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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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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失物拾得制度起始于遗失人所有权的保护,落脚于拾得人对拾得物所有权的获得.但我国无论立法或者司法都将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纳入无因管理之债,缺乏对拾得人权利的维护,不利于法律公平价值的实现.本文将从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出发,讨论并建议建立相关制度以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  相似文献   

2.
财物遗失后,关于遗失物所有权归属、遗失物所有人与遗失物拾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成为各国法律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我国法律只赋予了遗失物拾得人必要费用请求权,本文从历史法学与和价值法学的角度论证了这一规定的弊端与不足,主张应当赋予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和一定条件下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权利,完善我国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3.
现行《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对于遗失人无承诺时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以及遗失物所有权的取得持否定态度。我国应当借鉴《日本民法典》的规定,建立起体现报酬请求权和有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的遗失物拾得制度。  相似文献   

4.
现实生活中,遗失物品的情形经常发生,而且有时遗失物还很贵重。遗失物品的情况是如此常见,仅靠加强人们的谨慎是难以避免的。如今我国新的《物权法》也有相关规定,但这些制度过于粗陋且不合理,给人们的生活和当前的司法实践带来了不少困难,为此我们需要制定一套更为完善的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一、我国《物权法》中的拾得遗失物制度及其缺陷我国《物权法》用六条法条规定了我国的拾得遗失物制度,其内容大体如下:拾得人应当将遗失物返还权利人,如果拾得  相似文献   

5.
现实生活中,由于财产所有人或占有人的疏忽大意或自然原因遗失财物的现象极其常见。对于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归属的问题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和《物权法》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即经过合理期间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但由于我国现行立法规定得太过简单和原则化,导致可操作性不强,从而形成了法律制度与司法实践相矛盾的局面。我国民事立法应当不断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以解决拾得人和遗失人之间的纠纷,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利益。  相似文献   

6.
拾得遗失物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关于拾得遗失物制度的立法简单而笼统,《物权法》颁布实施后对于该制度有所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明显强调遗失人的权利,对拾得人课以较重义务,拾得人权利义务严重失衡等等。这些立法问题迫切要求我们完善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本文以遗失物的定义为出发点,通过阐述国外拾得遗失物制度的立法状况,对如何完善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提出了几点建议,比如应通过立法确立拾得人的法定报酬请求权以及附条件取得所有权的权利,应设立遗失物管理机关等,希望有利于我国拾得遗失物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7.
遗失物被拾得后,如何确认其归属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我国现有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不尽完善、合理,且日益暴露出法律制度与社会现实之间的冲突。本文认为,我国立法应完善遗失物之拾得归属制度,明确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与义务,确立悬赏广告制度。 一、遗失物拾得的概念与要件 (一)遗失物拾得的概念与性质 遗失物的拾得是指发现他人遗失物并予以占有的一种法律事实。自罗马法以来,遗失物拾得可否成为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原因,向来有正反两种立法例:罗马法不能取得所有权主义及日尔曼法的取得所有权主义。近代以来各国立法,如《法国民法典》第717条、《德  相似文献   

8.
5.12汶川地震后搜救出了大量的财产,根据《物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些财产应定性为遗失物,适用遗失物拾得制度对其进行处理。拾得人负有通知或送交、妥善保管、返还义务,鉴于震后遗失物繁多,遗失人广泛,身份确认困难,搜救财产应交给所在地公安等政府部门统一汇总、查找遗失人、组织认领为宜,返还遗失物时应免除灾民的必要费用偿还义务。对于被确认为遇难者的物品,应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领取;失踪者的物品交由其直系亲属领取;无法确定遗失人的,同时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又无人认领的财物,归国家所有;遗失物在被转让情况下又有两种不同的所有权归属。  相似文献   

9.
周俊生 《法制与社会》2011,(22):249-252,258
我国现行的遗失物拾得制度承载了过多的道德因素与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集体利益至上的理念,存在两大缺陷:否定了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规定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未建立拾得人有条件取得遗失物所有权制度。本文通过对我国拾金不昧传统美德进行重新解读,提出赋予拾得人报酬请求权;批判无人认领遗失物归国家所有的现行立法思路,提出应允许拾得人附条件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为完善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的制定再一次把我国拾得物制度改革的问题提了出来。该法拟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在交还失物时可以索取最高为拾得物价值20%的报酬。这一规定被有些人认为有悖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对社会风气有不良的影响。然而在法律里规定拾得人应无偿交还失物就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吗?就有助于人们美好品德的形成吗?本文拟就此作一分析。  一  对于拾得物制度,我国目前有关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刑法等法律、法规中。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  相似文献   

11.
本文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剖析,并对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拾得物所有权的归属等问题,提出主张,以期对此领域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2.
各国法律确立拾得遗失物制度是为了实现拾得人和遗失人之间的利益平衡。那么如何准确界定无人认领遗失物及其归属即成为关键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无人认领遗失物的认定及其归属的探讨,分析我国现行立法对此问题规定的利弊,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旨在实现物归原主、物尽其用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3.
遗失物须为丧失占有的非无主动产。基于遗失物拾得的立法目的,在遗失物的范畴内排除了无主物,即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占有的物。除此之外,遗失物的丧失占有无须考察占有人或者遗失人的主观意思。遗失之丧失占有的判断是管领力的事实判断,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为准,而强调客观上控制力是否及于物。此外,拾得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于对物的占有取得,因此遗失物之丧失占有与其说是原权利人的丧失占有,不如说是物上丧失占有。而物上是否存在第三人的占有是判断遗失物是否丧失占有的难点。在私宅中私宅主人基于对房屋的控制力而对物有管领力;但是在具体的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因为人员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基于所有人对空间的管领而认为其对物有实际管领力。换言之,具体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在被拾得或者被工作人员等取得占有以前亦为遗失物。但是工作人员基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不能取得拾得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4.
应然视角下的遗失物拾得制度应该是遗失人和拾得人之间的双赢,这种双赢是符合效益、公平的价值与原则且遵从财产最佳利用这一财产法最基本的理性原则。本文指出在应然状态下检讨我国《物权法》的遗失物拾得制度,可以发现其不足之处,这些不足可以通过报酬请求权和所有权归属这两个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5.
读者:刘律师,我丢失了一件物品,有人捡到后还给了我。但拾得人因此向我索要报酬,我必须给他吗?他的要求合理吗?刘志民律师:《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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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师世界》1996.7期刊登了黎章辉同志《对一起遗失物被窃案的法律思考》一文,该文认为遗失物被窃,物主可向拾得人索赔当属无疑。笔者不敢苟同,办述浅见。从法律上看,虽然《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一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苇94条明确指出:“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江。”拾得物既然是被窃,拾得人当然不会存在故意,因而法律规定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平等、公正的体现。其立法意旨在干培养人们的善良习气,拾金不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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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国古代法和现代民法物权制度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中国古代法存在着类似于现代民法动产与不动产的区分,而土地所有权制度则与现行民法有着较大的区别;明清法律关于拾得人可以获得报酬的规定,可以为确立遗失物拾得人的报酬请求权提供历史的依据;古代法并非没有善意取得,只不过其适用范围很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是古代永佃制和"一田两主"习惯的结合;古代的"典"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仍然有其价值,<物权法>应当规定典权制度.  相似文献   

18.
本文针对我国的立法现状以及与他国在该问题法律规定的比较,从建立遗失物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制度的角度,浅析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的重建及其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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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拾得物的民法规定及其疏漏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失主的疏忽大意,遗失物品的事常有发生。拾得遗失物具有双重属性,即道德性和法律性。道德规范要求拾得者拾金不昧,但现实社会中并非人人都能做到,因此,除道德规范外,还得依靠法律规范调整拾得物问题。纵观世界各国立...  相似文献   

20.
遗失物品的现象我们已习以为常,遗失物品后常常会引发遗失人、拾得人、受让人三者之间的纠纷,此时,正确合理地确定遗失物的归属将能有效地定纷止争。这样一个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的制度理应受到立法者们的高度关注,虽然在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对遗失物制度有所完善,但在出现有关遗失物的纠纷后,却还是不能正确合理地确定遗失物的归属。本文通过对现行法律的分析,发现其不足之处,以期建立健全遗失物的归属制度,进而有效的定止纷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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