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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8 毫秒
1.
国际货运代理人执行美国航线服务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美国政府一向坚持对所有通过班轮运输送出美国的货物进行管理,即使这些业务发生在外国,或贸易商、国际货运代理人从未去过美国。对于班轮服务来说,最重要的美国法规是经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修订后的《1984年航运法》(以下简称《1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以及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的官方规定。FMC对美国班轮航线的服务合同有着许多严格、具体的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人、承运人及其他缔约方在订立和使用服务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一、(998年远洋航运改革法)}对服务合同的影响(-)关于签订服务合同的条件…  相似文献   

2.
在现代航空货物运输中,与航空运输相关的揽货、制单、报关、陆路短驳运输等都是由货运代理企业完成,其在货主与航空公司间起着桥梁和媒介作用,在航空货物运输市场的地位十分重要。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作为浦东国际机场所在地法院,近年来受理的航空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迅速增加。①由于航空货运代理行业在短期内迅速发展以及行业本身对交易迅捷化的要求,该行业内的许多做法亟待规范,此类案件在证据认定、事实查明、法律适用方面都有一定难度,有必要对这些问题加以研究,以满足审判实践的需要。一、航空货运代理纠纷案件审理中的疑难问题航空货运代理合同关系建立中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论提单中有关法律适用条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一、提单中有关法律适用的三条款一法律选择条款、首要条款和地区条款提单作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而成为航运实务中的重要单证之一。尤其在件杂货运输情况下,从某种意义上讲,它实际上取代了运输合同,因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在提单背面条款中得到具体规定。目前,虽然调整提单的三个国际公约——“海牙规则”、“海牙一维斯比规则”和“汉堡规则”均已生效,但由于各公约缔约国有限,缔约国对公约内容解释不同,规则本身规定之不完备和相互间规定之不同等多种原因,承运人的法定权利和义务不但没有得到全面统一,反而使提单领…  相似文献   

4.
姜丽 《法制与社会》2014,(18):233-234
在海上航运日益发达的今天,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物运输的全程负责,他不仅要受到承托双方之间货物运输合同的约束,还要适用区段运输的法律或国际公约的约束。适用不同的国际公约对多式联运承运人责任会产生不同的影响。现根据我国《海商法》中关于多式联运承运人的相关规定结合国际公约对多式联运下法律关系进行简要分析,以促进我国多式联运制度的发展。  相似文献   

5.
方新军 《法学研究》2015,(1):115-136
货运代理合同在我国属于无名合同,相关司法解释认为应该参照适用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解决货运代理转委托的法律效力问题.这种解释未能准确地区分代理、委任、行纪、复代理、相继货运代理等概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司法实务中同案不同判现象仍然普遍存在.由于货运代理人既可以货主的名义,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在司法实务中应该区分货运代理人进行法律行为的名义,分别参照适用民法通则中有关代理的规定和合同法中有关行纪合同的规定,处理货运代理合同的相关纠纷.在此基础上,货运代理转委托行为可以区分为复代理和相继货运代理两种类型,同时应考虑货运代理人转变为承运人的可能性,以及货运代理行业的惯例对货运代理转委托行为的影响.唯有如此,才能实现解释论上的融贯性.  相似文献   

6.
对《海商法》所界定实际承运人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一、《海商法》界定实际承运人确定了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实际承运人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在规范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时引入了实际承运人的概念:“是指接受承运人委托,从货物运输或者部分运输的人,包括接受转委托从事此项运输的其他人。”《海商法》对实际承运人的界定是建立在对承运人的定义的基础上的,这必然导致实际承运人的内涵极为广泛,而且在航运实践中  相似文献   

7.
一、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国际货物运输合同一般都规定,承运人应是与货物托运人或发货人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是接受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但是,现行的各种运输方式对承运人概念的理解并不统一,如海牙规则中的承运人是指参加货物运输的人,还是订立运输合同的人?或是两者兼而有之,都十分不明确。在国际货物多式联运过程中,往往涉及众多当事人,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其中主要关系人有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与其受雇人、代理人之间的代  相似文献   

8.
海上运输中货物控制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9年联合国《全部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首先从国际条约层面设立了海上运输途中的货物控制权法律制度,实现了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与货物贸易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保障了卖方托运人或单证持有人在一定条件下对货物进行控制的权利。这是对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律制度的重大完善。货物控制权虽不同于物权,但对于权利主体来说,其在一定程度上却发挥了物权的作用。不论中国是否加入该公约,该制度都将对我国海上运输立法与司法实践产生重大影响。  相似文献   

9.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法区别于其他运输合同法律规范之关键在于其强制性。强制性体现之一即为责任期间法定。责任期间应该称为强制责任期间,因为这段时期内承运人应当承担法律规定的适航、管货等强制性义务,若货物灭失或损坏,须负责赔偿,且不能用合同约定减轻这种责任。  相似文献   

10.
2008年12月11日,历时数年的《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又称《鹿特丹规则》)尘埃落定。其兼顾先进性与实用性的制度设计,旨在统一现行国际货物运输法律体系,重新调整《海牙-维斯比规则》所确立的船货双方利益分配法律制度,顺应了国际贸易和航运实践发展的新趋势。第15章"仲裁"的规定,以平衡国际运输关系各方的仲裁选择权与世界各国的司法管辖权为立法精神,起到衔接现有国际仲裁公约和便利航运贸易纠纷解决的积极作用,将有力推动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制度的发展。中国应充分借鉴吸收新公约的优秀制度,立足于完善《仲裁法》和《海商法》中的仲裁规定,不断在立法和司法上健全仲裁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1.
Joshua Cohen 《Ratio juris》1999,12(4):385-416
Jürgen Habermas is a radical democrat. The source of that self-designation is that his conception of democracy—what he calls “discursive democracy”—is founded on the ideal of “a self-organizing community of free and equal citizens,” coordinating their collective affairs through their common reason. The author discusses three large challenges to this radical-democratic ideal of collective self-regulation: 1) What is the role of private autonomy in a radical-democratic view? 2) What role does reason play in collective self-regulation? 3) What relevance might a radical-democratic outlook have for contemporary democracies? The author addresses these questions by considering Habermas' answers, and then presenting alternative responses to them. The alternatives are also radical-democratic in inspiration, but they draw on a richer set of normative-political ideas than Habermas wants to rely on, and are more ambitious in their hopes for democratic practice.  相似文献   

12.
土地征收制度中出现的农民与政府、用地单位之间的多重矛盾,是近期学者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对比西方国家的实务工作,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既存在问题,也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一面.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的多重矛盾,我们倡导以市场调节为主导,以政府管制为辅助的改革方向,提出以公平待遇制度为基础,解决土地征收替代机制中五个主要矛盾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假释是我国刑罚执行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激励改造,帮助罪犯实现再社会化方面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纵观近年来刑事立法及司法新规,均不同程度提出要扩大假释适用范围。但随着司法实务运行,目前假释的适用率仍然低下,①裁定不予假释的比例却呈增高趋势。造成上述困境主因是缺乏科学假释评估机制、可操作性法律监督和明确办案责任豁免机制。围绕上述三大主因,选取L市近年假释案件为样本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Woeste, Victoria Saker. 2012 . Henry Ford's War on Jews and the Legal Battle Against Hate Speech .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This essay provides an introduction to and overview of four essays that emerged from an “Author Meets Readers” session at the 2013 Annual Meeting of the Law and Society Association, considering Victoria Saker Woeste's book, Henry Ford's War on Jews and the Legal Battle Against Hate Speech. Three essays are authored by panelists (Aviam Soifer, Carroll Seron, and Clyde Spillenger) and a final essay is provided by Woeste. The essays explore larger themes suggested by the book, including what the involvement of Louis Marshall reveals about the rise and role of spokespeople purporting to represent Jewish interests; whether the arc of Aaron Sapiro's education and career challenges our understandings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legal profession in the late nineteenth and early twentieth centuries; and how the law of group libel intersected with government attempts to regulate hate speech during the twentieth century. Woeste ends the symposium with a reconsideration of Henry Ford's War and how it fits into the new civil rights history.  相似文献   

15.
郑文科 《行政与法》2007,(11):103-106
1970年世界旅游组织(WTO)在布鲁塞尔制定的《旅行契约国际公约》,比较全面地规范了旅游契约的主要内容。根据该公约的规定,旅行契约包括有组织的旅行契约和中间人承办的旅行契约两类;旅游契约的主体有三类:旅行业者、旅行业中间人和旅行者。而且公约中也详细规定了旅客与旅游营业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旅游营业人责任的限制与免除等。这对我国的相关立法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由于我国现行刑法只规定了分裂国家罪和煽动分裂国家罪两个具体罪名,对于司法实践中出现的组织、领导、参加分裂国家组织、入境发展分裂国家组织成员和包庇、纵容分裂国家组织等犯罪行为就无法可依,不能对其进行有效地惩治和打击.另外,将分裂国家犯罪的主体仅限于自然人,而不包括单位犯罪主体,也不能适应打击分裂国家犯罪活动的需要.此外,鉴于煽动分裂国家罪的社会危害性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比分裂国家罪要轻,因此有必要适当提高煽动分裂国家罪的法定刑.  相似文献   

17.
在当今法学界实用主义如火如荼的时代,《法学家》编辑部组织"认真对待传统法"问题的讨论,不啻空谷足音.  相似文献   

18.
票据是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一种有价证券.在当今的票据交易中,几乎所有的票据都是由银行或者其他的金融机构来实行付款的.即持票人通常将票据交给往来银行(或称开户银行),接受委托的银行通过票据交换中心实现票据的支付结算.票据作为有价证券,具有提示和回收两个特性.  相似文献   

19.
李墨丝 《时代法学》2008,6(2):115-119
《竞争法示范法》是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下属的政府间竞争法与竞争政策专家组研究国际竞争法的最主要的成果,它及时因应了国际竞争法的发展趋势和要求,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前瞻性,为促进发展中国家立法、协调各国竞争立法进行了有益尝试。  相似文献   

20.
邢发齐 《河北法学》2012,(3):121-125
土地征收制度中出现的农民与政府、用地单位之间的多重矛盾,是近期学者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对比西方国家的实务工作,我国的土地征收制度既存在问题,也有符合历史发展趋势的一面。为了缓解建设用地供应过程中的多重矛盾,我们倡导以市场调节为主导,以政府管制为辅助的改革方向,提出以公平待遇制度为基础,解决土地征收替代机制中五个主要矛盾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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