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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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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已经启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其中罚款制度的修订广受关注。在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应用中虽然整体主义理念初露端倪,但是仍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甚至还发生了不少背离罚款整体主义理念的案例,导致罚款威慑力受到较大的冲击。纵观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国家反垄断罚款制度的革新,基于单一经济实体理论和经济连续性理论而采取的罚款整体主义制度设计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做法。罚款整体主义通常包括罚款基准的整体主义和罚款责任的整体主义。新时代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革新应引入整体主义理念,在制度设计上以企业集团总销售额为基准计算反垄断最高罚款限额和确定反垄断罚款大企业威慑乘数,同时明确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罚款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在一定情形下要求企业承继者承担罚款责任。  相似文献   

2.
反垄断罚款制度以威慑为主要目标。在威慑理论指导下,反垄断罚款可以基于获利或损害而设定。为实现有效威慑目标,各国不断革新反垄断罚款制度,普遍提高了反垄断罚款的严厉程度。而宽恕政策的实施则提升了执法机关发现并惩罚违法行为的概率,进一步改进了罚款制度的威慑效果。我国反垄断法仅对罚款制度做了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呈现出罚款不够严厉、适用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反垄断罚款的威慑力大打折扣。我国应制定统一的罚款指南,改变罚款的计算方式,明确罚款的计算步骤和裁量因素,同时完善宽恕政策,以显著改善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威慑效果。  相似文献   

3.
环境罚款的功能在于威慑潜在的环境违法者,该功能的发挥要求罚款数额大于环境违法收益。在新的制度背景下,应尽快完善环境罚款裁量基准,并对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适用作进一步的解释,以合理确定罚款数额。鉴于环境罚款立法的内在缺陷,按日连续处罚制度的确立只能缓和却无法彻底改变违法成本低的尴尬局面,仍需从立法层面对环境罚款的组成、罚款数额的设定方式作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4.
李剑 《当代法学》2022,(6):133-144
加重法律责任,特别是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是此次《反垄断法》修改的显著特点之一。但是,在行为违法性的判断上,反垄断法更强调在个案中分析实际的竞争效果,由此带来的不确定性与通过法律责任来进行威慑的逻辑存在冲突,并造成了降低有效威慑、抑制市场激励和违背法治原则的问题。对此,简单地强化反垄断法责任无助于实现反垄断法的目的,而应当将法律责任的设置与反垄断法的确定性相结合。其中,区分适用合理原则和当然违法原则的行为,细化规则、增强案例说理是最为基础的方式。  相似文献   

5.
《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了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行政罚款制度。行政罚款作为一种典型的行政处罚方式,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对违法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发挥着重要的教育与惩戒作用。然而,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罚款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行政罚款主体不明确、行政罚款金额标准不明确、缺乏行政罚款监督。为纾解上述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罚款制度所存在的问题,通过明确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罚款制度的主体及其权责,落实网信办统筹监督职能,明确相关职权部门的管辖权限;确立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罚款制度的罚款金额标准与裁量基准,形成全新的、可供参考的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罚款实施细则;构建个人信息保护中行政罚款的“合规减免”规则与柔性执法规则;通过设置个人信息保护行政罚款听证程序和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中的行政罚款监督管理制度,以期在实现个人信息安全的立法目的上,保障违法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  相似文献   

6.
郭翔 《当代法学》2013,(1):46-52
罚款作为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其基本功能是排除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本次修法再次调整民事罚款的规定,但罚款金额大幅增加所伴生的利害影响很可能会导致法院进一步加强对罚款的控制,这会加剧法官避免使用罚款的心理。为保障被罚款人的权利及实现罚款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立法预期,有必要改变目前的程序设置,通过司法解释引导罚款制度从"立法粗化――院长控制"的结构向"细化规定――程序控制"的结构转型。  相似文献   

7.
“罚款”在我国环境行政处罚中的运用及绩效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我国日益频发的环境违法事件,仅靠单一的经济手段业已不能实现预防犯罪与惩治违法之目的,而现行的环境行政处罚体系更在执法过程中凸显瓶颈与难题。作为主要处罚手段之一的罚款制度在执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但现行的罚款制度仍面临罚款数额低、标准不统一、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大等问题。反思当前立法与执法模式,我国应不断汲取他国先进经验,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对现行体制有所创新以日臻完善。  相似文献   

8.
倍率式罚款是罚款具体数额得以"随行就市"的技术手段,是"过罚相当"制裁原则得以动态化实现的规范机制。设定倍率式罚款的两大要素是用以计算罚款数额的特定基数与乘数倍率。由于特定基数的类别和乘数倍率的大小共同决定了罚款数额的幅度弹性,因此两大要素的恰当选择无疑对倍率式罚款的可行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具有至关重要的制约意义。本文基于司法案例和立法文件的实证分析,着重研究倍率式罚款的设定问题,包括特定基数与乘数倍率间的关联性、各自的选择原则和方法以及相关的设定技术。  相似文献   

9.
欧盟宽大制度是一种减轻或免除卡特尔行为人罚款责任的制度。自1996年欧盟引入该项制度以来,现已历经2002年和2006年两次修改。现行宽大制度包括罚款全额免除和部分减免两方面:前者适用于最先提供可使欧盟委员会展开调查或发现违法行为证据的企业;后者适用于提供对欧盟委员会已掌握之证据具有显著附加价值证据的企业。同时,为保证宽大制度的有效实施,欧盟在宽大制度程序保障机制及规制机关自由裁量权控制等方面做出了完善规定。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反垄断法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在各国反垄断立法中均得以确立。它与一国的政治、经济和国际关系密切相关,对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阐述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比较美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内容,对我国目前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现状进行分析,从而为完善我国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11.
行政处罚当事人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在确定罚款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的最长期限时,应注意不得逾越行政强制执行时效期间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至于分期缴纳罚款的期数,应当根据罚款数额的大小和当事人可预期的罚款缴纳能力等因素确定。为完善罚款延期或者分期缴纳审批制度,有必要规范和健全相关的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程序。  相似文献   

12.
企业罚款权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国务院于2008年1月15日废除《企业职工奖励条例》,使企业对违纪员工采用得罚款权失去了法律的依据。本文从法律和现实的角度认为企业罚款权存在有一定的必要性,但在我国现行劳动法规对企业罚款权规定存在缺失的情况下,必须对企业罚款权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3.
环境罚款数额设定的立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环境罚款数额设定因基础理论的整体缺位、立法技术的滞后粗糙而存在设定随意、漠视个性以及操作性不强等诸多立法缺陷。对于环境罚款数额设定的立法应以罚款的一般立法价值的衍生变量及其量比规则作为理论基点,立足于环境违法行为的复杂特质,依据环境罚款数额设定立法的科学规律,就环境罚款数额的设定方式、倍率与数值、距差弹性、组合运用以及处罚机制等方面予以完善与创新。  相似文献   

14.
行政罚款的确定标准:寻求一种新的思路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行政罚款是遏止违法违规行为及其危害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但目前在我国 ,行政罚款基本上处于一种“无章可循”的状态。本文对该领域存在的各种主要偏差进行了检讨 ,参考美国侵权法中的汉德公式提出了一种处理行政罚款的新思路 ,以使行政罚款在我国更加合理有效、更充分地实现它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虽然该公式尚未被系统地应用于美国侵权法之外的其他领域 (因此 ,本文提出的在行政罚款方面应用该公式的思路无论在美国法还是中国法领域都是一种新的尝试 ) ,但它可以被用来确定行政罚款的标准和具体数额 ,为我们更合理地管制有关生产和社会活动提供一种新的思路与理论指导  相似文献   

15.
在日本,禁止垄断法上的罚款制度除剥夺垄断行为不正当经济利益外,还具有行政制裁的性质.该制度适用于不正当交易限制和支配型私人垄断,并且仅限于与价格有关或可能影响价格的行为类型.根据不同的产业领域及经营者规模对垄断行为设定固定的、同一的罚款比率,起算点从违法行为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公正交易委员会无任何自由裁量权.为了解决不正当交易限制行为隐蔽、难以取证的执法困境,日本于2005年引入并建立了完善的罚款减免制度.  相似文献   

16.
我国的反垄断法正在制定当中,对于如何构建我国的各种反垄断的制度正在讨论之中。规制企业结合的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三大支柱之一,它的制度构建对于很好的完成反垄断法的目的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旨在通过对于联合国竞争法示范法中对于企业结合制度的规范的研究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的企业结合的规制制度从具体的实体到程序规则提供一些借鉴。  相似文献   

17.
行政罚款在我国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中运用频仍。目前,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法律文本中的罚款规范,在适用范围、构成要件、设置方式、启动程序等方面呈现出浓烈的碎片化色彩。这种碎片化处理的正当性略显不足,掣肘了行政保护的整体效能。随着知识产权法相继进入修法日程,逸脱知识产权领域樊篱、整合行政罚款规范,迎来了历史契机。基于知识产权的公权化趋势及我国法治生态,行政罚款在知识产权领域内应无差别地适用于一般违法行为和特定侵权行为;为维系行政与民事既有分工,行政罚款对侵权行为的谦抑适用,不宜通过简单附加"造成公共利益损害"要件或"提出请求"的前置程序来实现,而应借助对公益损害的典型描述与具体列举相结合的方式加以表达;鉴于公共利益的抽象性及经济社会发展变迁性,罚款额度宜选择以非法经营额为基数的倍率式罚款为主的一体化配置,同时将违法所得额在特殊情况下作为罚款限额之例外。  相似文献   

18.
王彬辉 《当代法学》2012,(1):133-140
2009年通过的加拿大《环境执行法案》对加拿大环境法律执行机制做了重大改变,包括对环境犯罪建立惩罚下限和上限;为个人、公司和车船规定不同数额的罚款;规定法院的制裁指导规则并为情节较轻的环境违法行为规定行政罚款制度等内容,在加拿大环境法律更好的实施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9.
覃炜 《法制与社会》2013,(18):30-31
反垄断法是市场监管法的主要构成部分,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是反垄断法的重要制度之一。我国对于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规定于《反垄断法》第15条。但我国引入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厘清。本文主要从豁免制度的基本概念,我国反垄断法有关豁免制度的具体规定,以及我国现行垄断法中豁免制度的缺陷这几个方面探讨我国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  相似文献   

20.
行政罚款,是我国设定的七种行政处罚种类之一,在保障行政管理顺利进行过程中,有着不可替代、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现在某些地区、某些执法部门。在罚款权的使用上很不严肃,集中表现为一个“乱”字,甚至严重阻碍和影响了经济的正常发展,成为各级领导高度关注、企业反映强烈的焦点问题。解决乱罚款问题。是保证小康社会建设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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