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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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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法学刊》2016,(3):106-116
司法实践中逮捕强制措施适用过多过滥,偏离了其保障诉讼的应然定位。逮捕应当且必须定位为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其价值仅仅在于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检察机关在行使审查逮捕职权时,应始终贯穿人权保障、无罪推定和审判中心主义的价值理念,并对考核内容、逮捕条件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制度设计进行完善,使逮捕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2.
《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检察机关为依法行使检察职权,由专门人员对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提请批准(决定)逮捕的案件经过审查后提出捕与不捕意见的检察文书。最高人民检察院侦监厅在2002年审查逮捕工作方式改革中将《逮捕案件审查报告》和《逮捕案件审批表》整合为《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这种改革方式简化了内部工作程序,对有效解决办理审查逮捕案件时限紧、任务重、质量要求高等问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3.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审查逮捕权由检察机关行使。随着法治进程的不断深入,切实提高审查逮捕工作的质量,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已成为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工作。不少学者提出,此次刑诉法修改应将逮捕程序的诉讼化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完善。逮捕程序的诉讼化与提高审查逮捕的质量缘何关系如此紧密?本刊特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与此相关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4.
钟铃 《法制与社会》2010,(26):263-264
逮捕是刑事诉讼法中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司法实践证明,合理适用逮捕措施可以有效地保证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而滥用逮捕措施则会严重地侵害公民的人身权利,损害司法机关公正办案,执法为民的形象。因此,我们在审查逮捕案件时,如何依法全面正确掌握逮捕条件,正确适用逮捕措施成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本文就如何正确理解逮捕条件,进一步完善逮捕制度作了简要的探索。  相似文献   

5.
审查逮捕程序改革的进路——以提高逮捕案件质量为核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昌林 《现代法学》2011,33(1):114-122
我国审查逮捕程序存在的最突出的问题是错捕和不当逮捕比例过高,这主要是由于侦查机关没有对逮捕的全部条件承担证明责任和犯罪嫌疑人诉讼地位客体化造成的。调整批捕权的职权配置,将其交给法院行使,并不能达成以审查逮捕的正当程序控制逮捕的目标。我们应当以树立检察官在审查逮捕程序中的裁判者角色为核心,维系审查逮捕程序的诉讼构造,强化对逮捕全部条件的审查,改进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创造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在审查逮捕程序中发挥作用的条件,推行不捕理由双重说明机制,进而强化侦查机关对逮捕条件的证明责任,以实现审查逮捕程序的正当化,达到防止错捕、减少不当逮捕,并为公诉程序、审判程序纵深改革创造条件的目的。  相似文献   

6.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方武的改革与完善,对于正在进行的刑事诉讼法修改和司法体制改革都将有极为重要的影响.在当前职务犯罪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的情况下,对检察机关审查决定逮捕权力的去留应持特别慎重的态度.通过设立逮捕权的监督程序,赋予被捕人充分的权利交涉程序,建立被捕人最终的司法救济程序,改革和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  相似文献   

7.
在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第二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针对审查逮捕工作实际,提出了附条件逮捕制度。200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量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质量标准》)对该制度予以明确规定。附条件逮捕制度是对《刑事诉讼法》关于逮捕条件规定的重大补充和发展,其对于推进我国逮捕制度科学发展,适应侦查工作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但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8.
直到晚近,我国才实现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分离。尽管学界对法院行使审查逮捕权的呼声很高,但是由法院行使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存在着较多弊端,而建立审查逮捕决定的备案审查程序的作用有限。在选择职务犯罪的审查逮捕方式时,需要考虑制度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的问题。相比较而言,由上一级检察机关行使自侦案件的审查逮捕权,即地方人民检察院对直接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适用逮捕措施,应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具有可行性,是目前可选择的一种相对合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9.
逮捕是我国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直接关系到被羁押对象的人身自由,其目的在于保障刑事诉讼的正常进行。行使逮捕权的主体包括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当前,随着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后,基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的对象范围就是公安机关所移送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本文试着从归纳基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权的行使现状入手,从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出发探讨逮捕条件以及审查逮捕权的监督制约,就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语境下如何完善审查逮捕机制进行思索。一、审查逮捕权的行使现状200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朱孝清副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第三次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正确理解和处理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宽与严、支持  相似文献   

10.
证明标准是逮捕条件中的核心问题,如何正确把握这一标准直接影响到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的质量。本文拟通过四个方面的阐述,提出了对逮捕证明标准的认识以及对我国审查逮捕证明标准设计的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1.
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的审视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直到晚近,我国才实现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分离。尽管学界对法院行使审查逮捕权的呼声很高,但是由法院行使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权存在着较多弊端,而建立审查逮捕决定的备案审查程序的作用有限。在选择职务犯罪的审查逮捕方式时,需要考虑制度层面和实践操作层面的问题。相比较而言,由上一级检察机关行使自侦案件的审查逮捕权,即地方人民检察院对直接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适用逮捕措施,应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具有可行性,是目前可选择的一种相对合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2.
刑诉法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将批准逮捕和不批准逮捕的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但对自侦案件决定逮捕的执行情况是否应通知审查逮捕部门没有具体规定,《人民检察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中也没有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决定逮捕的执行情况已由侦查部门的办案人员掌握,没有必要再通知同在检察院的审查逮捕部门。笔者认为,侦查部门应及时将公安机关执行决定逮捕的情况,及时通知审查逮捕部门。理由如下:一、逮捕的执行监督是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审查逮捕部门…  相似文献   

13.
开展逮捕证据标准工作,创新侦查监督工作的方法,是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顺应形势发展,规范刑事执法,协调检警关系,加强法律监督,增强打击犯罪合力,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本文就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和运用逮捕证据参考标准,规范和完善审查逮捕工作的做法发表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14.
审查逮捕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之一,近年来,法律对审查逮捕的要求越来越高,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主要任务就是审查所报请逮捕的案件证据是否符合逮捕条件,依法做出对犯罪嫌疑人逮捕与否的决定,要防止错捕、办错案最重要的就是要严把案件的证据关.牢牢把握好逮捕案件中证据材料的审查与运用,是确保案件准确的关键.  相似文献   

15.
梁亚  赵存耀 《人民检察》2012,(15):79-80
修改后刑诉法明确规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案方针和原则,设置了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强制辩护制度、社会调查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要求对未成年人严格适用逮捕措施和分案处理。检察机关该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本文认为可以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审查逮捕阶段,坚持捕前评估,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修改后刑诉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笔者认为,在审查逮捕环节,检察机关要想做到  相似文献   

16.
质疑"听证式审查逮捕论"——兼论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听证式审查逮捕论"的论证思路与方式并不足以证成听证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更能促成审查逮捕制度的合理性.我国目前司法资源的配置状况、逮捕的证明标准、审查逮捕制度内含的侦查监督职能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听证能力,决定了在现阶段并不适合推行听证式的审查逮捕方式.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应当在客观认识审查逮捕制度运行效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实际的司法语境与已有的制度资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   

17.
质疑“听证式审查逮捕论”——兼论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听证式审查逮捕论”的论证思路与方式并不足以证成听证方式在中国语境下更能促成审查逮捕制度的合理性。我国目前司法资源的配置状况、逮捕的证明标准、审查逮捕制度内含的侦查监督职能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实际听证能力,决定了在现阶段并不适合推行听证式的审查逮捕方式。审查逮捕方式的改革,应当在客观认识审查逮捕制度运行效果的基础上,立足于中国实际的司法语境与已有的制度资源,进行有针对性地制度调整。  相似文献   

18.
为强化对职务犯罪案件逮捕环节的监督制约,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部署,2009年9月,全国绝大部分省级以下检察机关实施了批捕权上提一级改革。从改革实行一年来的情况看,取得了显著效果,但也存在一定的现实问题。本文在对部分改革试点情况调查分析基础上,提出转变传统的办案模式、实现上下级检察机关资源共享、加强同级审查力度、完善律师介入审查逮捕程序、规范自侦案件附条件逮捕制度、规范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等进一步完善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方式的对策,以期充分实现此项改革在强化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方面的制度优势。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检察机关行使逮捕权、公诉权的证据要求均明确予以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受到国家赔偿、内部考核等因素的影响,批准、决定逮捕和提起公诉的证据要求如何把握,已成为困扰检察机关的一个难题.  相似文献   

20.
有逮捕必要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检察机关审查批准或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法定条件。对于没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尤其是轻微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不捕是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依法行使侦查监督职能,维护司法公正最有效的手段。但在司法实际工作中,不少地方基层检察院放宽逮捕条件,导致批捕率高,羁押人数多,判徒刑率逐年下降的现象,在一定程序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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