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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15 毫秒
1.
在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并没有明确家事诉讼与一般民事诉讼的区别,缺乏对家事诉讼的特殊性的考虑,尤其是在证据调查领域。在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下,当事人在举证不能或者遇到困难时,缺乏救济的方式和途径,法院也严格遵循一般民事纠纷的举证原则,不予主动调查。同时,法官的依职权介入容易被指责为职权主义的回归,从而有违法官中立的原则。在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型的背景下,家事诉讼中法院证据调查权不仅从实质正义的视角出发促进了中立原则的实现,而且弥补了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存在的缺陷。  相似文献   

2.
陈凤贵 《前沿》2011,(9):75-77
我国民事再审制度存在明显的不足,即具有强烈的职权主义色彩,注重国家公权力干预,漠视当事人诉讼权利。2007年,对民事再审程序的修改,固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再审制度的职权主义色彩依旧。改造和完善我国民事再审制度,面临观念变革和制度更新。民事再审的目的在于纠正错误的民事裁判,但是,纠错一要遵循诉讼规律;二要进行价值权衡。在制度上,要以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改造我国再审制度,打造再审之诉。  相似文献   

3.
任何法律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都需要相应的运作环境。民事诉讼模式环境是民事诉讼自认制度建立与完善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我国民事诉讼自认制度的诉讼模式环境应选择当事人主义的诉讼模式。我国的民亨诉讼自认制度应从构成要件、自认的效力、自认的撤销与追复、对恶意自认的制裁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当前我国民事诉讼法制与实现现代化的要求有一定的距离,不恰当的诉讼模式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制没有实现现代化的重要原因.确立恰当的诉讼模式,理顺诉权与审判权的关系,恰当配置当事人与法院在诉讼中的权限,有助于在此基础上构建现代化的民事诉讼程序,促进民事诉讼法制建设的发展,最终实现我国民事诉讼法制的现代化.这种恰当的诉讼模式就是协同主义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5.
真相欲求是刑事司法的关键目标之一,但不同诉讼主体对“真相”的建构可能不同。以“复旦投毒案”为例,控辩双方既对“整体论”与“原子论”的认知路径存在分歧,又对“排除合理怀疑”存在明显的认知差异,致使双方对案件性质的认定截然不同。要解决此冲突,法官应整合“原子主义”“整体主义”思维,并为“排除合理怀疑”划界,但对“原子论”的追求应止于诉讼经济理性,对“合理”的理解不可超越经验、逻辑而向裁判可接受性妥协。总体而言,真相发现需要以诉讼公正为底线,应回归程序理性指导下的价值权衡原则,进而弥合双方的诉讼认知差异。  相似文献   

6.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刑事诉讼法修改纳入本届人大的立法议程,预计今年10月提交审议。不论是法学界、法律实务部门还是公民,都对此次刑诉法修改抱有诸多期待。我个人期望此次修改能够吸收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共同优点,进一步促进诉讼职能的分化,建立控辩平衡、审判中立的程序结构。  相似文献   

7.
我国诉讼担保企业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小号  蔡琳 《求索》2011,(1):152-154
我国以《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初步确立了诉讼担保制度,内容涵摄财产保全担保、先予执行担保、执行担保和证据保全担保四个方面。诉讼担保制度在我国司法领域的践行,为保险公司、投资担保企业等开展诉讼担保业务,提供了有效路径。随着民商事纠纷的日益增多,商业性公司参与诉讼担保业务近年来大有蔚然成风的产业化发展趋势。不过,现行诉讼担保制度缺乏对第三方介入担保的法律规制。为此,在现有诉讼担保制度基础上,构建完善的诉讼担保企业法律规则体系,便成了规制我国商业性公司参与诉讼担保业务,进而推进其产业化运行亟需解决之问题。  相似文献   

8.
诉讼调解是在形式理性遭遇困难后的选择,目的是通过实质正义有效降低形式正义带来的误差.通过判决彰显的形式正义可以降低信息费用,而通过诉讼调解期望的实质正义是为了减少法律决策的误差,但各种措施会消耗以信息费用为主要构成的制度成本.实践中,由于诉讼调解的灵活,经常会超越边界,造成大量调解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就宣告部分调解案件并没有实现零误差.此时,程序正义可以最小化信息费用和误差损失之和.从法官和当事人两个角度,为法官的诉讼调解设定边界,通过程序规制诉讼调解行为.需要抑制法官的父爱主义情结,引导当事人走出囚徒困境.这样既保障了调解的灵活性,又不失诉讼的规范性,共同塑造完善的诉讼调解制度.  相似文献   

9.
证据共通规则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法院对当事人申请的某一证据进行调查后,无论该证据在事实认定中对提出申请的当事人一方有利还是不利,均会发生法律效果。其是自由心证主义的必然要求,亦是辩论主义的延伸,同时符合公正和效率的基本要求。证据共通规则既适用于相对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亦可被共同诉讼人所利用。  相似文献   

10.
张淑钿 《前沿》2005,(3):130-136
国际诉讼竞合是国际民商事诉讼中常见的现象。对其的解决主要依靠各国的国内法规定。本文详细分析了各国解决国际诉讼竞合的各种国内立法和重要判例, 提出了主要采用的四种国内法机制,并对这四种机制运用中的特点和缺陷进行评论。  相似文献   

11.
我国刑事诉讼结构一直呈现强职权主义倾向。为改变这一模式下控、辩、审三种职能失衡所进行的庭审方式改革,又带来侦查、起诉结构中的强职权主义与审判结构中的弱当事人主义之间的冲突。据此,刑事诉讼法修改应继续将调整诉讼结构作为切入点,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同时把改革向前延伸,以构建完善和谐的新型诉讼关系。  相似文献   

12.
在司法实践中探索建立速裁机制成为简化诉讼程序、加快诉讼速度、降低诉讼成本、实现司法公正的最佳途径。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为速裁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当年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就根据当地的审判工作实践,成立了速裁组,专门审理简易民商事案件和执行案件。经过五年的运行,务川法院的民商事案件速裁机制已逐步完善与成熟,成为尊重审判规律、解决审判矛盾、推进审判改革.的一项成功举措。  相似文献   

13.
在以诉讼体制改革为核心的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由于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冲击,特别是关于诉讼模式选择的讨论,程序正义、程序本位作为现代诉讼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因此,架构全新的体现程序正义、程序本位现代诉讼理念的民事诉讼体制的核心在于现行民事诉讼模式的转变,即选择以辩论主义和当事人处分主义为基本原则的相对当事人主义诉讼基本模式。而实现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对法院诉讼行为的适当规制。  相似文献   

14.
各国在构建民事公益诉讼时有多种模式选择,我国在构筑时应采有条件的三元主义模式,即采检察机关前置审查主义,并辅之以奖励的激励机制,以此为基点来设计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条文。  相似文献   

15.
刘惠贵  周辉 《江西政报》2006,(24):37-39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司法领域一个显然的特征就是越来越多的纠纷与矛盾涌向了法院,“诉讼爆炸现象在我国已经初显症兆,而且势将愈演愈烈”。在这一背景下,诉讼迟缓成了司法受诟的重症之一。因此,适应多层次的司法需求,进行多元化的程序设计和审判运作,加强案件管理,加快诉讼进程,是当今世界民商事审判改革的趋势,也是我国民商事审判追求的目标之一。  相似文献   

16.
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司法和谐理念的提出不仅是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又一创新,也为我国民事诉讼模式的转换提供了导向。我国民事诉讼模式改革的历史实践证明,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都不是理想的选择。结合我国国情、顺应世界司法改革潮流、建立协同主义的民事诉讼模式,应当成为改革的方向。构建协同主义民事诉讼模式就要合理分配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诉讼权限,建立起协同诉讼的机制和诉讼关系。  相似文献   

17.
田锦川 《前沿》2010,(22):121-123
释明权是为了弥补纯粹的辩论主义的弊端而产生,其必须以辩论主义为基础来进行讨论.释明权的具体属性是辩论主义基础下的法官的实体性诉讼指挥权.在释明权和辩论主义之间的关系上,应当将释明权定位为辩论主义的例外,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在辩论主义的基础地位不动摇的情况下发挥释明权的作用.因此,释明权只能在推进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和实现必要实质正义的情况下行使.  相似文献   

18.
唐治祥  曾中平 《求索》2013,(1):202-204
作为连接侦查与审判的纽带,刑事卷证移送制度与诉讼结构有着密切联系:前者是后者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前者由后者所决定,是后者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判断后者类别的一项重要指标;前者为后者服务,对后者的发展变化可以起到促进或延缓的作用。法、德等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之所以分别采取"全案卷证移送主义"、"起诉状一本主义",与其分别实行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被追诉人速审权之构建——以轻罪案件为视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诉讼模式下,被追诉人速审权之规定不尽相同,权利保障亦有差异。我国并无直接关于被追诉人速审权之规定,但诉讼经济的理念却渗透在法律文本和司法实践中。构建我国被追诉人尤其是轻罪案件被追诉人之速审权,可以诉讼经济为理论支撑,以当事人主义模式下的美国和职权主义模式下的德国被追诉人速审权之规定为借镜,以此确定未来一定时期内我国刑事程序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20.
郭艳梅 《长白学刊》2009,(4):156-156
刑事证据开示制度,是指控辩双方在庭审前相互展示证据,相互获取有关案件信息的一项制度,这是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为了适应保障对控辩双方的“平等武装”,达到诉讼公正和效益的要求而逐渐产生的一种制度。它的基本要求是控辩双方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交换或展示各自持有的能证明其诉讼主张的各种材料,使得证据在庭审前得以明确和固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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