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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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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詹雪霞 《法制与社会》2012,(27):90-91,105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律的逐步发展,对于证据的研究,特别是证据规则的研究及其在中国的应用,都成为学者们论述的焦点,在众多的证据规则中尤以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的研究最为复杂也最受争议.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第二次修正,正式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入法,并对启动非法证据评议的申请人、举证责任的分配、证明标准等进行了规定,这是我国关于证据认定上的一大进步,但是制裁性条款缺乏、可操作的程序保障不足、法官权力保障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本文拟以2012年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为视角,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完备之路做初浅的探索.  相似文献   

2.
庞振寰  吉辰 《法制与社会》2014,(13):270-271
2012年10月9日,《中国司法改革》白皮书发布,书中表明: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是导致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在此背景下,我国先后在2010年和2012年颁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排除规定》)和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此举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意义重大。  相似文献   

3.
吕世杰 《法制与社会》2011,(21):136-136,140
自我国于1997年颁布了新的刑事诉讼法以来,至今已经有十余年的历史。在这十几年中,由于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严格意义上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因此,这直接导致了我国司法实务界在对非法证据的排除方面做的不够专业。直到2010年,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我国终于在刑事诉讼法的层面上确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本文主要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容及其意义等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4.
吉红 《法制与社会》2014,(15):112-113
2010年两高三部《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两个证据规定的颁布,是我国刑事证据立法中的一个重大事件,第一次以较细密的条文对刑事案件的证据的收集、排除、认定等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是,在非法证据的识别和认定上,这两个证据规定并没有突破。2013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只是将这两个证据规定的条款纳入,也没有在识别和认定上作出突破。本文就对这一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判断。  相似文献   

5.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若干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赵红星 《河北法学》2012,30(9):83-9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证据规则,它对于加强人权保障、实现宪法规定和促进程序公正都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继两高三部颁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无疑对限制刑讯逼供的严重状况,将起到积极长远的作用.但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可操作性提出了广泛的质疑,“补正”和“合理解释”的规定,似乎给非法证据留了退路.因此,有必要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问题进一步研究,以探讨我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存在的不足,并找到改进的出路.  相似文献   

6.
"两高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两个证据规定")和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证据制度的规定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对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据标准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与此同时,刑事侦查活动取证时存在的一些问题成为困扰刑事检察工作的难题。  相似文献   

7.
2010年7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法证据排除规定》)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2012年3月14日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在理论研究和实践积累  相似文献   

8.
隗永贵  隋丹 《法制与社会》2012,(32):137+141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当今各国刑事诉讼法中普遍规定的一项证据制度,我国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排除非法证据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充分肯定了《两个证据规定》的内容,将其以法律形式予以规定。本文旨在探讨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从而引申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如何把握机遇,迎接挑战。  相似文献   

9.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和健全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律制度逐步走向完善的标志。《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做了系统规定,但是这两部法律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还有待完善,我们有必要对这两部法律文件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相关规定存在的缺陷和不足进行剖析,并提出《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完善意见。  相似文献   

10.
颜伶俐 《法制与社会》2012,(30):261-262
新《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证据作了相对完备的规定,将2010年"两高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内容吸收进来,首次在立法上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与操作程序,充分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作为保障人权的"小宪法"的作用,从制度上对遏制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的行为提供了有力支持,本文拟以审查起诉阶段为切入点,浅析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问题。  相似文献   

11.
王彪 《人民司法》2012,(19):48-51
1979年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和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都规定严禁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但没有规定违反此规定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1998年发布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1条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998年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65条规定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或者指控犯罪的证据,但没有配套的实施程序。2010年最高  相似文献   

12.
刘红  许旎娜 《法制与社会》2012,(28):103-104
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新刑诉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关于证据制度和辩护制度的完善对公诉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本文结合基层检察院刑事案件审查起诉实践,围绕瑕疵证据的使用、审讯全程录音录像、控辩双方证据开示等三方面对个案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并提出解决对策,以期为新刑诉法在类案中的顺利实施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3.
新修正的刑事诉讼法吸纳了2010年7月1日两高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内容,意味着中国刑事法律正式确立了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笔者认为,对我国所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尚有一个认识和理解过程,其适用应该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以更加完善的排除程序确保该规则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一、正确认识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一)我国确立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中的非法证据并非广义的概念  相似文献   

14.
邢苏娴 《法制与社会》2013,(12):121-122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在此次修正案中,增加了重大案件全程录音录像的规定,但未就全程录音录像的证据地位、适用程序等等问题加以规定,而在实践中,全程录音录像的适用仍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本文仅就自身所见所闻谈谈个人鄙见。  相似文献   

15.
2013年1月1日我国新《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围绕非法证据的证明与排除建构起较为完整的实施细则,明确了非法证据证明责任的承担主体以及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时值新刑事诉讼法生效伊始,系统分析国外关于刑事非法证据证明责任问题的立法规定与理论观点既具有学术研究价值,亦可能发挥推进新刑诉法运用落实的功能。一非法证据的内涵梳理差别与共性  相似文献   

16.
在实施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中,庭审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即把过去由审判人员向被告人出示证据改为由公诉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证据,这一举证原则改变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程序和方式方面,还使案件审理更具有科学性,判决更具有客观性、准确性。但是,新的审判方式对证据的认证要求只能在当庭审查认定过的基础上作出裁判结论,为此要求审判人员对证据“认证”的能力比以往要高,特别是对于具有主观性“人证”证据的审查判断难度更大。修正后的刑诉法只是粗线条规定了言词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解释吸江苏省高院《…  相似文献   

17.
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制度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创造性地将非法证据排除扩展到检察审查环节,并赋予了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的职权。此举无疑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也使检警关系更加趋向合理。但是,由于只是从权力赋予的角度明确了检察机关具有的职权,检察机关排除非法证据在制度运作上仍然存在着概念界定不清、程序设置不详、证明责任不明等不足,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或司法解释予以完善,构建科学合理并具有可操作性的规则体系。  相似文献   

18.
李健彬 《法制与社会》2013,(26):139-140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有关未成年人社会调查的规定对于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具有重大意义。但是,由于对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是否属于刑事证据尚未达成统一认识,使得相关规定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运用受到了消极影响。通过从证据的定义、证据的特征、证据的形式、质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看,未成年人社会调查不属于刑事证据的范畴,而只能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参考资料。  相似文献   

19.
罗少威 《法制与社会》2012,(23):194+198
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正,其中修正后的第一百八十七条、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了证人应当出庭的情况以及证人拒绝出庭、拒绝作证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可以预期,在修正后的刑诉法正式实施后,证人出庭作证将成为常态,在有利于打击犯罪、保障人权的同时,必将对公诉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作为公诉人应当做好准备,积极应对,以更好地履行控诉犯罪及法律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20.
汪攀 《法制与社会》2013,(35):61-62,72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2月制定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X以下简称《证据规定》)并于2002年4月1日开始实施。《证据规定》的颁布实施是证据失权制度的一个成果,我国的证据失权经历了法定顺序主义一随时提出主义一适时提出主义这样一个否定之否定的发展演化的过程,我国采取的是适时提出主义。举证时限最关键的地方就是证据失权.证据失权维护了当事人的举证平等。虽然《证据制度》使我国从证据的随时提出主义转变为适时提出主义,但是在实施中还是存在很多的问题和阻力.是值得我们深思和研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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