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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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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郭杨骞 《研究生法学》2010,25(4):86-100
在美国的政治传统,三权分立与制衡机制及联邦制精神下,联邦司法机构得否逾越其就人民权利内容与实施条件等确认之被动性角色,与司法权是否受有立法权与行政权相互牵制的职能分责,特别是对立法机构所通过之法律条文是否具备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权,以及能否以该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权就行政机构之措施行为进行干预,成为美国宪政发展与研究美国宪法立宪真意之争论焦点。其中由司法至上或司法优位的支持者所形成“司法能动主义”成为该主张最为著名与有力之论述。然而,未如美国具备此政治传统的我国中国大陆地区(以下简称“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是否便于援引司法能动主义作为司法机构积极介入人民权利实现或彰显司法权存在的积极性,除了有必要对司法能动主义一词之源生定义上进行商榷,也需要为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在致力司法机构及司法权与涉及人民权利保障之具体化二者之间的主动性及积极性作为觅得更加适宜诠释之词。为此,本文针对美国司法能动主义的起源与不断转变之定义的内涵,将其中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于卡西案提出检视是否遵循先例的四项原则所标志美国判例法具备的特征,结合归纳自美国司法裁判过程主要考虑的五项要素,就其关系进行相互整合,尝试建立起一简洁而易于明了的分析框架模型,以为展示美国司法实务界与司法能动主义之间的结构关系。  相似文献   

2.
语言与词汇是一个时代风尚的真实记录。“法官”、“司法”和“法理”在宋代史料中反复出现,并进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之中,绝非历史的偶然。它是宋代社会私有制深入发展和利益多元化在司法上的必然反映,所彰显的是:宋代社会“好讼”之风的形成及宋代司法传统由伦理型向知识型的转变。  相似文献   

3.
司法·司法学·司法职权配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崔永东 《法治研究》2015,(3):126-132
传统上对“司法”或“司法权”的理解过于强调了国家对司法或司法权的垄断性,突出了司法的国家强制性与司法权行使中的程序性及国家意志的主宰性,在内涵上略显单一和闭塞,并未穷尽“司法”或“司法权”的应有之义。司法学既是一门探讨司法理念、司法制度和司法实践的学问,也是一门探索司法传统及其现代转化的学问,同时还是一门总结司法管理规律、探索司法运作程序、论证司法改革问题的学问。它不仅研究司法权的行使,还研究辅助司法权行使的体制、机制及方式问题(如属于“司法行政”领域的体制、机制和方式等等)。司法学对国家司法活动的研究是以司法职权的合理配置为基点而展开的,因为司法职权配置是国家司法体制与司法管理机制得以确立与运行的核心。  相似文献   

4.
作为中国传统司法思想的总结者,丘浚在继承儒家法律思想的前提下又有所创新.他将国家的司法权定位于德教的辅助,它可促成一种良好的道德秩序;司法官员应当具备“好生之德”,以宽仁的原则指导司法实践;恤刑、慎刑、中正乃是司法的基本要素,良性司法乃以此为前提条件;仁道与和谐是司法的基本价值,通过仁道司法而实现社会和谐;等等.总之,“仁道”构成了丘浚司法思想的主旋律,它在关爱人、尊重人、重视人的生命价值等方面与今天的人道主义有相通之处.  相似文献   

5.
有人认为中国传统司法是“卡迪司法”,台湾的张伟仁教授认为韦伯关于“卡迪司法”的命题并无确据,中国传统司法不属于“卡迪司法”的类型。本文认为“卡迪司法”的命题成立,中国传统司法基本上属于“卡迪司法”。如何评价中国传统的司法制度与观念,涉及如何把握法律的中西古今之维问题,也涉及当代中国法治的基本方向问题。当代中国法治应划分为三个维度,民生、民权和民心,它们分别与经济系统、政治领域和中国文化相对应,前两者是古今问题,重在现代的制度建构;后者主要是中西问题,重在复兴具有普遍价值的中国传统文化。现代的市场经济、民主宪政以及中国传统文化的三驾马车齐头并进将是中国法治现代化乃至整个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6.
基于司法理性之逻辑必然,现代司法在迈向专业化或者职业化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贵族化与精英化之内在趋向。其中,专业化程度被认为是引领司法达至“效果最优”的基本要素,但贵族化趋向则被认为是诱导司法走向“悖论”的基本因素-它使得司法很可能被异化为一个远离大众、甚至背离常识的封闭市场。为弥补司法职业理性之缺陷,化解其内在的逻辑“悖论”,有必要在制度安排上为生活理性渗入高度职业化的司法过程设置某种管道或者窗口,使得司法程序、法官质素以及司法判决更具包容性,并为包容性司法之成长创设制度环境。  相似文献   

7.
倪铁 《犯罪研究》2011,(2):49-57
在中国传统刑事司法运作过程中,刑官的具体刑事法行为的采取往往遵循一定的准则。当我们以现代刑事司法理念,立足于挖掘传统刑事司法智慧,考察中国传统刑事司法活动中的抽象准则,我们可以发现它遵循“文书约束”准则,追求“法律之治”。此外,它遵循“据证推事”和“察情推事”准则,并将之作为自己的证据和逻辑基奠;它推崇有限公开准则,以达到教化民众和阻吓犯罪的双重目的;它奉行效率准则,还灵活地采取了协作准则,以保证整个传统刑事司法活动的顺利运行,实现刑官所追求的“无讼”的理想帝国秩序。  相似文献   

8.
论传统中国的“性情司法”及其实际效应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从文本形式看,传统中国法律的篇章结构、条文体系具有超强的稳定性,有的可以因袭数千年,但法律文本规制与司法实践效应之间存在极大反差,文本的预期价值往往难以实现。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司法主体的性情取向对司法实际效应的影响明显。通过类型化分析,传统中国以皇帝及官员为主的司法主体的性情取向可以归纳为:躬亲狱讼型、宽大仁恕型、秉公行法型、才情饱满型、揆情酌理型、残忍冷酷型、慵懒昏朽型等几大类,它们直接影响到司法的公正性、效率性及社会性效应。研究传统中国法律的价值与功能,既要注意法律文本,更要注意其运作状况及实际效应,考察和分析司法主体的性情司法及其实际效应,不失为一个独特视角。  相似文献   

9.
凡俗与神圣:解读“明镜高悬”的司法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中国衙门的公堂之上普遍悬挂"明镜高悬"匾额,有着颇为丰富的文化内涵。本文拟在"凡俗与神圣"的文化脉络中,来解读其中蕴含的司法精神与司法理想。一方面,"明镜高悬"彰显了传统中国司法实践的核心价值,即实现"实质正义"的理想;另一方面,也表达了实现"实质正义"的基本进路,即司法官员不但要有"仁恕哀矜"的道德情感,而且要有"明察秋毫"的司法能力,以使案件真相大白,最终实现司法正义。因此,在公堂上彰显"明镜"的神性力量和象征意义,既延伸了司法官员的能力,又起到了约束司法官员的功能,更产生了威慑原被两造的作用。  相似文献   

10.
于司法权运行场域之视角,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是一种“会场司法”模式;“从‘剧场’到‘会场'”象征着我国行政案件司法权在两种不同空间场域先后运行之时空路径和“仪式与非仪式结合运行”之理想类型,反映着转型时期中国社会的权力与权利关系结构.“会场式司法”是自治本位和纠纷解决型而非传统的政府本位和科层型司法,展现着民主、合意、开放、和谐的司法权形象,是对基于传统行政诉讼理论所建构的“剧场式司法”程序及其价值的解构,但其制度性弊端和运作不当之风险决定应按正当程序标准进行重构:在价值构造上实现程序之内在价值、直接外在价值及衍生价值的统一;在规范形态上具备形式法治之外观与实质法治之内涵.  相似文献   

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概览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公丕祥 《法律科学》2008,26(5):3-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建国近六十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当代中国司法改革经历了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历史行程。建国之初的废除“六法全书”、司法改革运动和“五四宪法”,奠定了新中国司法体制与制度的基础。以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当代中国司法制度进入了恢复与重建的历史新时期,也由此揭开了司法改革的序幕。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到现在,当代中国司法改革历经了三个发展阶段,从以审判方式改革为主导的司法改革,逐步深入到体制性的司法改革。当代中国司法改革所走过的不平凡的历程,乃是坚持不懈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道路的过程,是一个在改革中不断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过程。  相似文献   

12.
“司法能动主义”是舶来品,而“司法能动论”则是司法能动主义结合中国国情的产物,尽管后者被赋予了不少“新意”和“引申义”,但客观地说,这也是文化接受与传播过程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从法文化的深层渊源看,我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奉行“司法克制”的传统,从而大大抑制了“司法能动”的空间,但社会生活的快速变化与成文法废、改、立的滞后性这一矛盾又会呼唤“司法能动”的出场,以弥补法律的缺陷,达到实质正义的目标.这就为司法能动在大陆法系国家司法实践中的存在提供了一席之地.司法能动是司法克制前提下的能动,不是盲动妄动;司法克制又包容了司法能动的合理空间,不是对法律条文的僵化固守.两者追求的目标是相同的,即正义的实现、人权的彰显.  相似文献   

13.
陈景良  吴欢 《法学评论》2014,(3):190-198
包公作为中国百姓心目中的"司法之神",其形象是通过宋元明清近千年的层累叠加,通过笔记、话本、杂剧、小说等载体糅合铸就,由老百姓在生活中自发形成。除了传统清官情结和包公个人人格魅力之外,传统司法文化对人格道德力量的褒许,赵宋以降中国老百姓对司法公正的期待,赵宋鉴于司法弊政而进行的司法改革,以及随着商品经济发展而产生的司法职业化趋向,是包公之所以成神的不可忽视的重要动因。包公作为"司法之神",其形象所蕴含的传统司法公正观念就是清官、清明和青天观念,就是在司法活动中清正廉洁,明法致公,为民请命。包公作为司法公正的象征,其形象是通过与权力、金钱、亲情的反复博弈逐渐丰满起来的,这三者也是导致传统司法不公的最主要因素。认识包公故事中的百姓心声和包公成神的内在动因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4.
孙丽君 《河北法学》2007,25(4):56-62
针对当前中国学者围绕中国司法制度改革中所面临的一对主要矛盾,即司法的民主化与司法的精英化之矛盾所展开的争论进行探讨,试图以内在的视角考察西方司法制度的历史,揭示作为司法手段的司法的精英化与司法的民主化之间存在的张力,进而阐明西方人是如何运用自己的智慧协调二者之间的关系寻求二者之间的和谐并使之共同服务于司法的目的,即公正裁判维护社会正义.而对于中国目前的司法改革来说应当如何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在弄清司法之目的基础上应当以内在的视角考察中国当下的司法传统,在此基础之上,寻找作为人类共识的思维方式之中的共性.  相似文献   

15.
陕甘宁边区1943年的司法大检讨,是两种不同司法理念的交锋,一种是以工农干部为代表的革命传统之司法理念,一种是以白区来延安的知识分子为代表的西方现代司法理念。在这次交锋的过程中,不仅仅有思想理念、理论的提出,更有行为与制度的实践。两种司法理念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以下问题上,即几审终审更合理、司法是否应独立、司法干部是否以专业能力为必备条件等。这对当今的司法理念和司法实践也有所借鉴和帮助。  相似文献   

16.
张震 《中国司法》2003,(5):34-35
司法壁垒学的研究对象与学科特点 考察司法壁垒学的研究对象,我们不能仅仅把眼光放在具体的作为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形式存在的“看得见”的司法壁垒,而应该及于司法体制内部各部门之间以及与之相关的体制外各部门之间关系上的司法壁垒,并及于以观念、文化传统、信仰等人文形式存在于法律职业队伍中的司法壁垒,以及司法  相似文献   

17.
以人民监督员制度为载体的国民参与检察权制度与陪审制度都是国民参与司法的具体形式,二者并立于当代司法改革前沿,实际上昭示着中国司法权全面引人民众参与时代的到来。但中国的法治化实际上在同时跨越着几个阶段,培育中国的国民参与司法,其过程必然交织着司法权独立与公民权觉醒、“精密型司法”与“民意型司法”、“畏法厌讼”传统人格与现代公民“公共精神”等一系列冲突,也需要我们做更冷静、更系统的探索。  相似文献   

18.
“司法能动”在中国的展开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杨建军 《法律科学》2010,28(1):54-68
原教旨意义上的“司法能动”的核心指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的“立法性”司法。中国法学界对于什么是司法能动在理解上是极不一致的,大多数人根据自己的理解进行了阐发,其中不乏添附、歪曲之界说,甚至以讹传讹之谬误。能动司法在中国的展开,既存在理论根基不足之缺陷,又面临着司法职业化和司法能动化相冲突的尖锐矛盾。但转型社会的现实,又要求中国必须同时完成司法职业化和“中国式”的司法能动化的双重任务。虽然存在诸多不足,司法能动的倡导者提出的问题依然是值得人们认真对待的。  相似文献   

19.
李栋  李梓睿 《人民检察》2023,(20):61-65
既有的一些研究对于传统中国司法裁判的理解并未突破西方“依法裁判”的窠臼,但就实际而言,传统中国的司法裁判与近代西方的“依法裁判”模式存在较大差异。以清代“命盗重案”的裁判为例,虽然其具有某些“依法裁判”的表征,但从具体的司法实践来看,其并非“依法裁判”。在直接追求“情法之平”的原则指引下,在清代对“命盗重案”进行裁判时,律例的规定并不具有“大前提”的属性,而只是综合考量中的一个因素,司法裁判过程是一个“权宜裁判”的过程。“权宜裁判”模式是中国古人思考“司法裁判类型”的独特性表达,对于当代中国的司法裁判工作依然具有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20.
虞浔 《法学》2023,(12):20-33
“寻乌经验”是以赣州法院系统为代表的基层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是导源于“寻乌调查”唯实求真精神的新时代司法治理模式。鉴于当前基层法院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上面临着诸多困境,司法改革深化和社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传统的司法治理模式需要进行相应变革。借鉴“寻乌经验”治理的模式和做法,可以在创新发展中深化司法治理的角色定位,在内涵式发展中发挥司法治理的功能价值,在时代性发展中整合司法治理的社会资源,从而为基层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贡献中国智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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