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英美对抗式刑事诉讼的发展经历了从古老的弹劾式诉讼到中世纪陪审团审判再到现代对抗制三个阶段.现代对抗制的基本特征是沉默的被告人、争斗的律师,进攻式的检察官、戏剧化的审判,消极的法官、权威的裁判.其形成的根由则是自由主义理念、理性主义哲学以及由此决定的当事人主义诉讼结构、陪审团审判制度和乐观理性主义的证据规则.对抗式诉讼中的一些特征导致其被人为地披上"司法竞技主义"的外衣,然而这件外衣并不能代表对抗制的真谛.我国刑事诉讼在移植对抗制的外衣方面已经小有所成,但是仍缺乏对抗制所需要的精神和骨架.继续移植对抗制的要点就在于形神兼具,而不是买椟还珠.  相似文献   

2.
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对于保障环境人权、实现环境正义、促进印度社会变革和法律制度的创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该制度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非对抗制的诉讼模式;原告资格的高度扩张;书信管辖权制度的运用;司法能动主义。与美国环境法上的公民诉讼制度相比,印度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更值得我国关注和借鉴。  相似文献   

3.
检察官出席法庭参与刑事审判活动,是随着近代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改革刑事司法制度,倡导诉讼主义的刑事司法理论和实践得以普遍肯定的。在古代纠问式诉讼制度中,法官兼行侦查和控诉职能,这种一身多任的做法违背了诉讼规律,其明显的偏倚不公受到后来一些启蒙思想家和诉讼法学家的强烈抨击.近、现代刑事司法结构,以诉审分离、辩诉对抗为基本特征,以公开审判为诉讼活动的重点。在控诉方,辩护方和审判庭的  相似文献   

4.
对于引进对抗制论说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于引进对抗制论说的质疑●傅郁林引言80年代以来,以实现程序正当性、司法民主化和诉讼高效率为总体目标的民事审判制度改革层层深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颁行为标志,民事诉讼程序制度在重新分配当事人与法官的诉讼职能与责任方面,朝着“当事人主导主义...  相似文献   

5.
黄成纲 《法制与社会》2013,(12):170-171
我国现行的诉讼模式是在职权主义的基础上引入了当事人主义的因素,但却没有设置与对抗制配套的证据开示制度,不利于实现刑事诉讼公正效率的价值目标。为此,我国应当借鉴国外刑事诉讼立法的成功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探讨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这对我国刑事诉讼的立法与司法实践都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张泽涛 《法商研究》2007,24(3):93-99
诉因制度既是英美法系国家对抗制诉讼模式的标志性特征,也是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的起诉书一本主义一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诉因制度要求起诉书的事实记载只能简明扼要地围绕犯罪构成要件而展开。我国现行的刑事起诉书的撰写方式存在诸多缺陷,具有浓厚的大陆法系国家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色彩。虽然我国大多数学者主张借鉴起诉书一本主义来完善我国的诉讼模式,但大都忽视了诉因制度对于建构起诉书一本主义的重要意义。我们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时应该借鉴英美法系国家对抗制诉讼模式中的诉因制度,以弥补我国刑事起诉书撰写方式之缺陷。  相似文献   

7.
施鹏鹏 《中国法学》2014,(2):275-302
"职权主义"最早起源于欧陆,最初的含义系查清案件事实的方法,后演变为大陆法系国家普遍的诉讼形态。"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对立并非历史的产物,而系诉讼法学者的理论创设。"职权主义"的核心内涵也非一成不变,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不断丰富。当代的"职权主义"可界定为"诉讼以社会利益优先为导向、国家权力为主导、实质真实为目标,审前程序凸显侦检机关的优势侦查权,审判程序凸显法官主导控制权的正当程序模型"。时下学界对"职权主义"存在较大的批评,这主要源于对传统职权主义诉讼的误解以及对当事人主义的理想化。中国因国家权力主导的制度背景、追求客观真实的司法传统以及原有职权主义诉讼的基本构架,既应避免进入"当事人主义"或"对抗制"的陷阱,也不应设立理念混乱、制度杂糅的"混合式诉讼",而应坚持走职权主义的道路。  相似文献   

8.
只有刑事纠纷存在的场合,控辩对抗制度设计才具有合理基础,其适用范围也受此限制。刑事诉讼不全是为了解决刑事纠纷,还包括刑事裁断事项。刑事之“诉”多样性决定了“讼”的方式多元化和完整性,可根据“诉”的对立因素差异而创设能包容对抗制与合作制的诉讼制度。追诉与被追诉“平等武装”不限于审判阶段而可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停留,有效的诉讼平衡过程不需要重复,这种原理成为被追诉者选择合作制或对抗制司法的法理基础。  相似文献   

9.
辩诉交易制度作为对抗制诉讼程序的产物,它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制度、社会原因。它的产生是对抗制的直接结果。同时,发达的私法文化则构成了该制度在法律理念上的合意性基础。而我国在移植该制度时,刑事诉讼制度、观念对辩诉交易制度构成的障碍是很明显的,职权主义的诉讼模式、证据制度、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法律文化是主要因素。因此,全面实行辩诉交易是不切实际的。但是,可以在有限领域进行有限实践。  相似文献   

10.
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不能适应中国转型时期民事纠纷解决的特殊需要。实现民事诉讼模式转型是优化我国民事诉讼制度、完善民事诉讼立法的一项基本作业。我国民事诉讼模式转换的基本方向是构建和谐主义诉讼模式。和谐主义诉讼模式摆脱单纯从诉讼程序上解决纠纷的狭隘视野,将司法诉讼视为一项社会福利制度,着眼于当事人争议的彻底消解,是对传统民事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哲学的双重超越。目前我国构建和谐主义诉讼模式的主要任务是:从和谐主义诉讼理念出发,重新设置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体系;以强化当事人诉讼主体地位为基础,形成科学合理的案件事实探明机制;建立法律观点开示制度,保障法院和当事人就法律问题展开充分的对话和交流。  相似文献   

11.
韩慧 《政法论丛》2008,(4):91-95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夕的李尔本案,作为英国从中世纪向近代转型时期的典型案例,它比较全面地反映了英国诉讼制度中沉默权制度、对抗制和陪审制度的演进过程,折射出了英国诉讼法制现代化的模式——经验主义、途径——历史继承基础上的创新、价值意义——通过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限制权力,推动法制和社会现代化。  相似文献   

12.
随着司法改革向纵深发展以及理论界扩张检察权、借鉴国外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立法例、加强我国检察机关民事公诉权的大声疾呼,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已从司法实践进入了理论设计与制度设计的层面.然而,从理论上进行深层次分析后可以看出,作为法律监督者的我国现有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因不符合公益诉讼的本质要求而不具有理论上的正当性.我们应当立足于我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由代表国家公共利益的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  相似文献   

13.
司法主权与领事裁判权——晚清司法改革动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近代历史发展过程中起主导作用的因素是西方文化的广泛入侵。从朝贡制度到条约制度的演变,就是这个过程的一个缩影。鸦片战争后逐步形成的条约制度下的领事裁判权制度是近代中国沦为半殖民地社会的历史产物,是中外不平等条约的司法表现。晚清司法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企望通过修律新政以期挽救行将就终的晚清皇权统治,但其直接动因乃是肇始于收回因西方列强入侵而逐步形成的领事裁判权,从而维护固有的司法主权。这是一个颇为值得玩味的法权历史现象。  相似文献   

14.
民事诉讼认证制度中若干问题之再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民事诉讼认证是在我国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过程中提出来的。它必须建基于辩论主义原则之上 ,其内容为对证据资料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采取现代自由心证的方法 ,当庭认证 ,同时还必须建立法官严格甄选、独立审判、认证公开、认证异议和科学周密的证据规则等制度予以保障。  相似文献   

15.
段文波 《法学研究》2020,(1):100-116
我国于2001年设立了以英美法为样板的自认制度,但其并非诉讼体制转向当事人主义的一环,而是法院提高诉讼效率、简化审理的手段之一。从立法规定和司法运作来看,我国法上的自认具有非约束性特征,具体表现为适用对象泛化、成立场域扩大化与拘束效力单向化。这不仅导致当事人在庭审中倾向于一概否认对方陈述,抑制了辩论的活性,自认的争点压缩机能也随之丧失殆尽。从法律移植的便宜性、亲缘性而言,完善自认制度应当借鉴大陆法系的相关经验,并以辩论主义为理论基础。在以争点为中心的新型两阶段审理模式中,自认应限于争点整理程序期日,并以主要事实和重要的间接事实为对象,同时注重当事人排除争点的意思要素,以保障当事人自由主张和辩论。  相似文献   

16.
王天民 《政法学刊》2008,25(5):66-71
判后答疑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解决大量涉讼信访案件的司法政策,虽然短期有助于降低申诉率、上访率,但因其固有缺陷和功能缺陷,长期坚持判后答疑会有损于司法权威。所以司法机关应当将实现司法权威的重心由诉讼外的司法政策转移到诉讼内的制度主体上来,并通过判前说理制度、判词阐明制度、释明制度来重建司法权威。  相似文献   

17.
潜在的冲突与对立: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关系考   总被引:7,自引:1,他引:6  
廖永安  刘方勇 《中国法学》2006,4(2):133-145
诉讼费用制度是近年来我国法学理论界与实务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作者通过诉讼费用制度与法院财政保障体制以及诉权保障的关系考察,深入剖析了我国现行诉讼费用制度与周边制度的潜在冲突与对立,进而认为我国诉讼费用制度的改革只有在协调好与周边制度关系的基础上,以发挥司法功能与保障诉权的充分行使为根本指导理念,其功能才能得以充分发挥。  相似文献   

18.
建立我国行政诉讼中的确认无效诉讼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虽然我国已有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司法实践和关于确认无效判决的司法解释,但不能据此认为我国行政诉讼中已经建立了确认无效诉讼制度。要使确认无效判决真正具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必须在诉讼程序上使确认无效诉讼与一般的行政诉讼相分离:1·确认无效诉讼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2·确认无效诉讼应以行政确认程序为前置条件;3·在确认无效诉讼中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在确认无效诉讼与撤销诉讼的关系上,宜把确认无效诉讼看成撤销诉讼的补充诉讼类型。  相似文献   

19.
熊跃敏 《现代法学》2007,29(2):91-98
强调当事人自我责任的辩论主义是19世纪自由主义思潮在民事诉讼中的反映。辩论主义提供的只是关于民事诉讼基本构造的指导性法理,而不是彻底否定法院职权探知的理由。在辩论主义的百年变迁中,始终伴随着对其内涵的全面限制及法院协助当事人提供事实与证据义务的普遍强化。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确立辩论主义原则时,应重视在诉讼资料收集层面当事人与法院的协作,强化法院的实体性诉讼指挥义务并赋予辩论主义新的内涵。  相似文献   

20.
面对近世西域分权思想的传入及其对传统中国法律与司法制度的冲击,晚清统治集团把革新司法权力运行体制与方式,推进以司法与行政相分立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施行预备立宪的基本思路和策略选择。在国权统一的模式下,晚清统治集团推行有限度的司法与行政之分立。然而,中央官制改革方案对于法部与大理院之间司法权限的界定并不清晰,遂引发了后来影响广泛的法部与大理院之间围绕司法权限而展开的激烈争论。这场部院司法权限之争,深刻地反映了司法独立理念与行政支配司法理念之间的价值冲突。晚清司法改革标志着新的近代型司法制度的出现,体现了近代中国法制与司法文明的历史进步。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