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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9 毫秒
1.
王申 《现代法学》2012,(2):21-34
法律作为一门独立的体系知识而与其他知识区别开来是人类社会分工及知识分化的必然结果。法律知识具有其内在价值,对于法官来说,法律知识本身就是一个自为的目的。法官的知识就是对于正义等理念的沉思。法官必须具有将抽象的法律规范同特殊的个案事件联系起来的司法技巧与方法。法官必须要精通法学领域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论修养。法官的司法实践必须以法律知识为前提。法官既是法律知识系统,同时也是司法行动系统。确认法律具有普遍的适用性,法官应该理性地思考,在现代法律规范中,所有的规定都应该与人类理性的基本价值、人类行为的实践合理性等基本要求相一致。确认法律必须体现自治的原则。法官要力求达到掌握最完全的法律知识,力求达到最高层次的法的确定性追求。  相似文献   

2.
杨凯 《法律适用》2012,(1):7-12
编辑提示:关于法律适用方法,既包含法律思维,也包含法律技能,还是一种法律的知识转化过程。发现并研究法官如何在审判实践中适用法律一直是本刊选稿和组稿的重要方向。法官对于法律适用方法,更多是从审判实践出发,寻找理论指引下最契合审判需要的司法智慧。本期特别策划选取的3篇文章,就是这种司法智慧的结晶。3篇论文均获得全国法院第23届学术讨论会论文一等奖,分别研究了审判中的民商事审判方法,总结出请求权分析的具体方法并以基层法院为模本,对三段论司法逻辑提出了中国式的续造与验算。论文观  相似文献   

3.
从典型女性法官的司法经验来看,她们之所以在日常的司法工作中有着突出的表现,以及她们的司法经验更易于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就在于她们都努力将个人的生活体验融入司法经验之中,不仅善于以"做人"的方式来"做事",而且也习惯于以"过日子"的态度和原则来"工作"。这些典型女性法官的司法经验和形象对于当下中国司法而言,可能意味着不仅要建构一种整体性司法知识观与司法模式,而且也要求中国法官能够运用一种更加实用也更生活化的司法方法。换言之,这些典型女性法官的司法经验对于当下中国的司法及其发展而言,可能意味着要以一种符合现代中国人的生活化眼光和生存性智慧来再造司法的知识理论与实践模式,在促成法律生活与日常生活更加紧密的互动融通的基础上,使司法及其方法更加规范化和生活化,唯此,才可能确保司法在更好地满足社会生活与司法需求的同时推动司法制度的良性发展。  相似文献   

4.
法官的工作是为人类幸福服务的。法官通过公正审判实现社会正义,目的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加美好。人是主体,人是目的。法治精神实质上就是一种人道精神。从立法到司法,都必须以人为目的,将尊重人、关怀人贯穿于其中。法官职业的崇高性也就体现在这里。 法官的审判活动应当以尊重人为前提 法官是正义的化身,因为法官的审判活动是一种价值行为,衡量法官所审理的案件是否公正,主要看其裁判结果是否符合法律正义标准。法律正义是社会正义的核心,而社会主义的根本目标就是尊重并尽最大可能实现人们合理的权利要求。法官的活动是具体的。…  相似文献   

5.
司法与民众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司法判决和民意之间."民意"也可以称为民心、公意,是大多数社会成员对与其相关的公共事务或现象所持的大体相近的意见、情感和行为倾向.由于具有较高的法律素养和司法经验,法官常常会根据理性思维和逻辑推断对案件予以裁判.由于立足角度不同,判决结果有时会与民意存在差距,这就需要法官的审判智慧和技巧,也需要民意沟通和引导机制.  相似文献   

6.
在化解矛盾已经成为当前党和国家中心任务的大背景下,任何社会机构、社会力量和个人都应当自觉地加入到纠纷解决的队伍中去。人大代表参与诉讼调解对于最大限度地动员纠纷解决资源、转变法院的工作作风和审判作风、践行人民司法为人民的司法本质和增进司法民主等均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必须警惕的是,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和人民司法并不是要完全撇开国家现行法律和司法技术,由法官以外的人仅仅依据地方知识和民间情理解决纠纷。我们应当追求一种能够在国家权力与民间自治、法律文本与地方知识、正当程序与实质正义、应然价值与实证经验、理想图景与严峻现实之间不间断地往返和流动的弥合型司法模式。  相似文献   

7.
审判的艺术体现在法官与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博弈。审判活动是一种实践性、经验性、知识性、技术性很强的法律职业工作,审判不仅仅是机械的根据法律消弭纠纷,而是要按照立法的精神和原则性创造性的适用法律,通过司法审判维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相似文献   

8.
法律实质推理既是司法主体的一种思维活动,又是一种司法行为。在制定法国家,长期的审判经验导致法官偏重于形式推理而忽略实质推理的重要性.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保障人民的合理预期,必须关注法律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历史、社会习俗等在审判中的影响。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今天,欲推进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法律推理是一个必要而且有效的媒介。  相似文献   

9.
为贯彻落实案例指导制度,总结审判经验,统一法律适用,最高法院日前发布了第一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民事和刑事案例各两个,并要求审案参照要点不得借题发挥。现代社会瞬息万变,再有前瞻性和预见力的立法都难以为司法提供精准无误的规则体系。法官遇到立法空白或高度抽象性规定时,就要运用经验和智慧作出自由裁决。实践中,由于法官的专业素养、生活阅历、审判经验参差不齐,缺乏制约的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就会导致案情接近的案件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  相似文献   

10.
杨凯 《法律适用》2011,(5):76-79
法官审判案件是否可以成为诱发美感和幸福感的职业艺术呢?答案是肯定的!法官的司法审判活动是一种实践性、经验性、知识性、技术性很强的法律职业工作,法官审判不仅仅只是做一个"法匠",机械地根据法律来消弥纠纷,而是要按照立法的精神和原则创造性地适用法律,通过司法审判维系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法官审判技能当然也是一门职业艺术,而且是...  相似文献   

11.
刑事审判的效率与公正虽取决于多种因素,但是与刑事庭审的方式确有着密切的关系。在庭审过程中法官调查证据、适用法律的形式、途径以及控、辩、审三方的地位及相互关系对事实的认定、证据的取舍、法律的适用的都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我国原有法官唱主角的庭审方式已经不再适应现代刑事司法的要求,庭审方式的改革和完善已成为刑事司法改革的重点内容之一。改革的目标就是厘清控、辩、审三方职能和关系,正确界定法官的地位和作用,确保刑事审判中的控诉、辩护和审判职能应分别由三方各自独立而互不依附的诉讼主体承担,三方的诉讼行为也不得与其诉讼职能相违背,与他们进行或参与审判活动的具体目标应该保持一致。  相似文献   

12.
刘俊 《法律科学》2009,27(6):21-25
法官作出判决的过程中总是存在着价值判断,法官价值判断的前提是对所审理案件的有关价值主体关于该案件判决的价值需要的认识,法官只有对案件判决可能有那些价值需要存在比较清楚的认识,才能在此基础上作出最好的价值选择,从而才能作出最好的判决。对判决价值需要的认识取决于法官的价值发现,法官审理具体案件的价值发现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法官对讼争各方需求价值的发现;二是法官对社会主导公正价值观念的发现;三是法官对适用该判决的法律中的价值发现;四是法官对自身需求的价值发现。  相似文献   

13.
依照现代司法理念,司法必须以公众为基础,反映公众最广泛的信赖,如果司法神秘化,司法过程带有暗箱操作,公众没有知情权,即使司法结果公正,公众也难以认同。中国司法的人民性和司法权的公共性,决定了司法机关司法活动应当向社会公开。司法透明有利于提升当事人的程序主体地位,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同时又是预防司法腐败的有力武器和防止司法黑幕的重要手段。20多年来,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着力于提高司法透明度工作,在法治框架下,推行公开审判,改革诉讼方式,强化裁判文书说理,加强庭审的实质化等,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除法律规定应当保密的环节以外,司法过程不透明现象在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说明中国的司法透明度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正视这些问题,井在认识司法透明度价值的基础上对之以合理的构建和保障,是当前中国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4.
倪铁 《犯罪研究》2011,(2):49-57
在中国传统刑事司法运作过程中,刑官的具体刑事法行为的采取往往遵循一定的准则。当我们以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立足于挖掘传统刑事司法智慧,考察中国传统刑事司法活动中的抽象准则,我们可以发现它遵循“文书约束”准则,追求“法律之治”。此外,它遵循“据证推事”和“察情推事”准则,并将之作为自己的证据和逻辑基奠;它推崇有限公开准则,以达到教化民众和阻吓犯罪的双重目的;它奉行效率准则,还灵活地采取了协作准则,以保证整个传统刑事司法活动的顺利运行,实现刑官所追求的“无讼”的理想帝国秩序。  相似文献   

15.
常识、常理在司法中的运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正确理解常识和常理,对司法裁判具有重大意义。常识和常理属于人们的的经验性知识,具有前理性、非系统性、经验性、大众性乃至客观性等特征。在司法中,常识和常理是法官认识案情、解释法律、展开逻辑推理的前提和基础。法官可以运用常识、常理认定案件事实,检验和校正法律推理。常识和常理还是法官进行法律论证的资源之一。但是,不能过于夸大常识和常理在司法中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监督机制是保证审判质量,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刑事审判制度的设计及运作,无不将刑事审判监督机制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加以构建,既吸收了西方的法制监督理论,也考虑到当时的国情,建立了一个从正规的监察院到普通的社会民众的庞大的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对防止刑事错案、杜绝司法腐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当下的绩效考核制度被官方视为一种实现法官管理的有效形式。然而该制度背后的"规训逻辑"与司法规律形成尖锐的冲突、对法官的实质理性构成了严重的伤害,其中"刷数据"的现象形成了逆向奖励和淘汰机制。这表明该制度是一种不成功的实践,欲建立一支适应现代法治的司法队伍,真正地解决司法腐败和司法不公的问题,必须另辟蹊径,寻找法官管理的新形式。应该建立一种"自由的逻辑"指导下的以程序约束为中心的法官管理和培养模式。  相似文献   

18.
彭小龙 《中国法学》2012,(3):160-177
民众参与审判主要包括治安法官、参审法官和陪审法官三种制度类型,其案件分布呈现趋同性和差异性两种规律。前者是指各国通过各种形式吸收具有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民众参与专门案件审判。就后者而言,治安法官主要审理涉及私人纷争、社会影响不大的案件,陪审法官和参审法官主要审理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究其原因,案件类型不同,民众参与审判的意义、制度设计及实践运作亦有所差异。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主要参与轻微案件审判,与法律规定及上述规律均发生明显背离。这种背离有其客观原因和现实意义,但在充分发挥民众参与审判的作用方面仍有很大的改革空间。  相似文献   

19.
方乐 《法律科学》2012,(5):11-22
当"司法"日渐成为一个公共话题,有关司法问题的讨论就不再只是一个单纯的技术或者专业问题,而成为一个日常性的生活话题;有关司法问题的理论研究也不再只是一种纯粹的学术活动,而更是一种公共知识的生产与再生产活动。这意味着当下中国有关司法问题理论研究的立场必须要从"问题中国"转向"理解中国",既要从中国社会转型以及中、西方互动交往的宏大场景出发,也要在当下社会现实生活的微观场域里来理解当下中国司法的问题。同样,有关司法的理论既要从中国人的生活哲学与生存性智慧中获致论证资源,也要在中、西方的共识中夯实司法知识的基础。唯有此,当下中国的司法理论研究才能够生产和再生产出具有公共性的司法知识产品,才能够更好地服务于日常生活的同时建构起自身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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