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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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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侦查与预审的关系可以从多方面加以认识。侦查是依法收集、调取证据材料的刑事诉讼行为,预审应是审查侦查所获证据的活动。为了提高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质量,应将预审确立为刑事诉讼的基本程序阶段之一。预审之主要任务不是补充侦查所获证据之不足,而是监督侦查活动。为使预审之任务得以实现,法律上应赋予预审部门相应的职权。预审部门应独立于侦查部门而存在。侦查与预审之关系结构应科学调整。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公安机关为了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办理刑事案件通常分为侦查和预审两个阶段进行。侦查和预审活动的目的是统一的,都是为了查明犯罪,打击犯罪,但它们的工作职责不同,斗争的形式、条件和方式也不  相似文献   

3.
在国外的司法制度中,刑事预审作为法院正式审判之前的预备性审理活动,其主要目的是审查案件以确定其是否符合提交法院审判的条件,预审职权由法院内的专门法官行使。我国刑案办理过程中的预审职权由公安机关中的预审部门行使。由于现行法律对于公安机关中刑侦部门和预审部门的职权规定不是很明确,预审乒作实践中存在着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为此,预审活动应由立法确定其有别于侦查活动的职权和方式。  相似文献   

4.
一公安部于1997年6月召开的全国刑事侦查工作会议,确定了以侦查破案为核心的刑事侦查工作总体改革思路,其中将公安机关分设的刑事侦查和预审两个职能部门合并,实行侦审一体化,这无疑是侦查体制的一项重大变革,必将对我国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注入强大的活力,产生深远的影响。侦审一体化是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实行在刑侦部门内实现立案、侦查、审讯、提请逮捕、移送起诉一体化运作的工作格局。侦审一体化不是简单地将原预审部门并入侦查部门,或在侦查部门内部另设预市机构,而是将现有的预市机构撤销,把原属预审部门的业务工作并入侦查部门,由侦查部门统一负责承担。因此,侦审合一是为了体现侦审合力,使侦审两大优势互为融合,进一步强化侦查的职能,允分发挥公安机关在打击犯罪中的整体效能和合力。  相似文献   

5.
1979年7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讼诉法)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要经过预审程序。9年来,对预审制度在刑事诉讼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学术界争论不一。概括起来有三种观点:一是公安机关侦查范围内的预审论。这种观点认为预审是一项侦查活动,是侦查的继续和发展。其作用是查明案件的全部事实真相;二是独立于侦查范围之外,为起诉、市判作准备的预审论。认为预审是公安机关侦查结案以后,为检察院起诉和法院审判进行的预备审理。其作用在于审查侦查所查清的全部犯罪事实;三是检察院正式起诉或者法院正式审判的  相似文献   

6.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实施,给预审实践带来深层次的影响。在侦查活动中,刑侦和预审共同履行着办理刑事案件的职能。以我国预审的侦查属性作为视点,公安机关不可能孤立地加强预审,而需将预审放在整个侦查系统的强化中去加强。侦审绝对分治,则机构重叠,削弱了整体战斗力;而分工合作,彼此介入,在缓解人财物矛盾的同时,有利于形成侦审协调的侦查大格局。在预审变革的现实必然面前,预审人员应有一种积极进取的心态。  相似文献   

7.
读了马进保老师的《论预审》一文(以下简称文章,详见《公安大学学报》1990年第六期)很受启发,但对文章中先预审后侦查的观点不敢苟同,特此与马老师商榷。文章第二部分有这样一段话:“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侦查和预审的程序关系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先侦查后预审;二是边侦查边预审;三是先预审后侦查。”笔者认为先预审后侦查的提法不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都是不妥的。  相似文献   

8.
公安机关于1997年进行刑侦体制改革,撤销了预审机构,实行侦审合一,引起对预审存废认识上的分歧,导致当前预审名亡实、存多种形式并存的局面。其原因主要在于对预审的概念、性质、作用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预审在侦查程序中不能被替代,应通过立法健全和完善我国的预审制度。设立预审程序,可以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实施法律监督,可以保证办案质量,保障起诉和审判的顺利进行。  相似文献   

9.
论预审     
刑事诉讼中的预审,是我国司法机关同犯罪作斗争的一个重要环节。刑事诉讼法将预审划归侦查程序,明确规定预审权由公安机关行使,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侦查——预审”体系,为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开创了新路。然而,由于我国立法把预审规定得过于笼统,诉讼理论很难准确揭示出它的基本规律,因此对预审  相似文献   

10.
预审,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业务,是侦查活动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环节和组成部分,是发现、揭露和证实犯罪的一项专门手段,正确地确定其地位,不仅有利于我们在理论上深入研究这门科学,而且有助于我们在实践中充分运用预审的特殊功能为侦察破案和预防犯罪服务。但是,预审的地位长期以来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因此值得认真辨析。  相似文献   

11.
证人的事实能力与法律能力是证人能力在不同语境下的不同表现形式,两者之间的错位也决定了证人资格实体规则与程序规则并存的必要性。证人在大陆法系中被视为“法官的助手”,具有相对的中立性,法官对证人资格的审查奉行职权主义;证人在英美法系中被视为“当事人的助手”,具有一定的党派性,法官对证人资格的审查奉行当事人主义。我国证人资格制度存在严重的程序缺失,导致公权力运行的失范和私权利缺乏有效救济,应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设置证人资格的预先审查程序与开庭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12.
侦审一体化后,预审学依然是我国公安学科体系内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侦查讯问学代替不了预审学。预审学科的理论创新、讯问范围扩展、难于深挖犯罪、办案质量下降等问题,都必须通过发展预审学科来解决。新形势下促进预审学科发展的主要内容包括加强预审基础理论研究;调整侦查讯问和证据调查的内容;加强如何提高办案质量的研究;开辟应用性研究的新领域;调整预审学科体系,整合教学体系。  相似文献   

13.
初查作为刑事立案前的职权行为因为缺乏法律规定而引起学界的争议,特别是初查的性质,对初查性质的界定不同直接决定了对初查程序的完善方式不同。警察机关的初查行为是警察权的性质,而检察机关的初查行为则是法律监督性质。  相似文献   

14.
军队保卫部门与地方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行使侦查权,在基本法律依据、目的、内容和原则上基本相同.但在具体依据、行使主体、行使对象、具体内容、管辖权分工以及平战区分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异。为切实保障侦查权的行使。不仅驻内地的军队保卫部门与地方公安机关在明确各自分工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互涉案件的密切协作,而且驻港澳特区的军队保卫部门与特区执法部门在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时也要完善协作机制。  相似文献   

15.
我国行政公共听证尚存在适用范围狭窄、代表遴选机制不健全、听证各方信息不对称,主持人制度设计不科学、听证笔录法律效力不足等问题.应采取渐进推广公共听证适用范围、强化行政公共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等措施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6.
侦查法律关系论纲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侦查法律关系本质上是在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以及审判机关之间产生的一种程序性法律关系。从结构上看 ,它包括侦查主体、侦查客体和内容即侦查权 (力 )利义务等三项要素。  相似文献   

17.
侦查权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关于侦查权的主体 ,就世界各国的整体情况看 ,将刑事案件的侦查部门设置于警察机构之中几乎是一种被普遍采用的模式 ;笔者对“检、警一体化”的制度设计心存疑惑。关于侦查权的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列举的侦查权遗漏了询问被害人、侦查实验、辨认、查询冻结、秘密侦查等项 ;强制措施具有侦查的性质 ,预审也同样具有侦查的性质。关于侦查权的制约 ,应包括内部、外部制约两方面 ,当前更应从以权力制约权力 ,以权利制约权力 ,设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 ,实行拘留、逮捕权与羁押权的分离 ,设立司法救济制度等方面加强外部制约机制的建立。  相似文献   

18.
我国侦查程序的启动采取了一种比较慎重的程序型启动模式,但在侦查程序启动之前可以采取哪些调查手段,所采取的手段处于何种法律地位,理论界和实践界对此莫衷一是。然而,我国现行的侦查程序启动模式存在根本性缺陷,对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构成了障碍,因此应进行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建设的提出有其社会现实性,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检察机关的角色定位而言,我国检察机关应该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法律监督者、清正廉明的法律执行者和以人为本的法律服务者。鉴于这一角色界定,我国检察机关应在案件质量评查、刑检部门及其他部门检察职能规范化建设等几方面着手进行机制体制创新研究,以切实回应社会需要。  相似文献   

20.
听证程序在我国还是一项崭新的法律制度,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与国外有较大的差距。文章在阐述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概念及主要内容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同时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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