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04 毫秒
1.
彭海青 《北方法学》2016,(5):131-142
我国羁押巡视试点及相关实践存在类型单一、规范性欠缺、长效性不足等问题。羁押巡视试点与实践的外生性注定了在我国建设羁押巡视制度不能闭门造车。然而域外羁押巡视制度内容丰富,共性与个性并存,成效与缺陷并存,一时难以作出选择。未来我国羁押巡视制度的建设与其陷入选择上的纠结,不如开放性地尝试国外多元化的制度形式,确立三个层次的目标:近期目标为多元化制度实践的引入;中期目标为国家预防机制的创设;远期目标为羁押巡视中国模式的创建与衍射。同时,以羁押巡视制度的比较为契机,反思新时代比较研究研究方法的有效运用,至少应处理好以下三个关键问题:理论论证与实践试错的关系、实证研究与比较研究的关系以及法律移植与法律输出的关系。  相似文献   

2.
作为一种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最重要的手段,未决羁押不仅关系到公民的基本权利,也反映出一个国家的法治水平。现代西方法治国家普遍建立了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制度,由中立的司法机构对羁押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而我国并没有建立这一制度,导致在司法实践中滥用羁押权、侵犯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事件时有发生。本文通过比较西方各国关于未决羁押的规定,从而发现我国未决羁押制度中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构建我国未决羁押司法审查机制所应该在观念上和制度设计上的改变。  相似文献   

3.
本文通过比较世界主要法治国家的未决羁押制度,分析我国未决羁押制度的主要缺陷和问题,立足于我国国情和司法实践,对未决羁押制度及其替代措施的改进和完善提出一些构想。  相似文献   

4.
设置羁押制度的目的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妨碍刑事诉讼。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我国现行的羁押制度在执行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本文指出维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应对我国的羁押制度及相关制度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5.
超期羁押问题的法律分析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超期羁押是长期困扰我国司法实践的一个老问题 ,为了寻求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案 ,许多司法工作者和学者对出现超期羁押的原因进行了认真的探讨 ,这些探讨多是围绕执法人员的素质 ,司法工作者或从权力制约的角度进行的。青年诉讼法学者、本文作者陈瑞华副教授则从另一个角度 ,即结合我国羁押控制制度的实际情况 ,对这一制度设计的缺陷作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他提出,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将刑事拘留、逮捕与羁押实行严格的分离,正是这种制度设计上的致命缺陷,导致了羁押在适用上严重的任意性和随机性。他的观点对于我们分析和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提供了一条新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刑事羁押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羁押属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最为严厉的手段,如使用不当,势必严重侵害人权。近年来,我国的刑法在对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方面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在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超期羁押、变相羁押、羁押期间刑讯逼供等现象已经成为了非常突出的社会问题。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司法实践中刑事羁押存在的种种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反思,冒昧地提出完善我国刑事羁押制度的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7.
赵越超 《法制与社会》2013,(25):128+130
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羁押是一种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押于指定场所,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状态。正如有些学者所言,"羁押并不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措施,而是代表着一种人身自由被暂时剥夺的实然状态,是刑事拘留和逮捕之后所生成的法律状态与结果。"羁押的首要目的是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同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人权。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羁押期限过长、超期羁押等问题,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缺失,是这些问题存在的重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8.
目前,超期羁押、非法羁押现象在我国刑事侦查中普遍存在,这已经成为困扰我国刑事司法实践的主要难题。它严重削弱了刑事诉讼法的人权保障功能,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弱势地位更加恶化、权益失却保障,其主要原因是我国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对侦查羁押期限的规定存在严重缺陷。本文将对我国侦查羁押期限的特点、缺陷、原因进行探讨,并对如何完善此项制度进行设想。  相似文献   

9.
对我国刑事强制措施制度改革完善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体系目前由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组成,存在着功能定位模糊,羁押与到案措施不分以及缺乏对物和隐私的强制措施等体系性缺陷。司法实践中,这五种强制措施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适用困境。修改刑事诉讼法,构建刑事强制措施体系时,应当坚持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全面协调、体系完整、层次分明的原则,将羁押与到案措施分离,构建羁押候审制度,改良拘传、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制度,确立羁押为例外、非羁押为一般的原则,使之成为科学完整、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10.
刑事羁押期限:立法的缺陷及其救济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科学设计刑事羁押期限应坚持谦抑原则。坚持刑事羁押的谦抑原则、缩减羁押期限是法制宽容精神的体现 ,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必然要求 ,是保证刑罚及时性和刑罚效果的需要 ,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程序主体地位的尊重。从立法上看 ,我国刑事羁押期限制度有诸多缺陷 :规定的依附性和不完整性 ;羁押期限较长 ;羁押期限与涉嫌犯罪的非比例性 ;决定羁押期限延长程序的不公开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立法过于原则等等。建议将羁押期限的立法规定独立开来 ,同时适当缩减拘留、审查起诉和审判的期限 ,废除补充侦查制度 ,明确规定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法定情形 ,严格控制对羁押期限的延长。  相似文献   

11.
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强制措施制度回归诉讼保障功能,应对犯罪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和深化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应当在厘清其内涵的基础上规范其适用范围并遵循一定的原则,其实施路径包括正确把握逮捕的条件;进行实质化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用好、用足不起诉制度;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合理衔接以及充分发挥辩护制度的重要作用等。检察机关作为捕诉职能的承担者,是该政策有效施行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充分发挥“司法纽带”作用。时机成熟时,应当对该政策进行延伸,形成“少拘少捕慎诉慎押慎判”的系统的刑事司法理念和政策。  相似文献   

12.
略论“鉴定留置”——由邓玉姣案说起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王戬 《中国司法鉴定》2009,(6):12-14,27
邓玉娇故意伤害案中的司法精神医学鉴定的过程,非常典型地暴露出了我国司法精神医学鉴定中有关"鉴定留置"制度缺位的严重问题。精神病鉴定虽然是一个医学问题,但它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我国对司法精神病鉴定制度的规定存在严重的缺失,对精神病鉴定等一系列问题的立法必须提升到我国立法的议事日程上来。对此,我们应当借鉴国外成熟经验,首先,应认识到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是需要干涉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处分行为,并明确限定鉴定留置的范围。其次,对于鉴定留置的适用条件,在决定适用此措施之前必须听取鉴定人、辩护人意见,同时,鉴定留置措施只能适用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被指控人。再次,应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在对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羁押期限的基础上,明确犯罪嫌疑人精神病鉴定的时间,应当能够折抵刑期。  相似文献   

13.
未决羁押制度的理论反思   总被引:70,自引:0,他引:70       下载免费PDF全文
在中国刑事诉讼中 ,未决羁押与刑事拘留、逮捕无论在实体条件还是适用程序上都没有发生分离。同时 ,无论在审判之前还是审判阶段 ,羁押的适用几乎完全依附于刑事追诉活动 ,而没有形成独立的、封闭的司法控制系统。由此 ,未决羁押制度在启动、审查、期限、场所、救济等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要完善对未决羁押的法律控制 ,就必须贯彻法治原则 ,引入针对未决羁押的司法审查机制。而这会直接涉及到整个司法体制甚至宪政体制的改革问题。  相似文献   

14.
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及其改革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刘计划 《法学研究》2012,(2):122-142
"侦查中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逮捕",构成逮捕审查制度的中国模式,其理论基础是检察监督理论。定量分析表明,逮捕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被普遍适用,有违法定逮捕要件,对公正审判与有效辩护造成不利影响;定性分析表明,逮捕被普遍适用的根源在于,享有批准、决定逮捕权的检察机关实为追诉机关,其执行的实体标准、审查程序及"快捕快诉"的追诉性指导思想,挤压了取保候审等羁押替代措施的适用空间。解决逮捕普遍化问题,应依据"互相制约"的宪法原则确立法院审查模式,由法院统一行使逮捕决定权,即在检察机关初次审查的基础上,增加法院审查程序,以制约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行使的追诉权,更好地实现保障人权的刑事诉讼目的。  相似文献   

15.
张超 《犯罪研究》2011,(4):52-57
狭义羁押是指逮捕(抓捕)犯罪嫌疑人后经由法庭或法官审查批准后决定的羁押,我国的狭义羁押指的是侦查机关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和检察机关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羁押。羁押的启动应当是在充分遵循羁押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羁押启动条件,并经过必要的司法审查的刑事诉讼程序。各国在捕押分离的前提下对羁押的条件和司法审查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对于完善我国的羁押制度,保障人权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公安刑事拘留专项检察监督调研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我国公安刑事拘留实践中存在拘留对象扩大化、任意延长拘留期限、被拘留人员权利保障不足等诸多问题,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检察机关不能对公安刑事拘留实施有效的法律监督,因此,必须完善相关立法,建立刑事拘留检察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  相似文献   

17.
Abstract

About 2 million minor children in the U.S. have at least one parent incarcerated for criminal offenses. There are about 33,000 undocumented persons detained by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 in jails and federal detention centers around the country, and 79% of the minor children of these detainees are U.S. citizens. There are few government programs that measure and respond to the harm caused to these children by the incarceration and detention of their parents, and the negative effects on these children are largely ignored in public policy debates about incarceration and immigration detention. I argue that we have an obligation to these children based on (1) the special status of children, (2) the harm caused to children by the arrest, detention and incarceration of their parents, (3) current incarceration and detention policies even in the presence of alternatives that would, on balance, create less harm.  相似文献   

18.
刑事强制措施体系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下载免费PDF全文
易延友 《法学研究》2012,(3):146-163
刑事强制措施可以分为以抓捕、截停、带到为目的的措施和以保证被告人出席审判为目的的措施两大类。为防止政府权力的滥用,西方国家从适当根据、令状主义、迅速带见法官等方面对羁押之前的抓捕、截停进行了规制;从羁押适用的法定理由、决定主体、上诉救济以及迅速审判等多个角度对审判前的羁押进行了规制。在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也涵括了以拘留为中心、以留置盘问、公民扭送为补充的抓捕、截停、带到措施,以及以逮捕为术语标志的审前羁押措施和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为形式的审前释放措施,并对这些措施设置了与西方大体相当而又略有差别的规制机制。尽管我国现行刑事强制措施体系较为完备,但仍需从拘留的临时化、逮捕羁押的司法化以及监视居住的自由化等方面进行完善。  相似文献   

19.
取保候审的适用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 ,致使超期羁押、变相羁押已经成为目前刑事诉讼的最突出问题。文中对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基础进行了反思 ,认为应当将取保候审确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权利 ,并借鉴英国的保释实践 ,提出了构建程序化的取保候审制度的设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