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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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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18日向全国各级法院印发了《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明确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及首次出台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加大对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该会议纪要对2008年印发的《全国部分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中未予规定的情形及审判实践中新出现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解答,针对"以贩养吸"的问题提出"确有证据证明查获的毒品并非贩毒人员用于贩卖,其行为另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窝藏毒品罪等其他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在此新形势下,对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定罪量刑研究应引起理论界、实务界的重视。考察司法裁判,各地方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存在差别,不同法官的理解也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对非法持有毒品罪"情节严重"的认定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2.
非法持有毒品罪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有关毒品犯罪的重要罪名。人们对非法‘特有”的内涵与外延、行为人认识错误的法律认定、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数量标准、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罪数形态、共同犯罪等问题研究的还不够深入。加强对这些问题的系统研究,可为司法实践提供一定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今日上海》2008,(8):63-63
今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正式实施。《禁毒法》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非法持有、种植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明确了严格的处罚措施。  相似文献   

4.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一种,指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胶等毒品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本罪中的持有指不具有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的目的的占有、携有、藏有等。本罪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刑法》第348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按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  相似文献   

5.
"以贩养吸"是指吸毒者通过贩卖少量毒品获得利润作为其吸毒经济来源的毒品犯罪类型。贩卖毒品的核心是出卖。"以贩养吸"人员运输毒品的,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可能成立运输毒品罪或者非法持有毒品罪。从"以贩养吸"人员的住所、车辆等查获毒品,数量较大的,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原则上应当以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从"以贩养吸"人员身边或者其住处查获的毒品与贩卖的毒品数量之和明显少于其购买的毒品数量的,对去向不明的毒品,应当坚持"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不宜以贩卖毒品罪论处,但可以就其被查获的毒品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即便认同有关司法解释和司法实践所采取的事实推定方法,也应当严格限制适用范围,以免轻罪重判。  相似文献   

6.
当今世界毒品犯罪持续增长,这是每个国家不可避免而要面对的问题。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我国刑法348条规定的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持有较大数量的毒品,司法机关又无法查证毒品来源与用途的行为。本罪的手段: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规,持有较大数量的毒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本罪与其他犯罪容易混淆,应加以区别。  相似文献   

7.
刍议增设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罪之必要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设立吸食、注射毒品罪 ,这是刑事立法的一大缺陷。从非法吸食、注射毒品行为的危害、基本特征及境外、国外的法律来看 ,从我国禁毒工作实践看 ,从涉毒犯罪的关联性以及同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相互关系上看 ,在我国《刑法》中增设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罪是必要的。在论述必要性的基础上 ,对非法吸食、注射毒品罪的概念、构成要件、刑罚等提出了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8.
为了遏制毒品来源,禁绝毒品的危害,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通告如下:一、坚决依法严惩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活动。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二、严禁非法持有毒品。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持…  相似文献   

9.
毒品,包括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具有双重属性,既可以是药品,缓解病痛,治疗疾病,也可以是毒品,使人形成瘾癖,损害身体健康。因此,为防止滥用和违法消费,我国通过颁布法律,对其生产、运输、销售、使用和原植物的种植等都作了严格规定。我国1979年刑法规定了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199o年《关于禁毒的决定》,将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的行为,非法种植毒品的行为,非法持有毒品、窝藏毒品毒赃、包庇毒品犯罪分子,引诱、欺骗、教唆、强迫、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走私制毒物品等行为规定为犯罪。…  相似文献   

10.
如何区分运输毒品罪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运输毒品罪是指行为人以营利为目的或出于其他原因 ,明知是毒品而采取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的方式 ,为他人运送毒品的非法行为。要划清运输毒品罪与非罪的界限 ,应从分析情节入手。运输毒品罪与走私毒品罪的表现行为不同 ,侵犯的客体不同。运输毒品罪与贩卖毒品罪的界限主要在行为、所有权、获取非法利益的途径三方面。运输毒品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主要是犯罪的目的不同  相似文献   

11.
《辽宁人大》2009,(6):43-43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相似文献   

12.
“现在当庭宣判,请全体起立。被告人伍超林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平塘县法院组织人大代表赴荔波县旁听案件庭审活动圆满成功。  相似文献   

13.
毒品案件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和侦查的特点,用事实推定原则来认定持有毒品人"明知".在证据尚不能证明行为人是为运输、贩卖时,才能按非法持有毒品罪论处;随时把证据固定下来用以证实犯罪,对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通过审批程序,步入法制化;对"特情"卧底取得的证据以变更方式处理.  相似文献   

14.
互易毒品行为是指行为人双方使用不同类别、质量以及纯度的毒品进行相互交换的行为,它本质上是一种有偿转让毒品的行为,同普通贩卖毒品行为在犯罪构成特征和社会危害性方面具有一致性,因此,互易毒品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贩卖毒品行为,包含于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贩卖"中,应当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在对其犯罪数额进行认定时,互易行为人各自对自己持有用于交易的毒品数额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5.
国家的毒品问题政策体现了政府治理国家的价值理念。针对我国毒品问题屡禁不止的客观情况,在毒品问题国际化大潮下.从经济学角度寻求解决毒品问题的办法,须抓住毒品的生产、流通与消费这三个关键环节,实现有效遏制毒品的非法需求、有效遏制毒品的非法供给和有效遏制毒品的来源这“三个有效遏制”的禁毒方略。  相似文献   

16.
毒品案件的侦查同普通刑事案件有明显区别,而与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特务、间谍案件有类似之处。实践中,对如何认定当事人对其持有的毒品是否“明知”;毒品案件当事人反驳指控应否承担部分举证责任;如何区分“运输、贩卖”和“非法持有”;如何使用技侦手段获取的证据;缉毒警察是否应当出庭作证;如何对待“诱惑侦查”;如何对待打“预谋贩毒案件”;如何纠正偏重口供的倾向;如何落实“坦白从宽”政策;对于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应否从严控制;地区管辖可否增加破案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关键同案人未归案的,办案期限能否放宽等问题存在着难点。可借鉴国外的有关法律规定和通行做法,并结合我国国情,修改有关方面的立法。同时,侦查部门应转变观念,改进方法,提高效益。  相似文献   

17.
毒品犯罪案件在缴获毒品、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的同时,还需要追缴毒资及贩毒非法收益。但目前却存在毒资和贩毒非法收益难以追缴的现象,这不仪影响了案件的侦办质量和打击效果,而且束缚了缉毒破案工作的整体推进和发展,是当前毒品案件侦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现实。毒资和贩毒非法收益难以追缴原因是多方面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需从立法和提高侦查水平等方面加强毒资和贩毒非法收益的追缴工作。  相似文献   

18.
本文对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的成因、特点及易发地区进行了论述,并结合实践,提出了如何加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治安管理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各地政法机关相继查处了不少非法生产、销售、持有和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的案件。但由于种种原因,非法生产、销售、持有和使用窃听窃照器材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未得到有效遏制,而且有逐渐发展蔓延的趋势,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构成了直接威胁和现实危害。  相似文献   

20.
林莉 《民主与法制》2011,(31):65-65
[案情]2009年8月,乙生产队将一地块公开投标,何某以90万元竞标。后何某在该地块上建房,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国土局)作出处罚,认定何某未经批准,擅自占地建设,依据土地法第77条规定。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何某不服。以处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有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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