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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伟 《当代法学》2015,(2):22-33
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而危害后果不确定,极易引起普遍的焦虑与不安。通过对海峡两岸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立法比较,以台湾地区相关刑事立法为参照,在反思大陆现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立法的基础上,主张大陆食品安全犯罪在立法模式上应由"单轨制"转向"双轨制";在刑事立法政策上,应由"厉而不严"转向"罪密刑缓";在严密法网方面,不应寄希望于通过"兜底性条款"来填补法网漏洞;在罪名体系构建方面,应当注意现行刑法内相关犯罪间的关联性(竞合或牵连关系),避免立法过剩;在调整刑罚结构方面,应取消死刑配置、为罚金刑设定相对明确的数额界限,保留罚金刑选择适用的空间。  相似文献   

2.
我国新刑法对单位犯罪适用刑罚的原则是双罚制,根据这个原则,单位犯罪刑罚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犯罪单位适用财产刑——罚金;另一类是针对单位犯罪中的责任人适用各种主刑与附加刑。在对犯罪单位适用罚金刑的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作一粗浅的探析。(一)罚金刑的作用问题在罚金刑对犯罪单位的作用上,学木界提出以下质疑:即认为罚金刑过于单一,无论单位犯罪的性质严重与否,对犯罪单位的刑罚都是一样的,仅仅是数额上的区别,难以做到事实上的罪刑相应。当单位无力缴纳罚金时,所判处的刑罚就失去  相似文献   

3.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与1979年刑法相比,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对一些新罪和原来未规定罚金的严重犯罪规定并处罚金,规定单位犯罪主要适用罚金刑。这表明立法者对罚金的价值和功能有了更深的认识。本文试对罚金适用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就教于方家。一、适用罚金刑应否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有人认为根据刑法规定,适用罚金刑只应考虑犯罪情节等因素.而不应考虑犯罪人的经济状况,否则就违背了刑法均衡原则。我们认为犯罪分子本人的经济状况,在对犯罪分子确定罚金数额…  相似文献   

4.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财产性犯罪日益突出,单位犯罪也时有发生,我国1997年刑法的修订大大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罚金是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对贪财图利型犯罪的犯罪分子经济上的制裁。正确执行刑法关于罚金刑的规定,充分发挥罚金刑的特殊功效,对打击和预防犯罪,特别是对遏制经济犯罪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意义。现笔者就审判实践中遇到的关于罚金刑的适用问题谈谈一者之见。  相似文献   

5.
罚金刑数额的确定□万选才修订后的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这是刑法关于如何确定罚金数额的原则规定,具体操作时,还有很多问题值得认真研究。本文拟对此作一探讨。一、影响罚金数额确定的犯罪情节范围犯罪情节是指犯罪构成事...  相似文献   

6.
刑罚配置结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依据一定的原则在刑法中对各种刑罚方法进行分配、布置所形成的各种刑罚方法的系统组合形式。刑罚配置结构的合理化是刑罚功能有效发挥的组织基础。我国刑罚配置结构不合理是制约刑罚功能有效发挥并导致刑罚过量投入的重要原因。因此,对我国的刑罚配置结构应当作必要的调整:在死刑配置方面,取消明显不必要的死刑配置;在自由刑配置方面,调整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管制刑的配置,并废除拘役刑;在财产刑配置方面,调整罚金刑的配置,并废除没收财产刑;在资格刑配置方面,调整资格刑的配置内容、配置范围和配置方式;在具体犯罪的法定刑配置方面,协调罪种间的法定刑配置。  相似文献   

7.
双罚制是我国单位犯罪的主要处罚方式,但是在立法上存在刑罚种类单一,罚金刑数额规定不科学等方面的缺陷,因此应当对相关立法进行完善,增加对犯罪单位的处罚方法,明确规定罚金刑的量刑幅度,以更好的惩罚和预防单位犯罪,从而保障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快速的发展。  相似文献   

8.
LEGISLATIONONDISPOSITIONOFPENALTYOFFINE罚金刑的配置立法是罚金刑立法方式的多样化,即罚金刑与自由刑、资格刑、管制刑立法上的组合。不同的刑罚方法之所以互相组合是由每一种刑罚所特有的质决定的;不同的刑罚方法有不同的功能特性,在惩治某一类犯罪方面有不同的独特的功效,因而我们有可能根据各种刑罚的不同特性与功能使之互相结合,取长补短,形成惩治犯罪的最佳刑罚组合,以充分发挥刑罚的功效,实现刑罚的目的。一、罚金刑与资格刑的配置立法资格剂是以剥夺犯罪人一定资格为内容的刑罚方法。立法上规定资格刑,…  相似文献   

9.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对此,我国通过立法修改等一系列措施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高额罚金刑的适用成为了主要举措之一.但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从刑法规定此类犯罪所保护的法益、刑罚的目的与高额罚金刑适用所达到的社会效果三个角度来看,对食品安全犯罪适用高额罚金刑并不能够达到所预期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罚金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越来越受到重视,在各国刑罚体系中地位不断上升。我国1997年刑法与1979年刑法相比增加了大量规定罚金刑的条文。理论界及司法实务界在对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多持肯定观点的同时,对未成年罪犯是否适用罚金刑颇有争议。本文就未成年人犯罪是否适用罚金刑及如何适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一、各国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罚金刑的情况各国对未成年罪犯适用罚金刑的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国家对未成年罪犯普遍适用,西方国家的刑法中一般没有禁止对未成年罪犯科处罚金的规定。有…  相似文献   

11.
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种类。现行刑法第34条将罚金规定为附加刑,除可附加适用外,亦可独立适用。罚金刑与其他刑罚种类一样,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的任务,共同实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的刑罚目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案件在执行中出现了问题,罚金刑执行难的问题非常突出,"罚金刑的问题可以归纳为观念的游离不定、制度  相似文献   

12.
罚金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修订后的刑法从有利于惩治和预防经济犯罪、单位犯罪以及实现罚金刑所具有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功能的角度出发,大幅度增加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使之成了仅次于自由刑的一种刑罚。这一刑罚结构的...  相似文献   

13.
不宜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罚金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三种附加刑之一。刑事处罚中适用罚金的对象主要是以侵犯财产为目的的犯罪,如经济犯罪,以营利、贪财为目的的犯罪等,只有少数不涉及财产类的轻罪在处罚上也适用罚金。罚金刑对犯罪人在经济上实施惩罚,这对某些贪财刑的犯罪人来说,其效果有时优于自由刑。对于犯罪情节不严重的犯罪分子本着“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判处罚金比判处自由刑更为合适。然而若罚金刑适用不当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特别是罚金刑的滥用在实际中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反应。笔者现就…  相似文献   

14.
我国刑法对网络著作权的保护采取的是二元主义,只对某些严重的网络盗版行为才作为犯罪处理,两高虽对此类案件联合出台了三个司法解释,但司法实践中仍存较大分歧.在刑事管辖权上,对犯罪行为地可采用电脑等终端设备所在地,对犯罪结果地可采用著作权人的户口所在地或主要营业地;对网络盗版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应采用有限制地适用“以营利为目的”;在立法上应适当扩大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范围;在刑罚方法上可增加资格刑的处罚方法,在刑罚最高刑的配置上可降低自由刑的处罚标准而提高罚金的数额.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52条确定罚金数额只是原则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但是,在具体适用罚金数额时,往往会遇到确定罚金数额能否以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为依据、盗窃犯罚金数额能否超过其盗窃数额以及单位犯罪中罚金数额的确定依据等问题.  相似文献   

16.
随着罚金刑适用范围的扩大.在司法实践中罚金刑的运用也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文就实践中出现的一些情况和问题略作分析.并作探讨,以求见教。 一、关于罚金的数额问题 罚金的数额直接标示着罚金刑的轻重,体现着国家对犯罪行为人惩诫的强度。但司法实践中在确定罚金数额时却问题不少,主要有: (l)确定罚金数额的依据不明确,法官主观随意性过大。我国修改后的《刑法》第52条规定:“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额数额。”据此我们可以认为,确定罚金数额的唯一依据只有一个,即犯罪情节。但审判实践中,审判人员在…  相似文献   

17.
略论罚金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罚金,作为一种刑罚方法,不仅载入世界各国的刑法,在我国刑法中也有其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的适用罚金,对罚金刑进行一些探讨,是很有意义的。一、罚金刑的特点和利弊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点:(1)罚金是一种刑罚方法。(2)罚金是由法院根据刑法的规定判决的。(3)罚金是对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适用的。(4)罚金是以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  相似文献   

18.
关于罚金刑执行问题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罚金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 ,属于财产刑。 1997年我国刑法修订后 ,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大大地扩大 ,在刑罚体系中的地位显著提高 ,成为一种仅次于自由刑的刑罚种类。在司法实践中 ,罚金刑被适用的数量和比例也随之大幅度提高 ,其在惩治犯罪中的作用也日显重要 ,这种变化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对惩治犯罪提出的新要求 ,适应了刑罚发展的世界性的趋势。与此同时 ,罚金刑被大量适用之后所暴露出来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开始困扰司法界 ,笔者就当前罚金刑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如何进一步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以供参考。一、…  相似文献   

19.
论罚金刑的立法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一、罚金刑的适用范围根据我国现行刑法之规定,可适用罚金的犯罪共20条。这些犯罪绝大部分是贪财图利或有关财产的犯罪,如投机倒把犯罪等,极少数是非贪财图利、罪行较轻的犯罪,如妨碍执行公务罪和违反国境检疫规定罪。笔者认为:现行刑法关于罚金刑适用范围的规定过于狭窄,当前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第一,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适应我国现在、将来与犯罪作斗争的实际需要。我国当前犯罪特点是:经济犯罪严重,不仅自然人进行经济犯罪,而且法人也进行经济犯罪。罚金刑是一种剥夺金钱的刑罚,对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犯罪,具有特殊的意义。它通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数额的金钱,不仅可起着实际惩罚和教育罪犯的作用,而且也是剥夺其继续犯罪的资本,从而阻止其再进行同类犯罪。法人犯罪由于其实施犯罪的主体是由一定组织机构组成  相似文献   

20.
经济犯罪,本质上是一种通过逾越市场规则而牟取非法利润的不法行为,其行为主体是典型的“经济人”,因而可以充分运用理性选择理论来阐释.威慑经济犯罪,罚金是唯一或者主要的制裁措施.在确定经济犯罪的罚金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的违法所得数额为基准,乘以犯罪行为的查处概率的倒数.在此基础上,考察被告人的支付能力,决定是否追加适用自由刑,并根据罚金和自由刑的比值关系,合理调剂二者在刑罚总额中的各自比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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