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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使用"502"胶法、碘熏法、先"502"胶后碘熏法、先碘熏后"502"胶法及"502"胶和碘共同熏显法五种方法分别显现深色和浅色皮制品表面的潜手印,结果发现"502"胶法对深色皮制品表面潜手印的显现效果良好,"502"胶和碘共同熏显法对浅色皮制品表面潜手印的显现效果良好,为皮制品表面潜手印的显现提供了条件。  相似文献   

2.
马振清 《人民论坛》2020,(5):114-115
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街接"是针对当前监察实践提出的重要要求,是贯穿监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精髓,要求做到纪法分开与纪法结合的有机统一,兼顾实质与程序的协同配合。将"纪法贯通,法法街接"的要求落到实处,既要培育思维方式、提升认识水平,又要建设内部运行体制、完善外部街接制度。  相似文献   

3.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338条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严重污染环境"代替了"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作为污染环境罪的结果性要件,由此导致了污染环境罪规制范围"口袋化"、解释标准"抽象化"以及犯罪边界"模糊化"等司法困境。究其原因在于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定位不清与功能缺位。虽然生态法益论和人类法益论均尝试为污染环境罪的保护法益提供解释方案,力图勾勒出污染环境罪保护法益的具体内容,但是两个理论均存在一定的缺陷。与此相比,主张对生态法益和人类法益实行双重保护的生态和人类双重法益论,既与污染环境罪的立法目的相契合,又与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范围相一致,还与污染环境罪的前置条件相协调,是一种值得提倡的学说。未来污染环境罪的司法适用应当摆脱重大污染环境事故罪旧思维的影响,以生态和人类双重法益重释污染环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合理划定污染环境罪的处罚范围,厘清污染环境罪与相关犯罪的刑法边界。  相似文献   

4.
古"刑"字有两种写法:"W刂"和"井刂"。"W刂"指断颈斩首的刑罚,"井刂"指作为法制的刑法,但后代因混淆而模糊,至清代已皆写成"刑"。《尚书.吕刑》中"惟作五虐之刑曰法"一语是记苗民以"刑"为"法"之罪,不能据以认为苗民创制了刑法。《尚书》中,虞谈法,士论刑;《论语》中,孔子将政法与道德并列对举,将刑与礼并列对举,从中可看出"法"与"刑"的区别。上古各代法籍很多,并非都是刑法。即便是商鞅的"赏诛之法",其赏罚之中,刑也只是法的一个方面。汉代的政界和学界混淆了"法"和"刑",但中国社会并没有从此就忽略了"法"与"刑"的区别。  相似文献   

5.
张勇 《传承》2011,(9):64-65
早期佛教认为,人是由五蕴和合而成,并没有一个恒常自在、联结生死的实体存在,也没有超乎形体和精神之上的另一种东西——"我",也就是说"人无我",或"人空"。[1](P11"8)人无我"是一种反对人的精神、灵魂不灭的独特表述。这个"我"乃是人一切活动的出发点和一切价值和意义的基础,人生所有的一切无不是围绕着"我"而展开的。  相似文献   

6.
周德海 《桂海论丛》2012,28(2):44-48
在国内学术界,有学者试图依据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提出"德—法整合"命题,为在现实社会中实施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提供理论上的根据和支持。在黑格尔法哲学理论中,是法律统摄并涵盖道德和伦理,而不存在一个道德与法律之间"互动整合"的"德—法整合"关系。因此,从黑格尔的法哲学理论中寻找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治国方略的思想资源,只能是对黑格尔法哲学理论的误解和曲解。  相似文献   

7.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之界定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侵犯商业秘密罪中"重大损失"的认定应紧扣"给权利人"和"造成重大损失"两个方面进行,考察权利人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的减少,根据权利人商业秘密产品销售量的减少、利润率的降低、市场占有份额的减少、侵权时间长短、侵权性质轻重综合予以认定.对权利人的"重大损失"无法直接认定的,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获利、合理转让费用等因素作出刑事司法上的推定,但必须特别谨慎.  相似文献   

8.
又美学的维度探寻法与美的情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人类社会文明的高层境界是法律与美育的交融互摄。美和法均追求"真"和"善"的永恒价值,美学和法学所遵从的都是美的本质。法虽然表面上丧失了令人愉悦的直观趣味,实质上却隐蔽了法学所内蕴"真"与"善"的美学价值。从"美"的特征与"法"的属性探究二者内在关系发现,和谐与秩序构成法学与美学的共同交会点。法美学作为一种审美意识的高级操练,是"美"为"法"体现美的内在价值,司法的价值在于最终实现和谐的美。  相似文献   

9.
章戎  章涤飞 《思想战线》2004,30(2):132-136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继承了西方历史上"自然法"高于一切制定法、人为法、实在法的传统,而且把"法",即由社会生产力和经济事实所呈现出来的"社会律"作为自然法则予以强化。认为法之所以演变为法律,不过是经济规律的自然发展所至,人们只有把"法"的自然本质———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从经济事实中发掘出来,才能正确真实地表达"法律"。为此,他们将"自然法"的内容进行了革新,从另外一方面强化了西方自古以来"自然法"的传统理念。  相似文献   

10.
"直接适用的法"和公共秩序保留是国际私法的两个重要范畴和制度.本文旨在深入分析"直接适用的法"与公共秩序保留之间的相关性,对两者之间的差异性作比较性探讨.该文主张"直接适用的法"是公共秩序的反映和表现方式,而公共秩序则是"直接适用的法"产生的原因和基础."直接适用的法"发端于公共秩序保留,但有别于公共秩序保留.独立主权的国家在调整涉外民商事关系领域时,需要发挥它们各自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法律与道德刚柔并济、内外结合、形神兼备、长短相补、宽窄兼顾、标本兼治的互补特征,包蕴着"法德并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有取长补短、相得益彰,才能形成稳定有序的治国良效.  相似文献   

12.
国际软法是"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很好地应对了"一带一路"合作机制构建中的法律冲突,而国际软法渐进的生成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当代国际法规则导向创制模式的弊端。与国际硬法相比,国际软法具有主体多元、表现形式多样、制定程序更为简易、更易取得实效等优点,这也是构建"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重视国际软法的重要原因。国际软法的引领、补充和重构功能,可以更好地促进"一带一路"合作机制中硬法机制的形成。  相似文献   

13.
个体自由论说是古典法哲学的普遍法则,从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到黑格尔的总体性"定在"规定性,道德对于人性的自由有着重要指向。康德明确了个体权利出自于以自由为基础的道德原则,奠定了权利理论的道德哲学基础。黑格尔强调"善是被实现了自由,是世界的绝对最终目的。"然而,现实社会,个体间充满非社会化表现,绝对的道德命令要求自然状态中的个体与他者一起通过契约进入社会状态,建立普遍法治的公民社会共同体,进而生成普遍法制的国家概念。  相似文献   

14.
法治及法治文化的价值充分体现了人文关怀,迎合和满足了社会主体的价值需求,从而使社会主体认同、选择和信仰法及法治.在形式上强调了法律的权威至上、司法独立原则,强调了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在价值取向上看法治文化使社会主体变成自由、平等的权利主体.  相似文献   

15.
陈柏峰 《求索》2022,(1):98-106
《送法下乡》的理论视角是"现代国家建构"。这一视角至今仍可被用于理解改革开放以来的基层法治发展。"送法下乡"是现代国家建构的序幕。随着现代性的深入,"乡土中国"发生变迁,村庄社会呈现出"结构混乱"局面,"迎法下乡"需求凸显。我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令人瞩目的成就,使"迎法下乡"在物质层面成为可能。"建设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下乡"等现代国家建构在法治维度的重要工作持续推进,则为民众知法用法提供了巨大便利。此外,关涉基层的法治规划、立法与法律实施,也都是现代国家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在这些领域成就斐然。而上述一切,都建立在我国优越的国家体制和强大的国家能力上。  相似文献   

16.
自苏格拉底之后,关于法律道德性的争论开始出现。分析法学派提出"恶法亦法"的观点,也开始将"法是否应该有道德性"的问题引入更深层次的讨论。约翰·奥斯丁所创设的"法律命令说"真正将之系统化、理论化,明确了其内涵与外延。之后的几百年里,诸多法学流派都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论证。结合西方法律发展中"恶法亦法"之辩的争论,从中西方主要的道德和法律理论,对比现代化进程中道德的新特点,讨论法律在运行中受道德的影响,并就我国目前法律运行所遇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有利于我国的法治建设。  相似文献   

17.
"直接适用的法"是国际私法的重要范畴.但是,我们对其研究并不够,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弄清楚.本文拟通过对"直接适用的法"理论产生和实践运作的探讨和分析,结论其特点、界定其概念.  相似文献   

18.
随着具有强烈自媒体属性的微博的兴起,微博上的诽谤言论层出不穷。微博的两个主要功能即"发布"与"转发"均可能成为诽谤罪的实行行为。个人用户无论出于直接故意,还是间接故意,只要其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便可能构成诽谤罪。"情节严重"之评价,主要在于具体法益轻重之衡量。  相似文献   

19.
培养基层干部,关键是找准切入点,激发他们持续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实现从"要求"向"给予"的转变。柳州市柳南区实行的"行动学习法",为我们培养基层干部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范例。  相似文献   

20.
"劳动"是"历史"的秘密。马克思坚信,历史不是抽象的,历史是现实的。而要使历史从抽象走向现实,就必须使劳动从抽象走向现实。"抽象历史"的根源是"抽象劳动"。"剩余价值"直捣"抽象劳动"的心脏,但"剩余价值"在窥见了劳动的本质的同时证实了异化劳动。异化劳动丧失了人的本质。马克思通过对异化劳动和剩余价值的分析揭示了劳动以及从事劳动的人的真实面目:劳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显现,是人的存在方式。"现实的人"从事的"现实劳动"展现的是"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历史辩证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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