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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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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民检察院对逮捕后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较为原则,目前主流观点认为,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本意是:"羁押诉讼是例外,非羁押诉讼是常态"。这囿于对不同侦查对象的社会危险性及保障诉讼可能性缺乏研究。本文认为,普通刑事案件宜采用"羁押诉讼是例外,非羁押诉讼是常态"的原则;自侦案件宜采用"非羁押诉讼是例外,羁押诉讼是常态"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人权保障观念下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诉讼化构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项谷  姜伟 《政治与法律》2012,(10):33-40
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了检察机关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目的在于使审前羁押制度独立于办案期限制度,兼顾人权保障和诉讼保障两种价值,使取保候审成为常态,羁押成为例外,审查模式上减少审批色彩,加强诉讼化改造。羁押必要性审查应当定位于诉讼监督,适用于所有逮捕案件,并实现相对诉讼化。羁押必要性的判断标准应当排除绝对羁押必要条件,建立符合比例原则的个案评价体系,引入必要的外部监督形式,还要完善保障诉讼的羁押替代措施。  相似文献   

3.
逮捕是一种并非由司法机关单方意志决定的策略行为。是否适用逮捕取决于司法机关与犯罪嫌疑人双方的博弈。目前逮捕率过高在于逮捕是博弈中犯罪嫌疑人占优条件下的次优选择。监视居住和人保方式的取保候审并非理性的选择。财保取保候审中最小保证金数额是司法机关发现查获嫌疑人妨害诉讼的概率和犯罪嫌疑人妨害诉讼最大可能收益的一个函数。降低逮捕率是可能的。  相似文献   

4.
审前羁押的法律控制——比较法角度的分析   总被引:24,自引:0,他引:24  
审前羁押作为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会使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较为严重的侵害。为对审前羁押实施严密的法律控制 ,西方国家在法律上将羁押与逮捕加以严格的分离 ,从实体构成要件上限定了适用羁押的法律根据 ,对羁押的期限及其延长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将羁押场所与逮捕后的监禁场所加以分离 ,并从程序上为被羁押者提供了各种司法救济途径。在这些问题上 ,西方国家的法律确立了一些基本原则和理论框架。  相似文献   

5.
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其以剥夺犯罪嫌疑人自由的方式来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可以概括成无自由裁量权的逮捕和有自由裁量权的逮捕两种。其中有自由裁量权的逮捕必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的判断。关于社会危险性判断的参考要素,《刑事诉讼法》79条给出了五种情况,但是其在法理权衡以及实际运用方面仍存在得商榷之问题。本文从逮捕制度设定的目的角度出发,探讨了不同判断条件在法理上以及在实际运用的侧重点上可能存在或已表现出的问题。  相似文献   

6.
基于无罪推定与保障人权原则,逮捕作为未决羁押处分,应当受到严格规制。我国三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均对逮捕制度进行了改革。1996年修法,修正了逮捕的证据要件;2012年修法,明确了逮捕的社会危险性要件即必要性要件,确立了准诉讼化审查程序模式,并构建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实证研究表明,这两次修法对逮捕适用没有产生明显影响,未能有效减少逮捕适用,过度适用逮捕的问题未获解决。根本原因是,检察机关惯于先行作出"有罪认定"进而奉行"构罪即捕",不能真正履行逮捕社会危险性即必要性要件审查义务。2018年修法,仅在逮捕条件条文中增加一款社会危险性考虑因素的规定,并无实质意义。鉴于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模式无法克服自身局限,遭遇改革瓶颈,建立法院统一审查逮捕模式从而实现逮捕审查司法化方为出路。  相似文献   

7.
于平 《行政与法》2010,(10):112-115
羁押是法院作出生效有罪判决之前剥夺人身自由最严重的措施,关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权利,且与无罪推定原则存在高度紧张关系。因此,世界各国和地区大都对羁押采取严格的程序控制。羁押审查方式是羁押审查程序的基本构成要素。域外一般都采取听审或者讯问的方式进行羁押审查。我国的羁押审查采取何种形式,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应当讯问嫌疑人,并听取辩护人的意见,但缺少诉讼化的程序保障,实践中难以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羁押决定的程序公正。因此,应当借鉴域外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从立法上明确我国的羁押审查应采取不公开的听审方式,并建立审查机关、申请机关和嫌疑人及其辩护人三方参与的羁押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8.
逮捕是检察机关、法院对那些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其他强制措施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的嫌疑人,决定实施的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于逮捕是以在一定期限内限制人身自由为内容,错误实施或实施不当,就会伤害无辜,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给其社会生活带来消极影响,因此正确适用羁押逮捕措施,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机关的执法权威和尊严意义重大。本文试通过对我区2004年捕后判缓刑、拘役、单处罚金案件分析,发现司法机关在羁押逮捕措施适用上存在的问题及困惑,并提出…  相似文献   

9.
羁押替代性措施是用以代替羁押而实现诉讼保障目的的各种非羁押方法。羁押替代性措施以满足羁押条件为前提,却与羁押存在本质区别,是通过附加一定的义务规范而在审前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性明显弱于羁押。羁押替代性措施分为权力主导型和权利主导型两种模式,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均以诉讼保障和人权保障为目的,同时具有诉讼效益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法》将监视居住界定为逮捕的替代措施,可以有效减少逮捕适用,在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之外,很好地实现人权保障目的。  相似文献   

10.
《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本文将研究重点放在对法院逮捕决定权的监督和制约上,促使侦查、起诉、审判各个诉讼环节均采用非羁押的人性化办案模式,旨在构建起公、检、法三机关共同适用、分工合作的非羁押诉讼新机制,为减少审前羁押、防止权力滥用、促进法律统一适用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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