两项优点:一是在我国使用此种方案不会使政治体制发生改变;二是此项方案依靠的是现代司法运作原理。当然,要推行宪法司法化不能操之过急,应逐步解决宪法司法化在实践操作中出现的问题,使宪法监督司法化的推行迈入发展的过程。  相似文献   

14.
社会权司法救济之宪政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龚向和 《现代法学》2005,27(5):9-15
社会权是与自由权同等重要的宪法权利。透视各国宪政实践可以清晰地观察到,社会权宪法化及其救济司法化的趋势业已形成,并以三种方式呈现巨大的发展潜力。一是宪法明确规定社会权,并视之为主观权利予以直接司法救济;二是宪法没有明确规定社会权,但确立了司法审查,通过适用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予以间接司法救济;三是宪法规定社会权作为国家政策指导原则,且视之为客观权利予以间接司法救济。很明显,社会权具有一定范围和程度的可诉性。  相似文献   

15.
我国法院长期以来在法律文书中拒绝直接援引宪法作为裁判案件的依据。法院不援引宪法的观念和做法已经深入人心,我国司法实践形成的不援引宪法判决案件成了我国宪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特点。对此本文对我国法院不援引宪法判案的宪法惯例作了深入的分析。  相似文献   

16.
宪法作为一个国家最根本的政治宣言、法律誓言,承担着人权保障书的责任。宪法不应是奢侈的政治装饰品,在期待法治、憧憬宪政的今天,宪法的实现可谓我们共同的政治、法律理想。如何让理想成为现实,如何实现宪法成为法学学者们热衷探讨的问题,同时这一问题也激发了研究者的想象力。宪法适用不是宪法实现的必然途径,但却是其后盾和最终保证。如何适用宪法,很多论者想起了专司法律的司法机关,于是宪法司法化成为学界的流行话语。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我国的一些司法判例(如齐玉苓案等)引发了人们对宪法司法化的思考。宪法司法化是宪法法律性的内在要求,但我国并没有真正地实现宪法司法化。关于宪法司法化问题,专家与学者们见仁见智,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观念。宪法司法化,简言之,就是宪法可以进入司法程序,司法机关可以直接以宪法规范作为依据来审理案件。本文主要从宪法司法化的必要性进行论述,并提出了宪法司法化的实现路径。  相似文献   

18.
论宪法的选择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张千帆 《中外法学》2012,(5):887-906
要真正认真地对待和实施宪法,必须选择适用宪法。作为一部可实施的基本法,宪法的基本性质决定了只有某些宪法条款才能获得直接适用。宪法不只是政治宣言,因而一般不应该直接适用其中规定的积极权利;宪法也不是普通的法律,因而不应该适用其所规定的公民义务或经济政策细节,而应将这些事项留给立法。在厘清宪法文本的适用结构之后,中国宪法是完全可以获得适用和实施的。本文首先批判了政治宪政主义的几种理论,以便清除宪法适用的理论障碍。其次,本文探讨了宪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并提出甄别可直接适用条款的中立标准。最后,本文运用宪法适用标准甄别"八二宪法"各项规定的可适用性,进而形成一个可适用的宪法结构。  相似文献   

19.
宪政制度的设计从最初非可诉性到当今的司法适用是现实的迫切需要,是历史发展的逻辑结果,也是人权宪政理论的本质要求。宪法司法适用对于树立宪法权威、促进法治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和规范国家权力有效运行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在我国长期以来,形成了宪法不能作为裁判直接依据的司法惯例,严重弱削宪法的权威性,使宪政价值效益停留在纯理论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使我国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宪政,是我国宪法司法适用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相似文献   

20.
宪政的主题就是使自然法及基本人权的正义理念能在现实的制度安排中得以具体化。推行宪政首先需要一部合乎正义的宪法,但更为关键的是宪法作为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规范要在现实生活中发挥作用。否则宪法就会象神一样,高高地呆在象牙塔尖,孤芳自赏。与真实的社会相脱节,最终避免不了"高处不胜寒"的尴尬。宪法制定得再完美也只不过是纸上谈兵。司法审查制度正是为回应这样一种社会需要,应运而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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