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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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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文以关乎基本人权之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应对为题,着意论述了法治国家在面临突发的紧急的危险状态下,遮蔽民生,限制和克减基本人权应当遵从的法律和准则。从行政法的视角探讨了旨在民生基本权利保护与限制之公益条款、法律保留以及比例原则,同时也厘清了突发事件或紧急状态之基本理论的流源。  相似文献   

2.
紧急状态与紧急状态立法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紧急状态法律制度是现代民主宪政的重要内容.现代社会没有一个国家能够避免来自自然界或人类自身的,影响整个国家或局部地区正常秩序的危急局势的发生.在危急局势来临时,政府必须动用行政紧急权才能消除危机,恢复正常秩序.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课题我们的法律如何支持和监督紧急状态下政府的行为,如何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护国家的利益.做好这一课题,我们迫切需要建立紧急状态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3.
紧急状态下的人权限制与保障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周佑勇 《法学杂志》2004,25(4):21-22
如何协调紧急状态下的人权限制与人权保障之间的关系,是制定紧急状态法所必须解决的一个关键问题。有关紧急状态的立法必须明确规定紧急状态下人权限制的范围或人权保障的最低标准,以及行政法治所要求的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权利救济原则等基本的人权保障原则。  相似文献   

4.
试论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之保障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法治的日益健全 ,紧急状态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其中关于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之保障的问题更是凸现出来。本文从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模式、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界限、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衡量、宪法特别程序和国家紧急权力的正当性与合法性等角度进行分析 ,并借鉴国外宪法和紧急状态法制中的相关规定 ,提出了完善我国紧急状态下公民基本权利之保障制度的初步设想。  相似文献   

5.
我国宪法紧急状态确立了立法机关保留、法律优先原则、要式职权行为、比例原则等法定实施标准,但在实践中,由于《传染病防治法》等单行立法包含了事实上的紧急状态非常措施,且专门的紧急状态法缺位,导致国家决定和宣布紧急状态面临困难,紧急状态下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的非常措施缺失,基层实践中出现以应急状态之名行紧急状态之实的争议。完善国家非常状态法治建设,关键是加强紧急状态的宪法实施工作,当前,紧急状态立法应遵循上位法、关系法、平衡法的原则,宜采取一般法与单行法相结合的渐进模式。紧急状态宪法实施需规范行政职权行为,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另行规定"、法律监督、执法检查、答复法律询问等职权。  相似文献   

6.
一个法治国家的最重要标志之一就是对人权的尊重与保障 ,而紧急状态下的人权保障状况更能说明一个法治国家的成熟程度。所以 ,这对一个正在逐步走向法治社会的国度来说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作者从世界法治文明的广阔视野 ,清楚阐明了紧急状态下人权保障的意义、目的与原则。并在对一些国家有关法律制度设置予以比较分析的基础上 ,系统阐明了人权保障的法律规制路径及基本内容。读者或可从中得一人权保障的概貌。  相似文献   

7.
石立琴 《山东审判》2006,22(2):69-70
现代社会面临着种种危机,如战争冲突、自然灾害、能源危机、公共卫生事件、恐怖袭击等等。近年来,出现在我国的SARS、禽流感、松花江水源污染等都在考验我们国家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高效应对公共危机逐步成为人类及各国政府必须面临的重大挑战。从目前我国现状来看,关于紧急状态的立法还比较松散,在理论研究方面也比较薄弱,有些规则还存在不少制度性缺憾。本文结合国外法治国家紧急状态法律制度建设的经验,就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行使与公民权利保障谈点粗浅认识。一、公共紧急状态的内容特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比较分析公共紧急状态是和…  相似文献   

8.
紧急状态下的公民基本权利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紧急状态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在现代宪法学理论中凸显出重要价值,这首先要求对紧急状态的概念做出界定。从公民基本权利保障同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冲突上看,紧急状态下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具有正当性,但这种限制是危险的,必须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出发,划定保护的范围,即哪些权利必须保护,设置保障的最低标准,以及规定法律保留与比例原则的保护原则。  相似文献   

9.
完善紧急状态立法保障公民的宪法和法律权利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紧急状态是危及一个国家正常的宪法和法律秩序、对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正在发生的或者是迫在眉睫的危险事态。如何在紧急状态时期始终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是衡量一个社会法治化水平的标志。为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注重通过宪法和法律来确立国家的基本紧急状态制度,以保障宪法所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通过赋予国家机关必要的紧急权力,来建立有效的应急反应机制,迅速恢复宪法和法律秩序,最大限度地保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另外,还有一些国家依据宪法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制定专门的紧  相似文献   

10.
论紧急状态下的宪法效力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在国家遭遇到威胁其生存的紧急情况时 ,一般都要通过行使超越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紧急权力来摆脱危机 ,恢复正常的宪政秩序。对这种紧急状态下的宪法效力的理解应当从宪法规范本身的价值出发 ,既不能因为紧急状态的出现而完全否认宪法的权威 ,也不能坚持宪法的绝对至上而损害国家的利益。在强调分权制约和人权保障的基础性价值的前提下 ,才能够在紧急状态与宪法效力之间寻得适度的平衡。  相似文献   

11.
刘耀辉 《行政与法》2022,(2):109-117
恪守民生尊重义务,是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民生尊重义务对应民生对政府的防御权功能,包括不作为的形式尊重和作为方式的实质尊重.在政府保障民生的实践中,因部分民生尊重义务履行不到位,一定会程度上使得民生问题复杂化.政府履行尊重民生义务,应在坚持民生价值取向、消解民生价值与行动逻辑背离的基础上坚持有限政府原则,以不作为方...  相似文献   

12.
服务型政府是一个伴随百姓生活和社会发展而变化发展的政府,是一个能够使民众的生活质量得到切实改善的政府.因此,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过程中,只有始终把政府建设本身与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理念,强化政府责任,建立解决民生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才能提高政府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13.
行政机关自觉运用法治思维行使紧急权是紧急状态法治化的内涵,亦是我国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运用法治思维有助于真正实现紧急权的价值功能,有助于约束紧急权的行使和保护公民权利.在紧急权行使中运用法治思维就是在采取紧急措施限制公民权利时,应综合运用紧急性思维、必要性思维、平等思维、核心基本权利不可克减思维、信息公开思维等进行分析判断.因此,完善紧急状态法制是指导紧急权行使的法治思维形成的基础,加强对应急法治知识的学习和实践是指导紧急权行使的法治思维形成的必要条件.  相似文献   

14.
沈寿文 《北方法学》2010,4(3):19-26
法律保留原则要求某些重要事项必须留给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规定,目的是约束行政权,防止行政权滥用,并在客观上要求司法机关依法裁判;然而,宪政的本质特征之一是有限政府的理念,即使是立法机关的权力本身也应当是有限度的。实际上,宪政国家违宪审查制度的普遍确立正是主要基于对立法权滥用的矫正;而我国从依法治国到依宪治国思路的转变也在事实上承认了立法权本身存在滥用的可能。因此,从法律保留到宪法保留,是保障人民基本自由权的重要原则,这一原则立基于对多数决暴政的恐惧和对有限政府理念的信奉,它在一定程度上杜绝了宪法一手承认人民基本自由权利,而法律的另一手却又予以剥夺的弊病。  相似文献   

15.
吴玉萍 《政法论丛》2014,(4):129-136
在民生时代,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应当以民生刑法为指导来进行配置.在刑罚配置强度的确定上,我国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罚配置以国家刑法为导向,在定性错误的基础上强调重刑,存在诸多弊端;根据民生刑法,应当运用社会控制模式对犯罪进行综合治理,在正确定位的基础上合理配置刑罚,顺应世界刑罚的发展趋势逐步实现刑罚的轻缓化.在刑罚配置种类的完善上,根据民生刑法,应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将货值金额作为罚金刑的适用基准,采用倍比罚金制,提高罚金数额,设定最低数额,对犯罪单位配置较犯罪自然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更高的罚金数额;根据民生刑法,应增设与食品安全犯罪相配的资格刑刑种,这是惩罚和预防犯罪的需要,是禁止令的改革方向.  相似文献   

16.
民生风险是指包括生产、生活在内的社会活动对民生可能造成危害的风险,规制民生风险的刑法就叫做民生刑法。食品安全问题是民生风险的一项重要内容,包括食品生产制造(包括储存、运输等所有"食品入口"之前的环节)时难以避免的"工艺风险"、对食材配料定位不断变化的"认识风险"及生产和配料中的"人为错误"。其中"人为错误"是行为人能够或应该认识到并加以控制的对食品安全的侵害。而工艺风险和认识风险因难于预测、不易避免,其刑法适用尚待进一步探究,而不能简单地引入"风险"观念,通过加大打击力度、增设新罪来解决。民生风险和民生刑法的概念就避免了"风险"理论对刑法基本底线的违背,较好地把握了理论节度,成为规制食品安全较为合适的刑法指导性理念。  相似文献   

17.
叶姗 《政法论丛》2012,(4):3-12
民生性事权是指政府从事民生性事务的职权和职责,而民生性事权的分配则是指民生性事权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同一级政府的不同职能部门之间的划分和配置。通过考察民生性事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失衡的实际情况,可以确立其在中央和地方合理分配的原则,进而进行规范上的构造。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应当尽可能由较高层级的政府承担,或者有能够与之匹配的地方财力支应,而非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则可以由较低层级的政府承担。  相似文献   

18.
刘慧  陈红元 《行政与法》2010,(11):24-26
在市民社会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小政府、大社会"已成为时代的选择,服务民生已成为社会的普遍要求。对于检察机关而言,服务民生,就是要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探索民事监督内涵,拓宽民行监督领域,突出民行案件监督重点。此外,检察机关在民生建设中应注意:服务民生不能逾越法定职能;查处犯罪的同时应维持企业正常生产秩序,维护企业声誉;个案处理中要把握"依法判案"硬性标准与宽严相济司法政策的灵活适用。  相似文献   

19.
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草案的审批权和修正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审批权所存在的问题莫过于审批权对行政部门的实际约束力较低,无法起到限制和监督权力的作用,对此,应致力于预算程序、实体、效力三方面的完善。同时,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修正权的法律规定也处于缺位状态,鉴于此,应致力于明确修正权权能和修正权行使方式两个方面进行构建。  相似文献   

20.
时代发展到今天,宪政信念与法治理念已经根植于现代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之中,宪政实践和法治建设之于国家实现善治的保障价值日益被人们所普遍认知;宪政、法治、民生在政治国家的有机结合与生动实践,虽会因各国发展阶段、发展层次、发展水平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就本质和信念而言,概不应因意识形态的差异而予以随意取舍;宪政、法治、民生三者在清明世界之中互为表里、互为因果、同为一体,考其三者的发育程度、实质品位和取舍存废,则大致可知国之兴废的大势;正是它们之间的逻辑运动才一而再、再而三生动实在地演绎着人类社会和政治国家命运迥异的盛世悲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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