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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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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试论宪法解释的界限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对宪法解释施以一定的界限是为了防止解释中可能出现的主观恣意 ,以维护宪法的规范性价值 ,在宪法的产生与实现过程中 ,制宪权、修宪权与解释权分别起着不同的作用 ,制宪权与修宪权的作用范围就构成了宪法解释的界限。宪法解释必须在宪政的基本精神和宪法文字的可能含义的范围内进行 ,以调和社会现实与宪法规范之间“正常的冲突” ,但制宪权与修宪权也不可侵入解释权的作用范围 ,而应当保障解释机制功能的充分发挥 ,避免频繁修宪。同时 ,社会现实的合理要求也是宪法解释的界限所在 ,这体现着宪法的现实性价值的要求。  相似文献   

2.
在1925年民国宪法草案的政体设计中,总统由独立选举方式产生,权力也进一步增强,特别是确认了总统作为行政首脑的权力与立法权,包括解散国会权、紧急命令权、修宪提议权等,其权力比总统制下总统的权力要大。在总统与内阁权力关系上,总统居于主导与支配地位,符合半总统制政体行政权分享的原则。行政与立法权力关系的设计,体现为民国议会对总统与国务员的弹劾权、议会对政府的不信任权以及总统的解散议会权。宪法草案半总统制政体模式的选择,不仅是宪政学理的设计结果,还与北京临时执政府主导制宪、制宪者对民初宪政制度实践的经验反思以及魏玛共和国宪法影响等因素有关。  相似文献   

3.
台湾地区显然不具有行使制宪权的主权,因而"第二共和宪法草案"是违宪无效的。但简单否定"第二共和宪法"的合法性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台湾问题,我们需要从制度层面上考虑消解"台独"势力的宪政机制。  相似文献   

4.
立宪主义强调宪法是政治运行的权原,政治运行须获得宪法的授权。政治决断论的制宪权理论认可人民(民族)的制宪权主体地位,并预设人民可凭藉其政治意志对自身存在类型和形式作出决断,从而制定宪法。然立宪主义国家主权所属与所在的分离现状有使制宪过程出现人民意志被控权集团意志僭越之虞,这在欠缺西方宪政文化传统的近代中国表现尤为明显。民元以来的立宪进程呈现出表面上的政治决断、实际上的"权力决断"的根本特征,控权集团通过操纵民意在制宪时灌输权力意志的诉求。这不仅说明了政治决断在原理上的可操作性,更反映出一元集权文化在民元以来立宪过程中的承续与传递。  相似文献   

5.
论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分离及其宪政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辉明 《河北法学》2007,25(10):65-69
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分离是宪法学与宪政学说的一个重要命题.制宪权与立法权分离的法律前提是"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分离;制宪权与立法权分离的社会基础是市民社会的兴起及其与政府的分离.制宪权与立法权的分离解决了卢梭的"三不"难题,使得人民主权与有限有效政府并行不悖且相得益彰,它对我国的宪政建设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6.
民国第一届国会召集后,两院议员通过选举产生宪法起草委员会开始制定正式宪法。在宪法草拟过程中,大总统袁世凯通过咨文国会提出两个关于制宪权的问题:其一,宪法公布权是否应属于大总统;其二,大总统是否可以派员参与宪法草拟,对宪法起草发表意见。对于这两个问题国会置之不理,单边垄断制宪,随后发生国会的解散与制宪的中断。比照美国、联邦德国、以色列与南非制宪的故事,检讨民初的史实,我们发现民初国会议员们在制宪权问题上未免太过激进、太不妥协。就当时政局而言,完整而有效之宪法根本无法实现,与其冒进制宪不如守成临时约法。  相似文献   

7.
欧洲一体化与欧盟制宪:一种宪法学的解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秦伟 《法学论坛》2003,18(5):96-101
作为世界上最成功的目标和价值共同体 ,欧盟制宪既是欧洲一体化进展的必然结果 ,也是欧洲一体化深化和扩大的现实需要。用宪法学的理论分析欧盟制宪的动因、宪政基础 ,有利于从理论上解决欧洲宪法制定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问题 ,也有利于向世界范围扩展宪政理念。  相似文献   

8.
王建学 《法学家》2014,(1):162-174
西耶斯并非决断主义制宪权观的源头。在他的理论体系中,制宪权仅限于决定政制,而人权作为价值规范是其前提和目标。制宪权的至上性只是相对于宪制权而言,它服从于国民主权原则之下的代表制,且蕴含以劳动分工为基础的分配正义。大革命之后,西耶斯意识到制宪权的危险并将其掩藏,构想了宪法审查会以实现违宪审查、宪法改良和人权的终极保障。我国"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的主张者在论战中各执制宪权与人权,但都忽视了西耶斯这个重要的理论源头。特别是前者在阐释西氏的制宪权理论时切断了与人权的关联,将制宪权的客体从政制扩大到政治体本身,将规范主义替换为决断主义,忽视宪法在民主正当性之外的规范正当性。"政治宪法学"应当以积极姿态有效地融入人权话语,从而走出理论泥淖。  相似文献   

9.
制宪权概念源于西方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其一方面为当时的人民立宪运动提供了理论支持,同时也论证了所立之宪法的正当性。本文从古典制宪权理论发展轨迹中寻求论证中国1954年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0.
新中国的宪政建设在发端之初就走上了移植外来法的道路,从宪法制定到宪政实践,均受到苏联宪政模式的广泛影响.在苏联宪法理论于中国大陆全面传播之时,刘少奇作为苏、中法律嫁接的桥梁,将苏联的制宪建议、宪政精神和选举制度等传入中国;通过移植苏联宪法,主持和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为“五四宪法”的诞生作出了卓越贡献.  相似文献   

11.
新中国的宪政建设在发端之初就走上了移植外来法的道路,从宪法制定到宪政实践,均受到苏联宪政模式的广泛影响。在苏联宪法理论于中国大陆全面传播之时,刘少奇作为苏、中法律嫁接的桥梁,将苏联的制宪建议、宪政精神和选举制度等传入中国;通过移植苏联宪法,主持和参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工作,为"五四宪法"的诞生作出了卓越贡献。  相似文献   

12.
20世纪国际公认的著名法学家杨兆龙先生认为,宪政不同于纸面上的宪法,它是"活宪法",是实际政治受宪法的抽象原则支配的结果。宪政是"法治国加上法律的民主化",要实行宪政,首先应该实行法治,宪政比法治更重要。实施宪政需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要培养"知法"的高素质人才,二要树立尊重并奉行宪法的"重法"风气,实施宪政的中心工作不是"制宪",而在于信仰宪法而见之于实际行为的重宪风气,即"宪法生命素"的培养,但这非一朝一夕之功,有赖于多数人的长期努力。这些宪政思想在今天对我国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及宪政的实现仍具有启示意义。  相似文献   

13.
论中国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主要讨论中国制宪权,亦即54年宪法制定权的正当性问题。首先从学理进行探讨,制宪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其性质,才能具备正当性基础。接着,结合54年宪法制定背景,证明该制宪权以人民政权为前提,获得普遍社会认同,具有正当性。  相似文献   

14.
世界各国宪法无不是为应对其面临的"麻烦问题"而制定与变迁,美国宪法最为典型,中国宪法亦是如此。回顾中国制宪与宪政历程,其面临着的多重问题。82宪法的历史地位和时代背景也需要从历史逻辑中进行探寻,即82宪法承担着稳定国家秩序与推进社会转型改革的重任。从82宪法的历史和文本中,可以看到宪法作为人民的基本共识,潜藏新中国宪法发展与变迁的历史逻辑,契合了中国社会变革和转型的现实,总结了历部宪法的历史经验,融入了先进的宪政理念。由此展望82宪法之未来,其拥有足够容量,能够完成为中国社会进一步转型提供法律动力之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5.
制宪权是制宪主体按照一定原则创造作为国家宪法的一种权力,对制宪权的性质、特征等问题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目前,对于制宪权的至上性问题在学界存在一定的争议。这种争议的根源在于横向上的考察角度不同。本文指出在纵向上从制宪权的静态和动态两个循环往复的存在状态考察其至上性,有助于理清学界对制宪权至上性认识上的矛盾冲突所在,并在制宪权至上性的研究上拓宽视角、加深认识。  相似文献   

16.
谁是制宪者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马岭 《法学》2004,(11):44-56
制宪权是人民的应然性权力 ,也是人民的实然性权力。人民并不能直接参与制宪的全过程 ,而是要依赖其代表间接实现制宪目的。制宪有一系列程序 ,人民直接参与的主要是“决定制宪”和“选举产生制宪会议” ,有的国家还可以参与对宪法草案的讨论甚至表决。制宪中的主要工作———提出宪法动议、起草及详尽地讨论宪法草案 ,是由少数精英们完成的 ,许多国家宪法的通过也是由精英们表决的。但精英们并不仅仅是在表达自己的主观意志 ,他们在制宪中要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  相似文献   

17.
宪法原则贯穿着宪法规范,指导宪政事业的发展方向。本文指出在世界各国人权原则都是宪法原则的重要内容人权原则的宪法运用是顺应时代发展的产物,标志宪政事业的发展。并且与其它宪法原则一样,人权原则的发展需要体制的保障。  相似文献   

18.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在解释宪法中,从拒绝使用制宪会议辩论记录到承认运用这些记录。法院运用这些记录的目的和效果主要是对宪法权利的保护加以限制。这种做法受到了激烈的批评:制宪者的观点是过去的看法不应该对当今法院具有限制作用;澳大利亚主权在于人民,而不在于过去的制宪者;制宪者对人权的态度与当代澳大利亚人和现代共同体的核心价值观和信念严重相悖。  相似文献   

19.
田雷 《中外法学》2015,(2):391-416
像人类学家一样去观察美国宪法史,其宪法实践呈现为一种跨越代际而存在的自治政治,这种自治在规范上要求当代人以及子孙后代信守制宪者写入宪法文本的"先定承诺"。但为什么制宪者有权订立垂范千古的宪法?为什么遵守先定承诺反而是民主正当的?美国宪法的路径是建构出一种在时间维度内绵延的"我们人民"这一政治主体以及一种跨越代际而生生不息的共同体模式。美国宪政是一种"叙事宪政"。宪法故事的讲述构成了宪政实践的文化基础,培育了每一代美国人对原初宪法的认同、热爱和信仰。美国宪法之"活",原因在于美国人有能力去讲述美国宪法之内、之外、之间、之上、之前和之后的故事,由此形成美国这个宪法共同体共同分享的源头叙事。  相似文献   

20.
以创造者为标准,宪法监督及其相关概念可分为宪法概念与宪法学概念。宪法概念是指制宪者在宪法文本中使用的概念,本质上反映了制宪者对现实生活的判断;宪法学概念是宪法学家基于研究的需要而创造的概念,反映了宪法学家对现实生活的判断。两类概念的一致性程度标志着制宪者与宪法学家对基本问题判断的一致性程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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