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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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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国家的义务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国家有权力必有义务,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权利———权力关系是不正确的,“国家在法律上的代表就是权力”是一个错误的命题。国家的义务是满足公民权利的需要。权利、国家义务、国家权力三者的关系是:“权利的需要”决定国家义务并进一步决定国家权力;国家权力服务于国家义务并进一步服务于公民的权利。如果要将公民与国家的关系简化为一个更简洁的模式,那么,这个模式不应当是“权利———权力”,而应当是“权利———国家义务”。国家义务理论具有很大的实用价值。  相似文献   

2.
财产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要保障公民真正的自由和尊严,国家必须对公民的财产权予以最大限度的维护与尊重.同时,公民的个人财产权具有促进公共利益实现的义务,私有财产权又必然受到各种限制.协调财产的不可侵犯性与社会公共福利目标的实现之间的着眼点就落在了行政补偿制度上.行政补偿制度应当界定为一种国家责任,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的财产权,使国家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保持合理合法的状态.  相似文献   

3.
曾胜男 《法制与社会》2011,(32):16-18,40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两个紧密联系的范畴,二者之间的关系是建设法治社会过程中必须处理好的重要问题之一。本文着眼于公民权利的保障,首先给出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理论模式;然后将其应用于我国当前的社会现实,试分析当前我国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最后,给出可能的解决方法,力图矫正已被扭曲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  相似文献   

4.
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事是一种既存在冲突又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的关系。本文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要意识到国家权力是一种管理,更是一种服务,要正确行使国家权力,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相似文献   

5.
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宪法中的一对基本范畴。研究宪法中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本源及二者对立统一关系,从本质上明确公民权利产生并制约国家权力,而公民权利的实现则依靠国家权力的保障和规范,并且两者在宪法中要达到理性的平衡。  相似文献   

6.
宪法有两个基本功能,即规定并保障公民权利,授予并控制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是宪法的精髓,宪法的实现,最根本的标志就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的良性协调.  相似文献   

7.
袁立 《现代法学》2011,33(1):33-42
国家义务直接来源于公民基本权利,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障。然而国家义务并不是绝对的,国家义务以国家权力为运行动力,过度强调国家义务将导致自由丧失殆尽,强调基本权利研究范式转变的同时必须研究国家义务边界。从国家层面看,国家理性和国家能力决定了国家义务所能达到的最大场域;从基本权利层面看,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范围和公民基本权利的功能是对国家义务的边界进一步的具体化;从具体法律原则层面看,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程序正义原则与公共利益原则决定着国家的实然义务边界。然而,确定国家义务边界并非一蹴而就的事情,还需注意国家义务边界是开放的而非封闭的,确定国家义务边界的各种机制应有共同的目标模式,国家保障基本权利应适时。  相似文献   

8.
论国家义务的理论渊源:福利国理论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社会福利的功能在于协助民众及家庭获得日常生活所需,支持个体挖掘潜能,实现个体自主独立、奉献人生,从而令民众过上有尊严和体面的生活.现代自由主义是福利国理论构建国家义务的理论基础;权利资格是福利国理论构建国家义务的内在诱因;国家任务的增长是福利国理论构建国家义务的外在动力.福利供给是保障社会公民权利的重要制度,福利理念已深人现代公民思想,福利体制应当伴随着生产方式的变迁而得到重构.  相似文献   

9.
在民主政治中,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权力的所有主体;人民委托公务员行使国家权力,公务员成为国家权力的行使主体.人民作为国家权力的所有主体坚持权利本位是人民享有权利的内在逻辑.公务员作为国家权力的行使主体必须切实为人民服务,坚持义务本位是公务员行使权力的必然要求.公务员的义务本位与人民的权利本位是统一的,人民权利本位是公务员义务本位的理论基础,公务员义务本位是公民权利本位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0.
党的十五大和修改后的宪法确定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实行法治就是实行现代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根本问题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即防止国家机关滥用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的问题。在我国必须改变官本位的弊端。本文首先以实例说明当前权力腐败的严重性,继而对官本位进行了文化、历史分析,然后对有关的理论认识和制度改革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1.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范意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严海良 《法学杂志》2006,27(4):141-14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在我国宪法上的确立并非仅出于功利主义考虑,而更在于申明了宪法之为宪法的规范意涵.一方面,它在确立公民权利正当性来源的同时,明确了我国宪法的正当性.另一方面,它不仅深化了权利理念,为完善公民权利的救济与保障提供了宪法支持,而且设定了国家权力的最高道德,确立了国家权力的基本义务.  相似文献   

12.
莫纪宏 《中国审判》2009,(12):18-19
现代法治国家的特征之一是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平衡,而建设法治国家的过程也就是建立与修复这种平衡的各种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对于一个较为成熟的法治国家而言,针对强大的国家权力,必定有全面的完善的制度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或者在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由国家给予公民及时的救济,修复受到伤害的基本权利。这既是对公民的基本尊重,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在这些公民权利救济的法律体系中,国家赔偿法是重要的组成部分。  相似文献   

13.
龚向和  袁立 《北方法学》2013,7(4):35-44
防御权功能是劳动权的首要功能,以防止国家权力的干预、为公民创设"自由空间"为旨趣。公民劳动权的起始之处,即国家权力的终止之所。防御权功能属于"主观权利"范畴,公民享有"不作为请求权"、"停止侵害请求权"。尽管我国《宪法》未规定劳动自由,然而,从"事实"与"规范"二维度看,防御权功能亦是我国劳动权的题中之义。劳动权的防御权功能之实现仰赖国家履行"消极不作为"的"尊重义务"。尊重义务是劳动权保障的根本义务,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尊重义务的主体,行政机关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尊重义务的主体资格。  相似文献   

14.
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   总被引:4,自引:1,他引:3  
国家是人权保障的主要义务主体.这是因为保障人权是国家存在的价值所在和行使国家权力的合法性基础;对人权的最大威胁也往往来自国家权力;社会主体之问侵犯人权的行为也仰仗国家的整治.人权的国家保障义务包括尊重、保护、满足和促进四个方面.按国家行为的性质可分为消极义务与积极义务;按社会主体的权利性质可分为对私权利和公权利的保护义务;还有经由人权推定而衍生的保护义务;以及国家对人权的国际义务.国家在履行人权保障义务时,应当遵守以人为本、人权保障优位原则;平等保护原则;他律与自律原则(以法控权和"克制保留义务").国家(政府)违反人权义务应当承担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5.
论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行政权力与公民权利有着严格的区别:从对应关系看,行政权力与职责相对应,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从自由度看,公民权利有的可转让或放弃,而行政职权不可;从法律地位看,行政职权伴随着强制力,而公民权利在法律关系中则处于平等地位;从代表的利益看,行政权力具有公益性,不能代表个人利益,公民权利可以代表国家的或集体的利益,也可以代表个人利益;从来源看,行政权力来源于公民的权利,而不是相反;从性质看,公民权利是目的,行政权力是手段。同时,两者又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可以彼此影响、相互转化。  相似文献   

16.
张维平  全永波 《时代法学》2006,4(3):20-26,43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公民权利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程序制度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寻求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17.
社会保障权的宪法保护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经历了自由权为中心向社会权为中心的推移.社会保障权是社会权谱系的重要内容,因而就成为宪法关注的一个焦点.社会保障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被现代宪法确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就从根本法的高度廓清了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法权关系.在现代社会,社会保障权的责任主体呈现出以国家责任为基础,以第三部门、单位、公民为补充的多元化的特质.我国宪法应明确规定社会保障权,以此为基础完善社会保障基本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8.
肖北庚  黄鑫 《时代法学》2013,11(1):119-120
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之辩在政治社会是一个永恒的命题,陈雄〔1〕作为一名宪政学者,这本新作的关注点也正在此。他尝试以权力与权利之辨为进路,以达法治;以宪法为纽带,探讨在宪法上如何配置国家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在法治的视野下谋求二者平衡,最终实现宪政和法治秩序下国家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和谐。本书开头作者运用历史分析和说理论证,从国家权力特性、宪法规范本质、国家权力规范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9.
突发公共事件中公民权利的保护机制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维平 《河北法学》2006,24(11):77-82
在现代法治国家,为防止突发公共事件的巨大冲击力导致整个国家生活与社会秩序的全面失控,需要运用行政紧急权力并实施应急法律规范,来调整紧急情况下的国家权力之间、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公民权利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以有效控制和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和法律秩序,维护和平衡社会公共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为此需要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公民权利进行界定,明确界限、建立程序制度保障和救济机制,以寻求突发公共事件中行政紧急权力与公民权利保护的平衡.  相似文献   

20.
论我国公民的免于匮乏权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面对经济危机提出了包括公民应该享有"免于匮乏的自由"的著名四大自由。我国的法学理论中虽然没有这一概念,但宪法中关于"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规定,实质上就是关于公民免于匮乏权的表述。本文从现代国家的职责、国家权利(义务)与公民权利(义务)关系的角度论述了保障公民免于匮乏权是国家的法律义务,不能将此任推给公民家庭及个人,并通过对我国实践的剖析,提出应当避免过度从政策层面、经济层面及公民个人努力层面对公民进行免于匮乏权保障的路径选择,而应靠国家义务性、实践路径上的法律制度性来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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