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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是指检察官为了实现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中不应站在当事人的立场、而应该站在客观立场上进行活动,努力发现并尊重事实真相。其基本内涵是:坚持客观立场、忠实于事实真相、实现司法公正。其中坚持客观立场是基石,忠实于事实真相是核心,实现司法公正是目的。各国法律和国际准则之所以普遍赋予检察官以客观公正义务,是为了防止检察官对控诉职能的片面理解,基于检察官作为"国家与公共利益代表"和"准司法官"的角色定位,缘于平衡控辩双方实力、用好起诉裁量权的需要。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在中国有重大发展,但尚需从以下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统一认识,树立正确的司法理念;坚持程序改革的正确方向,防止将检察官当事人化;切实保障并完善律师在诉讼中的权利;完善立法,强化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改革完善检察体制、机制。  相似文献   

2.
察机关作为我国的法律监督机关,负有维护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之责,以实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因而检察官负有坚持客观立场、忠于事实真相、追求客观公正的义务,即检察官客观义务。而最能彰显检察官客观义务的无疑是检察机关为被告人的利益而提出抗诉。下文从Z市检察机关近年来轻罪重判案件抗诉的调研入手,分析检察官客观义务的实践困境,并尝试提出破解路径。一、对Z市检察机关2009—2012年轻罪重判抗检  相似文献   

3.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指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为了发现案件真实情况,检察官应当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进行刑事诉讼的义务。公诉人的客观义务依托或从属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官职能定位的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对现实状况进行检视的基础上,关注公诉人客观义务理念确立和诉讼制度的改革完善,推进和谐社会的法治进程。  相似文献   

4.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指检察官超越控方立场,坚持客观公正。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是检察制度的基本要求,但基于不同的司法制度背景,形成以德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的两种类型。检察官为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需成为热情的控方当事人.又因客观义务而应当冷静的、无偏倚的司法官,而这两种角色是相互冲突的。应当注意客观义务的限度并警惕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时注意通过外部制度保证客观义务。在我国,因为检察制度的性质及其背景,更须确立检察官客观义务。为此,  相似文献   

5.
中美两国的法律均要求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两国法律对检察官客观义务内涵的规定有相似之处,包括检察官在证据收集和证据开示中保持客观中立,避免提起不当诉讼,保护被告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以及检察官在特定条件下应予回避等。但由于彼此法律文化的差异和制度设计着眼点的不同,两国法律在检察官的地位、属性、职权、制约等方面的规定亦存在显著区别。  相似文献   

6.
检察官客观义务理论的起源与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检察官的客观义务是指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保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要以客观事实为根据,既要注意不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证据、事实和法  相似文献   

7.
中国法语境中的检察官客观义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龙宗智 《法学研究》2009,(4):137-156
检察官客观义务,是指检察官超越控方立场,坚持客观公正。检察官履行客观义务是检察制度的基本要求,但基于不同的司法制度背景,形成以德国法和美国法为代表的两种类型。检察官为履行打击犯罪的职责需成为热情的控方当事人,又因客观义务而应充当冷静的、无偏倚的司法官,而这两种角色是相冲突的。应当注意客观义务论作用的限度并警惕其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同时注意通过外部制度保证客观义务。在我国,因为检察制度的性质及其制度背景,更须确立检察官客观义务。为此,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调整,如检讨与合理设定内部绩效制度、在一体化与独立性之间寻找平衡点,尤其应注意遵循诉讼规律,维系诉讼构造功能。  相似文献   

8.
(上接本刊2009年第9期)三、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在中国的发展检察官客观公正义务在中国的境遇如何?法学界有的认为,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检察机关客观义务的规定比许多西方国家完善,但落实得很不理想。[26]有的认为,我国检察官客观义务有充分的理论基础,但  相似文献   

9.
论对失职法官检察官的惩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确保法官、检察官的廉洁高效、忠于职守则是防止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途径。本文的主旨在于,试图通过对设置法官检察官惩戒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的探索,以说明改革和完善司法体制不仅要在国家机构的设置和运作上保障司法独立,理顺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职权的各种关系,而且,对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实行严格的监督,使失职的法官检察官及时得到惩戒,同样是防止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制度性建设。一、对法官、检察官失职行为的界定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司法机关…  相似文献   

10.
客观公正义务,对于检察官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中不偏不倚、公正无私地发挥其职能作用,在依法追诉犯罪和保障人权上保持平衡,以维护和实现司法公平和正义。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相似文献   

11.
Tort law judging in the United Kingdom includes judicial ‘truth claims’ or ‘social facts’ about the world, society, and institutional and human behaviour. Although corrective justice and rights scholars assert tort law is autonomous and internally referential, social facts can be influential in tort decisions. While there is some evidence of judicial use of empirical research, many social facts are based on judicial notice, judicial common sense, and intuition. Social facts, often based on judicial common sense, play a role in tort judging. However, they can also be fertile ground for the introduction of cognitive bias and judicial error. The role of social facts in tort judging is not confined to ‘policy’ reasoning but includes social framework, context, and background. Emerging research on judicial cognition can help explain the nature and impact of common‐sense social facts. There is a need to consider potential responses to judicial use of social facts and judicial cognition.  相似文献   

12.
王申 《法律科学》2012,(6):27-35
法官认知是一切纷争能够得到解决的前提条件,是法律世界存在的支柱。法官的认识须由客观事实的可靠性来证明,可靠性首先意味着确定性。任何法律现象都被理解为确定的东西,被理解为稳固不变的东西,除非被立法者自己废止。"法官所思"是法官所有认识的真理性的第一保证,法官认识的目的就在于寻求把握审判过程中的司法真相。如果我们把司法看成是一种在司法实践基础上所发生的历史性的活动,那么从事司法审判活动的法官首先有了一种对于法治的在先理解,这就是法官的"前见"。法官前见的获得是其理性选择的结果,体现了事物认识发展的本质,由此构成了法官的视域。  相似文献   

13.
论犯罪事实的性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最终确认的犯罪事实是一种什么性质的事实,主要存在着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竞争。客观真实说与法律真实说的对抗并非两种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之间的对抗,而是对刑事司法程序中确认的认识论犯罪事实的两种不同定性。法律真实说之所以更为恰当,是因为法律真实说尊重现实,可以为认识论犯罪事实的可谬性找到逻辑上的根据,有利于程序优先司法理念的确定,并且符合司法特质。  相似文献   

14.
贺桂华 《政法学刊》2007,24(2):108-110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该指导思想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具有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深入发展,该指导思想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也日渐显露,主要表现在:其适用既不能达到民事诉讼的终极目的,影响了司法的正当性、权威性和裁判的终局性原则,也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为此,我们应该进一步探究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指导思想,应该确立以“依法纠错”为指导思想,既符合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的主旨,又将错误界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同时与大陆法系国家再审精神相一致。  相似文献   

15.
论司法改革与司法公正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谢佑平  万毅 《中国法学》2002,(5):129-139
司法公正涵括了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两层涵义。程序公正指在整个司法过程中公正地对待作为当事人的冲突主体 ,保证冲突主体能足够和充分地表述自己的愿望、主张和请求的手段及其行为的空间。而实体公正则是指判决结果对案件真实情况的准确再现以及法律适用的正确无误。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两者是辩证统一的。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结构性缺陷正在于公正的缺失。而正在进行的司法改革的目标定位正是为了重塑司法公正。为此 ,在改革的动力资源上 ,必须依赖国家与社会的双向互动 ,在改革的路径选择上 ,需要在本土化的基础上走创新型制度移植的道路。  相似文献   

16.
论诉讼证明的相对性   总被引:30,自引:0,他引:30  
诉讼证明既是一种认识活动 ,又是一种诉讼行为 ,因此 ,除了应该遵循认识论的普遍规律外 ,还应接受程序法律和证据规则的调整和制约。认识本身的相对性和诉讼证明的特殊性决定了人们对案件事实的认识不可能达到与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完全一致、绝对真实的程度。基于诉讼证明的相对性原理 ,应当重塑我国刑事诉讼中定罪判决的证明标准 :其主观标准可以概括为“法官内心确信无疑” ,其客观标准则为“最大限度地符合或接近案件客观事实”。  相似文献   

17.
罗本琦 《现代法学》2002,24(4):86-90
当代中国实现司法公正只能以司法系统为改革的突破口 ;以国家权力为主要推动力 ,逐步实现国家推动向社会自觉过渡 ;从法官队伍精英化、公正观念社会化和司法制度理性化入手 ,为实现司法公正创造条件。  相似文献   

18.
中美两国司法理念的比较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本文从五个方面对中美两国的司法理念进行了比较。美国的司法制度体现了程序公正优于实体公正、普遍正义优于个案正义、法律真实优于客观真实、法律调整优于调整法律、服从法律而非服从民意的司法理念。而中国的司法理念在这五个方面与美国的司法理念差别很大。  相似文献   

19.
周翠 《法学家》2012,(3):119-133,179
根据法官与当事人在事实阐明方面的责任分配,各国典型的民事审理模式可分为三类:德国的对话诉讼、美国的对抗诉讼以及日本的对抗与判定模式。相较而言,德国的对话诉讼模式在辩论主义的框架内强调法官承担实质指挥诉讼的义务,彰显了诉讼集中主义,代表了现代民事诉讼的发展潮流。我国虽然历来注重法官的主动角色,但在从职权探知主义转向辩论主义的过程中如何设定法官在事实阐明方面的协助责任,还需深入探讨。同时,未来是否引入当事人的协助阐明义务、促进诉讼义务、真实完整义务和诚实信用义务,也关乎自认、举证期限等制度的完善以及恶意诉讼的克服。唯有构建起完善的诉讼义务体系,才能确保审理程序以公平、集中、快捷的方式进行。  相似文献   

20.
情理推断是以经验知识为前提的推论,其在司法证明中的作用是必要但危险的。我国现行印证证明模式中并没有包容情理推断的空间,但其却在实践中隐性运作,同时因缺少约束机制而易于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恣意裁判。为化解合法性与正当性危机,有必要规范情理推断在司法证明中的运作。然而,传统印证证明理论的外部视角,无法描摹司法证明的全貌,可以引入一种内部观察视角作为补充。司法证明在结构上是包含价值判断的论证式经验推论,事实认定因而具有似真性。在似真性证明的制度语境中,情理推断作用于从证据命题推导出案件事实的证明过程之中,辅助裁判者认定并证成对事实的确信。在该事实证成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情理推断的规范运作需要以认知开放的竞争性论辩程序为场域,以包容性的证明方法体系为前提;为防止权力滥用,还应给裁判者施加事实证成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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