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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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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傅煜遥 《法制与社会》2014,(15):143-145
宪政是宪法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概念之一,宪政强调国家权力的限制和防范,强调公民的参政权和政治程序。鸦片战争以降,中国宪政的理论与实践依照简单的理性逻辑,不断向西方借鉴,缓慢发展。在富国强兵的理想和救亡图存压力下,近代中国对宪政价值与宪政文化理解出现了偏错,使得中国近代宪政之路荆棘丛生、曲折坎坷,且这种实用主义与工具主义的思维模式影响中国的宪法实践至今。厘清中国近代宪政发展历程,反思中国近代宪政实践为何陷入困境,糅合中方传统政治模式与西方宪政文化,最终达到宪政文明。  相似文献   

2.
宪政程序正义论略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宪政程序和宪政程序正义是宪法学中的重要内容 ,对其研究既具有理论意义 ,又具有现实意义。文章针对宪法学中关于宪政程序和宪政程序正义研究的不足 ,提出了应加强对其研究的观点 ,分析了宪政程序存在的三种形式 ,结合我国的实际 ,指出了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20世纪90年代以来,是中国宪法学理论体系和研究范式急速发展与嬗变的历史时期,频繁而热烈的学术争论是其显著标志。基于宪法学本体论、知识论和方法论三个维度的学术史考察发现,这20年的宪法学研究呈现出一条以"反思与重述"为基本特征的学术演进脉络,以及研讨主题和范式的两次转换与嬗变。面对持续的社会转型与国家制度建设,中国宪法学需要立足宪法文本和宪政实践来寻求新的共识,发展出一种能够解释中国问题,弥合事实和规范之间缝隙,指引中国宪政建设的知识体系与研究方法。  相似文献   

4.
张淑芳教授的<宪法运作的实证分析>(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一书,从宪法的规制与运作两个基本概念出发,通过构建一个深层次的宪法学理论体系,对其作了理性和实证相结合的探索分析,填补了我国宪法学研究中的一个理论空白.该书存在着三个方面的特点,即具有方法论上的辩证性、概念系统上的范畴性、价值判断上的效用性等特点.  相似文献   

5.
宪政概念新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永鸿 《法学评论》2004,22(2):22-25
宪政是宪法学的基本范畴 ,它关系到宪法学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等相关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近几年来 ,学界对宪政的探讨逐渐增多 ,并产生了一些有份量的研究成果 ,但对宪政概念则并未达到共识。本文试图从辩证逻辑的角度揭示宪政的内涵和特征 ,重新认识宪政概念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相似文献   

6.
中国宪法学世纪回眸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主要回顾了二十世纪宪法学在中国的发展概况 ,阐述了从清末民初到新民主主义时期 ,从建国初期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各个时期的宪法思想 ,并揭示同期政治人物的宪法思想对宪法学发展的影响。文章认为当政治人物的宪法思想同学术人物的宪法思想以及民众的宪法思想趋同时 ,宪法学对宪政实践的指导作用才可能真正实现。文章最后还展望了中国宪法学的走向。  相似文献   

7.
中国宪法学研究具有五个方面相互关联的转变。宪法学过去被认为是一种意识形态 ,现在正转变为一种相对中立的实证研究 ;宪法学过去主要是以自我为中心 ,肯定自己、否定别人 ,现在则对于外国的宪政理论和经验采取了更加谦虚平和的治学态度 ;宪法学过去只关注宪法文本的规定 ,现在则吸取了宪政发达国家的经验 ,强烈关注宪法文本的实际法律效力 ;宪法学过去仅注重阐释宪法文本所体现的某些抽象原则 ,现在则更关心宪法如何帮助我们解决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最后 ,宪法学过去将眼光放在“人民”、“国家”、“主权”等宏观概念 ,现在的焦点则转移到个人的宪法权利和体现于个案的宪法原则。中国宪法从“人民主权”到“人权”走过的历程 ,实际上标志着宪法学在方法论上从整体主义到个体主义的转变。这些相关转变表明 ,中国宪法学正在构建自己的以实用主义和实证主义为主导的理论体系  相似文献   

8.
梁启超宪法学思想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梁启超是一位法学家,更是一位宪法学家.他对宪法学的基本问题几乎都有涉猎.特别是对宪法的三大精神的把握、对国会制度、选举制度等的研究至为透彻精辟.他深悟宪法的精髓,倡导立宪政治,主张国体与政体无关,注重成文宪法、宪法观念与宪政现实之间的互动.他一生致力于追求宪政,对中国的宪政之路有着自己的理解和设计.当然,他也不免会存在着一定的历史局限性.  相似文献   

9.
宪政是按宪法运作的政治和政治体制,是颁布宪法的必然目标和实践归属。我国一些学者却明确提出了“不能把‘宪政’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概念”的主张,这种“宪政否定论”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淡化新中国对宪政建设的贡献,也削弱我国公民本来就很淡薄的宪法意识,应予纠正。宪政是一个比民主、法治和人权抽象程度更高的概念,可以涵括我国现行政治理念,客观地对待现代政治文明,确立宪政的目标,加强宪法实施,把宪法规定的东西切实落实下去,是一种积极、稳妥、务实的民主政治发展道路。  相似文献   

10.
田雷 《中外法学》2012,(5):927-951
在重新发现中国宪法的理论自觉下,本文以中国宪政模式为题,以"差序格局"、反定型化和未完全理论化合意为关键词,层层递进发现了中国宪政的一种结构性面向。"差序格局"是中国宪政模式的物质基础,是中国宪法实践和理论思考的立足点。反定型化是"八二宪法"时代的改革策略。中国改革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包含并且包容着参差多态的地方模式,这种地方试验主义的宪法允许由下而上、因地制宜的制度创新和政策试验。在此基础上,中国宪政作为一种政治整合机制,必须自觉地保持共识的未完全理论化,这不仅是建设一个各得其所的自由社会的要求,还是由"差序格局"政治空间及其内部差异性与反定型化作为特定时期的宪法策略所共同决定的。  相似文献   

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既指改革开放以来产生于中国独特时空背景下的宪法学,同时也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所进行的宪法学研究。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国家权力来源理论和国家权力关系理论是中国社会主义宪法学理论体系的核心。围绕这一理论核心形成了国家性质与国家形式理论、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理论以及宪法运行理论等主干理论。中国宪法学知识体系展开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其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影响了宪法学的范畴体系、理论容量、方法论取向和学者的理论思维模式。社会科学宪法学的繁盛和宪法解释学的初步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学研究的方法特色。  相似文献   

12.
近代宪法学说有个发展过程。这个过程既是向西方学习的过程,同时也是国人不断反省传统的与既存的制度与文化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国人为了早日改变积贫积弱落后挨打的被动局面、实现迅速崛立于世界富强国家民族之林的梦想,努力地拿西方先进的东西特别是西方宪法和宪政来改造中国。此处尝试把近代宪法学说的发展过程划分成四个阶段,以便更清晰地理出近代宪政运动先行者的求索历程,努力从宪法学说理论及其实践的结合上展现出中国近代宪法学说和宪政运动的演进路线,探析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期为当前蓬勃发展的新时期宪法学说理论和宪政建设的健康实践提供参考和借鉴。  相似文献   

13.
作为宪政实践机制的合宪性审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谢进杰  石静  王斌 《行政与法》2005,8(11):104-106
合宪性审查作为一种宪政实践机制,蕴涵了宪法的“高级法”观念、自然正义、宪法保障、分权与权力理性、宪政民主、人权保障等思想基础,集中展示它的宪政性与现代意义。为此,应当认真对待宪政生活中的合宪性,当前我国的关键问题不在于应否创制,而在于如何创制合宪性审查机制。  相似文献   

14.
尹华容 《河北法学》2007,25(8):51-55
中国传统的权力制约机制因其不具有一种常规性的政治纠错功能而存在天然缺陷,宪法诉讼从表面上看虽然身处"反民主之困境",但基于二元民主理论、基本人权的价值取向及其所具有的权力动态平衡功能,是一条具有政治正当性的权力制约路径.  相似文献   

15.
邓联繁 《河北法学》2006,24(6):14-16
宪法思维不同于宪法精神、宪法价值、宪法文化、宪法信仰、宪法意识、宪法观念,它是指人们运用对宪法本身的认识来观察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宪法思维以宪法为媒介,以宪政为取向,是最重要的法律思维.基础性、纲领性、根本性、系统性与宪政性是宪法思维的基本特征,其中,基础性侧重从地位上讲,纲领性、根本性、系统性侧重从形式上讲,宪政性侧重从内容上讲.  相似文献   

16.
Constitutional discourse has perhaps never been more popular, nor more comprehensively challenged than it is today. The development of new constitutional settlements and languages at state and post-state level has to be balanced against the deepening of a formidable range of sceptical attitudes. These include the claim that constitutionalism remains too state-centered, overstates its capacity to shape political community, exhibits an inherent normative bias against social developments associated with the politics of difference, provides a language easily susceptible to ideological manipulation and, that, consequent upon these challenges, it increasingly represents a fractured and debased conceptual currency. A rehabilitated language of constitutionalism would meet these challenges through a version of constitutional pluralism. Constitutional pluralism recognises that in the post-Westphalian world there exists a range of different constitutional sites and processes configured in a heterarchical rather than a hierarchical pattern, and seeks to develop a number of empirical indices and normative criteria which allow us to understand this emerging configuration and assess the legitimacy of its development.  相似文献   

17.
张清 《河北法学》2007,25(1):152-154
<欧盟宪法条约>在2005年遭遇挫折,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许民主的因素不可忽视,当然这还涉及到人们刘欧盟性质、特征以及宪法条约文本的理解.欧盟立宪应当是一个社会互动的过程,包括民众在内的各种社会力量通过谈判达成共识,这样产生的宪法才是一部欧洲人民的宪法,而非仅仅是一部欧洲国家间的宪法,也唯有如此才可能构建新的宪政秩序.而宪政法理学为我们研究欧盟立宪问题提供了概念分析工具.  相似文献   

18.
美国宪法解释:"麦迪逊两难"之消解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范进学 《法律科学》2006,24(6):10-14
在美国宪法解释实践中长期存在着被学者们所称的“麦迪逊之两难”问题,即民主多数统治的自由与少数自由权利之间始终处于一种似乎不可消解的张力之中。不同的学者和法官由于基于各自不同的民主与宪政原则,而在宪法解释的理论与实践中采取了不同的解释方法与立场,主要分属两大宪法解释流派:原意主义和非原意主义。然而,认真考察和分析美国宪法与宪政原意与原则理想,则会得出“麦迪逊之两难”命题不过是一个假命题的结论,因为真正的民主自身包含着自由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19.
Constitutional pluralism seems to be one of the most inspiring theories of European constitutionalism. It can account for the multilayered institutional framework of the Union. Therefore, it is a natural candidate for explaining how to track the European public interest. Pluralism may serve as the best methodology for keeping into account and for respecting the multiple perspectives on the common good represented by every institutional layer of the Union. After having examined the theories of two of the most influential authors of constitutional pluralism, Mattias Kumm and Miguel Maduro, this essay tries to show how pluralism might improve its highly potential explanatory and normative force, that is, by including in the institutional picture not only courts but also political institutions. In this way, the constitutional dialogue between the European and the national layers would be enriched, and every European and national voice might have a say in the interactions between institutions, securing a fairer way of tracking the European common good.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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