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8 毫秒
1.
直接经济损失达8451亿元的"5.12"汶川大地震,仅获得来自保险业的赔付18.06亿元,这显示中国缺乏完善的巨灾风险管理长效机制。我国目前由政府主导的巨灾风险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风险保障的需要。笔者认为,中国可在借鉴海外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具体国情,引入巨灾保险证券化,与巨灾保险、再保险安排共同构成我国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本文通过对再保险的不足进行分析,提出引入巨灾保险证券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对证券发行的特殊目的机构SPV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油污符合巨灾保险承保对象所具有的损失发生巨大性、风险发生概率低、风险预测难度大和风险难以分散的识别标准,应属于巨灾保险承保对象.油污巨灾保险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石油利益的获得者具有广泛性、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呈现社会化分担趋势,故政府应当作为油污巨灾保险的投保人.将油污纳入巨灾保险体系中,有助于丰富油污保险类型,构建油污巨灾保险与普通油污保险二元并列的局面,以社会力量督促石油行业提高安全生产力度,并达到弥补普通油污保险、油污基金、政府救济等其他油污灾后救济制度缺陷的目标.  相似文献   

3.
郭超群 《法商研究》2015,(2):175-183
我国近年来巨灾频发,在巨灾风险分担方面存在管理机制缺失、法律制度不健全、保险市场不发达等诸多问题,仅政府拨款和社会捐助构成的灾后补偿机制无法应付巨灾损失。同时,域外巨灾风险分担比较成功的国家都通过立法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巨灾保险制度,其巨灾保险制度各有特色和优势。在我国无历史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可以借鉴域外有益经验,完善巨灾保险相关立法、打造巨灾保险组织机构、创制巨灾保险运作模式、强化巨灾保险制度监管,从而构建出一个统一、多层次、以商业运作为主、由政府支持并以人为本的中国巨灾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4.
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但我国存在巨灾保险意识薄弱、投保率低、保险公司承保缺位等问题,建立和完善我国巨灾保险制度显得迫在眉睫。  相似文献   

5.
构建巨灾保险体系重在政府作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面对汶川地震给我们造成的空前的劫难,巨灾保险体系的构建进入了加速阶段。我们必须改变原来的在灾难来临的时候一味依靠政府扶持和社会捐助的传统做法,用市场化手段取代行政手段。巨灾保险体系的建立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运用保险这种金融工具,使有限的财政资源的配置效应得到乘数放大,真正实现政府社会管理职责的高效和规范。  相似文献   

6.
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并不是一种政府主导的对农业保险利益进行机械输送的制度体系,而是将对农业的保险支持内化为政府、保险公司和农业生产者之间共同利益诉求的制度构造,这是一种农业支持的"造血机制"而不是"输血机制"。作为一种金融支持手段,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的构建需要以粮食安全为基本目标,在基本面上需要厘清几对关键的利益博弈关系,在节点把握方面需要建立基金、债券、再保险这种"三位一体"的农业巨灾风险应对机制。倾斜性农业保险支持法律机制的构建是一项系统工程,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创新农业保险的方式等,也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相似文献   

7.
《法治纵横》2014,(2):29-29
深圳市保险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外公布称,《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于2013年12月30日经深圳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巨灾保险制度在深圳率先建立。该制度的建立,为全国范围内巨灾保险制度的建立探索了经验。  相似文献   

8.
论加强保险业监管的法律对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文章对我国保险市场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认为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非均衡性增加了保险市场的风险,业务机制建设跟不上业务的发展,使保险市场的风险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同时法律意识与保险监管立法的不均衡也是保险市场风险产生的原因。作者提出加强保险监管的建议:在立法上明确保险监管的原则、监管的重点、方式和模式;确认保险公估制度和规范精算师事务所;加强保险监管的基础性建设,健全保险内部控制体系;建立保险行业协会,构建同业自律机制等  相似文献   

9.
近10年来+我国每年因自然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都在1000亿元以上,常年受灾人口达两亿多人次。如何建立巨灾保险体系,是保险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0.
杨芮 《公民与法治》2014,(18):21-21
“如果说2006年发布的‘国十条’是保险业久旱逢甘霖,那如今的‘新国十条’则让保险业站到了前所未有的新起点上。”一位保险业内资深人士如此感叹。8月10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下称《意见》),相对于2006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国十条”),被保险业内称为“新国十条”。在3天的缓冲期后,“新国十条”终于揭开神秘面纱,其中,税收递延和巨灾基金是最引人注目的两点。  相似文献   

11.
颜华 《行政与法》2006,(6):126-127
近年来,保险投资出现的问题层出不穷,保险资金运用不当导致保险资金的安全性降低,从而影响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也影响了保险的社会职能的发挥。本文立足于对保险投资的运用主体即保险投资高级管理人员在运用保险资金时的勤勉义务进行研究,加强保险投资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使之在决定保险资金的运用时做到勤勉、谨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的风险。  相似文献   

12.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应当结合食品科学的研究以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危险程度等因素,将转基因食品、儿童食品等纳入强制责任保险,不能笼统地将所有食品安全责任纳入强制责任保险。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二元结构。就食品安全责任强制保险而言,强制投保的对象应仅限于生产者,在认定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时,应正确认定被保险人的“故意”。在食品安全责任自愿保险领域,针对投保率低的现状,应当在税收、食品营销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来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发展。保险人的保险金给付义务仅限于损害补偿部分,惩罚性赔偿金的目的在于惩罚生产者、销售者,因此不能通过责任保险来分散风险。  相似文献   

13.
It is reasonable to expect that catastrophe insurance system will be established in China in the near future, since it is one of the main topics in the Fourth National Finance Working Conference, and it is the first three working points of China Insurance Regulation Commission (CIRC) this year. Due to the high loss of catastrophe and incapacity of the insurance industry, securitization of catastrophe risk serves as a significant alternative risk tool for catastrophe insurance industry. This has been practiced in the U.S. since the mid-1990s and catastrophe bonds are perfect examples. In this paper, we will first introduce the practices and challenges of securitization of catastrophe risk in the U.S., especially the catastrophe bonds which have been the predominant form until now. And then, the author will use the supply-demand framework to analyze whether securitization of risk is feasible in China. However, due to the institutional shortcomings, including legal frame, regulatory institutions and so on, issuing the ILS will take quite a long time and a tough process in China.  相似文献   

14.
近几年全世界进入了地震高发期,为此,地震频发国家都建立了地震保险制度,地震保险对防震、抗震、震后经济补偿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地震保险制度。本文在借鉴日本、美国地震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论证了在我国建立地震保险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得出了我国应依法开办地震保险的结论。  相似文献   

15.
医疗责任保险的潜在缺陷及其弥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责任保险作为分散和化解医疗职业风险的重要制度,其功能和价值已为我们所认识,但其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潜在缺陷和弊端却为我们所忽视。本文在借鉴保险理论和对国内外有关医疗责任保险实践分析的基础上,总结了医疗责任保险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16.
结构主义法学视角下,我国《保险法》第16条具有双重结构,对双重结构进行"法律后果"等多层次设问及解析,可以获取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条款的立法以及法律适用层面的完善路径。第4款和第5款应当增加保险人行使合同解除权的适用前提;保险人在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之前与之订立保险合同的,保险人丧失解除权;发现投保人违反告知义务的,保险人有权选择下发拒赔通知书和行使保险合同解除权的顺序。"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应当替换为"重要事项";"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实质是与保险事故发生具有因果关系。投保人故意违反告知义务的,未告知的事项应当与保险事故的发生存在因果关系,保险人才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相似文献   

17.
除外责任具体内容的设计应考虑公益和私益的平衡,确保其在及时、有效分散与移转风险,削减社会管理成本的同时兼顾承保人、投保人、受害人三方的私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管理办法(草案)》中将“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犯罪”的除外责任限定于“致使第三者遭受的损害”不妥,保险公司不应为生态环境损害承担保险责任;将“环境污染犯罪”“故意采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环境安全隐患未整改”的除外责任限定于“直接导致的损害”具有合理性。对“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环境污染犯罪”致使“第三者遭受的损害”应作限缩解释,使除外责任仅限于“致使第三者直接遭受的损害或生态环境损害”,除纯粹经济损失外,其他参与救援中遭受的间接损失均可通过“应急处置与清污费用”归入保险公司保险责任。  相似文献   

18.
何文强 《行政与法》2012,(7):103-107
对强制性农业保险的规范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将购买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灾害救济和其他农业资助计划前提的足够充分且正当的根据在于更好地保护农民的权利和彰显农民社会保障权的基本人权地位。强制农业保险能够使农民原来无法预期的国家无偿救济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可预期和可以救济的权利。  相似文献   

1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以保护和救助生命为核心的制度,它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在法律依据、法律性质、责任划分、保险费率等诸多方面存在不同,在法律适用中不可混淆;若两者并存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优先适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补充适用,以有效分散风险,同时,也为交通事故受害人设置了双重保护,更加有利于保证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在诉讼中,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受害人可以以保险公司为被告,直接向其求偿;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受害人只能把保险公司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