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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增设了“金融票据诈骗罪”的新罪名.从而将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本文试结合票据法原理及有关司法实践,对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和立法完善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一、设立票据诈骗罪的必要性《善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之所以把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是由票据本身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所决定的,也是当前严厉惩处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迫切需要.1.票据诈骗犯罪侵犯的是特殊类型的复杂客体,与普通诈骗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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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朱秀平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增设了“金融票据诈骗罪”的新罪名,从而将票据诈骗罪从普通诈骗罪中独立出来。本文试结合票据法原理及有关司法实践,对票据诈骗罪的法律特征和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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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7年10月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增设了金融诈骗犯罪一节,将金融领域内一些特殊的诈骗行为从原来修订前《刑法》中规定的诈骗罪中分立出来。如《刑法》第194条规定的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使其在犯罪对象、犯罪所侵害的客体以及犯罪的客观表现上都有别于《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并规定了不同于诈骗罪的处罚量刑标准,这对于进一步完备我国的刑事立法,用刑事制裁的手段保护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严惩严重破坏金融秩序的犯罪是十分必要的。由于《刑法》第194条规定的犯罪与普通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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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了集资诈骗罪等有关金融诈骗罪。修订后的刑法肯定了《决定》的一些情况,并在分则第三章中专设一节规定了金融诈骗罪。本文通过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特征、认定、犯罪预防等方面的阐述,提高对金融诈骗罪的认识,从而更为有效地打击和预防金融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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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浅析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该决定规定了集资诈骗罪等有关金融诈骗罪。修订后的刑法肯定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的一些情况,并在分则第三章中专设一节规定了金融诈骗罪。笔者期望通过对金融诈骗罪的概念特征、认定、犯罪预防等方面的阐述,提高对金融诈骗罪的认识,从而更为有效地打击和预防金融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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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以下简称“本罪”)是刑法规定的8种金融诈骗罪之一,近年来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诈骗犯罪增长最快、发案率最高的罪种。对本罪进行深入研究,颇有理论和实践之双重价值。弄清本罪的犯罪客体,对于理解本罪具有重要意义。现有观点综述根据《刑法》第194条第1款之规定,结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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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析票据诈骗罪的主观要件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简析票据诈骗罪的主观要件顾晓宁票据诈骗罪主观是否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司法实践中认识不尽统一。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票据诈骗罪是一种发生在金融票据领域和流通环节中的特殊形式的诈骗犯罪,它具有普通诈骗罪的本质特征。因此,虽然修改后刑法第194条没有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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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保险诈骗罪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论保险诈骗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李忠诚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该决定第16条、第17条对保险诈骗罪和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保险金的犯罪都作出了规定,这对于打击保险诈骗活动,保护国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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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犯罪是随着保险制度建立和保险业不断发展而产生的一类新型经济犯罪。我国现行刑法典对此类犯罪未作专门规定,而只有在诈骗罪的立法内容中有所包容。为惩治伪造货币和各种金融诈骗犯罪,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自同日起施行。该《决定》第16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亦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内容,增设了保险诈骗罪,将保险诈骗行为从刑法典规定的诈骗罪中分立出来,从而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新的法律适用依据。本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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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定性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虚 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的认定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94条第1款的规定,金融票据诈骗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进行诈骗活动的;以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签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以骗取财物的。上述5种行为,行为人只要实施其中之一,即可构成本罪;实施两种或者两种以上行为的,仍定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但在量刑时可加以考虑。笔者认为,在票据诈骗罪客观方面的具体认定中应当特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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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作为《刑法》规定的8种金融诈骗犯罪之一,近年来已成为我国金融领域诈骗犯罪增长最快、发案率最高的罪种,在1998年-2001年北京市发生的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80件金融诈骗案件中,有40件为票据诈骗犯罪。涉案金额高、财产损失大是票据诈骗犯罪社会危害性的突出表现,而且极大地扰乱了国家正常金融秩序,应予重点惩治。在此背景下,对实践中认定票据诈骗的一些常见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澄清,颇具现实指导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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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争论观点梳理在金融诈骗罪的七种具体犯罪中,除了集资诈骗罪(刑法第192条)和贷款诈骗罪(刑法第193条)的条文中明确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之外,其他五种犯罪(刑法第194-198条)的条文中均无此种规定。笔者仅就票据诈骗犯罪目的方面的争论归纳。其意见众说纷纭,概括而言可以认为有否定说、肯定说、折衷解释说。否定说主张对票据诈骗犯罪不必以“非法占有目的”加以限制。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票据欺诈行为,同样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票据欺诈行为,虽没有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但也严重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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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罪适用问题探讨○刑志人集资诈骗是一种新的经济犯罪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第8条对此作了规定。正确认识该罪的罪质特征、分清该罪相关的界限,是正确适用法律惩治这种犯罪的前提。本文仅就这些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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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骗罪的立法完善杨正根我国现行刑法典对诈骗罪作了一般规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诈骗罪的立法已不适应当前司法的需要。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5年6月30日通过了《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对原来按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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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锡广 《法制与社会》2012,(14):295-296
在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已成功取消了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盗窃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和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等13种犯罪的死刑罪名,这不得不说是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次飞跃和一大壮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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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诈骗罪是1995年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犯罪的决定》中首先予以规定的。1997年新刑法在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门设立了金融诈骗罪。但是金融诈骗罪在理论界存在“非法占有目的”的“必要说”与“不要说”之争,这些争论必然会反映到司法实践中来。随着司法实践的步步深入,最高人民法院对理论界的争论作出了积极反映,认同了“必要说”。2001年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座谈会纪要》中明确指出,金融犯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犯罪。这一决定,使得在司法界认定金融犯罪主观目的方面的不统一局面暂时得以结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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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刑法典第193条完全吸纳了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第十条第五项关于贷款诈骗罪之规定。在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常常涉及到对该犯罪的主客观方面、主体范围等如何理解的问题,本文试图运用刑法理论,结合刑法的规定,对有关贷款诈骗罪的司法适用问题作些探讨。一、对贷款诈骗罪主观要件的理解刑法第193条对贷款诈骗的手段(即客观行为方式)规定得比较具体,在实际操作中比较容易掌握,但仅有上述手段尚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认定贷款诈骗罪的难点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是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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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诈骗罪是一种新型的破坏金融秩序的经济犯罪。1997年修订的我国现行刑法典在分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章中,专设了金融诈骗罪一节作了明确规定。但在金融诈骗一节存在一个模糊性的问题,即在金融诈骗罪一节规定的8个具体罪名,只有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明确规定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该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而其余罪名均未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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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票据诈骗罪司法认定中的疑难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无权代理人签章的行为,应不属伪造票据之行为,无权代理人签章后骗取他人财物的,如果成立犯罪,并不构成票据诈骗罪,而有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或者其他相关犯罪。无权代行人签章一般情况下应构成票据伪造。如果行为人以此来骗取他人财物的,有可能构成伪造型票据诈骗罪或者冒用型票据诈骗罪。行为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非法取得财物后据为己有的,对于非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要么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要么构成侵占或贪污罪;对于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代填人应构成盗窃罪。行为人非法补记空白支票骗取他人财物的,对于非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应区分情况分别构成票据诈骗罪或普通诈骗罪;对于票据权利的代填人而言,其不可能构成票据诈骗罪而可能成立普通诈骗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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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金融诈骗罪的概念及特点 (一)金融诈骗罪的概念 金融诈骗罪,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法定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进行集资、贷款、金融票据、金融凭证、信用卡、保险、有价证券诈骗,数额较大,或者进行信用证诈骗的行为①。这种概括虽不够简洁,但体现了概括的基本意义。由于金融诈骗犯罪自身的复杂性,至今刑法理论界仍无准确的解释。 (二)、金融诈骗犯罪的特点 金融诈骗犯罪除了具有一般经济诈骗犯罪所具有的特点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金融诈骗犯罪主体不仅多元化,而且已从个体犯罪走向群体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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