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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真正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坚持时刻把握人民的需求,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体察民情、解决民难、促进民生放在首要位置,促进以人为本,建设和谐社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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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住房产业化而出现的小产权房,形成原因有其特定的经济条件和社会背景。本文指出在对待这一问题上必须对其进行合理化规置,以更好的保障民生利益的实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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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人民利益无小事。落实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题,是各级人民法院一以贯之的实践追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已经成为全国各级人民法院的共同司法实践。本刊本期特别推出涉民生司法工作专题,通过不同地区不同审级法院的先进经验展示人民法院在这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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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这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在社会建设方面提出的目标和做出的承诺。如何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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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对我国国体的定位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一贯宗旨和一切工作的终极目标。曹建明检察长多次强调:“检察工作必须始终注重保障民生.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相似文献
6.
“民之所忧,我之所思;民之所思,我之所行。”近年来,曲阳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民生改善这一主线,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人手,积极履行监督职能,有效地促进了各项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相似文献
7.
我在农村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至今已15个年头了。工作中我始终如一地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公仆情怀,始终如一地牢记社会主义司法的和谐理念,始终如一地践行“百姓事无小,民生大如天”的亲民作风,自觉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工作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将当事人装进心里,时时刻刻惦记着老百姓的利益,力求通过自己平凡岗位的工作细节和个案的审理过程,殷切传送出一心为民的司法温暖,让基层司法更贴近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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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民心聚民力,一枝一叶总关情。定边县委、县政府始终以民生为本、民生为重,在致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从保障和改善民生入手,着力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加大对民生工程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解决了一些人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最现实的利益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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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七十四条是该法第六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很重要的一条,其关于规划区内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既关系民生,也关系开发商的利益,业主和开发商会从各自的角度去解读,并且容易产生歧见,因此切实把握这一法条的法理内涵尤为重要。这一法条是寻找小区车库车位位置的法律路标,业主和开发商都必须认真辨读。 相似文献
11.
《物权法》不仅是保护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民事法律,也是规范行政机关行使公权力的一部重要法律。建设法治政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从保障权利、维护秩序、促进竞争的角度增强物权意识,提高保护物权的能力。《物权法》的实施对政府行政行为产生诸多影响,基于这些影响,本文认为,《物权法》的颁布与施行,既是实现“以人为本”重要思想的需要,也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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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民社会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小政府、大社会"已成为时代的选择,服务民生已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服务民生,就是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探索民事监督内涵,拓宽民行监督领域,突出民行案件监督重点。此外,检察机关在民生建设中应注意:服务民生不能逾越法定职能;查处犯罪的同时应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维护企业声誉;个案处理中要把握"依法判案"硬性标准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灵活适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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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不同类型的国有财产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进一步复杂化。根据国有财产所服务的公共利益的特点——为特定的公共利益服务还是为一般的公共利益服务——国家所有权的客体有必要建立以公共国有财产与普通国有财产为基本类型的国家所有权客体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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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红良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3,15(1):80-85
民生风险是指包括生产、生活在内的社会活动对民生可能造成危害的风险,规制民生风险的刑法就叫做民生刑法。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制造(包括储存、运输等所有"食品入口"之前的环节)时难以避免的"工艺风险"、对食材配料定位不断变化的"认识风险"及生产和配料中的"人为错误"。其中"人为错误"是行为人能够或应该认识到并加以控制的对食品安全的侵害。而工艺风险和认识风险因难于预测、不易避免,其刑法适用尚待进一步探究,而不能简单地引入"风险"观念,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增设新罪来解决。民生风险和民生刑法的概念就避免了"风险"理论对刑法基本底线的违背,较好地把握了理论节度,成为规制食品安全较为合适的刑法指导性理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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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关于女性就业方面的法律规范保障不够全面,加上现实中职场中的不公正的潜规则的影响,致使损害女性这一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本文在对我国目前女性就业权利的现状进行考察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保护和救济机制的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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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群体是我国诸多机关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保卫国家社会安定、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警察权益的保障是提高警察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前提。更是维系国家执法权威的关键。但目前暴力抗法、暴力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地侵害了警察的人格权、健康权甚至生命权。本文分析了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现状,并结合国外警察权益保障的经验。提出了完善我国警察权益保障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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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知名寺院为主要景点,隔绝或阻断通往知名寺院的道路,设立风景名胜区,以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既侵害了僧众作为相邻关系主体所享有的相邻权,也侵害了信众和游客对寺院所提供的自由使用宗教财产的合法利益。对此种利益应当纳入《侵权责任法》上"合法的民事权益"的概念给予救济。风景名胜区应当无条件地为包括僧众、信众和游客在内的整个寺院宗教财产使用者群体,提供无偿地自由地接近和进出寺院的通行便利,以此保障该群体所享有的宗教性物质利益(僧众)、宗教性精神利益(僧众、信众)和一般性精神利益(游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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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生时代,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应当以民生刑法为指导来进行配置.在刑罚配置强度的确定上,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配置以国家刑法为导向,在定性错误的基础上强调重刑,存在诸多弊端;根据民生刑法,应当运用社会控制模式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在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刑罚,顺应世界刑罚的发展趋势逐步实现刑罚的轻缓化.在刑罚配置种类的完善上,根据民生刑法,应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将货值金额作为罚金刑的适用基准,采用倍比罚金制,提高罚金数额,设定最低数额,对犯罪单位配置较犯罪自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高的罚金数额;根据民生刑法,应增设与食品安全犯罪相配的资格刑刑种,这是惩罚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是禁止令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20.
徐银波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9,11(4):47-56
侵权责任法的救济法、法益保护法属性及其开放性,使其具有创权功能。法定权利规定的遗漏、法定权利概念边缘模糊、新的利益不断出现,使得侵权责任法的创权功能至关重要。我们在制定侵权责任法时,应该保障其具有创权功能。然而,赋予侵权责任法创权功能,会面临消极风险。我们又必须通过制度构建对此风险加以防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