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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卞建林 《法学家》2012,(3):81-88,177,178
审前羁押在我国成为对待犯罪嫌疑人的常态化处置方式,其主要原因在于混同了逮捕与羁押从而导致司法审查的缺失以及司法救济的虚无。应当从根本上对审前羁押制度进行改革,实现逮捕与羁押相分离,将逮捕定位于羁押的前置程序并设置独立的羁押审查程序,以控制羁押的适用。在秉持司法授权原则、司法审查原则、司法救济原则以及比例原则等现代审前羁押制度通行原则的基础上,我国审前羁押制度可通过如下具体进路予以完善:坚持检察机关的审查主体定位,完善羁押审查程序,厘清羁押期限问题,强化羁押救济程序,丰富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2.
民事审前程序在民事诉讼中被称为是处理案件的"过滤器"和"减压阀",其重要性自不待言。然而,反观我国的司法实践,民事审前程序的运行状况并不令人满意,其应有的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亟待修正和完善。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因为附属于审判程序,因此存在着诸如:法官全程主导,当事人被动接受;诉答制度规定不完备,没有起到固定争点的作用;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不完善等缺陷。因此,完善我国的民事审前程序,应该从建立审前法官制度和强制答辩制度;完善证据交换制度;完善审前调解程序等方面入手。  相似文献   

3.
柴靖静 《法制与社会》2013,(33):109-110
审前羁押与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密切相关。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审前羁押程序做出了修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此次修法没有确定司法审查程序。本文拟通过分析我国未能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原因,提出未来我国对审前羁押进行司法审查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4.
蓝向东 《法学杂志》2015,36(2):103-113
美国实行逮捕与羁押分离的制度,羁押必须由法官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在美国,审前服务机构客观地收集被告人的背景信息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使得法庭的裁决更加准确、合理;保释听证程序的当事人主义提高了程序的对抗性、参与性、合意性;对被释放人员的高强度监管确保了被告人严格遵守保释义务,提升了非羁押措施的适用效果。借鉴美国的经验,我国的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对审查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建立符合本国司法实际的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程序;二是建立类似美国审前服务机构的组织对羁押必要性进行调查,对释放的风险进行量化评估,检察机关根据调查和评估的结果作出是否羁押的决定;三是强化对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的监管,确保其及时到案并遵守取保候审的法律义务。  相似文献   

5.
在两大法系的主要国家,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已是一种独立的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审理前的准备",但其还不是实质性的诉讼审前程序,其仅仅是庭审程序的辅助配套设置。根据我国诉讼特点,立足于现有的法律框架和司法资源,科学分析美国,日本的民事审前程序制度的利弊,我国可以扬长避短,这对于做好审理工作以及及时处理民事案件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6.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在审前司法审查制度上的立法缺失造成了以侦代捕、超期羁押等严重的后果。应当在充分理解审前司法审查理论以及合理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的前提下,构建我国的审前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7.
刑事审判前程序是刑事诉讼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包含着侦查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以确定是否提起公诉使诉讼活动进入到审判阶段。审前程序中,侦查行为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个人隐私等会造成侵犯,最为严重的就是审前羁押。我国制度体系上的某些不足之处,导致了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出现了超期羁押等现象,这与国际人权标准是相冲突的。  相似文献   

8.
叶青  周登谅 《法律科学》2004,22(4):74-81
刑事审前程序应当实现诉讼化 ,但是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 ,审前程序的诉讼化色彩相当淡薄 ,而更多地带有一种行政化的色彩。我们主张建构一个较为完整的审前司法听证制度来实现审前程序的诉讼化 ,从而实现刑事诉讼彻底的司法化  相似文献   

9.
何永福 《人民检察》2018,(15):67-72
审前羁押审查方式对决定是否审前羁押犯罪嫌疑人具有重要影响。在保释为原则、羁押为例外的要求下,美国通过法律规定及相关判例明确审前羁押听证程序的适用对象、条件、程序、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我国可借鉴美国审前羁押听证制度,采取统一名称、增加决定主体的中立性和决定权、明确审查逮捕听证的范围和程序及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等措施来提升审查逮捕司法化水平。  相似文献   

10.
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的发展历史表明,刑事审判前的程序中存在着一种合作模式。这种合作模式的产生有其必然性。由于它对传统审前程序形成了强烈的冲击,所以遭遇到来自法律与道德的双重责难。为使刑事司法领域中的合作模式获得正当性,西方国家作出了相应的程序设计与安排。我国的刑事立法既有支持合作模式的因素,也有限制性因素,司法实践中既有成功的典范,也有失败的例子。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我们对审判前的合作模式应该持慎重的态度。  相似文献   

11.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存在多种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而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和智力的发展时期,他们什么都想知道,什么都想学,什么都想亲自去做,但由于他们的社会知识和生活经验所限,他们的认识能力具有很大的片面性和表面性,容易养成不良品质和恶习劣迹,最终导致违法犯罪。对于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考虑到对他们未来的发展,为了让他们既能改过自新又能健康成长,在对他们进行惩罚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对他们进行教育、启发、感化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政策,这就是所谓寓罚于教。在管理过程中始终贯穿教育、感化、挽救的精神,从而达到治其心、治其本的目的。  相似文献   

12.
论诱惑侦查之合法性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诱惑侦查的核心问题之一即是其合法性的标准问题.本文在对国内外所提出的诱惑侦查的合法性标准考查的基础上,分析了各个标准的利弊,提出了修正应立足客观,兼顾主观的标准,建立一种首先考察客观,然后考察主观的两步判断标准,以达到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权的目的.  相似文献   

13.
作为继承客体的遗产,其范围的确定不仅涉及被继承人及遗产债权人的利益,且关乎其他继承制度的设计.囿于当时立法环境和立法技术,现行法关于遗产范围的规定不能反映现实之需,与公众继承习惯亦不相符.借鉴他国立法经验,尊重民情,重塑我国遗产范围制度.  相似文献   

14.
谭建华 《河北法学》2007,25(9):140-142
早期罗马法极重形式主义,凡为法律行为必依一定形式进行,否则不具法律效力.形式重于实质内容是早期罗马法形式主义的一个重要特征.但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罗马法的形式主义经历了一个由盛及衰的过程.从罗马社会经济的发展、自然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及罗马民族的务实精神等方面对其衰落的原因作了系统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世纪之交的劳动法发展——一种全新的思维和开放的观念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林嘉 《法学家》2001,(3):55-59
人类进入20世纪末以来,世界经济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发展,全球化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潮流,由此也给法律的发展带来了广阔前景,劳动法的立法和研究也因此而更加繁荣。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以一种新的思维和观念来研究和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6.
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之救济,是指在仲裁裁决作出后,若有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则依照法定程序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审查申请,进而通过司法程序对裁决予以处理的一种机制。在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和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两种方式来获得救济。本文在对仲裁裁决救济机制确立之依据从理论上予以阐释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有机制运行之机理加以析明,最终得出结论:申请不予执行之途与理不合,须予删除;申请撤销在适用上亦存在缺陷,须予改进。  相似文献   

17.
对于民法上土地与建筑物的关系问题,学术界长期以来众说纷纭。但通过一种形而下的还原性考察可以发现,罗马法及近现代范式民法其实既未采取绝对的一元主义,也不是纯粹的二元主义,而是以一元推定主义为共性,英美法亦不例外。我国立法尚有必要进一步契合一元推定主义的法理,妥善安排土地权利与建筑物权利的得丧变更,以保障秩序、自由、平等和效益等多元价值目标的协调。  相似文献   

18.
“知青作家”对于他们“革”中的“知青”身份有着强烈认同,而对作为“知青”前身的“红卫兵”身份却着意回避,这一方面意味着他们在刻意“剥离”其历史身份中的“革命”内涵,另一方面也导致了历史反思的巨大局限,这一状况,与意识形态,历史转型以及他们的个人生命周期和身份认同历史均有重大关联。“知青作家”只有“正视”并且深刻反思其早期的“革命”身份,才能为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身份形象和话语体系的重建确立一个有效的前提。  相似文献   

19.
发挥政府的转移支付职能缩小贫富差距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贫困是世界普遍存在的问题,缩小贫富差距是各国政府都极其重视的问题,充分发挥政府转移支付的职能,是缩小贫富差距的、有效的、基本的方式之一。转型期我国的财力还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实现转移支付的效用最大化,调整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减少政府投资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向教育科技文化、公共卫生医疗、社保、农业等领域倾斜是唯一的选择。  相似文献   

20.
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定位——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河 《行政与法》2006,(4):116-1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实践中的新生事物。从法律监督分类的角度,应当对人民监督员制度做出如下定位:一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外部监督;二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一种权力监督;三是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自侦案件进行的事后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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