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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65 毫秒
1.
旧刑诉法侦查程序的主要特点是侦查机关权力强大和相对人权利弱小的矛盾。新刑诉法对侦查程序的修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扩大了律师在侦查程序中的参与权,赋予律师辩护人地位;二是改革部分强制措施;三是技术侦查合法化;四是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其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确立等。对于新刑诉法的修改,侦查机关面临的挑战和应对的策略主要有:一是观念转变;二是改变传统侦查模式,由传统侦查模式走向现代侦查模式;三是改变目前侦查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关系,由侦检分立走向侦检合作。  相似文献   

2.
本文分四部分介绍了日本的犯罪侦查制度。第一部分介绍了日本古代犯罪侦查制度的萌芽、近代犯罪侦查制度的发展和现代犯罪侦查制度的演变;第二部分介绍了日本检察系统和警察系统中犯罪侦查的组织状况;第三部分介绍了日本犯罪案件侦查的基本程序和主要措施;第四部分介绍了日本检察人员和警察人员的选拔、晋升、培训等方面的情况。全文分三期陆续刊登。  相似文献   

3.
随着2012年新《刑事诉讼法》的颁布,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不断发展、完善。新刑诉法对于侦查讯问监督方面的规定较以前有很大进步,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待提高。通过对日本和韩国的侦查讯问监督现状进行分析,总结日本和韩国侦查讯问监督的特点,指出我国可以借鉴的方式,借此以推进我国侦查讯问监督的完善。  相似文献   

4.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特的程序价值。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将公安机关的职能从侦查阶段延伸到审判阶段,从而强化了其作为侦查主体的职责。公安机关应正确认识自己在刑事诉讼中的侦查职能,转变传统的耻讼心理,充分认识和理解警察出庭作证的重要意义,通过强化审判过程中对证据的质证行为,加强侦查人员的合法取证意识。  相似文献   

5.
警察出庭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出庭研究已从探讨其"必要性"转为构建出庭规则。警察出庭的权利和义务是实现警察出庭解决专门性问题之功能的保障。警察出庭的证明目的分为证明案件事实和证明证据可靠或侦查活动合法。警察出庭作证陈述对象包括证明案件事实、证明鉴定见可靠和证明证据收集或者侦查程序合法。警察出庭陈述的证明对象决定了警察出庭作证时的身份是类似于证人还是司法鉴定人。现场勘查人员、侦查实验实施者、负责全案分析的侦查人员和侦查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时,其法律地位与司法鉴定人类似。履行见证、监督侦查活动的专家出庭作证时其法律权利义务与证人相同。  相似文献   

6.
论警察权的本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权主要有两大职权,即警察行政职权和警察刑事职权。警察权的本质是行政权。对警察权本质的分歧,主要在于侦查权的性质。无论是从侦查主体、侦查程序的运作、侦查的价值和功能方面看,侦查权都应归属行政权。  相似文献   

7.
适度公开侦查原则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适度公开侦查原则是行政公开法治原则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长期以来所强调的侦查秘密原则存在固有的价值缺陷,该原则过分强调侦查程序的工具合理性而忽视了价值合理性。确立适度公开侦查原则具有其深刻的合理性基础,它是民主政治的法律程序制度落实,确立该原则有利于监督和制约侦查权力的运行,有利于防止权力滥用和侵犯公民权利现象的发生,能够确保公民知情权在侦查领域中的实现,促进侦查程序正义性价值目标的实现。适度公开侦查原则要通过立法加以确立,立法内容上要对侦查公开对象、事项、方式等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相似文献   

8.
法治理念下我国侦查目的应由终极目的、深层目的、表层目的三个层次构成。要克服我国现行侦查目的实现方式的缺陷,加强侦查程序公开制度建设,科学规定侦查阶段辩护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增强侦查程序的中立性,强化侦查机关的客观公正义务,确立侦查中的司法审查机制,建立科学的羁押制度,赋予犯罪嫌疑人在讯问中有沉默的权利,确立科学规范的权利告知程序。  相似文献   

9.
"警察圈套"这种被我国公安部门称之为"小点子"的东西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被 我国扬弃.侦查机关为了破案的目的,依法采取一些秘密侦查手段,是由犯罪的隐蔽性所决定的, 但秘密侦查手段与警察圈套有本质不同.非法的"警察圈套"不仅不应搞什么"程序正义",相反,应该严厉禁止.  相似文献   

10.
警察出庭作证应对策略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首先,警察出庭作证过程中,将承担起证明其讯问过程合法的责任。警察出庭作证的证明对象包括实体法事实和程序法事实,而程序法事实中最引人关注的一个问题就是有关获取口供的程序合法与否的事实。这就使得在目前的侦查实践中普遍存在的依赖口供、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以及一定程度上的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必须彻底画上句号,在未来的侦查中,对案情的揭示和对犯罪嫌疑人的揭露将不得不依赖于物证和技术手段,侦查办案的法制化程度必须尽快提高。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将失去其赖以存在的法律土壤,侦查工作必须强力开拓揭露、证实犯罪嫌疑人的新途径、新措施。 其次,警察出庭作证,将使有限的警察人力资源显得更为匮乏。警察出庭作证,意味着警察在刑事诉讼中的活动范围由庭审之前延伸到了庭审结束,警察、尤其使刑事警察  相似文献   

11.
所谓侦查讯问告知是指侦查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享有被告知其应当享有诉讼权利的权利,是国家保障人权的重要体现,对无罪推定、控辩平等、程序公正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然而,我国法律只确立了诉讼权利而未确立诉讼权利的告知程序。侦查讯问告知程序的确立涉及告知的目的、主体、内容、形式等方面的内容。  相似文献   

12.
警察出庭作证若干基本问题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两高"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警察的证人资格,但由于未能在<刑事诉讼法>中寻求到有力的支持,因此刑事司法实践中警察出庭作证的情况并不普遍.在刑事证据立法论证过程中,专家学者对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达成了广泛的共识.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具有充分的理论根据,同时,警察出庭作证在诉讼实践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必将随着<刑事诉讼法>的修订而得以确立.警察出庭作证制度的确立也将给公安机关带来一定的挑战,公安机关必须拓宽侦查途径,提升办案质量,合理配置警力资源,提高警察自身素质,同时寻求国家财政的资金支持,并积极推动相关立法活动的进程.  相似文献   

13.
随着有组织犯罪活动日益猖獗,传统侦查措施已难以与之抗衡。而卧底侦查这一隐蔽型侦查措施,逐渐成为了打击此类犯罪的一把利刃,卧底警察更是被誉为"刀尖上的舞者"。然而,在危险系数颇高的卧底任务中,卧底警察的权益保障几乎处于真空状态。因此,有必要通过完善卧底警察选拔机制、卧底警察培训机制、卧底警察心理调试机制、卧底警察身份保密机制、卧底警察岗位预留机制、卧底警察奖励与补偿机制等方式,来构建一套科学合理的卧底警察权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14.
清末民初的刑事诉讼体制改革过程中,中国组建各级警察机构、检察机构和审判机构,并开始建构现代侦查程序,在侦查程序中逐渐建构起审判权与侦查权的制衡机制。虽然侦查程序中的审检、检警关系一度失衡,甚至法官被排除出侦查程序,但整体来看,清末民初的侦查权制衡机制仍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审判机构介入侦查程序,对检察官主导的侦查程序进行严格控制;而检察官则对司法警察的侦查活动行使指挥权和监督权,司法警察则享有灵活的自行侦查权。这对于时下侦查权制衡机制改革具有积极借鉴意义,可通过构建侦查的司法审查制度、整合检警侦查权制度,从而建构侦查权的内外制衡机制。  相似文献   

15.
在刑事程序法上,卧底侦查必须遵循特有的程序法则。卧底警察超越法律授权范围获得的证据是否有效应该从多方面进行评价。卧底警察身兼侦查员、证人、取证人等多重角色,在刑事诉讼中身份保密与上述角色必然存在冲突,卧底警察拒绝出庭作证需有合法合理的理由。法治国家要求的法律明确规定是卧底侦查在理论与司法实践中赖以存活的土壤。  相似文献   

16.
卧底侦查的相关法律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卧底侦查是侦破有组织犯罪、团伙犯罪等案件的有效手段 ,阻却违法事由的紧急避险是其刑法理论基础。卧底侦查不同于教唆陷害 ,卧底警察具有不完整的教唆故意 ,欠缺可罚性。卧底警察在侦查中的犯罪行为合法化 ,不具有可罚性。卧底警察不应作证 ,其提供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  相似文献   

17.
刑事免责制度有利于弥补不被强迫自证其罪权对侦查工作造成的不利影响;有利于侦查机关获取证据、打击犯罪;有利于侦查机关分化、瓦解有组织犯罪;符合我国的“坦白从宽”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利于对特定案件的侦查。在侦查程序中确立刑事免责制度应规定具体的目的、范围、原则和适用程序。  相似文献   

18.
侦查活动有其突出的策略性 ,欲实现侦查目的固然要求侦查行为必须遵循技术规则进行。但是作为一种重要的国家权力的侦查行为 ,更应当受到法律规范的规制和调整。按照法治国家建设标准要求 ,在侦查程序的运行和侦查行为的实施方面 ,应当确立程序法定侦查原则。  相似文献   

19.
<正>一般认为,自由裁量往往大量存在于行政执法中; 而事实上,它在法的适用的一切领域以及任何法制体系 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警察在侦查过程中仍然存在着自由 裁量。在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公民个体自由的 价值冲突之间,特别是在要求民警转变执法观 念的趋势之下,警察侦查自由裁量的行使正逐 渐成为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拟就警察在 侦查过程中的自由裁量进行分析,并试图就合 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弥合程序公正之不足提出 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20.
警察以证人的身份出庭作证的基本情形包括:警察目击犯罪发生过程,当场抓获嫌疑人的情形;警察发现、收集、提取、保管案件证据材料了解案件的情形;警察行使侦查权,收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犯罪嫌疑人口供的情形;警察实施诱惑侦查,在犯罪过程中当场抓获嫌疑人及获取证据的情形;警察接受投案自首、立功,了解犯罪嫌疑人作案中、作案后认罪、悔罪情节的情形;警察作为鉴定人,对案件进行了刑事技术鉴定的情形。警察出庭作证的基本条件范围包括实体性条件范围和程序性条件范围。警察出庭作证有一定的特免权,即为了保护特定的利益,应允许警察在诉讼程序中拒绝透露和制止他人透露某种秘密情报;为了保护警察及其家庭成员安全,各国法律在规定警察出庭作证时,还针对一些特殊案件采用诱惑侦查等秘密侦查手段的特情人员、“卧底”警察,设置一定的例外;为了保护证人自身的利益,各国都规定有防止自陷于罪的拒证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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