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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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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修正案(八)》中规定了免除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和累犯情节,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可以说已经在刑事立法的架构中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消除制度。然而一个制度的真正有效实施,需要一套相应的措施来支撑。因此,对未成年人前科消除制度的相关实施措施进一步细化、规范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2.
梁波 《法制与社会》2012,(32):238-239
《刑法修正案(八)》对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规定作了相应修改,正式在立法层面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扩大对未成年人的缓刑适用,规定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这些修订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政策进一步走向完善。然而,纵观该修正案,还有一些主要层面的问题并未彻底渗入,值得我们思考。  相似文献   

3.
陈宇 《犯罪研究》2011,(5):9-11
《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涉及三个条文,包括第6条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不作为累犯处理的规定;第11条关于扩大未成年人犯罪缓刑适用的规定;第19条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这些修改涵盖刑罚的设置、刑罚的裁量以及刑罚的执行等方面,无疑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要求,符合当今世界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刑化的趋势,同时也贯彻了人道主义精神,传承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恤幼”的传统,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  相似文献   

4.
继《刑法修正案(八)》增加《刑法》第100条第2款关于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也在增加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中,提出了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的相关刑事记录予以封存的构想。可以说,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建立时机已经日趋成熟。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一直为社会所广泛关注。我国《刑法》关于前科报告制度的规定毫无例外地适用于未成年人,对于那些刚刚步入社会的年轻人来说,如果因曾经的犯罪行为而背负一生难以摆脱的“罪犯”标签,其负面影响之深远不容忽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关于未成年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的规定为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构建打开了一个缺口,引发我们关于建立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的深入思考。  相似文献   

6.
丁文强 《法制与社会》2013,(15):134-135
我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对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进行了重大修改,予以限制性免除。但是该规定在理论与实践中存在很多问题和争议,仍然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本文以《刑法修正案(八)》为视角,对限制性免除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研究,结合标签理论阐述其利弊得失,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以期献上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相似文献   

7.
刑法中的特殊群体.主要是指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群体。同时,孕妇、新生儿母亲、精神障碍人等也应属于刑法中特殊群体的范围。我国特殊群体从宽制度存在着立法对象单一、没有涵盖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立法内容分散、从宽制度不成体系.从宽力度有限而有待加强等缺憾。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草案)》从三个方面。即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成立累犯.强化缓刑的适用以及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免除其前科报告义务,完善了未成年人的从宽制度并首创了新中国刑法中的老年人从宽制度。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了未成年人犯罪前科记录封存制度,修正后的刑法第一百条第二款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第一款)规定的报告义务。"但在司法实践中,这一法律原则还需要配套的法律实施细则来实施和完善,更需要司法实践的总  相似文献   

9.
我国《刑法》第100条规定了前科报告制度,新公布并于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也只是部分免除了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还远不能说是我国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然而前科消灭制度在国外已经得到了广泛的社会认可和法律确认.探讨、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未成年人前科消灭制度是社会发展进步的客观要求.  相似文献   

10.
最近,《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印发实施,规定封存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等情形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事实上,在山东、上海、河北等地先行探索的基础上,2011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八)》就免除了被判处五年以下刑罚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报告义务。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确定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传统刑事司法观念进行了革新。  相似文献   

11.
2011年颁行的《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八)》)第6条对累犯制度进行了修改,根据该规定,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构成累犯,这也意味着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一律不作为法定从重处罚情节,那么未成年人的前科还能否成为酌定从重处罚情节呢?这一问题存在较大争议。对未成年人的犯罪前科还应否以及如何进行法律评价,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犯罪正确适用法律,有必要认真加以研究。  相似文献   

12.
樊荣庆 《犯罪研究》2011,(5):7-8,33
一、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制度的探索与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解除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的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刑法修正案(八)也要求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科报告义务。然而实践中,由于学校、用人单位主动查询人事档案,导致法律的规定无法落到实处。未成年人刑事记录封存正是为之提供了制度支撑,使涉罪未成年人在就学、择业过程中真正享受与其他公民同等的待遇,彰显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  相似文献   

13.
未成年人"刑事污点限制公开"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100条规定:“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刑法修正案(八)》对此加以补充:“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相似文献   

14.
《刑法修正案(八)》对前科报告制度作了修改,免除了未成年人的部分前科报告义务。但仍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进行未成年人前科记录消灭制度飞研究仍然很有意义。本文以贵州瓮安对2008年"6.28"事件中涉案未成年人试行违法及犯罪记录办法的实践为例进行调查研究,并结合全国各地类似实践所取得的成果,对该制度适用范围、法律效果的界定和程序性规则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5.
宣喆 《法制与社会》2012,(24):153-154,156
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以及犯罪刑事政策对于未成年人的教育与矫治起着引导作用,刑法修正案(八)就累犯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我们应结合刑法制定累犯制度法律原理,正确解释未成年人累犯条文,分析未成年人再犯罪的特点,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合理完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矫治政策,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6.
未成年人犯罪是世界性的一大社会问题,各国实务界与理论界从来都没有停止过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刚刚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将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累犯规定在刑法当中,再一次引起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关注.本文将以比较为视角,以借鉴与完善为目的,从立法与刑罚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7.
《刑法修正案(八)》中有关特殊群体从宽处罚的规定具有合理性,但也有一定的模糊性。老年人从宽处罚规定中的“已满75周岁”的时间节点,应理解为“审判的时候”。老年人从宽处罚及不适用死刑规定中的“审判的时候”的时间节点,应理解为一审判决确定时已满75周岁。未成年人累犯排除规定中的“不满18周岁”,应理解为实施后罪时不满18周岁。未成年人既不能构成一般累犯,也不能构成毒品再犯和特殊累犯。  相似文献   

18.
我国未成年犯轻罪前科免除报告的制度,已经载入刑法。这是我国民主法治建设的重大进步。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该规定仅仅免除未成年人的前科报告义务,并不意味着其犯罪记录的消除。此外,不同地方对犯罪记录消灭制度的理解和操作也难完全一致,这也使得该制度的实施一直处在局部范围内。因此,如何规范这个制度的适用,充分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更好的实现设想效果,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19.
陈金林 《法律科学》2011,(4):109-114
《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的用语特征能引发我们反思通说对累犯前提的界定。通过语义分析,《刑法》第65条的"但书"仅对后罪起限制作用。从实质层面分析,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都不是累犯的本质特征,累犯的本质在于行为人的自由刑钝感。因此,累犯前提条件的重心是受刑的经历,累犯并不关心前罪的罪责类型与主体年龄。作为过失犯罪或未成年人犯罪结果的刑罚执行,也可以作为累犯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刑法修正案(八)》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者的保护,充分体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然而,我国1997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与现在日益完善的《刑法》相比,显得十分单薄,并且难以有效满足司法实践操作。因此,我们有必要在《刑法修正案(八)》从实体上加强对未成年犯罪者保护的基础之上,通过《刑事诉讼法》从程序上加强对未成年犯罪者的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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