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论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法学,是研究以法律手段调整民族关系的科学.它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学出现,是我国社会科学和法制建设发展的必然.本文仅就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原则作一初浅的论述.一、关于我国民族法学的研究对象民族法一词,最早见于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恩格斯在考察雅典国家的产生时指出:“雅典人比美洲任何土著民族都前进了一步,相邻的各部落的单纯的联盟,已经由这些部落融合为统一民族代替了.于是就产生了凌驾于各个部落和民族的习惯之上的一般的雅典民族法;只要是雅典的公民,而使在非自已部落的地位,也取得了确定的权利和新的法律保护.”恩格斯在这里虽然没有对民族法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但也为我们指明了“部落和民族的习惯法”与“一般的民族法”的区分. 相似文献
2.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多民族国家。据有关资料统计,全世界共有2200多个人口多少不等的民族,分布在170多个国家,其中75%的国家是多民族国家。多民族国家调整和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法律和制度,就是民族法制。以民族法为研究对象的专门学科,就是民族法学。民族法学作为法学的一个专门的学科,是本世纪80年代在我国首先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这门学科是适应我国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形成和发展的需要而出现的。如何把握我国民族法制发展的历史传承关系,如何估量各个不同时期民族法学研究的特点,以及展望中国民族法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3.
《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国家基本法之一,在它颁布实施以来,已经提出了一系列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因此,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体系,民族法学作为部门法学,无疑是其中具有最大特色的独立部门学科。目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轨道,民族法学亦应纳入法学部门法学的研究轨道之中。 “民族法学”一词,是笔者的倡试。为何不叫“民族区域自治法学”或“自治法学”, 相似文献
4.
5.
民族法是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在对民族关系、民族问题进行调整、处理等活动中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族法以一个独立的部门法的面貌出现,使它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占有一席之位,从而一门以民族法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民族法学即应运而生。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体系,民族法学作为部门法学,无疑是其中具有最大特色的独立部门法学。当前,国内法学界、民族学界对这一尚处在襁褓中的新兴学科,其研究对象、方法及任务,都还未有一致认可的结论。笔者不揣冒昧,试就这些问题谈谈自己的意见,请专家和同仁指正。 相似文献
6.
7.
当今学术界对民族法学的研究对象及其学科体系等相关内容仍有争论。民族法学是法学的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向纵深发展的需要,民族法学学科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宋才发教授在民族法学领域的贡献不仅在于他提出和论证了民族法学学科体系,还在于他致力于对少数民族经济法的长期研究,率先构建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法研究体系。 相似文献
8.
我国民族地区法学教育面临着自身发展后劲不足与外部因素制约的双重困扰。从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立足民族地区,发展有民族特色的法学教育,构建有民族特色的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民族地区法学教育发展战略的基本方向。 相似文献
9.
《贵州民族研究》创刊四十年来所刊发的民族法学论文272篇,其中民族法制史论文17篇,民族部门法论文78篇,民族法学理论论文85篇,民族习惯法论文90篇。于此作者特对所刊的民族地区法制史、民族部门法、民族法理学及民族习惯法等研究成果进行综述。 相似文献
10.
11.
西部大开发与西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问题论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西部大开发作为我国面向21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其顺利实施的基本保障在于法制建设。本文分析了西部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状况,论述了西部大开发对西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影响与要求,讨论了新形势下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主要思路。作者认为,西部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应以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国家法制统一与民族区域自治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和完善法制监督则是当前和今后西部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关键所在。 相似文献
12.
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启动,打破了民族地区原有的较为封闭的模式,使民族地区的发展纳入到整个发展的大局之中.在这种发展的总体趋势之下,民族法治的发展必须顺应时代的潮流,把握好民族法治化的新趋向,主要包括民族地区法律信仰的建构趋向、民族区域立法的科学化与人权化趋向、司法与执法合法化和合理化趋向.如何去把握新的趋向,成为民族地区法治发展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14.
统一国家法体系是多民族国家政治整合的法治基础和保障,但因其构建过程中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难以有效吸纳民族习惯法积极因素和全面考虑少数民族的合理利益诉求,从而导致难以避免与既有的民族习惯法冲突和矛盾,这就决定了适时适地进行国家调适的必要。解放初期,在族际通婚问题上国家法和习惯法的冲突表现为:族际通婚的积极政治意义及新《婚姻法》婚姻自由原则的确立使其获得了国家法上的合法性,而在少数民族的婚俗婚制、宗教条规及族权系统中却是严重越轨行为。但国家并没有僵硬推行国家法,而是主要通过运用政策的形式,创造了"和谐"、"互补"以及"团体的多元主义"为特征的调适方式,对今天具有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15.
论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立法中存在争论的法律名称、立法目的、法律方法和司法救济等问题,不能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代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法,应当简化立法目的,创新法律方法,建立符合传统文化保护规律的特别制度,并在具体法律缺位的情况下,鼓励司法救济。 相似文献
16.
民族习惯法研究之方法与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族习惯法研究的方法主要有二:一是习惯法的概念;二是研究习惯法的工具理论。解决了这两个问题,其研究将得到深入、拓展。在经济全球化与现代化的当代,挖掘、整理民族习惯法尤显重要,惟其如此,方能弘扬民族法文化,增强民族自信心。 相似文献
17.
论民族地区法制建设中的几个理论问题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是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制现代化的建设中处于特殊的地位,它是在多元文化背景下进行的法制建设,面临复杂的情况和艰巨的任务,具有特定的内容和自身的特点.民族地区的法制建设将丰富我国法制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并为多民族国家提供处理民族问题的成功范例. 相似文献
18.
北宋后期,政府实施向西北扩大辖区的积极边疆政策。面临诸多新的社会和民族问题,宋廷在开边拓土、扩大辖区、维护其新旧归附区的统治时,加强了对西北地区的防务和经营,并颁行了许多相关蕃部的法律法规,强调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族关系,治理边族地区的矛盾和纠纷,对于边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9.
由于复杂的人文与地理等因素,清代新疆法律呈现国家制定法、宗教法、习惯法等多元法律并存的基本格局和样态。为实现政权稳固的政治目的,清政府始终致力于边疆地区法制的统一与多元法律的内部整合,其中主要通过对重要刑、民案件的司法管辖权的掌握与监控推动法律适用的统一与清代新疆法律与内地的一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