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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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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为国家权力的组成部分,警察权具有强制性、扩张性及自由裁量性的特点。再加上立法的粗陋,相关机制的不健全以及体制上的原因,使其极易被滥用,导致权力寻租现象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2.
论我国警察权行使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警察是社会文明秩序的护卫,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保证,警察权的状态是一个国家法治文明的标志。在现代国家中,警察权是与公民联系最密切的公共权力之一,它以限制公民的自由为主要特征。警察权力与公民权利在一定条件下成反比例关系,即警察权的扩大意味着公民权的缩小,警察权的滥用必将严重损害公民的权利。因此,权力的行使必须接受法律的规制。警察权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和切身利益。为了防止警察权被滥用,规范警察行政,必须加强对警察权的全方位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3.
警察权是公权力。因此,人民警察要严格按照法定职权行使权力。警察权的滥用不仅是对合法权益的侵害,而且将会影响到人民警察执法为民的形象。对警察权滥用的预防和监督,必须通过提升人民警察的素质,改革现有管理体制,清晰界定警察权的范围,完善内外监督体制等措施。缩小警察权力滥用的土壤,人民警察必将散发出更多的正能量,更好的维护国家安定和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发展。  相似文献   

4.
随着一些行政违法案件日益组织化、智能化和复杂化,采用常规的检查手段已经难以满足打击和制裁违法行为的需要,于是"钓鱼式"行政执法便应运而生。"钓鱼式"行政执法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现代国家中,警察权是与公民联系最密切的公共权力之一,它以限制人的自由为主要特征。警察权的特殊性,决定了警察权的行使直接涉及公民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和切身利益。所以,为了防止警察权被滥用,规范警察行政执法,必须加强对警察权的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5.
许韬 《政法学刊》2007,24(3):52-57
作为国家权力之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的法治化运作乃公民基本权利之最有力保障,然而公民基本权利也面临来自警察权滥用的威胁。被誉为西方国家公法领域之“帝王条款”的比例原则起源于德国警察法,蕴涵着丰富的控权思想,对警察权的运作具有极强的监督与控制功能,并为实现行政目的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平衡和防止警察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提供了可操作的标准。因此,为保障人权,弘扬法治,应尽快确立我国的警察比例原则,从而实现对警察权的有效规制。  相似文献   

6.
在传统观念中,将"暴力"、"强制"、"武装"等作为警察最主要的属性,必然导致在警察权的设置上强化其暴力性或强制性,在警察权的运作过程中常采用暴力或强制的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传统的警察观和警察权力观与人类文明的进步不相适应,也与其自身在现代社会中的存在价值和根本职能不相符合。构建和谐社会对警察权提出了新的要求。应当通过合理定位现代警察权的职能和角色,准确设立警察权的运作目标,正确树立警察权行使的理念,科学选择警察权的运作模式和依法改进警察权的实施方式,来建构警察权的软实力,以保障警察权的设置和运作能适应社会和谐发展的新要求。  相似文献   

7.
警察职权的配置与警察权益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现行法律赋予了警察机关以广泛、重大的职权,但立法上对警察机关行政职权制衡机制配置上的不完善,对警察行政强制权特别是即时强制权配置上的失衡,导致警察执法过程中种种滥用警察权和警察权益受损情形同时存在.因而,从立法上加强对警察权的限制、制约与规范,合理配置警察职权,不仅是保障警察执法活动和警察个体权益的需要,而且是更有效地保护执法相对人的权益、公民的权益、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相似文献   

8.
服务政府条件下,随着警察职能的扩张以及警察角色的转变,警察权缺位导致的不作为侵权将取代警察权滥用的作为侵权而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从警察干预家庭暴力这样既具有典型性又具有普遍性的行政行为出发,结合服务行政这样的大背景,对公安行政不作为进行纵深研究,将形式上作为而实质上产生的却是不作为效果的行政行为,统一纳入到行政不作为的范畴之内,能够更好地规制公安行政不作为行为,促进公安行政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9.
江宜怀 《政法学刊》2008,25(6):107-112
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对警察权的缘起等警学基本问题进行解析固然应该,但以和谐社会理论为指导.对警察权问题进行多维视角探讨更加必要。需要是警察权产生的内在动机和驱动力;秩序是维系社会群体存续的基础.警察权应社会共同体维护秩序、控制冲突的诉求而产生。但并不是任何时态下的社会秩序都是合理的、有活力的、合乎民意的,人们更需要警察权所维护的是一个正义的秩序。基于正义的普适性特征和人类对于正义秩序的追求,警察权被赋予其存在的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刑事侦查权与治安管理权分离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冰 《政法学刊》2003,20(2):66-67
我国公安机关的警察权是刑事侦查权和治安管理权相混合的结构。这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和独立运行,容易造成权力滥用。为建设法制文明,使警察权更好地发挥维护秩序、保护人权的功能,就要明确划分警察公共管理活动中的权、责范围,把刑事执法权和行政执法权分开,刑事执法权由中央统一行使,行政执法权由地方分别行使。  相似文献   

11.
如何有效地制约警察权是各国警察理论与实践中重要而又难以解答的问题.本文从英国警察权制约的组织基础--警察负责制的历史发展和现行制度进行分析,概括出其三大特征:地方与中央控制相结合、权力分立以及警察独立.以期对我国警察权制约制度构架提供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2.
蒋勇 《新法规月刊》2016,(5):97-106
当前我国警察权控制呈现出控制主体单一化、控制对象个体化、控制目标宽泛化以及控制手段指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预示着警察权控制内卷化的趋势,从本质上说,警察权控制内卷化是警察权旧有控制模式的不断复制和深化。警察权控制的异常正是由于警察权本身的异常引起,这种异常已经超越了法律规则的技术性范畴,而迈入一个更为广阔的政治社会领域。唯有使警察权逐步走向公共性方能遏制警察权控制的内卷化趋势,包括回归公共性的警察功能、走向互补的警察与媒体关系以及具备公共性的警察法体系。  相似文献   

13.
英国是警察制度的发源地,其现代警察制度非常具有特色: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控制为辅,但中央的控制日渐加强;内政部、地方警察当局、警察局长三者权力互相交织,共同管理警察事务;还有议会和法院监督限制警察权的滥用。英国之所以有这样的警察制度,根源在于英国的民族传统。  相似文献   

14.
亟待法治建构的警察裁量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余凌云 《法学家》2003,(3):19-22
警察权具有其他公共机构所不具有的强制力,公民相形之下是法律必须保护的弱势群体.又由于警察权具有较大的裁量余地和空间,这种被喻为“行政法上的特洛伊马”(the Trojan Horse)的裁量权,一旦失去控制,就会“蝼蚁溃堤”,颠覆法治主义的统治.更为关键的是,警察权在个案之中的行使常常是处在上级和公众的视野之外,事实上很难为上级、律师或者法院所监控……  相似文献   

15.
警察权与公民权作为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一种代表,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在现实的实践中都可能存在冲突。被曝光的佘祥林案、聂树斌案等,都是公民权与警察权之间冲突的典型案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加剧,社会治安越来越复杂,警察权的扩张从某种程度上来看,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警察权力侵犯公民正当权利已经引起学界的广泛关注,但在对警察权力的规制和控制过程中,矫枉可能会过正,当我们大刀阔斧地限制和约束警察权力时,削弱的警察权有可能因力量不足难以维持秩序。厘清二者冲突的根源,在博弈的过程中探寻警察权与公民权的"黄金分割点",最终实现公民权有效保障与警察权高效运行的统一,努力达致既合理维护公民权的正当内容又充分保障警察权必要运行的和谐环境。  相似文献   

16.
许志 《河北法学》2006,24(6):114-118
刑事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刑事警察权具有垄断性、广泛性和重大性的特征,其在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造成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严重侵害.从法治的理念出发,对警察权进行分权和限权、以权利制约权力、健全相关制度,从而合理构建刑事警察权是文章之要义.  相似文献   

17.
江宜怀 《政法学刊》2006,23(4):102-107
维护人民民主专政政权是警察权的重要内容,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警察权的这一功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但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和所有制形式的变化、社会自治领域的形成,社会价值观念趋于多元化,警察的社会管理职能及其公共权力的特征日益凸现。警察权作为公共权利的一种,本源于人民,并应服务于人民,在促进广大人民群众整体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同时实现社会成员个体利益的最大化;强制性以及必要时使用暴力是警察权得以顺利实现的有效途径,但不是目的,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也就是把强制性权威真正转变为合法性权威的过程;警察权还具有不断扩张的特性,必须对其进行规制。  相似文献   

18.
颜俊杰 《法制与社会》2014,(15):158-159
刑事警察权和公民权是公权力与私权利的一对典型代表,所以这就决定了这一对权力可能会存在矛盾和冲突,这主要是表现在理论层面和现实层面两个方面的。近些年来,因为刑事警察权对公民的正当权利造成侵犯的事件正在与日增多,所以因为这一系列的情况造成了各界对此事的广泛关注。因此也开始加大力度对刑事警察权进行制约和控制,但是过度的制约和控制又会对刑事警察权起到一个削弱的作用,导致刑事警察权的力量对于维护秩序显得有些力量不足。在刑事诉讼法在修改以后,关于刑事警察权和公民权的问题做出了进一步的处理,但是这仍然不能够很好的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本文针对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后刑事警察权与公民权利平衡思考方面的问题做出简要的分析和探讨,希望所得结果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  相似文献   

19.
法庭警察权乃法院为维护法庭秩序及审判的威严所享有的采取秩序措施及施加秩序罚的权力。法庭警察权有妨害预防作用、妨害排除作用与妨害制裁作用三种基本形态。基于法庭秩序维护的实效性与法庭警察权实施基础的客观实在性,法庭警察权依附于裁判权,由担当裁判权的法院行使。法庭警察权以功能意义上的法庭为其实施的时空范围,以妨害法庭秩序及审判威严的行为及状态为规制对象。对于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实施何种作用形态的法庭警察权取决于法院的合目的性裁量,应受比例原则的规制。法庭警察权在我国由三大诉讼法分别规范,不仅未能科学地体认法庭警察权的性质,也未能正确地廓清法庭警察权应有的实施边界,加剧了司法实务中法庭警察权制度适用之乱象,亟待统一立法构建。  相似文献   

20.
孙凯  孙琳 《政法学刊》2010,27(1):109-114
警察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警察权的运行状态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一个国家法制文明的发展水平。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转型时期,我国警察权在其运行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应当对其加以规制,使之更加符合现代法治社会对警察权的效能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国警政革新的步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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