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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作为时下的一个焦点概念"社会管理"极少在法规范意义上得以解析。通过检索可知,我国现行法规范中有3部法律及8部行政法规直接使用了社会管理概念,最典型的是《刑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法》,前者用整整一章规定了"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后者用一节规定了"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和处罚"。现行宪法典中没有社会管理概念的直接表述,但这不意味着宪法与社会管理无关。分析表明,社会管理立法数量少,水平低;法规范中的社会管理概念是在狭义上使用,具有弱经济性、弱政治性乃至非经济性、非政治性的特征;主要是在消极语境中使用,管制色彩浓厚。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现行立法中,有3部法律与8部行政法规直接使用了社会管理概念。这些立法中的社会管理概念,有不同的来源、表现形式、语境、内涵、外延,形成了不同类型。无论立法内外,社会管理概念都不同于治安管理概念。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切忌以治安管理主导社会管理。社会管理创新语境中的社会管理概念与现有立法中的社会管理概念联系密切,同时存在一定的张力。因此,完善社会管理立法刻不容缓。要认真对待现有立法中的社会管理概念,这是完善社会管理立法躲不开、绕不过的一个课题。  相似文献   

3.
李生帅 《江淮法治》2011,(10):25-25
目前,我国涉及慈善事业的法律规范主要有《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合同法》以及税收法律、法规中涉及慈善事业有关的规定。另外,江苏、湖南、北京等地也出台了规范慈善事业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4.
<正> 一、概念与特征在我国,什么是法以及社会生活中哪些规范性文件属于法的范围,在立法上并没有严格而确切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识别混乱,法学理论也有各种各样的解释.但是,用一般的逻辑实证原理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条第2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2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相似文献   

5.
曾焕健 《中国律师》2004,(10):90-90
一部好的法律,其中的规定应当相互一致,但现行《律师法》,由于对司法行政机关的定位和法律责任的不一致,导致了管理在一定程度的缺乏。《律师法》修改在即,笔者仅就《律师法》存在的一些立法问题,谈点个人的想法,供修改《律师法》时参考。《律师法》立法中的不一致《律师法》是调整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行为规范及其法律关系的一部部门法,是律师、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的行为标准和依据。自1996年5月颁布实施以来,对规范律师法律服务市场、促进律师行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律师法》在实施中也暴露出了立法中的问题。《律师…  相似文献   

6.
一、对于“医疗事故”概念使用之局限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单从这一界定来看,对于医疗事故概念的界定似乎是清楚的,可以理解为只要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结果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时事点击     
《江淮法治》2010,(19):7-7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施行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首部全面规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于2010年9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以人为本、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灾民自救的原则,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的主体对象是灾民,自然灾害救助款物专款(物)专用,无偿使用,并首次在国家法律中规定了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使用范围。  相似文献   

8.
薄燕娜  马强 《中国法律》2007,(2):35-37,101-104
中国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实践可追溯至1979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颁布,其后《外资企业法》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相继出台,这三部法律及其配套行政法规被概称为“三资企业法”在渐成体系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律规范中居于核,心地位。与之相较,规范内资企业的《公司法》问世于上世纪90年代,《合伙企业法》、《外商独资企业法》能够被适用更是迟至90年代后期。  相似文献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在中国国际私法立法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强制性规定的适用,该条所谓的"法律"并不要求强制性规定必须来自法律与行政法规,但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该条中的"强制性规定"一般来自法律与行政法规。尽管如此,我国法院仍然可以利用两个途径考虑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强制性规定。该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所调整的法律关系涉及宽泛的民商事关系。强制性规定可分为"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管理性强制性规定"。对于违反管理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法律与行政法规对其效力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无明确规定,不能仅以违反此类规定为由认定合同无效。合同领域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可分为"管制型规范"、"半管制型规范"和"衡平型规范"。管制型规范应直接适用;而衡平型规范的适用必须经过冲突规范的指引;半管制型规范只有在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才能直接适用。  相似文献   

10.
新《食品卫生法》颁布实施以来,为了规范食品卫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卫生行政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卫生部发布了《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者在学习和执法实践中,感到《办法》似有一些不足之外,现就有关问题谈一点粗浅看法,供同道商榷。1、《办法》扩大了《食品卫生法》规定的受行政处罚行为的范围。《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内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是《行政处罚法》在规范行政处罚设定行为时赋予部门规章的"规定权"。部门规章的"规定权"能够将法律、法规的处罚规定进一步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但这种"规定权"又是有限制的。如法律规定某一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受到处罚,部门规章只能将该行为进一步具体化,解释此类行为的具体内容、含义,在规定范围内列举违法行为,而不能规定处罚该行为以外的行为,扩大受处罚行为的范围。  相似文献   

11.
法律是社会交往和社会需要的产物,因之,法律也是主体交往中日常生活的公共产品。它不仅作用于人们日常的物质生活,而且也作用于人们的精神生活。更重要的是,法律作为正式制度,还缔造着人们的制度生活。但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完全自足的,一方面,需要关注作为非正式制度的民间规则的作用,另一方面,当法律规定有所遗漏,或者法律规定对公民的日常生活不能调整、规范时,民间规则对救济法律的不足,就可能会派上用场。甚至即使法律对相关社会关系有所规定,在实践中也免不了法律和民间规范相互交叠地发挥作用。基于这种认识,在两岸有关民生的交流中,应当把民间规则纳入保障两岸民生、促进两岸往来的重要社会因素中。  相似文献   

12.
纵博 《法律科学》2014,(4):69-77
由于我国的刑事证据立法及司法解释欠缺指导理论,在立法和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也未能清晰界定基本的证据法概念,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中将各类不同的证据规则都以"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条款的形式进行规范。从证据法理上可将我国的"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条款大致分为四类,即狭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证据的客观性保障规则、证明力评价规则、严格证明规则。对于这四类规则,要分别从法理出发探讨其合理性及适用问题。对于狭义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来说,要对其进行合理的解释,以典型案例等有效方式对其实践适用进行指引;对于证据的客观性保障规则来说,要使其具有必要的灵活性,并改变其适用方式;对于证明力评价规则来说,那些对法官采信证据形成不当限制的规则要根据具体情况谨慎适用;对于严格证明规则来说,要将严格证明解释为一个独立的成为定案根据的条件,并且完善举证质证方式、心证公开等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3.
段晓彦 《法学研究》2013,(5):142-161
“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是民初一种主要而又特殊的民事法源,源自《大清现行刑律》,但在立法层面,《大清现行刑律》从“刑律”到“民法”转变的任务并未完成,即未形成统一法律文本样态的“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司法机关适用该法源时面临着三大难题:无统一明确的内容该如何适用?相关律(例)文未去刑罚化如何用于民事审判?旧的律(例)文如何适应新的社会情势和法律制度?大理院以判例和解释例,确认并明确了“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内容范围,从原刑律条款转化出民事效果,并通过法律解释、类推适用和假借等方式,保证了其在民初司法实践中的正常适用;经由法律概念的对接、民法理论的融合和权利观念的渗透,实现了对“现行律民事有效部分”的创新,使其成为中国民法近代化历程中新旧之法融合的一个节点和枢纽,构成近代中国法制史上的重要一环。  相似文献   

14.
凌斌 《中国法学》2012,(6):5-25
法律经济学上的"卡-梅框架",是从法益保护的效果模式出发,对法律规则做出的一个类型划分。其原初结构是以法益的转移自由和定价意愿为标准划分的"财产规则"、"责任规则"和"禁易规则"。通过引入法益的初始归属和限价方式两个新的划分标准,可以增添"管制规则"和"无为规则"两个新的类型,扩展和重构"卡-梅框架"的救济分类和规则结构。这五类规则构成了法律经济学上可供选择的一个"规则菜单"。一个社会在特定领域的规则选择,对应着国家权力干涉社会生活的不同程度,体现了法律背后的观念变化和权力博弈。对于法律救济规则分类与效率比较的理论研究,有助于深化对中国现行法律的学术理解和制度完善。  相似文献   

15.
李洪祥 《行政与法》2007,(9):101-103
家庭暴力在古代社会体现的是男性家长的特权和权威,通过家礼由家长在家庭内部自行解决。由于当代社会男女两性平等和人权理念的影响颇深,人们已经意识到家庭暴力并非家庭内部纠纷,而是侵犯人权的社会问题,仅靠道德是无法解决的。同时,家庭暴力是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因此,从国际公约禁止针对妇女的暴力开始,到目前为止已有40余个国家颁布了反家庭暴力法。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虽然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可并未给予定义;随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一)》虽对"家庭暴力"给予定义,但与国际公约等法律文件相比其先天存在许多不足。这不仅削弱了反家庭暴力的力度,而且也不利于保护受害者的权利。可操作性概念入法尤为必要。  相似文献   

16.
过失是医疗损害责任认定中最为重要的条件,如何确定过失是医疗纠纷和诉讼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我国在该问题上的研究及实践均存有欠缺之处,而英美国家在过失判定原则中,其注意义务标准的设定和认定具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对我国医疗过失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均有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7.
中国社会组织的法定类型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注销、撤销和取缔是社会组织退出的三种方式。社会组织管理机关通过不定期的大规模的清理整顿,将不符合政策的社会组织淘汰出局,有违社会治理常态。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社会组织退出制度各有特色,对中国具有借鉴意义。同时,《公司法》和《企业破产法》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制度经验,也为社会组织的退出机制提供了参考。健全社会组织退出机制需要:(一)贯彻自愿性公益的理念,形成以自愿为主、强制为辅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二)降低社会组织准入门槛,营造宽进宽出的法律环境;(三)建立社会组织评估与预警机制;(四)明确规定社会组织退出时的相关法律责任及剩余财产的处置办法。  相似文献   

18.
胡建淼 《中国法学》2005,28(5):57-65
起源于19世纪德国的“特别权力关系”理论在我国的行政法学界还非常陌生。从行政法学史的视野,研究这一理论无疑仍有意义,但如果将这种理论视作与我国当今的行政立法,特别是《行政诉讼法》和《公务员法》有联系,甚至是这些行政立法的基础,那绝对是部分学者的误会。当今中国的行政立法与这一理论没有关系,这才是它与中国行政立法之间真正的“关系”。奉行“依法治国”的中国已与形成这一理论时的德国背景大不相同,中国已无必要引进这一“过时”的理论。《行政诉讼法》和《公务员法》的修改方向也与“特别权力关系”理论没有联系,有关修改中的棘手问题完全可以在我国现行的行政法制中绕开“特别权力关系”理论而得到解决。文章最后对《行政诉讼法》和《公务员法》的修改方向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相似文献   

19.
商事通则:超越民商合一与民商分立   总被引:28,自引:0,他引:28       下载免费PDF全文
我国的商事立法一直采用颁布单行法的模式。但实践表明,仅有具有个别领域特征的单行商事法律不足以适应调整商事关系的需要,还需要具有一般性调整特征的商事法律,即商事通则,规定调整商事关系的共同性规则。商事通则与其他单行商事法律都是民法的特别法,但其在商事法领域具有一般法的性质。无论是内容还是形式,商事通则均不应追求商法典结构。  相似文献   

20.
WTO对中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   总被引:46,自引:0,他引:46  
WTO的规则和原则体系确立了国际贸易的管理框架和一整套法律和纪律。WTO的绝大部分规则是以政府的行为为内容并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由此 ,WTO与我国的行政法治建设密切相关。文章分析了WTO与我国的宪法性制度 ,行政权作用方式的转变 ,行政行为的公开 ,政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 ,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以及行政法学研究的创新和公务员制度改革等七方面的关系 ,初步揭示了WTO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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