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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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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后,监察法实现了对公职人员的监察全覆盖。然而,公职单位监察缺位、单位职务犯罪立案管辖缺乏专门性规定等问题,造成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之间的混淆。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对单位犯罪进行系统性分类,依据单位与自然人意志分离的归责理论,实现单位与自然人的责任分割及分案处理,厘清了单位与自然人犯罪的边界。为实现“监察全覆盖”目标,应将公职单位纳入监察对象。针对非系统性单位职务犯罪,宜单独确立单位行政级别与地域管辖相结合的立案管辖原则,并在级别管辖、地域管辖、指定管辖基础上与检察机关实现有效衔接,构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监察调查程序,推动单位职务犯罪立案管辖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传统的企业合规难以真正预防企业犯罪。刑事合规作为企业合规的高级形式,目的在于通过法律防控企业的刑事风险,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方式激励企业主动避免颠覆性风险,自我预防犯罪。自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以来,众多学者与实务界人士持续关注刑事合规的司法实践和立法探讨。作为一种预防导向鲜明且内含刑事法律基础性和规模性调适的全新法律规范体系,刑事合规需要依托中国的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在遵循刑事合规本身运行逻辑的基础上,创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刑事合规制度,真正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提升中国企业合规软实力的和谐共赢。  相似文献   

3.
治理商业贿赂要探索长效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业贿赂作为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以投机取巧的方式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多种手段予以综合治理。目前我国在防治商业贿赂方面存在种种制度缺失,造成了商业贿赂行为的存在和蔓延,对市场、政府、企业和社会大众都造成了巨大危害。本文通过介绍国外治理商业贿赂的做法,着重分析我国治理商业贿赂效果不佳的根本原因,在此基础上探索我国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及其制度安排。一、反商业贿赂的国际经验鉴于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顽固性,世界各国都十分关注运用经济、行政和法律等多种手段予以…  相似文献   

4.
<正>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反贿赂管理体系》,这是国内地方层面首个反贿赂管理标准,为企业等各类组织发现、预防和管控贿赂风险,有效提高反贿赂管理的科学化和标准化提供了系统性框架和指南。深圳的《反贿赂管理体系》,其关键指标与核心要求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对于推动我国预防腐败体系标准化、国际化具有重要意义,对于推动地方廉政制度创新更具重要的示范意义。作为一项标准化制度,其推广和应用过程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5.
我国反商业贿赂刑事机制欠缺周延,难以应付愈演愈烈的商业贿赂犯罪态势。重构我国反商业贿赂刑事机制刻不容缓,应将公司、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商业贿赂罪的主体范围;加大对单位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定;将贿赂内容扩大到一切不正当利益,加重财产刑,充实资格刑;由检察机关统一查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设立污点证人制度,瓦解商业贿赂当事人之间的默契;加强反商业贿赂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相似文献   

6.
根据调查,国际组织和一些国家政府机构与跨国公司正在加大反对商业贿赂的力度,强化合规经营已经成为全球企业发展的一个新趋势。在  相似文献   

7.
商业贿赂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社会的一大毒瘤。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今年2月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为此,今日中国论坛等单位共同举办了“反商业贿赂高峰论坛”,专题研究反对商业贿赂问题。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弘力,卫生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毛群安,中国银监会监察局局长、银行业治贿办主任宫杰等领导同志分别进行了专题演讲。本刊摘要刊发这些发言,以期对我国正在进行的反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能够起到一定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8.
最高人民检察院主导的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改革实施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也存在改进空间。考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各级检察院做出的不起诉决定书可以发现合规不起诉实践中的诸多问题:一是合规不起诉适用对象偏颇;二是合规不起诉中的合规考察期信息不透明、期限过短以及考察程序不一;三是合规考察程序的适用条件过于严苛。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的诸多问题背后是合规不起诉所面临的三大困境:一是合规不起诉实践与现行规则的紧张关系;二是合规不起诉的理论基础薄弱;三是合规不起诉的基本理念偏差。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完善路径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修正合规不起诉的基本理念;二是形成合规不起诉的理论共识;三是完善合规不起诉相关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9.
医疗行业反商业贿赂对策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商业贿赂在中国医疗行业已成为行规和企业运行潜规则,如不及时治理,商业贿赂所导致的腐败和激化的社会矛盾将不仅将成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的瓶颈,更将给整个中国宏观经济带来严重内伤,影响社会稳定。中共中央对治理商业贿赂高度重视,认为它是反对腐败的重要内容;第十届全国政协和人大第四次会议将反商业贿赂纳入议程;国务院及中央各部委也把商业贿赂纳入反腐的工作重点中。高层的极度重视已显现出商业贿赂的巨大危害。一、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特征及其危害商业贿赂是指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经营者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财物,或采用其他手…  相似文献   

10.
《辽宁人大》2006,(8):1-1
1月6日,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反商业贿赂首次被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并被明确定为2006年的工作重点。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企业行为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中央最高层透露出的信息显示.中央已下决心将治理商业贿赂进行到底,业已部署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在今年掀起一场“反贿风暴”。无论是在规模上、方法上,还是在其艰难程度上,都可谓史无前列。  相似文献   

11.
目前国内关于合同债权转让情形受让人与原合同债务人间纠纷的诉讼管辖确定规则的理解存在误判。受让人与原合同债务人之间并非合同关系。受让人所取得权利性质上为以合同债权为客体的支配权。受让人与原合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为受让人行使该支配权过程中所形成的关系。因此其管辖权的确定不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而应直接适用法释[2001]12号第2条及第3条所确立的规则。该规则本质上为一个新的、有别于合同纠纷地域管辖规则的特殊地域管辖规则。  相似文献   

12.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的行政和刑事双重违法性是检察机关主导企业合规治理的理论基础,以促进矿山企业生态修复为主要内容的高质量办案是检察机关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企业合规治理的实践基础。针对H省ZC地区存在的部分矿山企业破坏环境资源问题,以涉案企业合规治理现代化发展趋势作为理论基础,以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导向,借鉴国内外企业合规治理模式,探索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企业行政合规与刑事合规治理方向,制定“检察主导、多方参与”的环境资源保护领域企业合规治理对策,可以为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企业合规治理本土化、现代化提供可行路径。  相似文献   

13.
论商业贿赂犯罪的界定与防治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贿赂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在我国目前表现得越来越严重。商业贿赂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严重破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败坏社会风气,也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并妨碍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正是基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在2006年年初作出重大决策,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斗争。鉴于目前社会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商业贿赂存在模糊认识,本文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于通过对商业贿赂犯罪涵义及相关疑难问题的研究,为刑事立法提供理论依据,为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提供法律支持。指出了商业贿赂的危害和我国目前治理商业贿赂存在的问题,对我国如何构建商业贿赂的防治对策体系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4.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贿赂问题日益猖獗,严重影响到我国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商业贿赂已成为社会共识。商业贿赂的“发现难”决定了打击商业贿赂必须重视举报制度,而我国目前的举报制度却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对我国的举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就显得十分必要。  相似文献   

15.
查处商业贿赂行为中的问题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进程中,商业贿赂行为渗透于市场竞争之中,研究探索反商业贿赂执法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查处商业贿赂中存在的问题(一)法律规范的缺陷1、原则抽象我国1993年颁布实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贿赂的界定模糊,法条原则抽象,执法的操作性差。如:“商业贿赂”没有上升为法律术语,执法人员将回扣等同于商业贿赂。2、范围狭窄《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界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较为狭窄,有些领域,有些行为没有界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没有对索贿行为作出禁止性规定,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没有作出规定。对市…  相似文献   

16.
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阶段的实践探索,一方面具有检察机关主导推进、以量刑从宽为处理结果、从宽结果惠及企业与责任人两方主体的特征,另一方面也面临偏离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标与对企业合规整改的激励性不足的现实困境。企业合规附条件量刑从宽制度以期望理论、系统理论为理性内核,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最新发展,具有程序衔接、利益相称、预防导向的特殊功能定位,可以有效缓解上述困境。企业合规附条件量刑从宽适用于企业合规不起诉无法覆盖的重罪案件以及合规不起诉阶段整改失败的案件。为充分释放企业合规在量刑从宽方面的效应,应对认罪认罚与合规整改分别评价,并将有效合规整改作为量刑从宽的标准。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涉案企业进行合规整改的时间进度,视不同的合规整改情况,给予涉案企业阶梯式的从宽利益。此外,检法合作是企业合规附条件量刑从宽的必要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7.
在1月6日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胡锦涛到会讲话,指出中国反省6项重点,其中第5点是“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会议首度将反商业贿赂纳入反腐败体系,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提出,并定为2006年全国反腐倡廉的工作重点。国家最高领导人专门针对反商业贿赂作出明确指示,这是前所未有的。  相似文献   

18.
朱军 《公安研究》2014,(9):22-28
2013年公安部对葛兰素史克高管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引发了全社会对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行为的高度关注。为此,需要全面分析跨国公司在华商业贿赂行为的危害,探究其行为滋生的土壤,进一步完善反跨国商业贿赂的法律法规,建立国际协作机制,强化跨国公司内部控制与自律,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规范政府行为。在严厉打击跨国公司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同时,为国内外企业营造合法经商的商业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19.
在企业合规监督考察制度改革中,如何进行有效的合规整改,已经成为一个困扰试点检察机关的瓶颈问题。究竞什么是“有效的合规整改”呢?过去,无论是法学界还是实务界,都是通过参考欧美国家“有效合规计划”的概念,从理论上提炼出合规整改的标准。  相似文献   

2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21,34(5):131-141
在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下,刑事合规的中国化离不开国家机关有力的支持和引导。在将刑事合规引入我国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必然是建立刑事合规制度的主导力量,其自身的职能与刑事合规的目的共同决定了检察机关要在建立后的刑事合规制度中扮演多重角色、发挥多样功能,并通过这些功能来激励企业实施合规计划,实现企业自身合规与国家刑事合规的成功衔接。因此,有必要明确检察机关在刑事合规制度建设中的具体定位与功能,并厘清检察机关实现这些功能的必要法律前提和法律限制,为刑事合规制度在我国的建立提供理论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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