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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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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无罪推定是被追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被追诉者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在刑事诉讼中将无罪推定确立为指导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应当在刑事诉讼中彻底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及其引申的主要内容应当分为三个层次:证明责任、被追诉者的权利和对被追诉者的权利的保障。由于无罪推定假定被追诉者无罪,对控诉的举证责任应由控方承担,被追诉者不承担无罪的举证责任,所以,被追诉者就没有理由配合控方提供自己犯罪的证据,包括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违背了无罪推定关于被追诉者不应当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的基本精神,使得被追诉者负有帮助侦控方履行举证和证明的义务。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刑诉法要求被追诉者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因此,从无罪推定的这一层面上说"应当如实回答"是不合理的,应当予以取消。  相似文献   

2.
卫跃宁 《证据科学》2008,16(6):654-663
无罪推定是被追诉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被追诉者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在刑事诉讼中将无罪推定确立为指导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准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我国应当在刑事诉讼中彻底确立无罪推定原则。无罪推定及其引申的主要内容应当分为三个层次:证明责任、被追诉者的权利和对被追诉者的权利的保障。由于无罪推定假定被追诉者无罪,对控诉的举证责任应由控方承担,被追诉者不承担无罪的举证责任,所以,被追诉者就没有理由配合控方提供自己犯罪的证据,包括口供。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的规定,违背了无罪推定关于被追诉者不应当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的基本精神,使得被追诉者负有帮助侦控方履行举证和证明的义务。这一规定实质上表明我国刑诉法要求被追诉者承担举证或证明责任。因此,从无罪推定的这一层面上说“应当如实回答”是不合理的,应当予以取消。  相似文献   

3.
向勇 《法制与社会》2014,(9):289-290
当前,中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的一项内容就是加强被追诉人财权利的保护,这也是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内容。2011年颁布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被追诉人财产权保护的规定展开了初步调整,但是,在法律理念、社会需要、制度保障上仍然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亟待解决。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应当结合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外先进的司法经验,从而进一步完善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建立"以人为本"的司法程序体系。  相似文献   

4.
取保候审制度亟需完善王立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情况,对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如果情况发生变化,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上述规定就是我国刑事诉讼...  相似文献   

5.
原刑事诉讼法没有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转为逮捕的规定。现行刑事诉讼法在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中明确规定了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以下简称特殊逮捕条件人对于这一规定的适用条件问题,尚无深入探讨的文章,因此,有深入探讨、统一认识的必要。(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和第五十七条分别规定了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进守的各项规定。据此,当出现违反规定的情形时,其中,对取保候审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  相似文献   

6.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保证金主要存在于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及缓刑执行过程中。而取保候审保证金制度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责令其交纳一定数量的金钱,以保证其在被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或妨碍诉讼程序的进行,并随传随到的一种法律制度。①但因该项制度设计不够科学,配套措施不甚完善,致使其适用实效并不理想。2012年3月14日,全国人大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其中第六十四条至第七十一条对取保候审的适用主体、被取保候审人  相似文献   

7.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而对于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的公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这项规定对维护被告人权利有着积极作用,但却忽视了当事人的另一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笔者认为,《刑事诉讼法》应规定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害人制度。一是体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对…  相似文献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有人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在侦查阶段赋予律师的权利太小,主张在侦查阶段扩大律师的权利,如赋予律师调查取证权等。我们主张在  相似文献   

9.
略论《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孙长永 《现代法学》2004,26(3):26-31
再次修改《刑事诉讼法》既是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人权的程序保障、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民主化、国际化和法治化的需要;在修改过程中,应当正确处理好《宪法》与《刑事诉讼法》、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司法公正与司法效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结合我国国情之间的关系;修改的基本内容应当包括加强对追诉权力的控制、辩护权利的保护、保障公正审判的权利以及健全程序侵权的救济机制四个方面。  相似文献   

10.
一、保密制度《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中规定:“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为了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第42条和第43条对举报工作中的保密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第42条详细规定了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的保密制度。第43条规定了违反保密制度的法律责任。二、保护制度举报保护制度,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的保护;另一方面,还包括对被控告人,被举报人的保护。人民检察院举报保护制度主要包…  相似文献   

11.
诉权理论产生于民事诉讼法学,但从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内在关联来看,诉权理论也可成为刑事诉讼法学基础理论之一,刑事诉权与刑事审判权仍是构成刑事审判制度的两个基本要素。在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上立法日程之际,运用刑事诉权理论来分析我国现行刑事审判制度中的一些制度,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审判制度下,诉权不能主导审判进程,诉权与审判权关系失衡。正视这些问题,运用刑事诉权理论指导刑事审判制度的改革,强调诉权保障理念,才能真正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  相似文献   

12.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延友 《法学研究》2012,(3):146-163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抓捕、截停、带到为目的的措施和以保证被告人出席审判为目的的措施两大类。为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从适当根据、令状主义、迅速带见法官等方面对羁押之前的抓捕、截停进行了规制;从羁押适用的法定理由、决定主体、上诉救济以及迅速审判等多个角度对审判前的羁押进行了规制。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也涵括了以拘留为中心、以留置盘问、公民扭送为补充的抓捕、截停、带到措施,以及以逮捕为术语标志的审前羁押措施和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为形式的审前释放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设置了与西方大体相当而又略有差别的规制机制。尽管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较为完备,但仍需从拘留的临时化、逮捕羁押的司法化以及监视居住的自由化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3.
律师伪证罪的追诉程序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毛立新 《河北法学》2011,29(10):35-40
刑法第306条规定的"律师伪证罪",往往成为侦控机关对律师实施职业报复的工具。究其原因,不惟在于实体法之不完善,更在于缺乏正当法律程序的保障。借鉴法治先进国家的经验,有必要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增设集体回避及管辖异议制度、排除辩护人程序、追究律师刑事责任的前置程序、对律师采取强制侦查措施的特殊保障等,以保障律师免受非法或不当的刑事追诉,维护其合法执业权利。  相似文献   

14.
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计划 《法学研究》2012,(2):122-142
"侦查中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构成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其理论基础是检察监督理论。定量分析表明,逮捕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普遍适用,有违法定逮捕要件,对公正审判与有效辩护造成不利影响;定性分析表明,逮捕被普遍适用的根源在于,享有批准、决定逮捕权的检察机关实为追诉机关,其执行的实体标准、审查程序及"快捕快诉"的追诉性指导思想,挤压了取保候审等羁押替代措施的适用空间。解决逮捕普遍化问题,应依据"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确立法院审查模式,由法院统一行使逮捕决定权,即在检察机关初次审查的基础上,增加法院审查程序,以制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的追诉权,更好地实现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5.
As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criminal trials was first introduced in 2008, it is advisable to keep the present form of an all-citizen jury system rather than introduce or adopt aspects of the Continental mixed tribunal system because the former system makes the best use of the meaning of Article 1 of the Act of Citizen Participation in Criminal Trials in Korea. Though previously professional judges participated in the deliberation process, under the current system, the new procedure should allow only jurors to engage in deliberations and render verdicts, with sentencing still left to professional judges. The new law should also eliminate a consent agreement required for a defendant in jury trial, thereby making jury trial mandatory for certain classes of heinous crimes like murder or even political crimes; juvenile cases, however, may still be excluded from jury trial. In addition, the exclusion right of the court should also be recognized, but the current comprehensive rule (Article 9 (1) (3)) should be eliminated. It is necessary for the jury verdict to have legal binding force such that the prosecutor cannot appeal the acquittal if the verdict was decided unanimously. Lastly, as for the use of victim participation programs, it is enough to simply allow victims to make statements as witness. This year, on March 6, 2013, the revised system of civil participation in criminal trials has been ready based on the evaluation of the current system by the Committee on Civil Judicial Participation, which was comprised of members from the judiciary, the academia, and civil organizations. The new amendment will be submitted to the National Assembly within this year.  相似文献   

16.
侦查程序中律师帮助权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侦查程序中 ,犯罪嫌疑人的人权最容易被忽视。就我国的司法实践而言 ,起诉和审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侦查的结果 ,侦查程序是真正决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命运的关键程序。我国刑事诉讼法在增加庭审抗辩色彩的同时 ,却没有相应地增加侦查程序中的对抗因素 ,犯罪嫌疑人在侦查程序中的律师帮助权与其他国家相比尚存在亟待改进之处。  相似文献   

17.
关于无限防卫权问题的再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莉  郑鸿鹄 《政法学刊》2000,17(2):50-53
新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刑法学界人士较多认为是规定了“无限防卫权”,且对这一规定的利弊颇有争议。本文在对无限防卫权的概念及一些相关问题进行考证之后,从根本上否定了新刑法规定了无限防卫权,认为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仍然是受该条第二款规定所制约的有限防卫。  相似文献   

18.
论诉权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导入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诉权理论是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理论基石 ,将这一理论引入到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中 ,对于科学合理地配置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具体诉讼权利 ,完善对抗制的诉讼机制 ,开拓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视野等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尽管诉权理论在刑事诉讼中的导入有一些障碍性因素 ,但这些因素是可以克服的。在刑事诉讼中研究诉权理论有必要从理论上阐述诉权与宪法、诉权与人权、诉权与国家刑罚权、诉权与当事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此外 ,还应当根据诉权理论 ,对刑事诉讼构造、侦查中司法控制机制、检察官起诉裁量权以及审判方式之改革等问题进行制度性变革。  相似文献   

19.
艾明 《比较法研究》2014,(2):176-189
在欧洲人权法院看来,基于营救目的实施的逼供行为违反《欧洲人权公约》第3条,应当排除被告人于审前程序作出的所有认罪口供。在被告人于庭审时重新作出认罪口供的情况下,欧洲人权法院认为,以不人道待遇获取的认罪口供洐生的实物证据可以不排除。内国法院使用这样的实物证据用于检验该认罪口供的真实性并未侵犯被告人不自证己罪的权利和公平审判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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