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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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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对于民初十年制宪史的重新检视表明,导致宪法迟迟未能颁布的原因,并不只是军阀势力的干预,还同时源自国会内部在有关“政体”与“国体”等问题上的争论不休。而在这些争论的背后,真实的冲突来自于作为军阀政治本质的派系政治,其根源在于民初政治在构建统一主权国家的“建国”问题上的不足。而1923年宪法及其法统最终被否弃的原因,也就并非只是因为“贿选”导致的宪法危机,而更多来自于从军阀政治和宪法政治向党国政治转型的重大政治变迁,是人们在建国问题上的重新思考与道路转折。  相似文献   

2.
章永乐 《法学家》2012,(2):17-31,176
每个现代宪政体系都需要面对行政专权这种"必要而危险"的权力,对于新建的共和国来说,安置行政专权更是对其宪政建构的重要挑战。从民初一系列宪法及宪法草案文本来看,由于国际环境的压力,两大阵营的政治精英在应给予行政机关较大的外交自由裁量权上达成了一定共识,但对总统的赦免权力进行制约的程度不一,在紧急命令权与紧急财政处分权等问题上更是形成了尖锐对立,并最终导向了宪法秩序的瘫痪。造成这种对立的根本原因,在于1911-1912年的"大妥协"所造成的新旧势力共治结构的不稳定性。  相似文献   

3.
本期三篇主题文章都将清帝《逊位诏书》视为中华民国的建国性宪法文件,使得这个一百多年来为国人所忽视的文献重新获得了应有的地位,这无疑是在政治宪法学立场上所做的开创性研究。但由此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清帝《逊位诏书》与同样作为建国性宪法文件的《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之间的关系,对这个关系的澄清,  相似文献   

4.
完成社会主义国家建构是支配"五四宪法"的核心目标。在此目标的支配下,"五四宪法"的基本权利规范蕴含明确的政治指向和强制色彩,它不仅具有公民权利的属性,而且要配合政治现实的需要。"五四宪法"将革命建国的目标法律化,基本权利规范相应要服从以国家建构为核心的政治过程,发挥对不同群体的价值规训与统一功能。然而,片面强调革命建国的政治目标,则使宪法实践出现畸形。当我们走出革命的国家观,国家正当性的依据就要从革命胜利这一历史事实转化成宪法成立这一法律行为。为此要倡导基本权利的主观权利功能,构建个人与国家受宪法和法律支配的新型秩序。  相似文献   

5.
林肯总统是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宪法解释者,他对建国宪法的解释结束了纵贯美国早期宪法史上的路线之争,解决了1787年制宪者"合众为一",却未"定于一"的建国不彻底的问题,由此成为新宪法秩序的奠基人。回到内战这场宪法危机所规定的宪法解释场域,林肯认为联邦共同体是永续的,因此南部蓄奴州无权单方面退出;由国父们所开创的立宪共和国是一场试验,而共和国是否有能力对抗内部敌人而维持领土完整,将是由战争结果加以裁决的问题;林肯是宪法的"维护者、保护者和捍卫者",护宪的前提在于护国,因此"拯救联邦共同体"是林肯这位战时总统至高无上的目标。一方面我们要在早期宪法史中发现林肯。另一方面,林肯可以成为我们进入美国宪法史的一种方法,丰富我们对于这段"漫长"而又"拥挤"的美国早期宪法史的理解。  相似文献   

6.
宪法与革命及中国宪制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以宪法与革命为主题,从政治思想史的视角对于英国、法国和美国的立宪建国及其不同路径给予了理论探讨,尤其对洛克、卢梭以及法国大革命和美国革命的宪制问题提出了基于政治宪法学的辨析,并进而勾勒了中国百年宪制的革命建国历程。本文认为通过革命而制宪,宪法终结于革命,宪政出场,革命谢幕,革命的反革命是现代宪制的精神实质,从这个意义上说,英国光荣革命和美国革命各自实现了革命的反革命的宪制,而法国大革命则陷入激进革命的震荡之中,至于现代中国的百年宪制,这个革命的反革命还远没有完成。  相似文献   

7.
《法学》1991,(7)
宪法的实施与实现不仅是宪法理论中的重要问题,而且也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头等大事,目前理论与实践中注重于宪法实施,而疏忽于宪法的实现,以导致于宪法的实施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本文旨在强调宪法实施的过程中,更注重于宪法的实现,使宪法的价值真正地体现出来。一、宪法实施与实现的差异长期以来我国宪法学界和社会实践中都  相似文献   

8.
<正> 近几年来,美国又重新开始了一场触及美国政治制度核心问题的争论。早在1793年,杰佛逊基于政治原因,在关于英法冲突争端中对于宣布美国中立的问题上,反对乔治·华盛顿总统的做法(他希望法国能得到援助),并以新颁布的宪法为依据,坚决地投入到一场关于国会与总统在对外政策上各自权力的宪法论战之中:总统是享有象最高法院后来所说的那种"固有权力",还是仅限于执行一项由国会制定的政策后来当杰  相似文献   

9.
宪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既是一个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关乎对<物权法>等基本民事立法合理性、合法性的评判问题.民法内容固然不能直接与宪法规定相抵触,但民法中大部分有关公民权利的规定并非直接基于宪法的授权,更不是来自于统治者的恣意妄为,而是来自干对人的自然权利的立法确认.财产权是民事权利的核心,因此它应当受到法律的特别保护.宪法作为根本法主要是在政治的意义上被强调,而不是在规范的意义上被重视.民法由于调整对象的基本性,因此构成政治生活的基础,当然也成为宪法赖以发挥作用的根本之所在.  相似文献   

10.
邓小平同志在一九七七年二月明确指出:“我们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①建国三十八年的实践证明,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各族人民团结前进,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国家立法的根本方针。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我国宪法,与四项基本原则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四项基本原则对于宪法的制定起着指导的作用,它是宪法的指导思想;而宪法对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起着保障作用,它是四项基本原则的制度化、法律化。  相似文献   

11.
民国第一届国会召集后,两院议员通过选举产生宪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制定正式宪法。在宪法草拟过程中,大总统袁世凯通过咨文国会提出两个关于制宪权的问题:其一,宪法公布权是否应属于大总统;其二,大总统是否可以派员参与宪法草拟,对宪法起草发表意见。对于这两个问题国会置之不理,单边垄断制宪,随后发生国会的解散与制宪的中断。比照美国、联邦德国、以色列与南非制宪的故事,检讨民初的史实,我们发现民初国会议员们在制宪权问题上未免太过激进、太不妥协。就当时政局而言,完整而有效之宪法根本无法实现,与其冒进制宪不如守成临时约法。  相似文献   

12.
一、宪法司法化是一个学术问题,不宜政治化在《民主与法制》杂志2008年第9期刊登《中国宪法自由权第一案》一文之后(该文对法院援引宪法的夸大报道在很大程度上是导致齐玉苓案批复废止的直接原因),有关部门内部发文认为推行宪法司法化是搞三权分立,是改变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要求法院在审判具体案件时不得引用宪法,甚至不能对宪法司法化问题进行理论阐述。目前各级法院的法官们不敢谈宪法,深怕惹上政治上的麻烦。在很大程度上,宪法司法化问题已经有些政治化。我们认为,法学界关于宪法司法化的讨论是一个学术问题,不宜政治化,更不宜进行政治上的审判和行政上的干预。理由如下。  相似文献   

13.
论社会权的宪法规范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尽管我国学界主流观点倾向于肯定社会权的宪法基本权利性质,但却只是基于"事实平等"应得到保障这样的价值追求上的理由,而未能提供一个宪法规范意义上的依据.因此,有必要通过确立"事实平等"在宪法平等规范中的地位,论证"事实平等"这项价值追求乃是宪法平等规范的应有之意,来为社会权寻得一个更为坚实的宪法规范基础.  相似文献   

14.
民初军阀割据是在中国早期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在传统政治权成崩溃与现代政治权威重觅的磨合期出现了军阀,近代社会变革催生了军阀割据的生力军职业军人,中国社会的贫困又滋生了大量士兵,形成从军热,这三种因素相结合形成了军阀割据。军阀割据是近代社会结构变迁与价值重定的全面反映。军阀政治延长了中国社会转型的时间,使中国早期现代化再次受挫。这预示着近代中国必须继续"革命"(包括人的现代化),在取得民族独立,并树立民主政治权威后,现代化才能顺利推进。  相似文献   

15.
马岭 《法律科学》2014,(6):181-187
建国六十多年,关于国家主席的规定在《宪法》上有着较为明显的变化。1954年至1959年期间,国家主席是事实上的实权元首。1959年至1966年期间"双主席制"蕴涵着政治危机。1966年至1982年期间,国家主席制度受到严重破坏,最终导致其不复存在。1982年至1993年期间再现"双主席制"。1993年至今,《宪法》虽然屡次修改,但关于国家主席的条文变化很少,然而在实践中再次出现了国家主席权力扩充的现象。在我们对国家主席制度作历史回顾的时候,不能仅仅局限于宪法规范层面的视角,还应从规范与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6.
不同于启蒙哲学的政治公约主义,当代我国的“政治宪法学”研究兴起的是一种“政治私约主义”.这一思想集中体现于围绕《清帝逊位诏书》法学解读提出的“私约建国论”.私约建国论的宪政理念在于,否认暴力革命的建国正当性,诉诸于统治精英的政治妥协和非暴力的和平改良,以期对抗民族分离主义的政治主张.但是在政治正当性上,政治私约主义难以对抗政治公约主义,私约建国论不仅难以经受内部的代表性质疑,也无法对抗外部的分离主张.这一宪政理念源自于清末民初的立宪派思想,植根于英国政治的“辉格史观”.其理论困境的根源,在于否定和放弃了原本存在的宪政共识,因此难以获得普通认同的正当性根据.要摆脱政治私约主义背后的寡头政治原则,需要将政治正当性奠基于革命建国这一共同接受的宪政共识.  相似文献   

17.
田雷 《中外法学》2015,(2):391-416
像人类学家一样去观察美国宪法史,其宪法实践呈现为一种跨越代际而存在的自治政治,这种自治在规范上要求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信守制宪者写入宪法文本的"先定承诺"。但为什么制宪者有权订立垂范千古的宪法?为什么遵守先定承诺反而是民主正当的?美国宪法的路径是建构出一种在时间维度内绵延的"我们人民"这一政治主体以及一种跨越代际而生生不息的共同体模式。美国宪政是一种"叙事宪政"。宪法故事的讲述构成了宪政实践的文化基础,培育了每一代美国人对原初宪法的认同、热爱和信仰。美国宪法之"活",原因在于美国人有能力去讲述美国宪法之内、之外、之间、之上、之前和之后的故事,由此形成美国这个宪法共同体共同分享的源头叙事。  相似文献   

18.
饶传平 《现代法学》2011,33(5):24-36
在中国,英文"Constitution"一词早期曾被译为"国例"、"例制"、"国法"、"章程"、"国律"等中文词。中国近代立宪意义上的"宪法"一词,最早见于王韬和郑观应的著作,但他们只是一提而过,并未作深入的阐述。维新期间的康有为、梁启超也多次提到"宪法"一词,但他们只是把宪法当作一般的律法看待,并无立宪涵义的认知,更谈不上提出了立宪的主张。学界长期使用的史料、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中"立宪法"、"三权鼎立"的内容是后来改窜添加的。戊戌时期康、梁的政治主张主要集中在兴民权、设议院上,并非如学界长期认为的那样,已经成为了立宪主义者。康、梁真正成为立宪主义者,要在逃亡日本、大量阅读日译或日著的宪法著作之后。在日本,"Constitution"早期也被译为"国宪"、"政体"等词。日本近代立宪主义上的"宪法"一词,最早出现在明治初年对西方宪法的翻译中,后经立宪进程的推展而成为公定用语。中国近代对宪法概念首次展开深入分析的,是流亡日本后的梁启超于1899年撰写的《各国宪法异同论》一文。英文"Constitution"和具有立宪主义涵义之"宪法"概念,正是经"同文同种"之日本学者的翻译、梁启超以及留日学生的转述而在中国真正广泛传播开来。随着日俄战争中日本取胜,"立宪救国论"随之而起,中国立宪的进程才真正得以开启。  相似文献   

19.
关于中国宪法权利的研究存在着诸多缺陷,而导致研究缺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分类针对性与科学性不足。基于规范依据,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单一宪法权利与复合宪法权利;基于权利内容,可将中国宪法权利划分为基本权利与非基本权利。运用"新"分类所蕴含的关系原理,既可对中国宪法权利本体问题及衍生的关系问题作出解释,也可对中国宪法权利的护卫机制进行设想与展望。  相似文献   

20.
宪法的用途与误用--如何看待物权法中的宪法问题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张千帆 《法学》2006,(3):33-38
1982年宪法包含了不同性质的条款。其中许多条款在法律上具有确定的意义,因而是可以实施的;有些条款则只是表达了一种政治理想或政策取向,在法律实践中不具备可操作性。在宪法的适用和讨论过程中,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宪法,将宪法作为一部实实在在的法律,仅限于适用那些在法律上可以实施的条款。我们尤其要避免将宪法作为政治攻击的工具,否则就将误用宪法并阻碍社会与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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