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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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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应该成为环境刑法的理论基础。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刑事法律关系,其内容是与刑法有关的环境权利和义务,环境犯罪是对环境权的侵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对环境犯罪客体作出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杨朝霞 《中国法学》2020,(2):280-303
环境权是一项以环境要素为权利对象、以环境利益为权利客体、以享用良好环境为主要内容的,具有人格面向的非财产性权利。环境权本身既非人格权亦非财产权,而是一项需要综合运用公法和私法、实体法和程序法进行系统保护的独立、新型的环境享用权。环境权与资源权、排污权的权利对象都是自然要素,但三者的权利客体各异,分别指向环境支持功能、资源供给功能和环境纳污功能。资源权、排污权属于广义财产权的范畴,在价值取向上同环境权截然相反;自然保护地役权具有民事权利和行政权力的双重属性,属于保护自然的权利。被称为程序性环境权的环境知情权和环境参与权,亦非环境权,而属于保护和实现环境权的派生性权利。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在本质上属于责令赔偿生态环境损害之行政命令的司法执行诉讼,尽管同自然资源损害赔偿诉讼一样,也具有环境权益保护的重要作用,但二者均不属于环境权诉讼的范畴。  相似文献   

3.
现代人类中心主义具有更大的兼容性,应该成为环境刑法的理论基础。环境犯罪的客体是环境刑事法律关系,其内容是与刑法有关的环境权利和义务,环境犯罪是对环境权的侵犯,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先进立法经验,对环境犯罪客体作出修改与完善。  相似文献   

4.
基于利益论,学者们将满足人类维持自身生存发展需要的环境利益证成为一项独立的环境权利,从而完成了环境利益权利化的任务。随着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对环境权的认知越来越深入,人们愈发期待环境权被纳入人权的范畴。对环境权的既有法理证成已触及环境权作为人权的理由。作为一项影响人类生存发展的权利,环境权不仅是单个人的权利,还是作为类存在的人即人类的普遍权利。环境权保护着生命、健康等“最具道德重要性”的人类利益,既是实现美好生活的必要条件,又是切实享受各种基本人权的关键要素,因此,环境权具有与既定人权同等的规范基础。同时,环境权还是一项建立在全人类共同价值基础上的人权,具有成为全球性人权的趋势。为顺应环境保护的时代要求,夯实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基石,我国有必要确认环境权的基本权利地位。  相似文献   

5.
杨建学 《法律科学》2010,28(2):71-78
自环境权理论在我国提出以来,关于环境权的各种主张纷争迭起。从统合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人类—自然"环境系统来看,环境权实际上是一种具有层次性的综合性权利,通过人对环境的直接支配关系、环境在人与人之间的间接分配关系和人类与环境的互动关系可体现出来。环境关涉整个人类的利益,环境权体现了人类利益的共同性,而"人类—自然"环境系统中环境权的发展趋势之最终路径是宪法化。  相似文献   

6.
环境权主体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权自提出以来发展至今,在理论和实践上都面临着困境。本文试图从法理学的角度对环境权的主体进行分析,来突破这一困境。因为有了主体,权利才有了归属。只有环境权的主体明确,分析环境权的客体、内容才有意义。环境权主体属于权利主体的范畴,又有其自身的特征。环境权的主体包括:自然人和人类,而不包括单位、国家和自然体。  相似文献   

7.
环境权与人权问题的国际视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那力  杨楠 《法律科学》2009,27(6):59-65
环境权可以视为第一代人权中的生命权、私人生活权、财产权,由此可以促使政府保护生命和财产免受环境侵害,但这会产生人类中心主义问题;作为第二代人权,能够赋予环境质量以同其他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相当的法律地位,使其优先于其他无权利依据的客体,但是很少对这类人权进行司法;作为集体权利有环境保护的意义,例如保护少数族裔文化和土著居民。国际法上环境权作为实体权利还未建立起来,作为程序性权利体现为公众对环境事务的知情权,决策参与权,司法救济权。通过人权保护环境,其优点在于人权与环境权相比是一项确定的权利,人权法院裁判了一些有环保意义的案子,缺点在于与人无关的环境本身的损害得不到保护,无法进行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8.
从人权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人的自然权利的内容随时代变迁而不断变化。当代环境问题导致人的良好环境权的提出;环境权与人权既具有一脉相承的理论基础即人的自然权利,也具有协调一致的理念基础即“人类生态中心主义”自然观。在实践中,欧洲人权法院封环境权与人权的平衡开启了一条重要的值得借鉴的环境权人权化和司法化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环境刑法的价值定位在环境刑法的体系构建中起着重要的导向性作用.理想的环境刑法立法价值取向应坚持人与环境的和谐共赢、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并存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手段多元化.环境刑法立法价值取向的实现路径包括:改变环境犯罪在刑法中的地位,扩大环境刑法的适用范围,明确环境犯罪的基本客体是环境权益,从法定犯向自然犯转化,将过失危险犯规定为犯罪,引入因果关系推定原则,完善刑罚设置.  相似文献   

10.
对“公民环境权论”的几点疑问   总被引:48,自引:0,他引:48  
徐祥民 《中国法学》2004,(2):109-116
公民环境权论自身存在难以克服的矛盾。人类整体性的环境权中包含个体性环境权这个基础性判断是立不住的。人类环境权中的人类是集合概念,这种意义上的人类所享有的权利不必然落实在作为人类的分子的自然人身上。地球环境是自然提供给人类的客观利益,而不是以人们之间相互关系为前提的权利。在这种不可分割的共同利益面前,每个人都只是客观的享受者,而不是政治意义上的创立者和法律意义上的请求者。所谓环境权不是关于具体的环境利益享有者与其他人之间关系的概念,而是人类整体与人类个体关系的概念。在环境的整体利益和综合利益之下发生的人类个体的单独的、分配性的利益关系是财产关系、人身关系等,与之相联系的权利是财产权、人身权,而不是环境权。在这种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侵权是对财产权、人身权等的侵犯,而不是对环境权的侵犯。公民环境权论者以权利制约权利的设想是一个编不圆的美丽花环。他们所论述的“环境参与权”的实质是参与权,不是环境权。  相似文献   

11.
荷兰刑事司法受到了现代人权法律的深刻影响。在荷兰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权利保障主要依据国际性和地区性的人权条约以及相关国内法。荷兰刑事诉讼程序运作体现了对人权的真切关怀:荷兰签署加入了多部国际公约和欧洲区域公约,国际条约、欧洲人权法院的判例法都对荷兰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国内法体系中,荷兰的《宪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其他法律也规定了刑事诉讼程序权利保障。荷兰的法院、检察机关组织运作体制和诉讼制度设计较为完备,保障了诉讼参与者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在刑事审前程序中,检察机关发挥了主导作用,但参与其问的侦查法官则对检察官和警察的侦查权形成了有效制衡。从刑事诉讼权利保障法律体系的整体而言,荷兰审前程序权利保障的体制属于适度的职权主义诉讼模式,而审判程序中的权利保障体制则兼采当事人主义和职权主义的混合式诉讼模式。  相似文献   

12.
论我国土地刑法规范的缺陷及其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现行土地刑法规范存在立法目的以保护人类利益为中心,刑事法网不严密,以及个罪犯罪主体设定不合理、入罪门槛过高、司法认定困难等缺陷,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应予调整、完善。刑法应承认环境权益的独立性,并将其视为与人类利益并重的法益加以保护;还应对现有罪名的犯罪构成作相关修正。建议增设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征收不动产罪、破坏土地质量罪等3个新罪名,以弥补刑法保护的漏洞。  相似文献   

13.
姜涛  刘秀 《河北法学》2007,25(4):97-102
劳动刑法是西方国家刑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无论是从劳动刑法存在的现实基础,还是从劳动刑法的研究对象、内容、目标以及基本结构上分析,均可认为劳动刑法具有独立的刑法学分支学科地位.人类社会发展表明,劳动权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基本内容.因此,保护以基本人权为外壳的劳动法益,应当是劳动刑法存在的起点与终点.基于有效、有力保护劳动法益的需要,我国亦应从"大刑法"中分解出劳动刑法,专门对之进行系统化、理性化的研究.  相似文献   

14.
英美法系国家环境刑法与环境犯罪探究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一些环境保护先进国家, 如美国、德国、日本等,自 20世纪 50年代先后以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方式加强对环境犯罪的制裁。国际社会为保护人类环境加强国际间的协作亦付出了较大的努力。而属于普通法系判例法的国家.其制裁环境犯罪的突出特点,就是采用附属刑法的方式规定环境刑罚条款,使各类环境刑罚条款皆寄生于行政法之内。  相似文献   

15.
刑法的目的是刑事立法与司法的界限,是刑法学最为基本的问题.自启蒙以来,德日刑法目的观的不断流变表明,刑法目的由其所处的时代精神决定.在蔑视人权、专制统治时代,强调刑法目的是维护国家道义、社会伦理;在提倡保护人权、重视宪法、实行法治的时代,强调刑法目的是保护宪法性法益.当前,德日两国刑法学界一般认为,刑法的目的是保护(宪法性)法益,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应将单纯违背社会伦理而没有任何外部侵害性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相似文献   

16.
吴羽 《行政与法》2010,(5):82-85
刑事司法国际准则是联合国及其下属机构为各国刑事诉讼程序所建立的基本权利保障标准,准则产生的理论基础是自然法思想,现实动因是人们对二战的反思以及人权保障运动的国际化。学习、借鉴准则对于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从宏观层面而言,准则有助于促进我国司法制度的法治化建构;从微观层面而言,准则有助于实现个案的审判正义。  相似文献   

17.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的融合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下载免费PDF全文
杜群 《法学研究》2000,(6):119-128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具备趋同的法律保护客体———环境和自然资源、共同的法律调整对象———生态经济社会关系、相互融合的法律调整方法———立法模式 ,因此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法应当融合而成为一个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18.
刑期折抵制度的刑法精神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石经海 《现代法学》2004,26(6):66-71
不仅要预防犯罪,还要保障人权、关怀人性、崇尚公正,这是当代刑法的基本精神所在。而刑期折抵制度因其彰显了当代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实践了当代刑法的人性关怀,体现了当代刑法的公平公正而弘扬了刑法的精神,是刑法走向现代化的重要表现和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9.
王耀忠 《现代法学》2012,34(3):19-27
功利制约正义的国权主义刑法思想会使刑法成为控制风险与不安全性的重要工具,促使危害性原则内涵不断膨胀,刑法的社会机能随之扩张并使危害性原则的人权保障机能与批判机能逐渐丧失。在现代风险社会语境下,以保障人权、自由为本位的人本主义刑法理念仍然是立法与司法的基本准则。风险的控制应该是有梯度的,危害性原则必须与刑法谦抑思想并用才能成为刑事立法的指导原则;必须在形式的构成要件框架内,在形式理性优先于实质理性的前提下才能成为刑事司法的指导原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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