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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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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樊文光 《亚非纵横》2016,(4):57-68,123,124
中国如何在南海主张不受《海洋法公约》调整的历史性权利,同时又受《公约》尊重,这是一大难题。造成这一困局的原因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本身存在两个缺陷:第一,试图以单一的历史性权利规则主张涵盖整个南海海域的权利,未能解决与《海洋法公约》相关条款的冲突。第二,以《海洋法公约》之外的法源主张区别于《公约》的历史性权利,但海洋权利内容又是《公约》框架内的事项,由此又落入《公约》的调整范围。对历史性权利的法源、性质和内容的阐明是中国南海权利主张的症结所在,只有对此作出有别于《公约》权利的主张,才能落入《公约》序言"未予以规定的事项,应继续以一般国际法的规则和原则为准据"的条款中,以此排除《公约》的适用。本文试图对历史性权利做全面解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是区别于《公约》权利的体系,不受《公约》调整;其次,试图处理历史性权利与《公约》权利的并存关系,以此证实历史性权利受《公约》尊重。  相似文献   

2.
中国南海疆域研究的问题与前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对中国南海疆域研究中的“9条断续线”法律地位问题、海洋法公约执行问题作了初步的探讨,并对有关“行为准则”、“共同开发”等问题作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美国以其所谓"过度海洋主张"理论为支撑,30多年来持续开展"航行自由行动",针对它所认为的其他国家提出的不符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简称《公约》)的海洋主张予以挑战。"过度海洋主张"理论缺乏《公约》基础,存在单方面解读《公约》、曲解《公约》条款、罔顾习惯国际法规则及"持续反对者"因素等瑕疵。而作为"过度海洋主张"理论具体实践的美国"航行自由行动"的实质是打着维护《公约》的旗号,行违反《公约》精神之实。"航行自由行动"将正常的"航行自由"嬗变为军舰的"横行自由",以美国自创的"国际水域"等概念对他国进行"长臂管辖",不仅不可能解决《公约》中存在的模糊争议,还会加剧海上争端。  相似文献   

4.
南海仲裁案仲裁庭作出的最终裁决否定了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就管辖权而言,仲裁庭的管辖权缺乏依据,因为其裁决不仅以对中国历史性权利主张性质错误的认定为基础,而且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98条的解释和适用存在问题。就实体事项而言,仲裁庭选择以适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311条有关规则为起点,其分析框架缺乏坚实的法理基础,对《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有关条款和相关国际司法和仲裁实践的解释,有失偏颇,结论荒谬,不符合《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条约解释的规则。仲裁庭对中国历史性权利证据采用双重标准,忽视了中国渔民发现、开发、利用南海岛礁的行为与有关海域的开发和利用行为密不可分,从而歪曲和否定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主张。仲裁庭上述裁决预设立场,偏袒菲律宾,显失公平,既不合法,又无正当性。  相似文献   

5.
北冰洋主权之争的趋势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7年8月俄罗斯科考队在北冰洋洋底插上一面俄国旗,此举意味着俄有意将北极点以南的广阔水域及其大陆架纳入俄版图,因而引起北冰洋周边国家的强烈反应。未来能否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解决北冰洋及其大陆架的主权竞争问题,有关国家能否在联合国的主导下制定一部《北冰洋公约》或类似法律文件,将成为有关北极和北冰洋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6.
钓鱼岛争端并不仅仅在于岛屿本身的归属, 还涉及到在中日海域划界中的地位, 以及周围地区的资源开采等方面的问题。当海洋法争端升级时, 国家应先寻求政治手段缓和局 势, 同时积极研究《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置的争端解决机制, 采取行动, 以防止自己在公约的框 架内处于不利境地。所以, 分析公约的争端解决机制, 总结各缔约国对该机制的态度, 以及国家 之间过去和现在解决不同类型的海洋法争端所用的方法, 会对我国解决钓鱼岛争端及进行海域 划界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7.
高兰 《国际观察》2016,(4):42-56
现行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存在重大缺陷,无论从法理还是实践的视角看,都存在不公平性。南海争端的核心是领土主权争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并不适用于主权和领土争议,因此也就不适用于南海争端的处理。菲律宾对中国提出南海仲裁案的背后推手是美日等国。基于现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缺陷,为了解决南海争端,中国采取外交谈判优先的战略,美国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框架外采取了以军事优势为基础的海洋威慑战略,日本则实行国际干预架构下的海洋同盟战略。采取上述不同战略的根本实质在于中美日三国围绕南海展开的海权博弈。中国应倡导南海海洋治理的两个创新性理念:以法治海、以海治海。  相似文献   

8.
30年前,中国投票支持通过并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国在该公约中获得相关海洋权利和利益的同时,也承受着严峻的不利后果,尤其中国支持和同意的专属经济区和新大陆架给自己造成了难以补救的不利后果和困扰。中国应重新思考与《公约》的关系,利用《公约》的相关制度尽量减轻或克服所面临的不利或困扰,并以史为鉴,在对待"区域"内海洋遗传资源归属及其立法倡议这个崭新问题上作出正确的抉择。  相似文献   

9.
国际海洋法现在已经发展成为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其中处于支配地位的,即凯尔森(Kelsen)理论视野中的"基础规范"也几经流变。起初,海洋是长期奉行"丛林法则"的法外之地。经过大航海以及17世纪初格劳秀斯(Grotius)"海洋自由论"的提出,以航海自由为主要内容的海洋自由成为海洋国家的共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通过后,海洋法的基础规范进入海洋自由、沿海国主权、海洋全球治理三者并存时期。海洋法基本规范的历史流变决定了海洋秩序的变迁,同时也对中国的海洋强国战略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0.
《亚洲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只的地区合作协定》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6年9月4日,正式生效的《亚洲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船只的地区合作协定》(以下简称《协定》)将对该地区的国际关系和打击海盗与武装抢劫船舶活动造成重要影响。对于同样是该地区有重要影响的中国来说,国内学界未对《协定》进行专门分析与论述。本文就《协定》产生的背景、《协定》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中关于“海盗行为”与“武装抢劫船舶”定义之异同、缔约国在《协定》中享受的权利与义务、《协定》的意义与特点进行了分析与论述。  相似文献   

11.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234条赋予冰封区域沿海国特殊的环境管辖权,加拿大和俄罗斯依据这一条款在其北极海域内全面推行航行管制。然而这一单边管辖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多项限制条件,两国部分管控措施超出了冰封区域条款的合理使用,突破了海洋法对航行权的保障。在国际法体系内,北极沿海国航行管控的特殊权力有其外部边界,受到多边海事规则的制约,特别是"极地规则"的出台将限制冰封区域条款的适用空间,削弱沿海国单边管辖权的合法性基础。北极沿海国实施单边管控面临法律和政治上的双重困难,通过国际平台开展北极航运合作,寻求在国际规则中维护其利益诉求,更加符合北极沿海国家的实际利益。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五部分关于强制争端解决机制的规定实质上就是一个普通的仲裁条款,它在处理南海问题时面临着诸多局限。首先,《公约》争端解决机制的强制性是有限度的,第十五部分第一节和第三节为缔约国提供了可以规避强制机制的附加说明和选择性排除条款。其次,中菲南海争端显然是关于主权和海域划界的争端,明显超出了《公约》的管辖范围。仲裁庭对海上地物性质及"九段线"合法性的裁决会对中国的主张"未审先判"。再次,中菲达成的《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中国根据《公约》298条做出的排除性声明是否能够排除仲裁庭对南海争端的管辖权?仲裁庭对此并没有给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最后,在可受理性问题上,必要的第三方问题及诉由消失问题的存在也使得本案不可受理。  相似文献   

13.
2016年7月12日,倍受瞩目的南海仲裁案"最终裁决"出炉,仲裁庭延续了其在关于"管辖权和可受理性问题的裁决"当中的错误思路和做法,引起了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这两份裁决的错误之处很多,其中仲裁庭滥用解释权,曲解《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最严重的错误之一。从国际法角度分析,仲裁庭滥用解释权不仅违反了《维也纳条约法公约》关于约文解释的基本语言逻辑、上下文、目的与宗旨、嗣后惯例以及善意原则,而且还不符合国际裁判机构关于条约解释的普遍实践。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有仲裁庭刻意偏袒甚至帮助菲律宾、仲裁庭的条约解释权缺乏有效规制、强制性仲裁缺乏权威性等多种原因。其结果是既严重侵犯了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又严重破坏了《公约》的权威性与完整性。中国政府应当坚决揭露和批判仲裁庭滥用《公约》解释权的行为,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4.
小布什和奥巴马政府的北极政策相对温和,利益认知多元化并倡导北极合作。在实际行动中,美国的表现不及俄、加等国强势,这突出体现在其北极政策进取性弱、行动能力落后等方面。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有美国实力相对衰弱、未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北极利益危机感不同、国内不同势力相互掣肘等。同时,对美国政府当前的北极"弱势"更须从长时段和全局角度来考察。  相似文献   

15.
海洋法公约与南海领土争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自产生以来,原先存在的南海主权争议不仅没有得到解决,反而更趋复杂化,其原因与海洋法公约中一些无提及的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本文论述了海洋法公约中有关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岛屿、岩礁、群岛国、群岛水域等问题对南海领土争议的种种影响。  相似文献   

16.
越南通过《越南海洋法》规定其对岛屿、群岛和海域的权利服务于发展海洋经济的目的。越南在应用和解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进程中,用灵活方式完成部分海域划界,和尚存重叠管辖海域的国家或完成海域划界的国家对相关资源进行了联合开发,但其"极端"基线因明显的法理性缺失遭至诟病。越南反对中国关于九段线的主张和在九段线内行使权利的行为,双方在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否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这个问题上存有争议。  相似文献   

17.
北极治理机制的构建与完善:法律与政策层面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全球气候变暖、北极海冰消融的推动下,北极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海洋法公约》、北极理事会等相关治理机制的不足与缺陷使得构建与完善北极治理机制成为国际社会广泛关注的议题。在北极治理机制的构建上,国际学界目前存在两种不同的模式,一种是自上而下地拟制《北极条约》,另一种则是强化现有治理机制在领域性与功能性问题上的治理。对此,中国应立足于实现本国利益和各国共同利益的统一,从而推动该地区国际合作和治理机制的完善,并最终为北极的和平开发和利用做出应有的贡献。  相似文献   

18.
东海大陆架划界争端国际法依据辨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日两国对国际公约关于大陆架划界存在适用上分歧。由于东海大陆架油气资源前景看好,双方在此问题上争端日趋激烈。日本主张“中间线”划分法不构成划界的国际法规范,不具备法律效力;中国主张的“自然延伸”原则,不仅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明文规定的最基本的客观标准,也是国际司法实践确定的基本规则。  相似文献   

19.
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诞生使国际上的海洋法实践开始走上规范化的轨道。但是,由于各国的“海情”有异,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同,在海洋法实践中遵循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套是不可能的。本文试图通过对到目前为止各国进行海洋法实践的观察,提出若干规律性的思考,以加深人们对海洋法理论和实践的某些认识。  相似文献   

20.
本文是越南南海问题研究专家、河内国家大学副教授阮洪滔博士所撰写的论文,呼吁国家和政府早日颁布实施《越南海洋法》。他认为:制定并颁布《越南海洋法》是越南进军海洋的必经之路,也是新形势下落实海洋战略,实现工业化、现代化目标以及积极融入国际社会的重要工具。文中重点分析了颁布《越南海洋法》的迫切性和制定法律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译者全文译出,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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