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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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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侵权责任法》对“医疗损害责任”虽然在赔偿方面做出了全面的、新的规定,但由于作为实体法的《侵权责任法》并未对与之相应的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制度作出程序性规定,使得医疗损害责任鉴定是否定性为司法鉴定,鉴定的主体到底是医学会还是中立的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是实行“二元化”还是“一元化”的鉴定模式更适合中国国情等问题仍有诸多争议,从而导致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缺乏统一依据与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新的乱像.故建议,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应实行特别许可准入制度,在司法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监督下,把医学会专家库的一部分临床医学专家与司法鉴定机构相关专业的法医学专家进行资源整合,共同建立一支中立的、具有权威性的“一元化”医疗损害责任鉴定专家队伍,共同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的司法鉴定任务,可能更符合我国国情.  相似文献   

2.
《现代法学》2014,(4):176-183
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一直是医疗损害案件司法实践中的难题。法官在选择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没有顺位偏好。在涉及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专业性与中立性评价中,法官优先考虑中立性。鉴于二者的痼疾,即医学会行业保护以及司法鉴定机构趋利性,重新整合相关资源成立唯一的医疗损害鉴定机构就成为了大多数法官对一元化制度建构的优先选择。一元化的关键是鉴定标准的一元化。立法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应制定医疗过错分类、因果关系判断及损伤参与度认定的统一标准,并对鉴定程序特别是听证程序和鉴定次数、鉴定专家库以及鉴定人员的准入进行一元化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3.
201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侵权责任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鉴定."司法鉴定在医疗损害鉴定中的重要作用将因此日益凸显,但该规定并未排除其他鉴定制度,也就难以彻底解决医疗损害鉴定二元化的基本格局.2011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卫生部召开了医疗损害规范化第二次会议,与会各方表示将联合启动医疗损害鉴定规范化工作,力争尽快建立科学、合法、有效的一元化的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体制.本文现就我国目前医疗损害鉴定的现状及如何构建一元化体制略陈管见,希能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医疗损害鉴定的统一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4.
艾尔肯  方博 《时代法学》2009,7(5):20-26
医疗损害鉴定及其鉴定结论是决定医疗纠纷案件责任认定和赔偿标准的关键环节。对医疗损害鉴定应当采用司法鉴定程序,以解决司法实务中存在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二元化状况。建议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建立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并作出授权性立法,为制定专门的《医疗损害鉴定规则》提供法律依据。只有明确规定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才能有效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法律适用二元化问题。这对切实保护医惠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法公正解决医疗损害赔偿案件,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我国目前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二元化"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讨论,指出两种鉴定制度设计的利弊,尤其认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度关注"违法性",未关注注意义务。据此,从合法性、公正性和科学性方面初步探讨构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一元化"鉴定模式的必要性,进而提出建立"一元化"的鉴定主体、鉴定方法和鉴定制度的可能性,有助于确保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相似文献   

6.
通过分析人民法院采信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意见的实际情况,分析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建立一个符合中国国情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提供思路和参考意见.统计分析2010年7月以后人民法院受理并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鉴定医疗过错、且取得委托方满意度调查结果的46例案件.人民法院对46例案件医疗过错鉴定的采信率为93.4%,但普遍反映鉴定超过期望时限.人民法院对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总体上是满意的,《侵权责任法》并未解决医疗损害鉴定“双轨制”的问题,建议制定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  相似文献   

7.
《侵权责任法》颁布实施已经2年多,国家立法机关及最高人民法院迟迟没有出台关于医疗损害技术鉴定的法律解释。一些省、直辖市出台了地方性规定,但做法各不相同,理论上并没有彻底解决鉴定二元化的问题。目前部分地区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似乎出现一种无序状态,严重影响了医疗损害争议案件的解决,急需尽快完善顶层设计,规范鉴定机制,尽快结束鉴定的二元化局面,为医疗损害争议案件诉讼的解决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8.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确立的医疗损害责任制度全面体现了平等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的立法精神;该法使用“医疗损害责任”的概念充分体现了民事权利保护法和救济法的性质;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确立构建了一元化的医疗损害责任体系,彻底改变了对医疗纠纷案件法律适用“二元化”的现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体系的确立,有利于公正、合理的裁判各种医疗损害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责任制度的确立推动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修订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从而明确了医疗纠纷案件的案由;对有效解决医疗损害责任的赔偿范围和标准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9.
张琦 《法制与社会》2011,(26):191-192
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医疗损害鉴定在医疗纠纷案件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前我国医疗损害鉴定制度呈现二元化状态,建立新的统一的医疗损害鉴定制度成为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0.
探索“鉴定结论打架”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鉴定结论打架"困局是我国司法鉴定制度的一大顽疾,其弊害甚大.理性分析这种现象的生成,探索"鉴定结论打架"的出路.笔者认为惟有建立"一元化"司法鉴定体制,规范重新鉴定程序,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确保鉴定人出庭作证,才能走出困局.中国司法鉴定制度的出路亦在于此.  相似文献   

11.
对新时期医疗纠纷鉴定制度模式的多维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针对法院需要借助医疗行为过错鉴定对医疗纠纷民事侵权诉讼中医疗行为过错进行认定,而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范围过窄,法医进行的司法鉴定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均不能从事医疗行为过错鉴定的现况,笔者提出应扩大目前医学会组织专家从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范围,建立新型医事鉴定制度,增加吸收法医常规参加医疗行为过错鉴定的思考,使鉴定工作与民事诉讼相对接,以利于法院审判,有助于化解争端。  相似文献   

12.
二元制抑或一元制:医疗纠纷鉴定模式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医疗(事故)纠纷因专门性问题源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的"二元制"鉴定模式,致使纠纷解决的法律在选择适用上出现不同的结果,并造成了同一事实的处理结果尤其是赔偿的数额差异甚巨。《侵权责任法》的实施能否终结"二元制"鉴定模式,使冲突的相关规定、解释、解答等相关文本在法律适用上归于统一再次成为颇具争论的问题。基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与司法鉴定结果在证据性质上的同一,有必要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仅作为行政程序的内容,并进一步建立解决医疗纠纷的鉴定机制,体现鉴定作为证据的"认定"功能,以便实现医疗行为共担风险以及利益平衡的基本目标。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医疗纠纷赔偿的情况,探讨影响医疗纠纷赔偿额的因素及赔偿费用来源。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对山东省四地市50所医院2001~2005年中处理的233例医疗纠纷赔偿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学分析。结果医疗机构级别圾发生年份与医疗纠纷赔偿额度无明显相关关系,而发生医疗纠纷的原因、医疗纠纷的损害后果、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处理时间长短、患方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有无暴力行为、医疗机构的鉴定方式等,则是影响医疗纠纷赔偿额的重要因素。结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承担医疗纠纷所发生的赔偿费用和医疗费免除是最主要的费用来源。  相似文献   

14.
由于医疗纠纷诉讼案件审理内容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在审理过程中都进行医疗技术鉴定。各地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但由于医学会的复杂身份及制定的不完善,导致鉴定结论公信性、公平性、公正性和法律性不强。对此笔者建议应当从资格审查、法律责任、出庭质证、社会监督四个方面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以保证医疗诉讼案件的公正、公平审理。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过错责任、免责事项等,在医疗侵权纠纷案件的司法鉴定实践中也相应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建立"医疗机构当时医疗水平的评价体系",并通过用具体案例来说明"当时医疗水平"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相似文献   

16.
论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推行专家辅助人制度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邢学毅 《证据科学》2009,17(3):346-356
医学专家意见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不同法系国家分别以鉴定和专家证言的形式出现在法庭诉讼中。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为主体的医疗专业技术鉴定体制,但当前面临着诸多困境。从专家证据制度改革和医学专家意见形成特点等层面分析,专家辅助人制度与普通法系国家专家证人制度类似.其和鉴定制度的有机结合可以在医疗纠纷诉讼领域构建更为理想的专家证据制度: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使法律真实靠近客观真实。但过于强大的医疗专业技术鉴定制度对专家辅助人制度具有明显的压制作用.因此需适当限制鉴定制度,大力推行专家辅助人制度,同时应总结相关国家经验教训。防止专家辅助人制度产生不应有的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17.
医学专家意见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占有重要地位,在不同法系国家分别以鉴定和专家证言的形式出现在法庭诉讼中。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过错鉴定为主体的医疗专业技术鉴定体制,但当前面临着诸多困境。从专家证据制度改革和医学专家意见形成特点等层面分析,专家辅助人制度与普通法系国家专家证人制度类似,其和鉴定制度的有机结合可以在医疗纠纷诉讼领域构建更为理想的专家证据制度;有助于最大限度地使法律真实靠近客观真实。但过于强大的医疗专业技术鉴定制度对专家辅助人制度具有明显的压制作用,因此需适当限制鉴定制度,大力推行专家辅助人制度,同时应总结相关国家经验教训,防止专家辅助人制度产生不应有的负面效应。  相似文献   

18.
陈如超 《证据科学》2014,(4):447-467
中国当今刑事鉴定争议频发。其中当事人与办案机关鉴定冲突最剧烈、不满手段最多样,且其社会影响最大者,目前主要聚集在部分死因鉴定领域。该类鉴定争议既滋生过度重复鉴定,更促使部分当事人上访、闹事,一度还以此衍生出暴力性群体事件。死因鉴定争议的发生,主要源于影响鉴定意见可信性的一系列因素,而非仅因为、甚或主要基于鉴定意见的客观可靠性。因此,为重塑中国刑事死因鉴定的公信力,必须走向从实践出发的法律研究与制度建构立场,以回应办案部门创建、并亟须理论提炼与立法改良的“过程导向信任”的鉴定争议解决机制。其关键措施,是通过死因鉴定程序的开放性与当事人双方(包括其聘请的法医专家)的充分参与性,从而实现鉴定意见的可信性或当事人可接受性;并以此领域的鉴定争议解决为突破口,进行鉴定制度改革,以提升中国整个刑事司法鉴定的公信力与可信性。  相似文献   

19.
《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出台至今司法鉴定制度建设可大致划分为制度建立、细化管理、严格监管三个阶段。15年以来,鉴定制度建设成效显著,鉴定活动及管理日趋规范,鉴定数量和规模大幅增长,鉴定研究成果丰硕。但仍有一些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更高层次的统一立法尚未突破,存在标准化与科学化的技术瓶颈,鉴定资源与司法需求仍的矛盾,行业自治和认证认可有待完善,鉴定研究手段和成果发表也存在局限。应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立法,关注司法鉴定实践,注重引导电子化时代司法鉴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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