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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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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庭内外》2010,(9):58-59
法官: 我有一个亲戚李某,在今年4月初与房主张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张某名下的一套56平方米的二手楼房。合同主要内容是:房屋价格112000元,李某先交20000元定金款,在4月30日之前交90000元,在交款的当日孙某将房屋交给李某占有使用,在5月15日之前办完房屋过户手续,然后李某再交清余款2000元。  相似文献   

2.
杨卫玲 《江淮法治》2012,(12):54-54
【基本案情】李某因经商缺少资金,想从银行贷款。经朋友张某点拨.两人商量将李某所有的一套房屋过户给张某.以此获得银行贷款。于是李某和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贷款手续和房屋过户手续。房屋过户至张某名下后,李某获得银行贷款28万元,房屋仍由李某居住,并由李某偿还银行贷款。后李某父母知道了此事.担心张某以后不认账,遂准备将银行贷款还清,将房屋重新变更至李某名下,但张某反悔,坚称房屋是自己买下的。李某无奈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其与张某所签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将房屋恢复至自己名下。  相似文献   

3.
周静 《法庭内外》2011,(6):39-40
风险一:丈夫恶意转让房产妻子如何维权案例一:张某(女)向法院起诉称,2003年5月,其与丈夫李某以10万元价格购买了北京市密云县某小区房屋,并以李某的名义签订购房合同且办理了产权证。自2004年起,丈夫开始与赵某的女儿同居。为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在张某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07年11月将房屋转到赵某名下。时至今日张某才发现自己的房屋已归他人,故将丈夫与赵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二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楼房产  相似文献   

4.
丁友才 《中国审判》2013,(7):101-101
<正>案情回放:跨村买房发生纠纷2012年5月17日,汇湾乡小河村一组村民刘某与青龙村三组村民马某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将其位于小河村一组的房屋四间作价12万元卖给马某,双方约定签订协议之日给付4万元,10月5日搬家时再付6万元,其余2万元于同年12月20日前付清,如违约按20%支付违约金。期间,刘某将房屋过户给马某。后因2万元尾款逾期未付,双方发生纠纷。刘某诉至法院,请求判决马某给付尾款2万元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马某则认为,不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返还购房款。  相似文献   

5.
一、实情李某与原告王某于1978年结婚,1981年共同建造大小房屋5间,1989年,王某作为房产主领取了市政府房产机关核发的《私有房屋所有权证》。1993年11月6日,被告张某提出想购买李某5间房屋,李某同意。隔日,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李某在“协议”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和王某的名字。12月14日,王某、李某将该房屋《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当着他人的面交给张某,随后张某将购房款24000元交给李某。然后,李某又将购房款交给王某。1995年,李某、王某经法院调解离婚,双方各分得一半购房款。1998年6月,王某以其末在“…  相似文献   

6.
王某、张某系以共同生活为目的的同性朋友关系。2011年6月20日,王某出资购买北京市东城区某小区房屋1套,房价款为170万元,2011年7月27日,王某领取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购房后,王某、张某共同在此居住。2011年12月2日,王某作为售房人,与张某作为购房人签订了《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房屋共有协议》,成交价格为232050元,张某出资10万元(在本次买卖过程中并未实际出资),王某将上述房产的50%产权过户给张某,并于同日办理了产权手续(相关税费均由王某支付),双方领取了各自享有的50%《房屋所有权证》。2012年5月,王某、张某因生活琐事产生分歧,张某搬离了诉争房屋。后张某起诉要求对诉争房屋予以分割。  相似文献   

7.
俞剑英 《中国公证》2006,17(4):33-37
2004年5月,李某和张某到公证处申请办理房屋买卖意向书公证,双方约定:李某同意将房屋(该房性质为经济适用房)转让给张某,转让价为人民币8000元/平方米,待该房屋按政策规定可以转让后,双方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违约,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对此类意向书能否公证,业界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公证,因为这只是一份意向书,并不是正式的合同.买卖合同的标的尚未实际取得,而对尚未确定的标的是不能订立合同的,当然也就不能公证;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可以公证.因为意向书也是一种合同,其标的不是房屋,而是订立房屋买卖合同的行为,因而可以公证。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因为意向书是预约的一种形式.而预约是相对于本约而言的一种独立的合同,预约的标的是订立本约的行为,而并非本约的标的,对预约进行公证.即是对合同进行公证.这符合办证要求,应可以公证。  相似文献   

8.
《法庭内外》2011,(1):57-57
法官: 一个月前,我与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刘某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转让给我。我付清60万元房款后,才得知刘某因借款30万元,早在半年前就已经为该房屋办理他项权证,并抵押给李桌。而刘某在收取了我的房款后,并没有还清李某的借款。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 :某酒店原为王某承包经营。后王某将经营权转给张某 ,双方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书。此间 ,酒店所有人与张某同时签订了新的承包经营合同。张某因上述两份合同付给王某转让费10万元、付给酒店所有人首年承包费5万元。该15万元价格是张某的真实意思表示。后来酒店所有人认为自己有点吃亏 ,王某不应该取得10万元转让费 ,理由是王某无权处分酒店的资产及经营权 ,但又不愿直接向王某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于是酒店方和张某达成默契 ,以张某作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要求法院宣布其与王某的转让合同无效 ,要求王某返还转让费10万元…  相似文献   

10.
被告人孙某,男,30岁,江苏省铜山县某公司经理部经理,1994年3月2日被告人孙某与江苏省射阳县水产工业物资公司(以下简称需方)签订了煤炭购销合同。合同约定:首批煤炭由孙某负责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常州热电厂,并经验收后,需方再付给孙某货款。1994年4月9日,射阳县水产工业物资公司经理陈某某与同事侍某某一同到徐州找孙某洽谈购煤事宜,孙某得知陈某某携带一张3万元  相似文献   

11.
日前,北京市密云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当事人对房屋门牌号产生重大误解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王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王某将位于密云县花园小区57号楼4单元302室房屋出售给张某。张某入住后办理电表时发现门牌号是301而非302。王某称,房产登记时301室登记在其父亲的名下,302室登记在自己的名下,但由于门牌号标志不清,造成其错误认为301室是自己的房屋。由于卖房时发生重大误解,王某现起诉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似文献   

12.
2003年,甲乙签订了房屋定金合同,约定甲以25万元购买乙的房屋一套,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了房屋价款、交房时间、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这一定金合同在随后的法院判决中被认为已具备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认定为一份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约定甲方将购房款付清后双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交房手续.  相似文献   

13.
张某系某市环保局监察站站长,负责监察辖区内环境卫生,2000年5月,张某得知其管区内有某商品楼的土方施工工程,于是找到其朋友李某,问李能否承揽该工程,因为张某和该工程总承包方熟识,可以从中介绍.李某答应承担该工程部分作业。之后张某找到该工程总承包方该市某国有建筑公司经理孙某,要求孙某把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请托人李某。孙某答应。工程完工后,2001年4月,李某将一套价值20万元的商品房赠与张某,作为感谢张某为其介绍工程的好处费。  相似文献   

14.
2005年孙某承包了当地水利护坡工程。孙某找到同乡李某、丁某商量让其帮助物色工人完成护坡工程。李某、丁某就找到大鹏,大鹏便组织了20多人为孙某提供劳务。当时,大鹏组织的工人和孙某签订了劳务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工程量、每日工资标准及结算方式等内容,但合同签订后,孙某没有将合同交给工人们,而是将全部合同由自己把持着。  相似文献   

15.
维权困局"3.15"前夕,家住郑州市经济开发区的邢女士来到郑州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进行投诉。2012年12月26日,邢女士通过郑州市的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与房主刘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刘先生将自己的一套住房以88万元的价格卖给邢女士,邢女士向刘先生支付了7400元的定金,向这家中介公司支付了1.76万元的佣金。因为此前,刘先生已将这套房屋在银行抵押贷款。双方约定,邢女士前期支付刘先生70万元,用于房屋解押。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还款手续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解押手续。办理完解押手续后,在30日内,双方到有关部门办理房产过  相似文献   

16.
黄小红赵   《中国审判》2014,(2):100-101
案情回放:两个再婚家庭引起的房产纠葛 田某与张某是一对再婚夫妇(田某已有一个儿子顾某某),两人再婚后育有婚生子李某,1995年二人协议离婚,约定婚姻期间共建房屋一栋归田某所有。1997年张某与贺某结婚,因两人无房住,张某经与田某协商,田某同意将原来的房屋卖给张某,2002年5月两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约定房款转让价为张某的十年工资,双方中途不得毁约,待十年履行完毕再进行产权过户。  相似文献   

17.
一、基本案情 陈某与张某系男女朋友关系,在二人交往期间.张某又与孙某多次发生性关系,并怀孕,后张某堕胎.陈某得知此事后对孙某一直怀恨在心.某日.陈某驾车载着张某途经某网吧时,发现孙某在网吧门口处.陈某遂叫来李某等人到该网吧将孙某挟至车上.并带到某饭店门口.陈某殴打孙某.并质问孙某与其女友发生性关系并致怀孕、堕胎一事如何解决.孙某提出愿意赔偿2万元人民币,并承诺三天内付清.后陈某将孙某放走.当日孙某的朋友报警,陈某被民警抓获,未取得上述钱款.  相似文献   

18.
近日,北京市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北京市首例由于新"国五条"北京细则实施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20%个税纠纷一案。原告、被告双方2007年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后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13年3月,新"国五条"北京细则出台实施,由于卖房方李某名下还有其他房屋,该房屋办理过户需要交纳20%的个人所得税,比新政实施前要多缴纳税额19%,房屋买方曾某要求李某承担,李某坚决不同意,协商无果后双方最终对簿公堂。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相似文献   

19.
案情回放 被告人杨某将其所有的房屋以34.8万元的价钱出卖给韩某,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韩某支付了28.8万元,约定余款至办理产权过户时支付.后杨某因债务所逼,产生将房屋冉次出卖骗取钱财的犯意,将房屋以2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了第三人陈某,并在仅收取了7.5万元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过了陈某,其向韩某收取的28.8万元用于归还赌债、赌博及个人挥霍.  相似文献   

20.
[案情]李某与海南省汽车运输公司五指山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五指山公司将其一间房屋出租给李某经营汽车配件使用;租赁期间,因甲方(五指山公司)主管部门和地方城市建设需要,甲、乙(李某)双方无条件服从,合同自然终止;租赁期限为二年(即从2000年7月1日起至2002年6月30日止),每月租金900元。合同签订后.双方开始履行合同,2001年2月20日,五指山公司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省汽车总公司下达的省汽运[2001]02号《关于收回站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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