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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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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信托法》内容缺陷管窥与补正思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我国《信托法》内容上的缺陷主要有:将信托业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将受托人的承诺规定为遗嘱信托的成立要件;将公示确定为信托的生效要件且对信托公示制度规定不完善;对共同受托人意思表示不一致问题的处理规定不明确;将信托监察人制度仅适用于公益信托;将信托监督制度限定适用于公益信托并规定公益信托的监督机构为公益事业管理机构。  相似文献   

2.
目的信托制度比较研究——以日本《信托法》为参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信托法理论不承认没有受益人的非公益信托(目的信托)。但是,现代信托法在朝着认可目的信托的方向发展,英美和日本的信托立法都显示了这一迹象。本文以日本新《信托法》上的目的信托制度为中心进行探讨,主张为了向制度利用者提供满足多种偏好的制度菜单,为了更好地体现信托制度的灵活特点、实现其破产隔离和财产安排功能,应在控制目的信托的弊端的基础上引入目的信托制度。  相似文献   

3.
苏绍靖 《法制与社会》2013,(24):108-109
我国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第11条以列举的形式规定了六种信托无效的类别。其中诉讼信托的效力就被盲目否认。这一笼统的规定不仅使现代信托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功能,也剥夺了当事人的应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因此应对诉讼信托的效力予以承认,对公益诉讼信托加以充分利用,本文将介绍公益诉讼信托的基本原理和主要形式,提出构建公益诉讼信托制度的初步建议。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的创造性规定及其评析   总被引:23,自引:0,他引:23  
张淳 《法律科学》2002,(2):110-120
《中国信托法》中的重要的创造性规定包括 :将信托合同规定为诺成合同 ,确认信托财产所有权由委托人享有 ,将登记确定为信托的生效要件 ,将委托人的三项重要权利规定为其以自己的行为干预信托的权利 ,为委托人增设因其重大侵权行为而变更受益人或者解除信托的权利 ,为受托人增设对信托的保密义务 ,将受益人不确定的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 ,将信托监察人制度限定适用于公益信托并规定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相似文献   

5.
中国2001年实施的《信托法》建立了公益信托制度,它作为公益事业的一种崭新模式本应得到快速的发展,但由于我国相关的公益信托法律制度还存在一定的缺陷,如法律规定过于原则,缺少与之配套的税收优惠措施,导致公益信托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未能充分发挥推动公共事业的作用。本文指出我们应当从制度建设入手,完善公益信托的配套法律制度,保障我国公益信托健康稳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慈善法》在我国确立的慈善信托制度有许多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在公益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关系上,由于二者都来源于英国的慈善信托制度,二者在我国实现了内涵和外延的重合,应该将二者整合为一项制度.慈善信托和慈善捐赠是既有区别也有相似的两项基本慈善制度.由于有区别,两种制度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不相同;由于有相似之处,应当对慈善信托当事人给予与慈善捐赠当事人类似的税收优惠,并且对两种制度下当事人的设定问题,法律皆不宜干预.在完善监察人职责定位方面,应明确慈善信托监察人是对委托人和受益人共同负责;规定监察人采取法律行为前,需经委托人同意.在慈善信托终止和清算问题上,应该规定在慈善信托终止时,受托人有义务向慈善信托的管理部门报告;而且受托人应该报告慈善信托的清算信息,并由慈善信托管理部门予以公开.  相似文献   

7.
《信托法》的颁布可以说在我国真正确立了这一制度。然而,纵观这一部法律,其中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有关信托的法律适用,只是在第3条规定了“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下统称信托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本法。”且这一条款能否看成是对信托法律适用规定的冲突规范,仍需探讨。 一、对《信托法》第3条法律性质之分析 首先,冲突规范是由国内法或国际条约规定的,指明某一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种法律的规范,它又叫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①。根据系属的不同规定,它可分为四种类型:单…  相似文献   

8.
受益人原则是英美信托法上的一项规则。其规定非公益目的信托原则上无效,受益人原则存在例外。受益人原则对我国的信托法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9.
现代信托管理必然牵涉风险和不确定性,特定的受托人行为不可能预先完美的设定,现代信托法的实践表明受托人的义务是开放式的。但无论如何开放,受托人都必须遵守一项原则,即受托人如何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而管理财产的最根本原则。本文将通过对英美信托制度关于受托人谨慎投资义务的规定,剖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下简称《信托法》)关于这一制度的不足,并提出了如何完善这一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0.
试论信托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个世纪以来,在英美被广泛利用于民事、商事和公益领域的信托制度开始为许多大陆法系国家所引进,在日本、韩国先后颁布《信托法》之后,我国台湾地区也已将其作为一部重要的市场经济法律推出。近年来,我国法学界对信托制度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信托法》起草经过三年多讨论咨询,数易其稿.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而从我国目前的法制状况来看.对信托的调整规范均不完善和全面,往往并不体现信托的本质,反而扭曲了信托的观念。因此,正确认识信托的法理性质,合理借鉴国外《信托法》,是我国信托立法的基础。一、大陆法系…  相似文献   

11.
公益信托中的近似原则历史十分悠久,大多英美学者认为近似原则起源于基督教的赎罪理论。由于信托目的的公益性和存续的无期限性,使近似原则在公益信托制度中具有很大适用空间,成为各国信托法中重要的惯例。本文将以比较法的视角就近似原则在信托中的应用作出分析,并提出对中国信托法相关制度构建及完善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12.
有关国家与地区信托法均将目的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信托视为无效信托。对诈害债权信托在这些信托法中有的将它定性为无效信托,有的将它定性为可撤销信托,但前面一种定性更加有利于保护债权人利益。一些信托法分别将重要事项条款不确定的信托与诉讼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但仅关于前面一种信托无效的规定具有实用价值,关于后面一种信托无效的规定则有悖于一种合理的价值观念。一些信托法还将受益人不合格的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但因其为目的违反法律的信托的一种,故该规定无单独存在之必要。虽有立法安排的不同,但有关国家与地区信托法却均将返还财产确认为无效信托的法律结果。将讨债信托规定为无效信托为我国信托法的创新,却并不可取。  相似文献   

13.
信托财产性质的比较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于 2001年10月1日正式生效施行,这标志着信托制度这一新的法律制度在我国已经确立。但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很多学者对信托财产的性质特征及法律地位问题一直存有较大分歧。笔者就中外信托法中有关信托财产的规定作一比较分析,以此来充分认识我国信托法的优点和不足。  相似文献   

14.
我国《信托法》规定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且以信托登记为信托生效的要件.比较英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制度,信托登记的功能在于公示公信.收益权信托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亦应办理统一登记,但在目前信托登记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收益权信托登记面临更大的困难.《信托法》修改之际,应统筹考虑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信托登记、质押登记、公司治理、信托权利流转等方面,将《信托法》、《公司法》、《物权法》及抵押登记统一登记等法律适用统一起来,防止出现法律冲突与法律漏洞.  相似文献   

15.
论公益信托制度与两大法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金锦萍 《中外法学》2008,(6):828-850
<正>引言:问题的提出"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法律应该为慈善理念提供实现的形式和途径。公益信托在英美法国家被证明是民众从事慈善事业行之有效的途径。我国于2001年通过的《信托法》规定了公益信托的基本规则,包括公益信托的设立程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权限和设置  相似文献   

16.
社会保障基金投资信托在性质上并非公益信托而是营业信托,故我国<信托法>关于公益信托的特殊规定并不能够适用于它;其对委托人与受益人的缺失成为该法在对这种信托用上的障碍,只有在观念上将社会保障基金视为法人才能够排除这一障碍.要确保其能够对这种信托有效适用,需要通过当然解释使该法关于受托人忠诚义务的规定能够被适用以禁止受托人利用信托财产为第三人谋取利益,并需要通过借鉴美国的做法将该法关于受托人谨慎义务的规定中的谨慎义务在内容上具体化详细化;为该法确立的过失责任原则只能够对在导致其设立的信托合同中不存在关于排斥这一原则适用的条款的这种信托适用.  相似文献   

17.
文杰 《河北法学》2011,29(12):171-176
2006年12月日本对施行84年之久的《信托法》进行了重大修改。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表现在受托人的义务、受益人的权利以及信托利用的形态等三个方面。修改后的日本《信托法》确立了民事信托、商事信托与公益信托的共同规则;扩大了信托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空间,增加了大量任意性规范;增强了法律用语的科学性和制度的可操作性。我国《信托法》宜借鉴日本《信托法》的此次修改,在立法观念上加以更新,并对法律规范进行修改和增补。  相似文献   

18.
信托财产与中国信托法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我国信托法比较简约 ,多原则性规定。因此 ,对于信托制度的许多问题 ,有待深入的理论研究 ;对信托法的具体规定 ,也有可质疑之处。我国信托法应坚持信托财产独立性原则 ,并完善公示制度 ,妥善平衡信托关系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19.
在建工程收益权信托是近年来兴起的一种新型信托,深受信托业、房地产业和投资者热捧。但在建工程是一不断变化的物权,其产生的收益权也就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以此种不确定的收益作为信托财产,是否能够满足《信托法》有关信托财产确定的规定,关系信托的效力。本文将在建工程收益权界定为未来应收账款,分析将之作为信托财产是否符合我国《信托法》有关确定性的要求。由于我国《信托法》关于何谓信托财产,语焉不详,所以有必要从信托制度起源的英美法系寻求其真实含义,最终界定出法院判断信托财产确定性的基本标准。  相似文献   

20.
我国信托法中移植了滥觞于英美法系的公益信托制度,然而十余载来鲜有成功实践。配套制度的缺省是肇因之一,公益信托的界定及其规范意义的混沌状态也难逃其咎。术语的选择除了探究词源,更应揭示概念所指向对象的本质。“公益信托”之所以优于“慈善信托”,不仅因为公益信托之公益本质使其从众多信托中被甄别出来,并获得特殊待遇:豁免于禁止永续规则和适用近似原则以确保永续,而且也为税收优惠和严格监管提供了合理依据。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公益信托之认定方有意义,也为我国实践中的“类公益信托”的性质分析提供了清晰思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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