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5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06 毫秒
1.
随着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网约工已经发展成为一支规模巨大的新生就业群体,且展现出鲜明 的新就业形态,主要表现为用工主体的平台性、轻资产化和就业主体的原子性和重资产化,用工方式的高弹性 和社会化,就业方式的网约性和非标准化,用工管理上的“重绩效轻责任”非均衡性以及就业关系的去劳动关 系化等主要特质。共享经济新就业形态既对促进就业产生了一定的积极贡献,也对相关劳动权益实现带来巨大 冲击和挑战,这就要求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工会组织等在处理好远与近、合与分等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一套 行之有效的网约工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相似文献   

2.
随着数字经济的飞速发展,网约用工模式越来越普遍,我国涉网约工劳动争议日益凸显,已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新问题之一。网约用工因其保留了一定的劳动关系特征,又与劳务关系、承揽关系等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加上相关法律法规滞后和电子证据适用较难,以及网约工群体的规模性和劳动方式的相似性等原因,使涉网约工劳动争议与传统劳动争议相比,具有争议焦点新、涉案主体多、争议解决难、社会影响大等典型特征。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数字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本研究建议:各级党政、互联网平台及关联用工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网约工及工会组织共同参与,科学合理化解矛盾,形成共建共享共治、高效化解相关劳动争议的新格局。  相似文献   

3.
近年来,平台经济、共享经济迅速崛起,各种新就业形态不断涌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与此同时,相关从业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也日益凸显。研究发现,由于劳动关系限制、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缺乏维权途径等方面的原因,该群体不仅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相对偏低,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保险的比例更是明显低于在职职工,而且大都未参加工伤保险,这给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的隐患。研究建议,调整现有劳动关系认定模式、强化顶层法律设计、推动平台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以促进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相似文献   

4.
研究使用北京市"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蓬勃发展对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的影响及应对举措"专题数据和调研访谈,描述了从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现状,并从工会角度提出面对新就业形态的思考和应对策略。新就业形态带来了大量就业岗位,同时也造成了平台从业者权利不平衡、劳动权益保障缺失、工作稳定性下降、传统劳动法律体系不适应、工会应对不足等问题。从工会角度出发,应对新就业形态的主要策略包括反映平台从业者的诉求、及时介入平台劳动争议、努力帮助提升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就业质量、推动劳动法律体系向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拓展等。  相似文献   

5.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已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密切关注的重要问题。新就业形 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包括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劳动条件权和劳动救济权 4 类,并可以细分为 13 项权利。 本研究以外卖骑手为代表,进一步分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劳动条件权中的社会保 障权的现状。研究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就业权、劳动报酬权和社会保障权相比该群体劳动者的平均 情况都得到了改善。研究认为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权益保障水平需要更复杂的策略行动,包括继续发 挥好市场作用、处理好短期与长期的关系,以及政府与平台企业协同治理等。  相似文献   

6.
基于网络平台的新就业形态在创造大量新工作岗位和机会的同时,也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综观近年来我国各级各类政府部门出台的与规范平台企业用工行为相关的政策可以看出,我国在健全制度、补齐平台经济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方面已进入"快车道",完善平台企业用工和劳动保障制度已成为我国引导和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研究认为,未来我国劳动保障制度建设将呈现四大发展趋势:制度将更加精准和差异化,构建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成为必然要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纳入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多方协商共促的劳动者权益保障体系将加快建立和完善。  相似文献   

7.
平台经济对网约工集体劳动权的行使提出了挑战。集体劳动权行使机制形成于大工业时代,工会会员资格与劳动关系结合紧密。平台经济颠覆了企业传统用工方式,网约工面临"劳动者"身份认定困境,既难以加入企业工会,又难以通过基层行业工会与跨区域经营的平台企业进行集体协商。研究认为,面对平台经济引发的挑战,有必要破除劳动关系"迷思",将网约工纳入"生存权"进路下的"职工"范畴,为其组建或批准跨区域的高层级行业工会,探索与平台企业开展集体协商的方式,以工会治理现代化回应网约工集体劳动权保护需求。  相似文献   

8.
数字平台创造了新型的灵活用工模式,但同时也突破了传统劳动法律体系的限制,使在平台下谋生的网约工失去了法律的保护。平台惩戒规则作为数字泰勒主义的成文表现,是平台借助数字技术对网约工进行劳动控制的重要工具。然而这种规则在民事契约下的形式平等中消解了网约工的权益,其所产生的压迫问题已经引起舆论关注。研究认为,以古典契约理论建构平台惩戒规则存在局限性,应当以关系契约理论对平台惩戒规则进行解构和纠偏,推动合意的矫正,并以“软法”推动平台承担应有的义务。  相似文献   

9.
共享经济发展迅猛,不仅吸纳了规模巨大的从业人员,而且其就业形态体现出与传统就业截然不同的特征。通过对中国知网上以共享经济用工为主题的30篇法学论文进行分析总结,可知当前的研究重点为网约工劳动关系的认定及其规制路径。对于众包型网约工与共享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目前有否定说、肯定说、难以定性说三种观点。三种观点相应的规制路径分别为在劳动法外利用公私法的多种制度工具调整、纳入劳动法调整、在劳动者和自雇者之间设置中间类型特别调整。学界相关讨论已经达成了若干初步共识,但是对于更进一步的问题仍然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网络平台与网约工的劳动纠纷开始显现在司法实务中。面对类似纠纷,法院采取了不同的立场。尽管网约用工打破了过去"单一企业对应单一员工"的劳动关系模式,但根据现行法律,仅凭合作协议难以认定网络平台与网约工存在劳动关系。一方面应当区分网约工与网络平台签订劳动合同、网络平台与其它企业进行合作、网络平台直接与网约工签订合作协议三种形式,另一方面应当在司法实践中对"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受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进行统一规范解释。最后应当在司法经验基础上根据"互联网+"背景下共享经济的特点完善劳动法。  相似文献   

11.
新型平台用工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构建劳动者劳动权益系统性保护的必要。从系统论 视角审视,新型平台用工方式冲击了我国传统以劳动关系构建起的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系统,突出表现为劳动 从属性弱化割裂系统整体性,多层嵌套性用工消解系统层次性,内外环境互动渠道受阻影响系统开放性。研究 认为,借鉴系统论相关原理,我国平台劳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逻辑应遵循三条路径展开:加强系统整体性, 推动劳动从属性各要素的优化重组;扩容系统层次性,构筑劳动关系分层分类保护体系;提高系统内外环境开 放性,构建政府、平台、工会、平台劳动者等多元协同治理场域。将平台劳动者纳入系统保护中,推动我国劳 动者劳动权益保护系统迈向更高层次的动态平衡。  相似文献   

12.
平台用工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具有劳动法讨论意义的是组织型平台,包括基于劳动合同的模式和非基于劳动合同的模式,后者是法律关系定性争论的对象。此种非基于劳动合同的平台用工模式不同于常规劳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同时存在一定程度的平台控制与劳务提供者自主,不符合现有从属性标准,不成立劳动关系,在现行法中属于民事非典型合同中的混合合同。此种平台用工在当前"从属性劳动—独立性劳动"构成的"劳动二分法"框架下不能实现有效调整,给予劳务提供者的权益保障不足。问题的成因在于劳务提供者的学理定位是"类雇员",此种平台用工的本质是承揽合同社会化,属于"劳动二分法"下的制度空白地带。因此,应根据此种平台用工中劳务提供者的社会保护必要性,构建介于民法与劳动法之间的"类雇员"规范体系,推动法律对社会劳务给付的调整框架从"劳动二分法"向"劳动三分法"转型。  相似文献   

13.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辩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雇佣合同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三种不同合同,只有劳动合同在劳动法中有明确的规定,雇佣合同和劳务合同在法律中没有做出明确规定,只能根据有关民法理论进行分析判断。在司法实践中对这三类合同的认识易产生偏差。  相似文献   

14.
平台零工劳动的兴起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技术创新的产物。平台众包型数据标注劳动 是平台零工劳动的一种典型形式,人工智能的发展、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缓解就业压力的需要等因素的 综合作用使其得以规模化兴起。它具有以互联网为主要劳动工具、工作任务的碎片化和简单化、劳动的高度灵 活性和自主性、社会关系的弱化和人的原子化等特点。这种“平台 + 个人”的新型用工形式对我国已有的劳动 雇佣模式、劳动关系认定框架、社会保障体系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和挑战,使众多数据标注零工们面临着工作和 收入不稳定、缺乏社会保障的困境。因此,需要结合其劳动特点,调整已有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完善社会保障 体系、引导平台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从而更好地保障平台零工的基本权益。  相似文献   

15.
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其实施效果究竟如何,能否有效保障女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女性劳动者工作过程中的不平等待遇,还有待进一步验证。研究利用2016年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数据,分析劳动合同签订对女性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劳动合同签订能够显著提高女性劳动者工资水平,并且对工资的提升作用大于男性劳动者;劳动合同签订能够有效降低女性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提高加班收入。因此,建议要继续完善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女性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加大法律和政策的实施力度,采取措施提升女性的就业能力。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