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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分析我国各级法院作出的重复仲裁司法审查裁定可以发现,在对重复仲裁应否进行司法审查、采取何种方式进行审查和适用何种事由否定裁决效力等方面,不同法院甚至同一法院内部均存在严重分歧,亟待形成理论共识与一体规则。首先,对重复仲裁进行司法审查存在法本质、法价值、法监督、法救济层面的必要性。若排除对重复仲裁的司法审查而一味追求与国际接轨,势必会导致我国重复仲裁乱象丛生、难以遏制。为此,应当结合事项、主体、例外三大标准对重复仲裁进行实体性司法审查。其次,为避免审查事由的适用产生歧义,可以在“违反程序”法定事由中明确纳入重复仲裁,或单独规定重复仲裁司法审查事由,由此否定重复仲裁裁决的效力。而由于缺乏关联,应排除适用缺少仲裁协议、仲裁机构无权仲裁和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其他事由。 相似文献
2.
3.
社会中层出不穷的"闹大"是公共治理状况的一面"镜子",也是转型时期政策议程建构的重要路径。本文采用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csQCA),对2003-2019年发生的40个"闹大"案例进行比较研究。研究结果表明,上级(层)政府支持是"闹大"成功的必要条件。推动"闹大"成功的充分条件组合共有八种,可具体归纳为制度框架使用模式、集体施压模式、专家引导模式和暴力强推模式等四种解释模型。公民"闹大"成功是多个条件组合的结果,在核心条件发挥基础作用的前提下,适当的辅助条件更容易触发政策议程,推动问题解决。文章为公民"闹大"的行动逻辑提供了新的因果解释机制,也为理解形形色色的"闹大"现象提供了新的理论工具。 相似文献
4.
全球环境治理从启动伊始就与制度建设相伴相生.全球环境治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相关机制建设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国际机制赋能全球环境治理,重塑国家治理行为,为全球环境治理持续深入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在逆全球化现象出现、治理领域日趋扩大、大国博弈不断升级等情况下,全球环境治理暴露出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而碎片化的国际机制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这一缺陷.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制度建设中,经历了由被动参与到主动贡献、再到积极引领的演进历程.气候变化日益成为全球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而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愈加无可替代. 相似文献
5.
问责目标的整体性、问责过程的有序性以及问责标准的统一性是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绩效问责机制的根本特性。基于目标管理过程分析框架,以整体性绩效责任目标的实现为中心,构建了包括绩效责任目标确定、目标执行、目标评估、目标反馈和目标改进五个环节的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绩效问责机制基本框架。通过对京津冀地区进行应用检验,证实了该基本框架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很强的解释力,在实践中也有助于增强跨行政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绩效问责的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6.
《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22,(1):56-66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终身监禁,其法律性质在动态上表现为"终身监禁是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一种情形的例外规定",在结果意义上表现为"不得减刑、不得假释的无期徒刑"。有些学者将终身监禁表述为一种"特殊刑罚措施",这种"特殊性"应当就表现在终身监禁与死缓制度、无期徒刑执行制度这种动态上和结果意义上的联系上。在重大立功的适用方面,死缓期间犯罪人有重大立功情节,应当在缓期两年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但是在无期徒刑执行阶段,终身监禁者不得因重大立功否定终身监禁具备适用的法律依据。终身监禁与死刑的废除紧密关联,在部分废除死刑罪名的当下,应当整合终身监禁与限制减刑的价值功能;在未来死刑全部废除的情况下,可以将终身监禁作为一种独立的刑罚种类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7.
立足新时代,面对新使命。2022年,广西司法行政工作将持续提升工作质效,守护壮乡群众民生福祉,夯实祖国南疆稳固基石,不断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行法治之力,护航壮乡改革发展当前,广西高质量发展其时已至、其势已成。广西司法行政机关将乘势而进、顺势而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所服务群众的"连心桥"和人民调解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相似文献
8.
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是“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必然要求,而传统理论疏漏了其中的司法内涵,导致税收法定原则出现了作为基本原则却难以直接指导和适用于税收司法的悖论。鉴于税收法定原则与罪刑法定原则的亲缘性,发展相对成熟的罪刑法定原则可以为完善税收法定原则的内涵构成提供三点启示。同时,结合税收法定原则的固有内容,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化应当在适用范畴上向司法原则扩围,价值层次上向实质正义升华,法定程度上向相对法定适当松动。据此,三路并进,税收法定原则的司法内涵得以全面、系统的补漏。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内涵的完善将有助于打破税收法定原则司法化的理论困局,助推“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法治图景的实现。 相似文献
9.
数字法学是近年来兴起的数字技术和法学理论交叉的新领域,不仅是科技和法学的深度融合,而且是跨文理学科的新研究范式和新法治实践的全面整合。根据数字技术在其中的角色,数字法学的主要范畴可区分为对象论和工具论,对象论主要包括要素层、平台层和产出层,工具论侧重于数字技术赋能法学研究和法律适用两类场景。数字法学的主要方法可二分为围绕规范展开和数据建模驱动,前者通过解释或重构法律规范取得成果,后者主要以定义任务设计模型满足需求。数字法学将带来法学教育的变革,亟需培养文理兼修、面向数字智能未来的数字法治人才。 相似文献
10.
随着全球贸易关系的深度调整和国际贸易规则的升级重构,WTO改革已成定势。WTO主要成员提交的改革方案或建议均承认WTO体制已跟不上国际贸易局势的深刻变化,但认为所有问题的解决都必须倚重于WTO组织运行机制、贸易政策监督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等程序机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程序机制对实体规则的适用和实施发挥着决定性作用和影响,因而WTO的改革问题就突出表现为对其程序机制的更新和完善。WTO程序机制存在的功能性缺陷及其法律本源,致使在调整成员间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多边体制运行的公平和效率以及多边贸易关系的新议题和老问题等方面严重失衡,造成WTO成员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变通和转移,并使其现有的决策方法出现公平失真和效率假象。面对困境,WTO应从法律本源入手,修订和完善程序规则,去除与新时代不符的程序要求,确保程序机制能切实有效维护WTO体制的政治价值、法律价值和秩序价值,进而有助于全球经济决策的广泛一致性和良好连续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