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裁判摘要】 作为提供住宿服务的酒店经营者.对入住酒店的消费者应履行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酒店经营者因管理、服务瑕疵等安全隐患而致消费者产生人身伤害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酒店经营场所的出租方对于事发场所管理不善的,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害人对于损害发生也有过错的.应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
请你断案     
正上期答案:《买虾未成摔伤商贩应否担责?》刘某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通常理解为:只要欠缺通常所应具备的安全性,则推定为存在安全保障义务上  相似文献   

3.
经营者对服务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被引:71,自引:0,他引:71       下载免费PDF全文
经营者在其服务场所对消费者等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有保障义务。这是一种法定义务 ,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的内容。经营者违反该义务发生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 ,一般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通常表现为消极不作为 ,判断不作为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当采用特别规则。在第三人直接加害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害而且经营者有过错的情况下 ,经营者应承担补充的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第三类伤害时的合同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探讨了消费者接受服务过程中被第三者所伤害中经营者责任认定问题 ,认为严格责任原则不适用第三类伤害中经营者责任的认定 ,经营者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有合理注意的义务 ,追究经营者责任时 ,要考虑其过错程度 ,并根据过错程度确定对消费者损失赔偿比例。  相似文献   

5.
论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扩张与限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已超越民事主体交往安全义务的范畴,消费者安全保障权法律保护体系必须从经济法整体主义的视角来进行构建.权利保护模式下无过错责任的采用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义务与权利相结合的保护模式,能有效平衡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扩张与限制.  相似文献   

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安全保障义务人应当在合理限度范围内履行安全保障义务,合理限度范围应当根据一般常识来确定。在安全保障义务人已经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前提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为自身判断错误导致损害事实发生的,后果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相似文献   

7.
万恩平  梁伟 《山东审判》2007,23(2):118-119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合理限度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损害的义务。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相似文献   

8.
张民安 《中外法学》2006,(6):669-693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区分原则所谓安全保障义务,是指行为人如果能够合理预见他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正在或者将要遭受自己或者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他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侵害,即要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和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此种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的发生,避免他人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安全保障义务有两种:其一,物的安全保障义务。凡是对某种物施加控制力的人,如果在控制该物时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致使所控制的物造成他人损失,即应对他人承担  相似文献   

9.
杨丽 《法制与社会》2012,(33):22+26
社会发展迅速,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社会交易日益增多,使因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管理者、经营者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而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受到损失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这就使研究安全保障义务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论述安全保障义务人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性质、归责原则及类型。  相似文献   

10.
自助银行是银行金融业务的组成部分,属于银行经营场所。银行对进入其中的消费者负有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银行因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而致使消费者财产损失的,消费者可以违约为由提起合同之诉进行维权。诉讼中,银行对其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1.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赋予了消费者在生活消费活动中的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与此相对应,该法第18条又明确规定了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上述条文中所提到的安全权利和义务本应理解为仅涉及交易对象本身,即消费关系标的物的  相似文献   

12.
本文以《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分析工具,论证在防范制止第三方侵权行为方面经营者担负的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尝试运用经验规则,破解消费者被侵害财产价值认定难题。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分析工具,论证在防范制止第三方侵权行为方面经营者担负的合理限度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同时尝试运用经验规则,破解消费者被侵害财产价值认定难题.  相似文献   

14.
经营者场所安全责任的合理边界   总被引:11,自引:0,他引:11  
汤啸天 《法律科学》2004,22(3):121-128
经营者场所安全责任,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时,因为经营场所的安全未能达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要求或者合同约定的标准,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从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其责任范围包括时间、空间、对象三方面,安全责任随着服务延伸而扩展。受害人与经营者就场所安全责任发生的争议主要是:侵权责任还是合同违约责任,过错责任还是无过错责任,比例赔偿还是全面赔偿,原告举证还是被告举证。经营者承担的场所安全责任应当以防范设施有效、警示明确、管理谨慎周到、制止侵害果敢、实施救助及时、保全证据妥善作为合理边界。  相似文献   

15.
在发生在医院的杀人伤害案件中,医院作为安全义务保障人,其合理的安全义务保障限度应为事先提醒义务和事后救助、报警等,防止或制止犯罪不是医院的法定义务.医院赔偿责任限于补充赔偿责任而非连带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6.
物业公司保安义务是合同义务,物业公司怠于履行保安义务导致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人身、财产遭受第三人不法侵害时应承担违约责任。本文认为其与安全保障义务相比,两者在权利义务主体、义务来源和性质、违反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相似文献   

17.
近年来,高等院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不时见诸报端,高校频频坐在被告席上。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各方责任难以认定,对此很多人认为只要学生在学校遭受伤害,学校就应该负责任。本文立足于这些难题,通过分析高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特点,探究校方对学生的安全保障义务及违反不同义务所引发的责任,依据不同的归责原则适用范围,提出了高校因安全保障义务来源的不同分别选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同时也出现了诸多社会安全问题,给人们的人身和财产造成损害。我国《民法通则》未对安全保障义务做出明确规定,如今2010年7月1日起实行的《侵权责任法》对此已经做出一般性规定,但就该义务归责原则及过错的判断标准学界还存在争议,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其做进一步的探究。  相似文献   

19.
《侵权责任法》颁布前,《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单行法律及法律解释对某些特殊场所、单位等设定了一定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其义务主体、保障前提、保护对象均具有特殊性。《侵权责任法》颁布后,其第37条正式确立了安全保障义务制度,但该条第2款在理论上及实务上仍存在较大的争议。本文主要就第37条第2款对补充责任进行分析并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及建议。  相似文献   

20.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文杰 《中外法学》2012,(2):395-410
作为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立法范本,美国1998年《数字千年版权法》的假想规范对象是单纯的技术支持提供者,其特征是被动性、工具性和中立性。然而,二十一世纪的网络服务提供者以网站为平台,在相当程度上扮演着社会性场所管理人、群众性活动组织者的角色。鉴于此,有必要重塑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的法理基础,即采纳传统的安全保障义务理论,以"开启或加入交往空间者对其中的他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在合理限度内照顾他人权益"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基本原则。与物理空间中的安全保障义务一样,网络空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只是"合理的注意",而非无限的安全保证,它并不意味着对一切信息进行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而是要看具体情形的危险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