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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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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直接言词原则包含两部分内容:一是直接审理原则,要求法官能够亲自参与到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程序;二是言词审理原则,要求控辩双方能够以针锋相对的语言辩论形式推进庭审的进行.研究和借鉴直接言词原则对于改善我国审判现状,促进庭审的实质化有着非凡的意义.然而,我国审判实践中却存在着很多阻碍直接言词原则贯彻的情况,如证人出庭率过低、诉讼资源短缺、法官能力参差等,应当通过改革审判委员会、多途径提高诉讼效率等方式贯彻直接言词原则.  相似文献   

2.
一、直接言词原则与证据辩论主义之意旨  坚持证据裁判主义是当今诉讼活动的正当程序价值取向之使然,从证据法意义上,坚持证据裁判主义必须与证据辩论主义相结合,这样既有利于使法官保持中立地位,又有利于法官兼听则明,同时又为当事人用尽其诉讼上的正当权利提供最大的可能。在诉讼中,只有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才能为庭审证据辩论主义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并使证据辩论主义具有实质内涵。  直接言词原则是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一种历史产物,在西方君主专制时期,盛行的是一种纠问式诉讼,在这种审判模式下,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无须…  相似文献   

3.
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美英对抗式诉讼制度的一些要素,确立了我国刑事审判中的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为建立完善我国刑事审判制度尤其是证据制度,深入讨论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重大意义、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法律根据、实行直接言词原则的现状、坚持实行直接言词原则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非常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4.
李卫静 《河北法学》2004,22(5):123-126
直接言词原则作为一项基本的刑事诉讼原则 ,已被现代许多法治国家立法所采纳。我国《刑事诉讼法》虽未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 ,但其有关立法已体现出直接言词原则的精神 ,可是其对证人参与刑事诉讼及证言的使用范畴规定得不甚明了 ,不能真正体现直接言词原则在刑事证人证言适用中的重要价值。分析直接言词原则的起源及其诉讼价值 ,针对我国的实际及国际发展趋势 ,我国应在立法上明确这一原则 ,并吸收一些可行性建议  相似文献   

5.
什么是真正的直接和言词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瑞华 《证据科学》2016,(3):266-269
众所周知,要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要贯彻直接和言词原则。那么,究竟什么是直接和言词原则呢?对于这一问题,法学界似乎已经形成了共识。但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越来越强调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甚至专家辅助人的出庭作证,重视控辩双方对这些人的交叉询问。那么,法院仅仅将证人、鉴定人等传召到法庭上,使其接受各方的交叉询问,直接和言词原则就能实现了吗?答案绝对没有这么简单。  相似文献   

6.
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审方式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从剖析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及其体现的诉讼价值着手,结合现行审判程序存在的主要弊端,就直接言词原则与庭前审查、庭审方式和更新审判等问题进行了论述,提出庭审方式改革应着重围绕三个方面进行,即明确审判人员的职责,给法官在法庭的角色重新定位;建立完善的证据展示制度,充分发挥控辩双方在法庭的对抗作用;加强合议庭功能,纠正“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不正常现象。  相似文献   

7.
史金国 《法制与社会》2011,(33):134-135
直接言词原则是现代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有助于实现现代司法的公正和效率价值;刑事证据制度的完善应以直接言词原则为指导思想,为此,必须做到强制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规定。本文从直接言词证据这一原则出发,对我国刑事诉讼中,直接言词证据规则的确立及完善提出了相关见解。  相似文献   

8.
言词原则是英美法系诉讼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它与英美法中的对抗主义、陪审团制度和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密切相关。英美法国家的民事诉讼改革及其案件管理制度扩大了法官的诉讼干预权,压缩了对抗主义诉讼文化的生长空间,对言词原则也造成了侵蚀。言词原则既有民主的一面,也有奢侈的一面。我国在引进和实施言词原则时,应考虑我国本土的诉讼模式和现状。  相似文献   

9.
现代民事诉讼中,言词原则所衍生出的技术性功能则得以突出,其蕴涵的政治意义弱化;在现代直接原则支配下,民事庭审样式呈现出直接审理和间接审理相结合、口头审理与书面审理并存的审理样式格局。以直接言词原则为指导建构科学的审理样式,有助于充实庭审程序规则,也有助于各方诉讼主体了解审理样式的程序意义和使用方法,使双方当事人之间的辩论更具实质性和效率性。  相似文献   

10.
一、直接和言词原则的涵义 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是要求一切证据材料都必须在法庭上以直接、口头的方式进行陈述、讯问、审查和辩论的诉讼规则。 直接原则又称直接审查原则,指法官、陪审官必须亲自接触案件的所有材料。在审判庭上审查证据,检验物证,让当事人、证人、鉴定人出庭并亲自听取他们的口头陈述,听取法庭辩论,然后据以对案件的实质问题作出裁判。它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在场原则,即法庭开始审判时,被告人、检察官以及其它诉讼参与人必须亲自到庭出席审判;二是直接采证原则,指从事法庭审判的法官必须亲自直接从事法庭调查和采纳证据,直接接触和审查证据;证据只有经过法官以直接采证方式获取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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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法听证制度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分析了立法听证制度的概念及其在立法程序中的作用,研究了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立法听证制度的基本特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立法听证制度的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14.
论司法听证的建构——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听证源于英美普通法上的"自然公正原则",是保证司法公正的重要制度.司法听证已进入我国,但未全面建立.本文在总结现有刑事诉讼程序的明显不足的基础上,分析司法听证的补强作用即必要性,并针对我国具体情况作出合理设计,以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相似文献   

15.
行政听证制度在我国的价值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行政听证作为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内容 ,早已被现代各国所采用 ,我国在《行政处罚法》、《价格法》、《立法法》中对听证制度作了规定。行政听证制度在我国的确立 ,是对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的巨大冲击 ,是传统观念在法制领域中的一场革命 ;是人民民主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具体体现 ,是我国宪法原则的进一步延伸 ;是控制我国行政权力扩张的有效手段 ;是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佳途径 ;是追求公平与效率的最佳平衡点 ;是协调各方利益、避免冲突的有效途径 ;是促进行政公开 ,建立WTO规则相适应法律体系的重要手段。  相似文献   

16.
我国地方人大立法与西方议会立法不同,基本上是抽象行为的立法,其立法听证的核心和灵魂在于论辩性。论辩性也是我国立法听证区别于座谈会、论证会等其他传统的立法民主形式的主要特点。提高立法听证会论辩性要从听证议题的可辩性、双方陈述人的人数、陈述能力,以及陈述的时间、机会的对等性等方面来保障。  相似文献   

17.
现行行政处罚法一方面将听证的适用范围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另一方面又将听证程序的启动权仅仅赋予受处罚人,这些限制严重地影响到听证制度功能的发挥,故有必要对之作进一步的完善。建议将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赋予违法行为的受害人,同时在无受害人或受害人不明的情况下,将听证程序规定为强制性程序,以祈在保护受处罚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护受其违法行为侵害的各方利益。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诉讼法理论与实定法上存在着"庭审必备"的误解,即认为只有开庭审理才是法院审理,只有开庭后作出的判决才堪称正当。"庭审必备"的刚性规则是源于庭审范畴的不当扩张,这既淡化了庭审对抗辩论的实质功能,也使大部分的开庭空有形式。我国的判决程序应从以庭审为必要,转变为必要时庭审,对于简单案件采取预判决的机制:法官直接根据起诉与答辩作出预判决,如果当事人对预判决的实体结果没有实质异议,则预判决发生效力;如果法院认为当事人的异议使案件有庭审的必要,则进一步组织开庭审理。为保障当事人不受诉讼突袭,预判决之前双方当事人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但要求一次、及时提出;当事人有通过提出异议而请求庭审的权利,但不诚信的异议将受到惩罚。  相似文献   

19.
我国刑事审判的畸高定罪率,暗示着庭审之被告人很可能既是被控案件的参与者,亦为犯罪信息的拥有人,其角色的双重性导致对被告人的调查成为庭审多方主体互动的重镇.现代庭审制度在尊重被告人权利的前提下,积极激励被告人披露法官所不知晓的个体知识或私人信息,这与庭审调查被告人的顺序、方法息息相关.然而我国现行被告人刑事庭审调查程序,无论调查方法抑或调查顺序都存在问题,必须修正与革新.  相似文献   

20.
朱江洲  张贞 《河北法学》2001,19(3):155-157
系统论述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在受案范围、程序性问题及其公正性等几个方面存在的问题 ,同时阐明了当前审判方式改革和程序规范化的兴起即基于对程序正义的思考。听证程序的法治化 ,必须以利害关系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程序保障为核试核心 ,唯此才能真正实现公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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