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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宋亚辉 《唯实》2015,(7):76-77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文化体制改革"做了总体部署,十八届四中全会又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执政理念。从法制化视角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对于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当前江苏文化产业政策所面临的问题政府与市场关系有待厘清。政府和市场是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两只手",根据侧重点的不同,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可以分为政府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模式。近些年的发展状况表明,政府主导模式在江苏文化产业发展初期是有效的,但从长远来看。  相似文献   
2.
宋亚辉 《法商研究》2012,(3):94-105
在现代工业社会,如何规制公共风险是立法者面临的难题。梳理两大法系国家的公共规制法律发展史发现,行政规制和司法控制是两种典型的规制路径。对于如何选择最佳路径问题,从20世纪70年代以来,理论上经历了替代性分析和互补性分析两个阶段。其中,替代性分析支持单一的规制路径,而互补性分析则主张两种路径的合作。进入21世纪后,新规制理论学派提出了公共规制的"第三条道路"理论,主张合作规制不仅是行政规制和司法控制两种路径的联合使用,还包括更为丰富的内容,倡导灵活的、综合性的规制模式,它实质上是合作规制模式的深化。中国公共规制法律顺应世界公共规制潮流,选择了合作规制模式。然而,依据新规制理论,中国的合作规制尚有待深化和转型。  相似文献   
3.
宋亚辉 《法律科学》2012,(4):112-125
清晰的执法权配置是提高市场规制质量的首要条件。在我国竞争法实施过程中,频繁发生的执法权冲突现象严重影响着市场规制的质量。如何解决执法权冲突,是一个兼具理论和实践意义的课题。从程序主义视角,国务院相关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都难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中突,只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及其授权立法机构才是最合适的裁决者。从实体主义视角,构建公权力的横向配置理论才是解决执法权冲突的根本。该理论认为,执法权应当配置给能以最低的管理成本完成管理目标的主体。影响管理成本的核心要素包括规制机构的重置成本、信息获取成本、管制俘获和多元执法机构的协调成本,这些要素所组成的成本衡量体系是配置执法权的一个基本分析框架。  相似文献   
4.
广告发布主体研究——基于新媒体广告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在1994年制定《广告法》时,将个人排除在广告发布者之外,立法者给出的解释是:在立法当时我国禁止个人进入新闻出版行业。在以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出版社为主要广告发布媒体的当时,这一限制自在法理和情理之中。然而,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个人通过私人网站、手机短信、电子邮件、BBS甚至人体经营广告业务在技术上和观念上已经被人们所接受。面对现实中大量存在的这类广告发布主体,从法学研究和法律规制的角度如何对其定性,已经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无法回避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5.
近几年来,随着大规模侵权案件的频繁发生,我国司法实践开始出现诉讼信托现象,以环境侵权和著作权侵权诉讼最具代表性,并得到了最高院的认可。在消费者保护领域,作为消费者整体利益代言人的消费者协会,在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中只能起到“支持消费者起诉”的作用,不利于发挥其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职能。那么,在我国个别领域出现的诉讼信托能否移植到消费者保护领域?我国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频发的背景下,对该问题的研究更显现出其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学者从矫正正义视角作出的研究只能部分解释实践中环境管制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效力。以风险控制为视角,环境管制与侵权责任均可视为风险控制的工具,它们分别在不同方面具有各自的功能优势。为充分利用二者的双边优势,环境管制与侵权责任应当保持制度上的合作。当环境管制标准能够达到社会最优标准时,侵权责任将作为“查漏机制”弥补环境管制标准的执行不足。这要求法院充分尊重管制标准,并承认合规抗辩的效力。当环境管制只能设定最低限度的“门槛性”标准时,侵权责任将作为“补缺机制”弥补管制标准的设计不足,法院因此要为排污企业“量身定做”最佳的行为谨慎标准,并在必要时否认合规抗辩的效力。由此形成的制度合作框架从根本上解决了环境管制标准的侵权法效力问题,并能够对相关法律现象作出全面解释。  相似文献   
7.
《反垄断法》在第一条中明确规定了该法的目标,但是如何解读该条规定,以及该条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发挥指导功能,学界仍然存在分歧。争论的焦点在于:反垄断法的目标究竞是“竞争机制”还是其他“利益”或“价值”以及如何协调它们之间的过渡关系等。在反垄断法即将生效的今天,对其目标的理解已经成为理论和实务界无法回避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随着户外广告市场的繁荣,各地纷纷通过地方立法确立了户外广告发布制度,概括起来主要有四种模式。梳理这四种模式的演变思路发现,政府的角色从行政许可主体逐步演化为户外广告发布权的产权主体。这里的户外广告发布权是地方立法创设的新权利,它的生成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物权权能的权利化趋势。然而,地方立法创设的新权利并不具有当然的合理性,一项新权利的诞生不仅取决于法律规定,更取决于实践的需要和理论上的内在合理性。从理论研究角度出发,法律必须慎重对待新权利的诞生,防止因权利泛滥给司法实践带来混乱。  相似文献   
9.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日前出台了《广告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广告荐证人的法律责任问题做出了相对明确的规定。从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上看,《广告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60条与《食品安全法》第55条的规定基本一致,即要求"其他广告参与者"在广告中的角色为产品的荐证人;其行为构成虚假荐证;消费者有受损的事实;荐证行为与消费选择之间存在因果联系。依据这些责任要件,在司法实践中,对荐证人和虚假荐证的认定、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及具体责任形式的确定等问题,都需要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加以明确。  相似文献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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