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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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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介绍贿赂罪是指行为人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引荐、沟通关系,撮合双方谋取非法利益的条件,促使行贿和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构成介绍贿赂罪必须有介绍贿赂的行为,包括:以行为人的名义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行贿人所谋求的事物进行某种活动,并答应给予某种“报偿”;以受贿人名义,向谋取利益的人提出应予“酬谢”的主张;组织行贿、受贿双方会见;行贿人与受贿人在行贿、受贿的谋划中遇到障碍时从中斡旋、撮合;代表行贿人向受贿人转达财物、利益等等。由  相似文献   

2.
我国现行立法对贿赂行为打击存在如下缺陷: 1.现行的《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对行贿、受贿立法处罚不等。表现在:(1)行贿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受贿人行贿,受贿人受处罚,而行贿人可以高忱无忧,这在立法上为行贿人实施感情投资,“放长线投大鱼”的行贿行为开了绿灯,为其未来可能谋取不正当利益准备了条件,是诱发受贿罪的一个不可忽视的潜在因素。(2)行贿人行贿数额一般达到10000元才够  相似文献   

3.
"一对一"贿赂案件是指行贿人向受贿人行贿时,只有行贿人和受贿人两个人在场,没有第三人证明的情况。这种案件即使只有行贿人或受贿人一方承认,  相似文献   

4.
张志华 《内蒙古检察》2004,(5):21-24,11
所谓“一对一”贿赂案件,是指贿赂行为在实施过程中只有行贿人、受贿人在场,没有第三人现场目击,也没有其它直接证据的案件。此类案件的特点在于:1、直接证据只有行、受贿双方当事人供词;2、一般情况下直接证据中的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的比例易出现相持态势,即:行贿人承认行贿但受贿人不承认受贿或受贿人承认受贿但行贿人不承认行贿;3、行、受贿双方当事人的供述不稳定,容易出现反复,  相似文献   

5.
卞婧娴 《人民司法》2012,(4):66-67,1
检察机关已对受贿人立案查处,行贿人作为证人接受调查时,只要检察机关对行贿人尚未立案查处,行贿人承认其向受贿人行贿的事实,就应当认定为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情形。  相似文献   

6.
介绍贿赂罪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介绍,促使行贿与受贿得以实现的行为。介绍贿赂通常有两种形式:一是受行贿人之托,为人沟通关系,寻找受贿对象,以便为行贿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一是秉承索贿者旨意,为之寻找索贿对象。但不论哪种形式,介绍贿赂的行为人都是根据行贿、受贿双方的意图,以中介人的身份,从中牵线搭桥,撮合引荐等。其本质特征是进行“中介”活动,起“中介”作用。因而,介绍贿赂罪与行贿罪的共犯是有区别:的。一、介绍贿赂的行为人是在行贿与受贿人之间进行活动而又独立于行贿与受贿之外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在审理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发现经济类的贿赂案件居多。而这一类的案件特点是:行贿人和受贿人均是建立在谋取不正当利益动机的基础上,双方为满足自己的需求而达成一致的违纪违法活动。这种违纪行为隐蔽性和反调查意识极强,大多都是"一对一"的证据。所谓"一对一"证据,是指行贿人或受贿人一方承认违纪违法行为,  相似文献   

8.
司法实践中存在着行贿犯罪查处难的现实困境,大量行贿人没有受到法定的刑事追究。一方面是由于立法规定的“不正当利益”的主观要件难以把握,无法查处向国家工作人员“身边人”行贿的行为;另一方面由于贿赂犯罪的隐蔽性和侦查手段的落后性,侦查部门不得不过分依赖行贿人的言词证据以打击受贿犯罪,存在着司法利益上的交易。破解这种困境,一是要取消“不正当利益”的规定,将向利用影响力受贿人行贿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增加犯罪成本;二是要构建特殊的贿赂犯罪证据规则,提高侦查水平,减少对行贿人言辞证据的依赖。  相似文献   

9.
邓勇  刘芳 《法制与社会》2014,(22):282+285
介绍贿赂就是指行为人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进行沟通、撮合,使行贿和受贿行为得到实现,情节严重的行为。它与行贿犯罪行为、受贿犯罪行为具有相似性和关联性,但其独立性不容忽视,其存在对于预防和打击贿赂犯罪,完善刑事立法有着特别重要意义和作用。  相似文献   

10.
行贿七年之后,行贿人竟然仍不知道谁是受贿人,直到检察机关发现蛛丝马迹,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  相似文献   

11.
介绍贿赂犯罪是指在行贿人和受贿人之间进行联系沟通,促使贿赂行为得以实现的行为。法律规定构成介绍贿赂罪有两个必备条件:第一,行为人主观上应当具有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的故意;第二,行为人在客观上具有介绍受贿人与行贿  相似文献   

12.
贿赂案件证据多呈“一对一”的状况,具有直接证据少,间接证据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容易翻供,行贿人容易翻证,受贿人反侦查能力强等特点;收集贿赂案件的证据时要注意行贿人证言的收集和受贿人供述的固定,强化相关证据的保全。在直接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办案人员应设法收集间接证据特别注意再生证据的收集,再生证据的收集有时能起到意想不到的证明效果;侦查贿赂案件收集证据应掌握一定的技巧和达到一定的要求。  相似文献   

13.
"两高"通过司法解释将行贿谋取竞争优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表现形式,契合了现阶段反腐败的现实吁求。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表现为行贿人在竞争性的领域,试图通过行贿取得竞争优势进而获得不确定利益。谋取竞争优势与谋取不确定利益的勾连,实现了不确定利益到不正当利益的嬗变。司法对谋取竞争优势的认定,应将其限定在特定的竞争场域和特定的时间段,对为维持竞争优势而行贿,也应以行贿谋取竞争优势认定。  相似文献   

14.
行贿与受贿,传统的观点一直认为两者是一种对向关系,即只要存在受贿,必然有行贿行为发生;反过来,只要存在行贿,就必然有受贿行为发生,刑法理论上把这种对合性关系定义为“对向犯”,属于必要共同犯罪的一种,行贿人与受贿人各自实施自己的行为,  相似文献   

15.
罗贤东 《中国检察官》2002,(2):33-33,38
受贿案件由于行受贿的秘密性,以及受贿人高智商手段的掩盖和伪装,使查处此类案件难度增大,且由于证据主要依靠行贿人的证言和受贿人的供述,极易受翻证翻供的影响而难以定案。因此,受贿案件对证据确实充分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常因认识不同而出现差异。  相似文献   

16.
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要求全国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打击行贿犯罪的力度。在打击行贿犯罪越来越受到重视的情况下,加强对行贿案件侦查策略的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侦查实践表明,行贿案件的侦查工作主要有“三难”;一是发现难。行贿行为一般为行贿人与受贿人二者单独实施,直接知情的第三人较少,具有较强的隐蔽性。二是追查难。不少行贿人都是生意人,有的是外地人,这些人有的无固定的办公场所或住所,行踪不定。一旦察…  相似文献   

17.
梁平 《中国检察官》2006,(12):30-32
贿赂是指行贿人自愿交付给受贿人的,能够满足受贿人需要的,从而换取受贿人以其职务行为使行贿人得以取得某种权利或利益的一切物质性利益。  相似文献   

18.
编辑同志:我院于1996年底立案侦查某国有林场三位领导人受贿案。对于整个行受贿过程三名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是一致的。然而,行贿人害怕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听说受贿人被立案侦查即逃往外地,多方查找迄今仍无下落,致使侦查人员无法获取行贿人的供词。请问,在没有行贿人的供词而数个受贿人的供述又相互印证的情况下,能否认定受贿罪?广西融水县人民检察院贾曲贾曲同志: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刑事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刑事证据的真实性是客观性(或实在性)与全面性的统一,刑事证据的合法性是指必须经过法…  相似文献   

19.
受贿罪是否存在未遂,这是一个颇值得研究的问题。从刑法理论上看,受贿罪作为结果犯,在符合《刑法》第23条规定的“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情况下,可以成立受贿罪的未遂。如受贿行为人在行贿人向其承诺行贿后,利用职务便利,为行贿人谋取利益,但事后行贿人并未如约向其行贿.此时受贿方就成立受贿未遂。此种情况在司法实务中很少见。然而,笔者通过认真分析《刑法》关于受贿罪的法律条文,发现如果严格按照法律表述,大部分的受贿罪都可以轻易的构成来遂。笔者试将这个问题与同行们进行商榷。  相似文献   

20.
当前贿赂案件证据在侦查中经常发生变化,导致这一种现象的主客观原因较多,针对这些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全面收集并有效固定证据,从而有效防止行贿人和受贿人的翻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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