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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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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1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90个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事实上,自2001年以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尤其是《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中提出"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在民事简易程序的基础上建立速裁程序制度"之后,法院实务部门就对小额速裁给予了较多的关注,许多基层法院自行探索和尝试民事速裁程序,以提高司法效率。这次出台的《指导意见》规定了适用小额速裁程序的具体事项,规范统一了以前各地五花八门的做法,体现出理论研究的相关成果和实践经  相似文献   

2.
我国民事速裁程序适用过程须明确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速裁程序本身也是简易程序的一种,但我国民事诉讼立法中并没有对速裁程序的明文规定,有关速裁程序的规范化运作等一系列问题还处于司法实践的探索之中,各地法院的做法亦各有不同.人民法院推行速裁程序顺应了公民平等接近司法权利的要求,是实现司法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路径,是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相互协调的体现.规范我国民事速裁程序必须明确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速裁审理的组织机构、速裁案件的审判模式、法官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程序选择权的协调,对速裁程序的司法救济,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加强对速裁程序运作的监督与管理等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3.
本文从基层人民法院速裁庭的审判实践入手,分析在司法资源紧缺的今天,合议制普通程序作为基层审判主体的司法制度加剧了司法资源和司法需求的紧张关系,弊端显现明显,对比普通法系国家和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的审理方式,建议建立我国的独任制普通程序及其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4.
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得以推行的直接动因是解决司法资源的不足与案件数量快速增长之间的矛盾。近几年,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民商案件的数量快速增加,民商事审判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仅依靠增加办案人员并不能长期有效的解决面临的困难,民商事速裁机制在探索中应运而生。通过各地法院多年的探索、实践,速裁机制在解决当前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能力相对不足的矛盾,整合司法资源、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应当清醒的认识到速裁机制在实践运行中存在不足之处,对其加以完善,方能使这一机制发挥更显著的效用,取得更高层次发展。  相似文献   

5.
《中国审判》2014,(12):96-9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大力加强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明确提出的“进一步规范审判流程,合理确定备审半Ⅱ节点的时限,消除审判流程中的瓶颈和阻滞;有效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依法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努力缩短诉讼周期,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尽快实现”三项提高审判效率的要求,自2013年10月份以来,福州中院在已有民商事速裁工作的基础上,大力加强速裁合议庭建设,优化速裁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相似文献   

6.
《法庭内外》2011,(7):64-64
2011年5月20日,按照最高法院的部署,北京市高级法院正式启动在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北京市丰台区法院作为最高法院小额速裁工作试点法院,当天立案、审理并当庭判决一起供用热力合同纠纷案件。这是北京市法院审结的第一起小额速裁案件。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人民法院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民事审判工作新要求新期待的现实需要,使人民群众便于接近司法并获得方便快捷的司法救济,同时也为了缓解有限司法资源所面临的巨大压力,合理配置审判资源以提高诉讼效率,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下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指导意见》(下称《小额速裁指导意见》),安排部署在全国90个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小额  相似文献   

8.
程序分流理论在实务中的践行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如何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是这一研究的目的所在.本文以认罪案件为切入点,探讨认罪案件程序分流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的不同尝试,另从特征、原则等层面对刑事速裁制度作出简要探讨.  相似文献   

9.
2014年6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立法机关首次采取“自下而上”的制度生成模式,以保证实现公平正义为前提,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节约司法成本.但两年的实践工作也暴露出适用范围狭窄、当事人程序权利保障不完善、程序运行不畅的问题.速裁程序的制度设计还应当从经验转向理性,以证据标准代之罪名标准,构建以审判为中心下的审前中心程序,建立以认罪真实性与量刑规范化的公式关系,在此基础上实行一审终审制.惟其如此,速裁程序才具有生命力与独立性.  相似文献   

10.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矛盾和纠纷涌向了法院,诉讼爆炸现象在我国已经初显征兆,而且势将愈演愈烈。位于经济发展前沿的广东省基层法院,诉讼爆炸现象尤为突出。在这一背景下,为回应社会对司法效益的需求与衡平司法资源紧缺的矛盾,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于2009年成立之初,即在立审分离的具体操作中酝酿庭前调解与速裁。2009年10月,东莞市第二人  相似文献   

11.
2011年3月最高法院下发《关于部分基层人民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安排部署部分基层法院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作为广西高院指定的试点单位之一,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在开展小额速裁试点工作中取得了巨大的工作成效,形成了较成熟的工作机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因此,西乡塘法院专门成立课题组对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探索小额速裁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课题组采用座谈会、专题讨论会、实地调研等形式,充分掌握了南宁市各个城区法院民商事案件的总体情况和小额速裁试点工作运行情况,深入分析小额速裁运行环境,对如何构建和健全小额速裁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积极的思考,分析难点、有的放矢,提出  相似文献   

12.
陈永红 《中国审判》2011,(10):87-89
对于简单民事案件,如何进一步简化程序、及时有效地化解人民群众纷争,许多基层人民法院作了各种有益的探索,案件速裁机制研究是其重要内容。云南省祥云县人民法院是较早探索实践民事案件速裁的基层法院之一,2004年3月制定实施了《关于适用速裁方式审理部分民事案件的规则》,2006年5月进行修订,其后又作了完善,形成稳定模式,并经实践运用,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本文结合祥云法院的探索实践,作些初浅调研,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独立民事速裁程序的制度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速裁,是我国法院在司法改革中独创的一种审判方式,在审判实践中发挥着显著的成效。其不但有鲜明的形式特征,在诉讼理念、价值追求上也与传统的诉讼有所不同,区别于目前的简易程序、审前准备及国外的小额诉讼程序。笔者认为,速裁实为中国法官对民事诉讼制度的独特贡献,目前有必要对其作进一步的理论深化,以期建立  相似文献   

14.
审判中立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审判中立是诉讼的基本结构特征 ,它对于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发挥着决定作用。造成我国法院当前司法不公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承担审判职能的法院在审判中不能保持中立。因此 ,我国应当从司法体制和程序保障两方面着手加强法院的中立地位 ,重塑法院的公正形象。  相似文献   

15.
常怡  肖瑶 《现代法学》2011,(6):132-138
从我国近二十年来社会发展的状况和司法实践的需求来看,"普通———简易"的一审诉讼程序类型已经越来越凸显其粗陋之处。近年来,急速膨胀的司法需求迫使人民法院纷纷展开简化诉讼程序、提高司法效率的探索,小额速裁的探索便是其中一种。小额速裁的本质要求是在兼顾公平正义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诉讼效率,因此小额速裁的设计必须把握公正与效率之间的平衡。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随着轻微刑事案件数量的上升,大量纠纷以诉讼方式涌入法院,为刑事审判工作增加了不少压力。为了提升刑事案件的诉讼效率,解决当前司法资源稀缺的现状,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d成为一沖必然趋势。刑事速裁程序是我国法律在简易程序领域作出的重大努力和突破,在构建多元化的刑事程序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7.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随着社会关系的重新调整,案件数量增多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现象。近几年来的司法实践验证了这一点。2004-2008年江苏全省法院受理案件呈逐年递增趋势,2008年达882352件,较2004年增长62.64%。2008年一线审判人员人均结案达117.49件,超过2004年近2倍,其中尤以基层法院为  相似文献   

18.
法院工作报告在人大全体会议上的表决通过率100%,这是2009年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交出的答卷;速裁组民事案件调解率达80.6%,当庭结案率为68.45%,无超18月案件。这一组组数字详细地反映了该院审判管理工作中的良好业绩。流程管理、监管网络、质量评估、法官绩效考核、立案速裁,成为滨湖法院审判管理中的亮点。  相似文献   

19.
速裁程序试点是我国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经验基础.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背景可归结为“普通程序趋于正当化,挤占司法资源”、“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增加,导致简者不简”、“刑法典新一轮修正,导致刑法圈扩张”,以及“后劳动教养时代的司法圈拓展”四个方面.在司法实务中,我国地方性刑事司法规则表明基层试点的速裁程序在启动要件、运行流程、权利保障等环节具有多元复杂性的特质,进步与局限共存.从中长期讲,如何避免因过度简化而导致程序不公,有赖于一系列配套机制的完善,如注意区分公安机关的合理取证与非法诱供行为,完善当事人和解和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推行更精密化的量刑建议实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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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诉讼程序的立法创制和实践推行,将深刻影响民事司法的整体格局,对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带来新的挑战。该程序回应了社会公众对司法大众化的期待,在减轻当事人讼累、提高诉讼效率、科学配置司法资源、实现案件分流等方面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小额诉讼程序的实施将导致基层法院及其人民法庭面临申请再审案件增加的局面,当事人因权利保障不足和救济渠道不畅,也可能产生对法院的抵触情绪。这种状况意味着基层法院面临的压力在短期内将有所增加。为此,基层法院和上级法院特别是高级法院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做好应对的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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