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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28 毫秒
1.
拾得物是指拾得人拾得的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 ,涉及拾得物的纠纷一般是指有关拾得物的返还和拾得物管理费用的补偿。对此类纠纷如何适用法律进行处理 ,虽然我国民法通则第 79条第 2款作了专门规定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 ,应当归还失主 ,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贯彻意见 ]第 94条也规定 :“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 ,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 ,按照侵权之诉处理。”但是由于对拾得物引起的争议法律关系性质认识不一致 ,法学…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的制定再一次把我国拾得物制度改革的问题提了出来。该法拟规定,遗失物的拾得人在交还失物时可以索取最高为拾得物价值20%的报酬。这一规定被有些人认为有悖于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对社会风气有不良的影响。然而在法律里规定拾得人应无偿交还失物就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吗?就有助于人们美好品德的形成吗?本文拟就此作一分析。  一  对于拾得物制度,我国目前有关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刑法等法律、法规中。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  相似文献   

3.
《津师世界》1996.7期刊登了黎章辉同志《对一起遗失物被窃案的法律思考》一文,该文认为遗失物被窃,物主可向拾得人索赔当属无疑。笔者不敢苟同,办述浅见。从法律上看,虽然《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一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苇94条明确指出:“拾得物灭失、毁损,拾得人没有故意的,不承担民事责江。”拾得物既然是被窃,拾得人当然不会存在故意,因而法律规定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法律平等、公正的体现。其立法意旨在干培养人们的善良习气,拾金不昧…  相似文献   

4.
论拾得物归属制度的历史发展及其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拾得物是指拾得遗失物。所谓遗失物,是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遗失物被抬得后,如何处理其归属关系是一个颇为复杂的问题,它牵涉到如何充分地保护失主的所有权,拾得人、善意第三人能否有条件取得遗失物及国家取得遗失物的根据等问题。因而,理顺失主、拾得人、善意第三人及国家在拾得物归属关系中的地位,意义重大。本文认为,拾得物的归属处理经历了一个由严格到宽松的过程,它本质上是商品经济不断发展的反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应健全拾得物归属制度。一、传统民法对拾得物归属的处理首先,充分保护失主的利益,…  相似文献   

5.
我国遗失物拾得制度存在的不足及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遗失物拾得制度历史悠久。早在古罗马时期,就规定了遗失人对遗失物享有对所有权以及对不返还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提起诉讼权利的法律制度。随后的日耳曼法依据“以手护手”的原则确定遗失人对遗失物有相对的所有权,即拾得人可按法律规定的比例享有拾得物。近代欧美国家大多沿袭日耳曼法,依据各国国情创建关于遗失物的法律制度、我国早在明律中就有关于遗失物拾得制度较为完善的规定。今天,遗失物拾得制度更为很多国家所重视,规定亦更详尽。如 1958年修订的《日本遗失物法》,对拾得物的处置和保管,拾得人的权利义务,无受领人物件…  相似文献   

6.
在民法起草过程中,大家对民法要不要规定有关拾得物的条款?如何规定?有着不同意见。有的同志认为,拾得物的处理问题乃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民法无须对此加以强制性的规定。我却认为,拾物问题,不仅仅是个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必须有强制性的规定。这是因为,从理论上说,所有权制度乃是民法的三大基本制度之一(主体、所有权、债权),而拾得物的问题则是所有权制度中一个不可回避或遗漏的问  相似文献   

7.
遗失物拾得制度起始于遗失人所有权的保护,落脚于拾得人对拾得物所有权的获得.但我国无论立法或者司法都将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纳入无因管理之债,缺乏对拾得人权利的维护,不利于法律公平价值的实现.本文将从遗失物所生法律关系出发,讨论并建议建立相关制度以完善遗失物拾得制度.  相似文献   

8.
本文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剖析,并对遗失物拾得人的权利和义务、拾得物所有权的归属等问题,提出主张,以期对此领域研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9.
在实践中,确有不少人把拾得遗失物和不当得利混为一谈.我认为,二者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拾得遗失物的归还,所保护的是物权(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等),而不当得利的返还,所保护的是债权.从民法通则的体例看,拾得遗失物规定在“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一节中,不当得利则规定在“债权”一节中.根据“物权优于债权”这一古老的民法原则,我认为还可以引出下列几点区别: 一、拾得人和得利人的义务不同.拾得人一般说都知道拾得物不属于自己,  相似文献   

10.
返还拾得物与寻物悬赏广告的法律规制与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返还拾得物与履行寻物悬赏广告义务等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虽已有规定,但不完善.尤其是有"必有重谢"承诺但没有具体酬金数额的寻物悬赏广告如何履行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及司法解释均未作具体规定.因发布寻物悬赏广告的广告人不履行承诺或广告人与相对人意见不一致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司法实践中不便于裁量.通过探析返还拾得物与寻物悬赏广告的法律制度,提出返还拾得物与有效履行寻物悬赏广告义务的建议.以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相似文献   

11.
侵占遗忘物罪是新《刑法》增设的一种罪。笔者通过对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对比,认为该罪的犯罪对象不应该是“遗忘物”而应该是“遗失物”。文章在对该罪侵占行为的过程进行考察的基础上,发现对该罪的认定必须以民法上的遗失物拾得制度为依据,该罪与遗失物拾得制度联系甚密。  相似文献   

12.
孟妍 《法制与社会》2011,(29):39+43-39,43
近年来,因拾得遗失物产生的诉讼越来越多,这需要我们对现行的拾得遗失物法律制度认真的反思.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道德面临着挑战,无偿归还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拾得物的返还;另外,对拾得人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上,争端解决机制上以及处理法律与道德的美系上都有一定的缺陷,这不仅抑制了人们做好事的积极性而且也违背了立法的初衷,更...  相似文献   

13.
侵占罪是我国新刑法规定的一项新罪名,根据该法第270条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其中“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是构成侵占罪的一个必备情节,但如何认定“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不易掌握。笔者就此略陈管见。“拒不退还”是指财产保管人在托管人请求退还时,不将代管物予以退还的行为。“拒不交出”是指遗忘物或埋藏物所有人向拾得遗忘物人提出返还请求或主张对埋藏物享有权利并提出证明时,拾得人或非法持…  相似文献   

14.
遗失物须为丧失占有的非无主动产。基于遗失物拾得的立法目的,在遗失物的范畴内排除了无主物,即所有权人主动放弃占有的物。除此之外,遗失物的丧失占有无须考察占有人或者遗失人的主观意思。遗失之丧失占有的判断是管领力的事实判断,不以当事人的主观认识为准,而强调客观上控制力是否及于物。此外,拾得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于对物的占有取得,因此遗失物之丧失占有与其说是原权利人的丧失占有,不如说是物上丧失占有。而物上是否存在第三人的占有是判断遗失物是否丧失占有的难点。在私宅中私宅主人基于对房屋的控制力而对物有管领力;但是在具体的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因为人员流动性和不确定性,因此不能基于所有人对空间的管领而认为其对物有实际管领力。换言之,具体公共空间内丢失的物,在被拾得或者被工作人员等取得占有以前亦为遗失物。但是工作人员基于其身份的特殊性而不能取得拾得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1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如何定性的批复,没有区分拾得的他人信用卡是遗忘物还是遗失物,没有揭示遗忘在自动柜员机插卡口的信用卡视为银行保管物的性质,对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信用卡的常识缺乏了解,且批复使用的语言有歧义,不利于下级检察机关据以正确地适用法律,建议予以订正。  相似文献   

16.
读者:刘律师,我丢失了一件物品,有人捡到后还给了我。但拾得人因此向我索要报酬,我必须给他吗?他的要求合理吗?刘志民律师:《民法典》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信用卡诈骗罪中对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构成犯罪的以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然而自动柜员机是否可以被骗,行为人所拾到的信用卡是遗失物还是遗忘物?行为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实施了使人陷入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的诈骗行为?将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柜员机上使用的行为认定为信用卡诈骗是否合理?还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8.
我国遗失物取得立法的几点建议曹冬岩遗失物,是指原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因不慎而失去其所占有的动产。拾得的物如果是他人抛弃的物或者是盗赃物都不是遗失物。遗失物同无主物不同。无主物指没有所有人或所有人不明的财产,是指物品处于无所有人的客观事实状态。遗失物由于...  相似文献   

19.
周光权 《法学》2005,(9):108-112
拾得人对财物完全没有占有意思时,行为人从拾得人手中夺取财物的,由于所侵犯的财产不是他人占有的财物,不可能构成抢夺罪或者诈骗罪。如果将遗忘物扩大解释,被告人的行为就有成立侵占罪的余地。在侵占罪中,非法占为己有与拒不交出之间是包容关系,能够判明非法占为己有,就足以说明是拒不交出,拒不交出只是对非法占为己有的强调和说明,并不具有单独的刑法意义。  相似文献   

20.
甲出差外地办业务,不慎将其所带的密码箱丢失。箱内有十多万元现金和近千万元的支票。于是,甲登报寻物,并在寻物启事中称:有抬到者,必重谢,酬金5万元。拾得密码箱的乙看到寻物启事后,遂将拾得物归还甲;同时,向甲索要其允诺的酬金,而甲食言而肥,拒不支付酬金。于是,双方诉至法院。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乙败诉。那么,这笔酬金该不该给动呢?笔者认为,应该给!下面试作分析。一、一审法院的判决缺乏法律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抬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最高人民法院《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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