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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诉讼举证责任由当事人分担,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理被告承担。在民事诉讼中,谁请求什么,谁就应当提供证据。原告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首先应当负举证责任。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原告提供的证据确能证明其主张的事实,而被告却没有提供或者提供不出足以推翻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才能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否则,原告将败诉。被告在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进行答辩,反驳或者反诉所主张的事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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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举证责任的概念及内涵尽管三大诉讼法中只有行政诉讼法明确提出了举证责任的概念,但事实认定对证据的依赖决定了举证责任是诉讼及行政程序所共有的内容。举证责任的概念可表述为:“所谓举证责任,乃当事人请求依其主张为裁判,须就其主张待证之事实,有举证证明之负担。详言之,乃当事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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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负举证责任是行政诉讼的显著特点 举证责任也叫证明责任或提供证据的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和理由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理论上来源于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但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两者又有很大的不同。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都承担举证责任。行政诉讼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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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无效宣告案件中,请求人越来越多的使用网络证据来证明涉案专利权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或者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之前已通过网络公开,因此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宣告无效.由于网络证据具有修改不留痕迹的特点,其真实性和证明力的认定也就成为此类程序中的焦点和难点.经过公证的网络证据的形式真实性(即证据资格)应当被认可,而网络证据的"实质真实性"则属于证明力问题,需要根据其"被修改的可能性"来评判.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和证明力认定的规则并结合双方当事人从相关技术方面的举证情况,可以对"网络证据是否被修改"的辅助事实做出认定,从而确定网络证据对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程度.在该辅助事实真伪不明时,不能根据证明责任对其做出认定,但无效宣告请求人对主要事实承担证明责任,应承担不利后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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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纠纷是平等主体间的纠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了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原告对其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对其答辩理由反诉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人对其提出的主张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不举证要负担不利于自己的判决乃至败诉的后果,原告的证据充分,被告反驳举证不足以所对抗的原告胜诉。被告反驳举证充分,原告再行举证又不足以对抗的,被告胜诉,双方当事人举证都不充分,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这样,作为民事案件的代理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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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所谓举证责任的分配,就是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当事人负担举证责任的范围。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是我国民事诉讼领域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但是,这一原则尚不能解决知识产权案件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分配。例如,对某一事实,一方主张其存在,依法应由其负举证责任;另一方否认其存在,依法亦应负有举证责任。当该事实真伪不明时,法院将难以裁判,导致不能公正、高效地审理案件。表现在审判实践中,同一案件由不同的法院审理,举证责任的分配不一致,甚至同一案件在审理的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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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举证责任的分担就是指诉讼当事人各自负责证明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民诉法第64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实际上就反映了举证责任的分担问题,“谁主张,谁举证”也就是说谁主张什么事实谁就有责任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提供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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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对有关的案件事实,首先应当由谁承担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一种法律责任。由于诉讼有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之分,不同性质的诉讼,在确定和解决举证责任的问题上也有重大的区别。例如,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上由当事人分担。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提出主张,谁就负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为此,原告人起诉,对其主张的民事法律关系必须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而被告人在应诉中对其反驳的事实,也必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院是在当事人举证的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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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举证责任的内涵
关于举证责任的含义和表述。在学术上主要有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所负有的提供证据的责任。例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称之为举证责任。这类表述方式采用的是一种行为意义上的举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举证责任既包括由谁提供证据为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的内容,也包括由谁承担不能提供证明案件事实的法律后果的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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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常识可以界定为本领域技术人员知晓的本领域技术知识以及“众所周知的事实”, 《审查指南》规定之外的其他能够证明公知常识的证据形式也应当予以考虑.在专利授权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其认定的公知常识负举证责任,而在专利确权案件中,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对无效请求人主张的以及专利复审委员会依职权认定的公知常识的正确认定负举证责任.如果对未在行政程序中提交的公知常识补充证据不予采信,将会导致当事人彻底丧失救济途径,则可以有条件地采纳新的公知常识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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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责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对自己所提出的主张中须确认的事实,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在这里,责任指的是义务和法律后果.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举证责任在我国有两层含义:一是提出主张的当事人有义务举出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合乎事实;二是举不出证据的当事人将会被法院否定其主张,承担不利的裁判后果。这种不利的裁判后果既表现为实体上的权利和主张得不到法院的确认和保护,还表现为程序上因败诉而额外负担诉讼费用.因举证责任和官司胜败相关联,同时庭审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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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PONSIBILITYFOROFFERINGTESTIMONYINCIVILACTION举证.源于罗马法对民事审判规定的两条原则。一是每一方当事人对其陈述中所主张的事实,负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义务,否认的一方没有举证责任;二是双方当事人都提不出证据的,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败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细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一规定通常被称作“谁主张、准举止”.这就是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担的原则。举证责任的分担与证明对象右关。根据法律事实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影响,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可分为:l、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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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诉讼数量不断增长和现代型诉讼要求先收集证据、后提出事实主张的客观需要,为实现预防诉讼、促进诉讼、集中化审理和多元化解决纠纷之目标,两大法系各主要国家纷纷对证据保全及类似制度进行了改革,使证据保全制度除保全证据外,又具有了确定事实、开示证据和诉讼外解决纠纷的多种功能。为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保障当事人证据收集权和证明权的实现,我国也必须扩大证据保全制度的机能,一方面增设确定事物状态和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之证据保全类型,另一方面鼓励当事人在证据保全程序中就与纠纷解决相关的事项达成协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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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果要求法院依其主张为裁判时,必须就其所主张的特定、重要、有关联的事实,负有主张和提出证据以为证明的负担,如果有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事实成立的情形时.则负担事实审理者不能依其主张作出裁判的结果;如果提出的证据,导致事实审理者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时,即有不能依其主张的事实作出裁判的危险的负担。证明负担(burden of proof)的内容包括事实主张项下的证据方法的主张负担(behauptungs last,burden of pleading)、提出该证据方法的负担即举证负担(the burden of producing evidence)以及对证据进行辩论的负担即心证负担(the burden ofpersuas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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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果要求法院依其主张为裁判时,必须就其所主张的特定、重要、有关联的事实,负有主张和提出证据以为证明的负担,如果有不能提出证据或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事实成立的情形时,则负担事实审理者不能依其主张作出裁判的结果:如果提出的证据,导致事实审理者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真伪不明的情形时,即有不能依其主张的事实作出裁判的危险的负担。证明负担(burden of proof)的内容包括事实主张项下的证据方法的主张负担(behauptungs last,burden of pleading)、提出该证据方法的负担即举证负担(the burden of producing evidence)以及对证据进行辩论的负担即心证负担(the burden of persuasion)。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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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七、审理前的准备在当事人完成了查证后,法院通常要确定审理的日期。这个日期的确定取决于对案件审理所作的准备工作。大多数法院颁发庭前令状,要求当事人进行某些简化审理活动的努力,如对不再争议的事实,可提供的具有关键性的资料以及在审理时所要提出的证据,出庭的证人及其作证的主题等方面事先达成协议,当事人交换各自的某些证据资料及其相应的理由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