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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切实推进违宪审查制度建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今年是现行宪法颁布实施 2 0周年。 2 0年来现行宪法适应、见证了中国社会的改革开放 ,是一部与时俱进的宪法 ,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有力的宪法依据 ,在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 2 0周年之际 ,我们特邀部分宪法学者以笔谈形式 ,对一些宪法学的实践与理论问题进行回顾、探讨与反思 ,以期进一步促进宪法学的发展  相似文献   
12.
完善宪法程序若干问题初探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我国目前亟需完善的宪法程序为 :各级人民代表选举程序 ;修改宪法程序 ;保护公民宪法权利的宪政立法程序 ;执政党执政程序 ;违宪审查程序 ;其他国家机关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的程序 ;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的程序。  相似文献   
13.
童之伟 《法学家》2003,(5):16-18
半年多以来,人们对修宪有颇多谈论.发表和未发表的观点、正式场合和非正式场合表达的看法,统计起来可达百余种,其中颇多有争议之处,但其中最基本的争议只有两种.  相似文献   
14.
法国地方影响中央的传统形式及其变化述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法国地方影响中央的传统形式及其变化述议童之伟我国现有的关于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的著述往往忽视甚至只字不提地方对中央的逆向影响及其意义,只谈中央对地方的监督控制。这种做法显然是片面的,论及法国的有关问题时尤其是这样。文森待·赖特说得有道理:只有考虑到地方...  相似文献   
15.
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上的一场革命,同时也必然给我国的民主宪政制度带来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的一个重要内容将是促进我国社会权力结构的优化,从而有利于扩大和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下面我们对此作些简要论述。所谓社会权力结构就是社会权力总量中由国家行使的部分同公民保留下来自己行使的部分间的一种量上的比例关系。现代民主宪政体制,不论属于哪一种类型,至少在宪法和法律上都承认一切权力(或主权)属于人民,即承认人民是一切权力的本位主体。但是,在社会的实际政治过程中,人民总得或多或少地将一部分权力委托给国家机关行使,他们自己则直接行使未委托出去的那部分权力并监  相似文献   
16.
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之得失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2 0世纪上半叶 ,我国法学家提出了义务本位、权利本位、社会本位、义务先在、权利义务并重乃至权利权力中心等多种观念。这个时期的法本位研究是富有开创性的 ,取得了一些值得重视的认识成果 ,但同时也显现了基础性分析框架不合理、对所涉及的法现象本身缺乏深入的理解等缺失。这些成功和失误都对 2 0世纪末期的法本位研究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相似文献   
17.
法权中心的猜想与证明——兼答刘旺洪教授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在处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方面,个人主义与国家主义是政治哲学上的两个极端,权利本位与权力本位则是法律哲学上的两个极端,其社会实践后果都不理想。中国的法学应当改变权利本位或权力本位(义务本位)的两极化思维定势,为法治之法、社会主义法确立一个平正、中庸的中心。本文主张,法治之法、社会主义之法应当以法权为中心,寻求法权的最大化。法权中心的社会内容是整体利益中心,谋求整体利益最大化,而其财产内容则是财产(财富)总量中心,谋求财产总量最大化、经济效率最大化(或成本最小化)。法权中心符合宪法的精神,反映了现代法律制度的根本特征,适应中国的基本情况和人群的需要,学理上也有坚实的基础。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应该进一步打破“法以权利为本位”这一片面的理论信条,按实事求是精神重新探寻和确认法治之法、社会主义法的重心所在。提出和证明法权中心的猜想,是本文作者在这方面所做的一个尝试。  相似文献   
18.
以“法权”为中心系统解释法现象的构想   总被引:6,自引:1,他引:5  
童之伟 《现代法学》2000,22(2):24-28
本文所谓“法权”,乃是一个用来表述法律权利和法律权力统一体的概念。正致力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中国需要一种足以合理解释全部法现象的法学基础理论,本文以改善和扩充现有理论的现象解释功能和实践引导功能为目的,以获得新生的“法权”概念为主要理论工具,展示了作者所追寻的法现象解释体系的要点及进一步拓展的思路,  相似文献   
19.
人权入宪的价值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童之伟 《法学家》2004,(4):25-28
什么是人权?对此人们看法各异,但国内外最广泛的共识是:人权就是人之作为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就主体而言,这里强调的标准是人,只看他或她是不是人,而不看他或她的其他方面特征,如所处社会制度、所属阶级、敌我分野等.1982年宪法经过第四次局部修改后,增加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这个规定构成现行宪法第33条第3款.  相似文献   
20.
童之伟 《法学》2012,(12):3-16
中国1949年后头30年的经济发展速度并不理想,但改革开放的30年确实创造了一个经济成功的奇迹。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谈论"中国模式",必然落入左倾极端主义陷阱。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成就,首先和主要证明了创新性宪法要素的强有力经济功能。中国经济长期孤军冒进,没有性质相近的宪政体制与之协调配合,因而存在盛极转衰、突然崩塌的危险。应该真正面对和回应国民日益增长的基本权利保障需求,调整对社会基本矛盾的估计,向公民提供更高层次的公共产品。政治体制改革最基本的要求是公权力运作完全回归宪法,实行宪政。"中国模式"的提法阻碍中国政治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没有学术前景和政治前程。今日中国能对整个社会生活发挥关键影响力的基点,已从经济领域转移到政治法律领域。中国到了通过政治体制改革实现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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