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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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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家人权机构是在国际人权保护机制影响下逐渐建立起来的国内人权促进和保护机制,《关于国家人权机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被公认为国家人权机构发展的里程碑。但是,对国家人权机构的理解目前仍处于初期阶段。本文以《巴黎原则》为基础,围绕国家人权机构的设立和作用,对国家人权机构的定义、特点、分类、职责等基本问题加以澄清,以期为进一步研究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张伟 《比较法研究》2011,(2):101-110
<正>"国家人权机构"一词是指"由某一政府按照宪法、法律或行政命令建立的机构,其职责是从促进和保护人权的角度而予以特别规定"的机构。〔1〕联合国为推动此类机构的出现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1993年联合国大会通过《关于国家机构的地位的原则》("巴黎原则"),为各成员国设立国家人权机构提供了国际标准。自此开始,在联合国的大力倡导下,世界五大洲涌现出了一批依据"巴黎原则"设立的国家人权机构。〔2〕其中,美洲国家建立的较早,集中于90年代初期,非洲和欧洲国家集中出现在90年代中期,亚太地区则发展于90年代后期。〔3〕  相似文献   

3.
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是人类法治史上的一个新的创造。它的出现不过是几十年的历史,真正意义上的历史经验总结也不过是在1991年。但1991年同时也是国家人权机构发展史的转折点,在之后不久,依据巴黎原则建立的国家人权机构遍及世界各地。由于历史、文化、经济、政治和法律制度等背景的不同,使得国家人权机构在形式上不可能拥有统一的可以被任何国家套用的模式。①相反,巴黎原则鼓励准备设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国家可以从本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依据巴黎原则所确立的各项原则,规划和设计符合本国实际情况的国家人权机构。但不论怎样,为了有效地履行依据巴黎原则所确立的权限和职责,联合国等机构的专家学者在对实践深入考察和研究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国家人权机构所应具备的一些基本特征,亦即国家人权机构有效发挥作用的要素。  相似文献   

4.
本文采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对亚太地区根据《巴黎原则》成立的国家人权机构调查职能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讨论主要集中于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的职能范围与调查权限、调查的具体权能与措施、对调查职能的限制和调查后的处理等方面,同时,笔者对亚太地区国家人权机构在处理人权侵害申诉中调查职能的行使及其有效性做出了评价。  相似文献   

5.
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与国家人权机构的建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主权国家日渐向国际社会开放其边界的全球视野中,国家的人权保障责任具有了国际与国内两个维度。在人权普适价值的指引下,人类找到了在谅解、宽容、平等的基础上和平对话、共促社会正义实现的新的可能性。建立促进和保护人权的国家机构是将这种可能性向现实性推进的重要措施之一。在中国建立国家人权保护机构是我国应履行的大国责任,此机构的建立有利于我国履行人权保障责任、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6.
作为国际私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民商事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机制在便利国际民商事交往与稳定国际民事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欧盟市场的一体化及有效运作,《布鲁塞尔条例Ⅰ》将确立欧盟内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自由流动机制,作为其最高目标。《布鲁塞尔条例Ⅰ》也因此已成为欧盟内部市场有效运作的重要保障。但欧盟内民商事判决并非完全是"自由流动"的。欧洲人权法院的实践表明,《欧洲人权公约》中相关程序性与实体性人权保护规则,会对欧盟内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产生直接影响。因而,如何协调欧盟市场一体化之保障与基本人权之保护之间的冲突,在民商事判决的自由流动与基本人权的保护之间取得适当平衡,已成为欧盟国际私法上不可回避之课题。  相似文献   

7.
巴黎原则要求国家人权机构必须依各国宪法或法律设立。据此,各国可以结合自身的历史发展需要,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国内立法方式。从部分国家的实践来看,有的国家在宪法中用专门章节,以宣誓性的语言提出建立国家人权机构,随之以一般法律或行政规章的方式全面、详细设定机构的具体职权;有的国家则通过一般法律,设立国家人权机构。在借鉴其他国家经验的基础上,中国必须加紧考虑设立类似机构的国内法的依据。  相似文献   

8.
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人权法律地位的演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朱晓青 《法学研究》2002,(5):136-151
欧洲共同体最初将经济一体化作为首要目标 ,人权不构成其主要活动领域。随着欧洲一体化的进程 ,人权成为共同体对外关系的基石以及其域内关注的事项。通过修改基础条约和制定有关的人权法律 ,欧盟在《欧洲联盟条约》框架下确定了人权的法律地位 ,同时创造了独有的人权类型。  相似文献   

9.
杨成铭 《时代法学》2005,3(1):86-92
欧洲理事会采取集体办法促进和保护人权的理论和实践对建立和完善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区域性人权保护办法是在区域层面上施行《世界人权宣言》的有效途径 ;国际人权机构应通过改革不断提高人权的可司法性 ;主权国家应在采取集体办法保护区域人权方面积极行使主权权利 ;人权国际保护内在地要求增强个人的权利主体意识 ;国际人权保护机构应不断提高其工作效率。随着欧洲理事会的人权保护制度的不断完善 ,它在人权国际保护中的“领跑者”的形象和影响将得以继续显现。  相似文献   

10.
《东盟人权宣言》的通过标志着东盟在实现东盟政治一体化以及建立亚洲次区域人权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该宣言规定的很多人权规范都与国际人权标准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但与1993年《曼谷宣言》的基本观点存在很大的相似之处。《东盟人权宣言》体现的人权"亚洲价值观"招致了国际社会的批评,但考虑到东盟国家内部的复杂状况以及东盟长期的人权政策,东盟国家建立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且强有力的区域性人权机制的道路仍然比较漫长。  相似文献   

11.
欧盟劳动法在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中的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与欧盟劳动法关系之缘起自1951年《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条约》(简称《巴黎条约》)揭开了欧盟一体化的序幕开始,欧盟政治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已经走过了五十余年。所谓一体化(Intergration),最早是源于经济一体化,后拓展认为是由不同的社会、国家及经济体跨越  相似文献   

12.
《欧盟宪法条约》对欧盟人权保护的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成铭 《法学杂志》2006,27(1):108-111
《欧盟宪法条约》的通过和生效将从根本上矫正欧盟经济、政治、军事和人权的不对称性,并使欧盟的人权保护从政治层面提升到司法层面。这一条约还从根本上弥补了欧盟的“人权赤字”,并使欧盟的人权保护制度与欧洲理事会的人权保护制度相连结,使欧盟的人权保护由点扩大到面。可以期待,随着条约的生效和施行,欧盟的人权保护将逐步处于区域性和全球性人权保护的领跑地位。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以国家人权保护义务的法律和政治道德义务为基础,分析了国家人权机构的性质与功能问题,在论证国家人权机构正当性的基础上,对世界各国的人权机构类型和功能进行了论述,并提出中国建立国家人权机构的必要性、可行性与基本模式。  相似文献   

14.
在经济全球化浪潮面临挑战和"一带一路"倡议方兴未艾的复杂国际背景下,中国企业面临发展机遇与人权相关风险的双重挑战。国际工商业与人权议程尤其是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实施联合国"保护、尊重和补救"框架指导原则》蕴含着丰富的企业人权责任。我国可从政府与企业两个层面采取应对措施。在政府层面,可以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与政策;制定工作指引,建立监管体系;制定工商业与人权行动计划。在企业层面,应当把尊重人权原则纳入公司治理;主动发布人权履责报告,加强对话与合作。  相似文献   

15.
2009年4月我国首次颁布人权行动计划要求强化司法中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我国目前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在价值认识、法律体系组织机构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因而以《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的精神为指导,完善我国未成年犯罪人的人权保护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16.
人权保障的价值选择--我国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应然之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诉讼法所保障的人权应包括个人人权与社会人权两个方面,但是由于司法能力的局限性和价值目标多向性导致个人人权与社会人权难以均衡保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公法性质和人的社会性本质,应在社会人权优先保障的前提下兼顾个人人权.并提出协调社会人权与被告人人权的原则共同抑制原则、动态平衡原则、权衡原则、合法性优先原则.  相似文献   

17.
周道鸾 《法学杂志》2012,33(10):29-34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重要原则。生命权是公民的基本人权。《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取消13个非暴力性经济犯罪的死刑,彰显了生命至上的价值,充分体现了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和《宪法》规定的人权保障原则,标志着《刑法》修正向取消死刑罪名的方向发展。应当在刑事法治领域继续大力贯彻人权保障原则,从立法上进一步减少死刑的适用,从司法上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  相似文献   

18.
区域主义者认为,特定区域内若干国家具有较为牢固的缔结人权公约的政治和经济基础,人权标准更易确立,人权公约确立的各种程序和制度以及公约本身的修改和解释更易进行,因此,应该优先发展区域性人权机构。世界主义者认为,人权系基于人性和人道而存在于全人类,人们希望最有效的人权保护制度普遍建立,但至今没有一个人权保护体系为全体成员所承认,而且区域性协定处理世界人权公约规定的人权会使可望在其上建立全球标准的某些人权规定长期乃至永久地存在差别,因此,应该优先发展世界人权机构。笔者认为,人权既是绝对的,也是相对的,区域人权机构和世界人权机构在宗旨和目标上具有一致性,而且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着合作,并在不同的层面上对集体保护人权发挥着作用,因此,区域人权机构和世界人权机构应在地球上共生,并应向各自努力的方向向前发展  相似文献   

19.
经济全球化推动了跨国资本的全球移动,也给人权保护带来了负面影响。有必要将公司责任与人权挂钩,并协调经济全球化与人权全球化的目标和实践;在将国家承诺的国际人权义务诠释为跨国公司的人权义务时,应注意跨国公司国际法地位的特殊性;目前国际上的人权责任制度,无论是具有“软法”性质的自愿性模式,还是具有“硬法”性质的拘束力模式,都各有利弊,这也反映了当前人权全球监控机构的匮乏;在加强国家间对话与合作的前提下,应当解决跨国公司人权案件的管辖权问题、建立跨国公司人权遵守年报的审查制度和正式或非正式的处罚程序、设立自由贸易的人权例外条款等。  相似文献   

20.
张西林 《法制与社会》2010,(24):155-156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是我国制定的第一个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是一份落实"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推进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性质的政策文件。制定实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明确未来两年我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并将这些目标措施落实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颁布人权行动计划的意义在于,体现政府对人权保障的重视;到强化政府保障人权的观念,规范政府的执法行为,更好地保障人权。对于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人权的意识,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推动现代化事业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从人权的含义、发展历史及我国发布人权行动计划的意义等方面,对人权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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