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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 毫秒
1.
死刑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或高级人民法院对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进行审查核准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复核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只是按其他审判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包括: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过了上诉、抗诉期限,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依审判监督程序审结的判处被告人死刑的案件.如被告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没有委托律师辩护的,被告人应享有律师辩护权,复核法院应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  相似文献   

2.
中美两国在死刑的程序控制方面选择了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径。美国的"权利导向型"控制模式以被告人权利为核心,并以被告人行使诉讼权利的行为为驱动力构建复杂的程序救济体系。中国的"审查导向型"控制模式以高级别法院对死刑案件自上而下的审查为核心构建死刑程序控制体系。死刑程序归根结底是为死刑案件被告人而设置,因此,针对我国在死刑程序控制方面出现的问题,应当借鉴"权利导向型"控制模式的优点,强化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对一审、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的功能进行合理调整。  相似文献   

3.
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我们对待它的态度是审慎的,希求以程序的正义保障实体正义的实现。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我们无奈地看到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所遭遇的种种困境,究其原因,是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进程不畅,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辩护权未得以确立。在这样的背景下,探讨如何在现有法律体制下,对面临死刑复核程序的被告人进行有效的律师帮助有着不可或缺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中国律师》2010,(10):9-9
贵州省律师协会于8月7日公布实施了《贵州省律师协会关于死刑案件辩护规范指导意见(试行)》(简称《意见》),该《意见》共10章102条,详细说明了死刑案件的辩护思路、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律师执业风险防范等方面的辩护注意要点,为律师提供了死刑辩护的规范性示范模板。据悉,这是我国西部地区省一级律师协会出台的第一部死刑辩护指导规范。  相似文献   

5.
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律师有效辩护是法治由形式正义走向实质正义的必然要求,亦是死刑正确适用的重要保障机制。死刑案件律师有效辩护的重要性与缺乏有效辩护的保障机制及无效辩护的现实之巨大反差,使得完善我国死刑案件律师有效辩护制度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实现死刑案件律师有效辩护需要推进死刑案件独立量刑程序的规范化,明确死刑无效辩护的标准,实行死刑辩护律师资格的认定制,确立死刑无效辩护的惩戒及司法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6.
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最严厉的刑罚。死刑案件被告人获得有效的辩护是其保卫生命权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但由于立法和司法等错综复杂的问题,我国死刑案件辩护效率总体较低。提高我国死刑辩护的质量和效率,应在细化死刑适用的标准、透明化死刑复核和核准程序、保障辩护律师自由行使辩护权、严格死刑辩护律师准入制度等诸多方面做出努力。  相似文献   

7.
死刑程序的正当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死刑程序正当化的要求应高于非死刑案件,主要表现在对死刑的适用应有更严格的程序,对于面对死刑的人应赋予更多的诉讼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关于保护死刑犯权利的保障措施》从审判程序、诉讼权利、证明标准等方面确立了死刑案件程序正当化的最低标准。参照这一标准,并针对我国有关死刑程序的立法与司法现状,应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即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可分为定罪程序和量刑程序,应完善死刑复核程序和执行程序,应区分死刑案件和非死刑案件的证明标准,还要加强面对死刑的人强制辩护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8.
从历史沿革来看,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240条第1款仅仅是对既往司法解释的法律化,并不足以化解现实问题。要彻底解决律师有效介入死刑复核程序的问题,需进一步澄清死刑复核程序的目的和性质。死刑复核程序应以践行"慎用死刑"为目的,在本质上应当被解释为一项审判而非行政审批程序。唯此,律师全面参与死刑复核程序之问题才可迎刃而解,因此须将该条款置入"公正审判"这一上位概念下予以阐释和应用。  相似文献   

9.
我国死刑案件审理程序包括死刑案件的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三者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随着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对我国死刑案件审理程序进行整体改造和完善已经成为一条既具有科学合理性又具有现实基础的改革思路。根据这一思路,死刑案件审理程序的各个阶段应遵循一些共同的程序公正要求,同时基于各阶段的特点和职能,在具体的诉讼程序设计上又应具有个性特征。三个环节应当各有侧重、繁简得当,共同在确保死刑案件质量、控制死刑数量等方面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10.
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程序中,大部分被告人没有获得律师辩护,死刑复核程序中律师的辩护人地位没有被认可,律师行使辩护权困难重重。司法惯性、对死刑数量过分敏感的神秘主义观、司法资源配置相对不足、死刑复核程序的审判属性尚未得到全面的认可是造成该程序中辩护权保障不足的原因。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通过联合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死刑复核程序中被告人辩护权利保障的若干意见"的方式,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确立指定辩护、明确规定辩护律师享有的具体权利和强化检察机关在死刑复核监督中对律师发表辩护意见的程序保障,切实加强该程序中辩护权的保障。  相似文献   

11.
在司法实践中,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状况堪忧.死刑复核程序的行政化是导致辩护权行使不畅的根源,死刑复核程序应从行政报核程序转化为典型的诉讼程序,并以此为基础,对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律师辩护制度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2.
吴宏耀  王凯 《法学杂志》2022,43(2):49-64
2007年,随着死刑复核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法学界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讨论开始从死刑复核权的归属问题转向死刑复核程序的诉讼化改革。2012年《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辩护律师可以参与死刑复核程序并发表意见,但是,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问题始终没有解决。2021年《法律援助法》正式确立了死刑复核案件的法律援助制度。就立法表述而言,有关“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死刑复核被告人”的规定是多方意见博弈的产物。这种立法妥协存在指向范围不明、条文界线模糊等问题,并由此引发了与现行相关司法解释的法律适用问题,亟需从法解释学立场予以回应。为确保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相关司法解释应从完善告知机制、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服务机制、保障辩护权利等方面完善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的相关配套机制。  相似文献   

13.
胡荷佳 《法制与社会》2013,(10):253-254
死刑复核程序是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最后一道防线,然而这道防线并不牢固,其最薄弱之处在于面临死刑者无法获得充分、有效的律师帮助。本文从复核律师介入该程序的四大困境入手,提出完善律师介入权的几点构想。  相似文献   

14.
顾永忠 《法学家》2006,(4):85-93
为使死刑的判处及执行做到万无一失,加强死刑案件的辩护是诸多保障、控制措施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首先,在一般诉讼程序中,应当保障死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从立案侦查起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建立讯问死刑案件犯罪嫌疑人律师在场或录音录像制度;赋予死刑案件的辩护人介入有关侦查活动的权利;其次,在死刑复核程序中,应当确立并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享有与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和审理方式相适应的辩护权;最后要加强对死刑案件辩护的培训和指导,提高辩护人的执业素质和辩护技能.  相似文献   

15.
杨翠芬 《河北法学》2007,25(7):136-139
现行刑事诉讼法在辩护制度规定方匾存在许多缺陷,对关乎生命的死刑案件,这些缺陷更为明显.主要体现在控辩双方法律地位不平等(包括取证权不平等、会见权不平等)、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得不到充分保障、面临死刑者无法获得充分的律师帮助等.提出构建控辩双方法律地位平等的诉讼模式、完善被告人的自行辩护权、保障死刑案件被告人充分的律师帮助权的改革思路.  相似文献   

16.
关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现状及存废的思考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本文作者认为,作为死刑控制程序保障之一的死刑复核程序,因部分死刑核准权的下放而出现许多问题,使这一程序失去了最后的程序保障作用,不利于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从加强死刑案件程序保障出发,本文提出两条思路:(1)保留并完善死刑复核程序;(2)废除死刑复核程序,对死刑案件进行三审终审制改造  相似文献   

17.
我国死刑案件程序的改革依次涉及了死刑二审审理方式、死刑核准权、死刑核准程序、死刑侦查、起诉、审判、执行程序等各个方面。死刑案件程序改革的预期包括保护死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减少死刑适用、提高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等程序和实体两个方面。死刑案件程序的改革已经初见成效,但还存在若干疏漏的问题,应当从约束权力、加强辩护人的参与以及规范规则的内容与结构等方面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8.
美国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中保留并且适用死刑最多的国家,其对死刑案件设置了严格的诉讼程序,如特殊的死刑诉讼提请批准程序、大陪审团制度、人身保护令制度、死刑执行方式等,试图最大限度地避免出现错判、误判的死刑,保障公民的生命权。这对我国的死刑案件诉讼程序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9.
据报道,汇集全国律师意见的《刑事诉讼法(辩护角度)修改意见稿》(第5稿)近日出炉,其中专设一章规定死刑复核程序的律师辩护。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判决时,应当有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已将该修改稿送交全国人大法工委刑法室,供立法部门在修改刑事诉讼法时参考。据全国律协刑委会主任田文昌介绍,这是我国首次以律师的名义参与立法。  相似文献   

20.
保留死刑、限制死刑是我国对待死刑的基本立场.在修订刑法、如何通过程序控制死刑以达到准确适用死刑的目的也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加强律师辩护正是实现正确适用死刑的重要保障机制之一.死刑案件中,应将律师有效辩护原则贯彻于整个诉讼程序,切实保障辩护律师的诉讼地位,真正为死刑案件辩护的有效性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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